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绝没有那么严重可怕.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怎么小心.我们都免不了犯错.所以不如放松心情.别老为错误心神不安.身体才会更健康。——觸斯《信仰的意志》
罗斯-格尔布斯潘(RossGdbspan)是我的同行记者,他拥有40余年撰写环境专题的经验。1972年,他供职于《乡村之音》报社,当时新书《增长的极限》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他也参与了报道。这本书主要研究经济发展及人口压力对自然资源的影响,一经付梓便立刻登上全球各大报纸头条,迄今依然高居环境类畅销书的首位。
“那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很有意思,也很骇人。”罗斯回忆说,“当时讲到人口增长、污染扩大、资源耗竭等问题达到临界点后,情况会怎样急转直下。”大会中有一位名叫唐妮拉-米朵斯的发言嘉宾,她是《增长的极限》合著者,也是环境科学家中的先锋旗手。听她在台上侃侃而谈,台下的罗斯不禁十分震惊——米朵斯描述的未来那么灰暗,而她自己却身怀六甲,这是怎样鲜明的对比啊!用罗斯的话来说:“就在人类普遍消沉待毙的时候,她却从自己的身上看到了希望。”罗斯认为,这个细节不仅反映出人类的髙贵,也提醒了我们,无论生活多么艰难,都不要放弃乐观和新生的希望。罗斯把这个故事作为引子写在特稿里,而后特稿又登上《乡村之音》的头版。这本该是罗斯的荣耀,可惜,唐妮拉?米朵斯根本没怀孕。
有的错误可以致命,但更多不致命的错误却让我们想死,所以,我们在讨论错误时经常把“想死”挂在嘴边。罗斯也喃喃念叨:“我当时羞死了,真的差点羞死了。我不是故意要骗人。我从1961年起就做了记者,在《费城公报》待过,也在《华盛顿邮报》做过,但是从来没犯过这等错误。我都不想描述有多尴尬了。说真的,现在谈起这件事,我还是想死。”距罗斯发表那篇特稿已过了近40年。《增长的极限》里的预言,有的应验了,有的没应验,有的被借鉴,有的被忽视。唐妮拉本人于2001年辞世。就连新闻业也行将没落。唯有罗斯的难堪长存。记得我告诉他本书预计的出版日期时,他说:“太好了,真希望我在那之前死了算了。”
罗斯的错误虽然尴尬,但后果并不严重。这件事没怎么影响米朵斯,她倒很感激这支插曲;也没怎么影响到罗斯本人和他的事业发展。如此说来,“想死”难道不是很极端的行为吗?也许是,可我们动不动都爱走这种极端。不骗你,面对错误时,我们经常会想直接蒸发掉。在认识到错误的那一刻,我们会说“想找个洞钻进去”、“想钻到地板缝儿里”、“想干脆消失”……我们还说“丢面子”,就好像错误确实把我们的身份给抹掉了,让我们消失了似的。
犯错后除了想死,我们还有另一种反应,虽不那么极端,却跟胃部有关。有的时候我们不想死而想吐。这从我们讨论错误时用的那些奇怪的饮食词汇中就可见一斑 犯了错后,我们吃乌鸦(eatcrow)、吃内脏馅饼(eathumblepie)、吃帽子(eatone’shat),甚至撇开“菜单”,连“衣单”最末尾的鞋子都吃(eatone’sshoe),当然还想把说过的话吃回肚子里(eatone’swords)。®这些说法来源不同,但总的意思很明白:错误不仅很难吃,也很难消化。如果说正确是汁多味美的佳肴,那么乏味苦涩的错误只会让你恶心难受、痛不欲生。①以上所列举的饮食词汇都是美国俚语,表示“被迫认错”的意思。
所以,大家普遍认为错误危险、耻辱、恶心又无聊至极。不妨把这种看法称做悲观思路,这样看倒也不无道理。前文提到(大家也都认为)错误有时候真的很恼人、羞人、伤人,不仅伤害自己还伤害别人。这是实情,若抵赖的话则未免不坦率。可是一且全面审视错误,又会发现悲观思路过于以偏槪全。首先,错误的伤害再大,也不及对错误的害怕、嫌恶、恐惧伤害大,悲观思路却害得我们对此视而不见。那种对错误的畏惧,像当头泼下的一桶冷水,浇硬了我们的心肠,浇淡了我们的感情,浇凉了我们对世界的好奇心。
畏惧往往源于不理解,我们畏惧错误也和不理解错误有关。悲观思路说错误很讨厌,但没有解释为什么讨厌,更解释不了为什么有的错误一点儿也不讨厌。现实中我们对错误的体验丰富多样,要想全部形容出来,就需要补充一个与悲观相对的乐观思路。以乐观思路的角度来看,犯错后的感受不限于失败和耻辱,还有无限种其他滋味。你可以惊讶、疑惑、痴狂、兴奋、开心、欣喜若狂等等。然而,我们周围却很难发现乐观思路,因为悲观思路者总是嚷嚷错误危险、可耻、打击信心……他们的声音太大从而压盖了乐观思路者的声音。不过,这却淹没不了乐观思路的存在。正是有了乐观思路这股微妙而重要的牵引力量,才把我们对错误、对自己的认识修正过来。
悲观思路和乐观思路总是水火不容。我们可以分开学习这两种思路,这会儿看犯错后的难受和危险,过会儿看犯错后的收获和开心,再评一评两者孰优孰劣。但只有同时将这两种思路放在一起,我们才能明白,到底哪些因素影响了我们对错误的所感所想。
“错误绝没有那么严重可怕。”这句本章题记中的欢快宣言,其实可以作为乐观思路者的座右铭。说这句话的人,是19世纪哲学家兼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James),他也堪任乐观思路的首要代言人。而谁是悲观思路的代表呢?还得首推中世纪神父托马斯?阿奎那。他在上一章里已经亮出观点把错误归结于原罪。哲学家雷奥-基勒(LeoKeeler)曾引用并归纳阿奎那的观点说:“大脑是真理的工人,而错误肯定是不合格产品。但凡错误都像有瑕疵的副产品,像偶然的失误,像流产生出的怪胎一样——反正具有诸如此类的特征。”
瑕疵、偶然、怪胎、流产……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在阿奎那看来,错误不仅很讨厌,还很反常,是事情的失序所致。假如威廉?詹姆斯在旁边听到肯定会不以为然。詹姆斯不会排斥错误,也不会认为错误反常(要知道他给犯错者开的药方可是“放松心情”呢)。他还可能反问,既然所有人都一而再地犯错,错误又能反常到哪里去呢?
这场关于“错误是正常还是异常”的辩论,是错误史上的一大经典之争。有意思的倒不是这场辩论反映出错误本身是什么,而在于它反映出我们对自己和世界的看法。譬如阿奎那和詹姆斯——两人的观点虽然势如水火,但他们冲突的焦点不在于错误。阿奎那声称“大脑是真理的工人”,这句话才是正题所在。如果你像阿奎那一样相信真理存在,且这个真理(模仿詹姆斯的说法)“跟大脑是天生一对”,那错误自然是坏的、不合情理的。反之,如果你像詹姆斯一样认为真理未必确定也未必可知,而人类大脑虽然多姿多彩,但并非现实的镜子,或者说正是因为大脑多姿多彩,所以它才不是准确反映现实的镜子——那么错误便情有可原、可以接受了。
跟我们之前一样,为了定义错误,这两派观点不时出现、相互竞争》17世纪左右,法国拉鲁斯(Larousse)字典唯美地把错误定义为“无拘无束的大脑(想象)所做的一次流浪”。此后不到1〇〇年里,同为法国人的德尼?狄德罗(DenisDiderot)在著名的《百科全书》里把错误定义为一种流行病,每个大脑(或曰“魔镜”)一且染上了这种病,都会把世界倒映成扭曲的“阴影和怪兽”。这两种定义表明了两种对人性截然不同的理解:第一种认为错误是大脑自由散漫的标志,第二种则认为错误是内在的异常状况:第一种认为人类永远可以朝完美努力,第二种认为人类永远不会完美;第一种认为真理是一种奖品,可以依靠精神和智力的训练而获得,而第二种认为真理是一个逃犯,永远在跟大脑捉迷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