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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

2020年6月2日  来源:反常识经济学:为什么常识会撒谎 作者:史蒂夫·兰兹伯格 提供人:zhongzhi83......

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太上感应篇》

上一章讲到了电车轨道、疯狂的哲学家以及需要随机杀人才能治愈的大众头痛——我认为通过对这些极端案例的假设进行思考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不过早晚有一天我们需要把这些知识转换成指引我们每日言行的实用指南。

“不要对他人太糟糕”,我们所有的道德准则归根结底都是从这个主题演化来的。不过没有一个人——或者几乎没有人——认为我们对他人应该像对自己一样好。如果你现在拥有两个完整的肾脏过着正常的生活,这就表明你已经选择忽略那些成千上万个透析患者所忍受的痛苦,若能装上你那个捐出来的肾,他们就能好好利用。有些人会因为这个想法而略感不安,但是几乎没有人会深感不安而真的去做这件事情。一般来说,我们都觉得把我们自己、家人及朋友照顾好就行了,陌生人受苦也是可以接受的。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几乎没有人认为可以从陌生人那里偷东西,至少在正常情况下不可以。当你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你会觉得有点怪怪的。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因为肾病死去就是可以接受的,而从别人柜子里偷走一毛钱就不可以了呢?

道义论哲学家给出的答案是偷窃是不对的。对于这个答案我深表赞同,但是我也有颇多疑虑。是什么决定了偷窃是错误的?是不是因为我们都有权利控制自己的财产?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那么为何我打开台灯让光子射向你随身带的东西(更不用说你的身体)就是可以的呢?

另一个答案更微妙——更接近结果主义理论——偷窃不对是因为它具有破坏性。一起精心策划的盗窃案毕竟需要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时间和精力本来可以用在更有生产力的事情上。比如说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偷了你的自行车,我们之间仍然还是只有一辆自行车;如果我把这个时间花在制造(或者赚钱去买)一辆自行车上面,那么我们就拥有两辆自行车。通过把生产性资源从生产性活动中动中转移出来,盗窃让世界变得比原本更穷。

世间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它们被用来支持希望我们的世界变得尽可能的富有这一想法,同时世间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来支持反对盗窃的想法。同样地,世间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它们被用来支持普遍地尊重个人财产所有权、公平地对待每个人,给他们以尊严这一想法。换句话来说,世间也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来支持那些表面上似乎符合道义论哲学的立场。

我认为这一点能够解释清楚很多我们对于公平和品行良好的观念。我们有时候会遵从那些听起来属于道义论哲学的原则,最后却要用结果主义哲学的思维来判断。

我一直很喜欢一条结果主义哲学的经验法则,我用它来评判哪些属于良好的行为,因为我觉得这条法则可以涵盖我们大部分的道德直觉。概略地来说,这条法则可以表述为“不要把这个世界搞得比一开始的时候更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条推论,即“不要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以丝毫没有产出的方式浪费掉”。

这里的产出应该从广义上来理解;如果你在做的事情能够产生一些价值(可以是对任何人,包括你自己),那么此时就是有产出的。只要你喜欢玩填字游戏,那么就算耗费一整个下午的时间钻研一个填字游戏也算是有产出的。只要你的行为所带来的效益(可以是对任何人,包括你自己)超过了成本(也是指对任何人,包括你自己),你就是有生产力的。

我把我的这条经验法则称为“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Economist’s Golden Rule),或者简称“EGR”。如同古老的金科玉律一样,这条准则也告诫人们要像爱自己一样热爱自己的邻居。无论是你自己感受到的还是你的邻居感受到的,或者是廷巴克图的一个陌生人感受到的,成本就是成本,收益就是收益。[1]

经济学家用美元为单位来衡量成本和收益,具体的原因我希望我能表述清楚。就开车去杂货店而言,这种行为产生的效益就是你愿意为能开上车这一特权所愿意付出的最高金额。这一行为的成本就是我们其他人为转移你的碳排放所愿意付出的最高金额。

那么为什么成本和效益要用美元而不是别的方式来衡量?先容我解释一下,之后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

如果你是按照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来生活的,那么你就不太可能在隔音效果不太好的公寓里大半夜把音乐开得很大声。这是因为听音乐(对你)产生的美元价值几乎不会超过一晚安眠(对你的邻居)所产生的美元价值——或者,如果你周围有10个邻居,这时候应该衡量的就是10个人拥有整晚好睡眠的价值。如果每个邻居失掉的宁静时光按50美元来算的话,那么你的音乐成本最少要值500美元,这里的“值500美元”就意味着你为了获取听这些音乐的特权真的愿意支付500美元。

即便是你真的热爱音乐——即便你热爱到觉得它真的值500美元——你也无法证明半夜大声放音乐是有道理的,除非这样做的价值至少比你戴着耳机听要多500美元——或者比等到天亮了邻居们都去上班后再听要贵500美元。

可能你会反驳我,理由是违背邻居的意愿把他们吵醒这样做总是不对的,但你这样说很有可能是因为你还没有完全领会这个例子的精髓。根据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它允许你吵醒你的邻居们,不过只是在你听音乐——而且是现在听到、不通过耳机听到——同时这件事情对你非常重要的时候。一直以来我们就准许这种例外。通常情况下,如果你在车流中穿来穿去会让别人觉得你很混蛋。但是如果你是为了着急把孩子送到急诊室——或者是着急赶到一个重要的商务会议——通情达理的人大概就会通融,放你一马。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就是用来告诉人们什么时候可以通融——以及什么时候不可以通融。

我的学生有时候也会提出异议,他们说这个经济学家黄金准则是一个糟糕的衡量标准,因为这个准则允许有钱人对穷人肆意欺压。比尔·盖茨的投资收益平均每天都超过100万美元。如果听音乐的是他,他想把音响声音调大,那么他有可能为了获取听音乐这一特权而乐意支付1万美元,而且一分也不会少。这时候假如他的10个邻居都很穷困,他们每家可能只能凑出10美元来阻止他,即便这个声音使他们非常苦恼。我们真的认为盖茨吵得邻居们整晚不得安宁这件事情是可以接受的吗?如果有经济学家在看到这些原始数字时还执意断定盖茨比他的邻居们更关心这个问题,那么他们得有多疯狂、多么鼠目寸光?

问题的答案牵涉到了我们用美元来衡量成本和收益的核心原因。答案并不是多么复杂,但是它和经济学上的任何东西一样被人们广泛误解。让我尽一点自己的绵薄之力来消弭这个误解吧。

那么,以下就是问题的答案:没有人——即便是疯狂、目光短浅的经济学家也不会——认为美元的价值就代表了“关心的程度”。经济学家思考的完全是另一码事儿。

他们想的是:对盖茨来说,关掉音响就表示他要做出1万美元的牺牲。如果我们准备让其做出这个牺牲,难道让他捐出1万美元不会让整个事件变得更有意义吗?诚然,邻居们一定乐意拿一晚的宁静来换取现金。

盖茨完全可以自由决定在任何他希望的时间把钱交给邻居们。不管怎样,他也可以选择不这么做,而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去强迫他这么做。如果他不愿意拿出1万美元给其他人的话,那么他为什么要牺牲价值1万美元的音乐享受而去换取邻居们价值100美元的睡眠呢?

在盖茨是否应该给大家钱、这样做是否出于自愿(比如通过税收系统体现出来)这个问题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并没有什么立场。它只是表述出了如下观点:如果盖茨确有做出1万美元牺牲的话,他不应该关小音响,而是应该把这些钱分给大家。

像盖茨这样有钱的人们是否应该为你我这样的中产阶级做出牺牲呢?有人说不应该,有的人认为应该。如果你认为不应该的话,那么就别去向盖茨要求任何好处。如果你认为应该的话,那么就去找他要钱。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如果在盖茨已经愿意给钱的情况下,还向他要求一整晚的宁静,这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这样什么都得不到。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就是要用美元来衡量价值以便排除掉这种不可理喻的行为。[2]

慈善活动本身既不会产生破坏性也不具有生产性,它只是把钱从一个人的口袋挪到了另一个人的口袋。因此,在慈善捐助多少钱合适这个问题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并无什么立场。它允许我们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做出决定。如果慈善行为变成了一种道德需要,那么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确实就是一种不完备的道德哲学理论。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是要整个抛弃这一套准则,而是给这一黄金准则添加补充规定——要求人们要乐善好施。

换句话来说,如果你一厢情愿地坚持盖茨应该放弃听他的音乐,那么你应该转变一下自己的关注点,转而要求他去放弃钱。你真正抱怨的不是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你抱怨的是盖茨太有钱这一事实。

因此,我认为盖茨调大音量这件事情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我依然认为法律不应该允许他这么做。这是因为,当盖茨说音乐对他来说值1万美元时,这件事只有他单方面的说辞,而他很有可能是在说谎。有关禁止把邻居吵醒的法律可能是不完善的,但它却很有可能是一项利大于弊的法律。

我深信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对于个人道德是一个很好的向导。可能你还想给它添加一个补充规定,即关于慈善方面的。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到底你觉得什么样才算做了慈善活动?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因人而异,而我也不知道判定哪一个是对的。因此我将会略过慈善方面的问题,不过并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很好地涵盖了多数人所说的社会责任的内涵。如果你要尝试降低自己的碳排放量但还坚持拥有一辆车的话,你就可以本着经济学家黄金准则的精神:当收益较高的时候(比如送孩子去上学)就开车,当收益低的时候就需要克制自己开车的欲望。

下一章将全部用来探讨一系列的道德两难困境,同时还会附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提供的答案以及这些答案背后的原因。多数情况下,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会告诉你只管继续做你正在做的事情。你不需要它来告诉你不能偷窃。但是,正如你看到的,它偶尔也会让你去做一些令人吃惊的事情。也许这是因为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是一个错误的道德哲学理论,或者也许是因为你有时候在做出道德判断时不够小心。在后一种情况下,你就值得重新思考一下。

[1] 在第十二章中,当我们谈论到污染到什么程度是适量的(或者从猪身上抽取多少血才是适量的)这个话题时,我就用到了经济学家的黄金法则,当时我实质上是借此来限定“更好的”结果这一概念。

[2] 这个推理(至少)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需要弄清楚一晚的宁静对你来说“价值”100美元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你愿意为消除音乐声付出的代价呢,还是你愿意为忍受它而接受的价格?而这两个数字不一定是相等的,不过当它们差别特别大时,我的观点就会显得不那么连贯,这样就更难来阐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了。幸运的是,经济学理论给我们提供了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两个数字通常都很接近。不幸的是,“通常接近”和“一直一样”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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