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的科幻名著《永恒的终结》(The End of the Eternity)中,主人公安德鲁·哈伦(Andrew Harlan)是一个能够改变现实的时间旅行家,他爱上了一个来自未来的名叫诺尔的女人。哈伦知道,他不得不去做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将会改变未来,从而导致诺尔根本无法出生。为了避免这个悲惨的命运,哈伦把诺尔藏在了一个非常遥远的未来时空里,在那里她可以安然无恙。当他对她透露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且向她承认,对于一个时间旅行家来说,这些行动无疑已经构成了犯罪。诺尔震惊了——他居然为了她甘冒风险,不惜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你是为了我吗?安德鲁,是为了我吗?”她问道。他的回答是:“不,诺尔,我是为了我自己,我无法忍受没有你的日子。”
这个故事的启发是:有没有这种可能——我们观察到的所有利他行为本质上还是自私的?从历史上看,这个问题确实一再被提起,然而又一再被轻轻松松地放下了,而且,怀疑利他主义的人似乎总是占据了上风。利他主义的定义是,以如下这样一种方式去帮助他人:从长期的实际结果来看,帮助他人对助人者毫无益处。
当迈克尔·盖斯林(MichaelGhiselin)写下“抓挠‘利他主义者’,然后看这个‘伪善者’怎么出血”这句话时,他的言外之意是,“经过仔细观察……表面上看来似乎是利他主义的行为实际上都是经过乔装打扮的自私自利的行为”。或者,那些获得帮助的人很可能会直接给予帮助者回报;或者,在旁观者看来,帮助他人的人其实是有利可图的,他(或她)将有可能因此而收获更多。我们有时确实会想知道,人们是不是希望从他们看似利他的行为中获得什么。
然而,心理学家丹尼尔·巴特森(Daniel Batson)却证明,约翰之所以愿意与伊莱恩交换位置,或许是因为一个隐藏的自私动机在起作用,就像阿西莫夫《永恒的终结》里的男主角一样。
利他主义:以如下这样一种方式去帮助他人:从长期的实际结果来看,帮助他人对助人者毫无益处。
理解他人的心理动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通常情况下,即使一个人愿意向你谈论他的动机,结论往往也是空口无凭。现在,不妨假设参加某项实验的某个被试约翰主动表示愿意与伊莱恩互换位置——伊莱恩在实验中扮演的角色要忍受电击之苦。在此之前,约翰从未在实验中受到过电击,而如今他也因此经受了这种痛苦。约翰取代了伊莱恩的位置后,伊莱恩便退出了这个实验,而且再也没有出现过。因此似乎可以肯定,约翰的行为必定是利他主义的。
社交天性实验室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巴特森设计了一个精巧绝伦的实验。在这个实验中,一个人(观察者)必须观看另一个人(受害者)受到电击时的痛苦情景。很明显,这种电击给这个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他甚至已经忍受不住,一度询问能否停止电击。然后,实验人员问这位观察者,他是否愿意与受害者互换角色,代他承受余下的电击之苦。一些观察者可以在互换角色与继续留下来观看受害者遭受电击之苦两者之间作出选择;而其他一些观察者则可以在互换角色与马上回家(不用再观看任何一次电击了)两者之间作出选择。与那些如果拒绝互换角色就可以直接回家的人相比,那些如果拒绝互换角色就必须留下来继续观看电击的人更有可能愿意跟受害者互换角色。换句话说,如果能够轻易摆脱这种令人不愉快的境地,那么人们便会想办法摆脱;但是如果很难摆脱这种令人不愉快的境地,人们就会更加倾向于选择做“正确的事”(即代人受苦),而不是观看他人忍受电击之苦。只要不强迫观察者观看这一切,他们是愿意让受害者继续遭受电击之苦的,这表明他们的动机并非是纯粹的利他主义。
然而,这项研究的精巧之处并不仅仅体现在这里。在实验中,除了上述两组观察者之外,还有另外两组观察者,他们可以作出的选择是一样的——互换角色/留下来继续观看,以及互换角色/离开;唯一不同的是,在受害者开始被电击之前,实验人员会一直设法诱导这些观察者同情受害者,试图令他们对受害者感同身受。当可以作出的选择是留下来继续观看受害者承受更多的电击之苦或与受害者互换角色时,这些被激发起了同情心的观察者选择互换角色的概率非常高。然而,即使是在如果观察者不想继续观看受害者忍受更多的电击,就可以马上退出实验的情况下,这些具有共情的观察者仍然愿意与受害者互换角色,而且可能性相当高——事实上,在这个实验中,那些有机会逃离现场的具有共情的观察者同意互换角色的可能性高达91%。
由此,我们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些具有共情的人愿意互换角色的动机真的是出于对他人的关爱,而不仅仅与他们是不是必须留下来观看他人忍受电击之苦有关。这些结果还表明,共情是利他主义行为的催化剂。关于这个观点,我们将在第7章中详细讨论。
在考虑利他主义行为是否真的无私时,思考一下为什么我们会喜欢性爱这个问题将会带来有益的启发。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思考性行为的动机。首先,作为一个物种,性行为具有进化上的动机,因为通过性爱,我们才能得以繁衍生息。在进化的历史中,性行为倾向更加强烈的人——具有更强性欲的人,更有可能得到繁殖,从而把他们的性偏好基因传递给自己的后代。然而,繁殖激励并不是个体喜欢性行为的唯一动机,甚至也不是首要动机。没有人会比青少年更加迷恋性行为,然而在他们心里,繁殖后代通常是最不愿意考虑的事情。事实上,对怀孕的恐惧是青少年性行为中最大的障碍。大多数人之所以进行性行为,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就让他们感觉非常美妙,这种感觉不仅体现在肉体上,而且还体现在情感上。进化的动机或许是繁殖,然而我们的心理动机却是快乐。事实上,那些发现性行为让人快乐的人也更可能成功地繁殖后代,因为他们经常会在“很不小心”地享受性爱带来的快乐的过程中把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
同样的分析也适用于利他主义行为。虽然一群人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确实有更多机会将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但激励人们无私地帮助他人的动机却可能是,人们在帮助他人时能够体验到真正的快乐。如果帮助他人能让我们感到快乐(也正因为如此,某些人把这种快乐称为利他主义行为的“温暖的光辉”,说这是一种“光热效应”),那么它是不是应该算作一种自私的行为呢?当观察到某个表面上看似利他的行为时,我们总会不自觉地倾向于去寻找隐藏在它背后的自私动机——行为者将会获得的一些从长期来看最终不利于他周围的人的物质利益。然而在研究自私行为的根源时,当我们发现“他之所以帮助你是因为这种行为让他感到愉快”,而且很肯定他会继续不求回报地帮助他人时,难道我们可以指责他说“他是一个多么自私的混蛋”吗?确实,我们也可以把这种行为描述为一种自私的行为,这或许不无道理,但是很显然,这种自私在道德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正如一位绝代高僧在劝诫我们时所说的:
即使你想成为一个自私的人,你也应该用一种非常聪明的方法来做一个自私的人。世人在成为自私的人的过程中所用的方法实在太愚蠢了,他们只知道追求自身的幸福,结果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悲惨。聪明的方法是在追求自利的过程中,为他人谋福利。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会让人从心底里感受到无上快乐。囚徒困境博弈研究第一次证明了,人类大脑的奖赏系统除了会对自己的收益及估值做出反应,还会对他人的收益及估值做出反应。有人或许会争辩,这些研究并未充分地证明这一点,因为当参加实验的被试选择合作时,他们仍然能够获得一定回报,只不过比他们选择不合作时赚得少了一点而已。幸运的是,后来的一项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研究结果回应了这个质疑,并提供了更加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大脑的奖赏系统对他人的福利更为敏感。
社交天性实验室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Institutes of Health)的乔奇·莫尔(Jorge Moll)和他的同事一起完成了一项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研究,他们的目的是观察人们做出慈善行为时大脑的活动情况。实验中,躺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扫描仪里的被试需要做出一系列经济决策,这些决策不仅与他们本人的“财务状况”有关,而且与某个慈善机构有关(不同的决策涉及不同的慈善机构)。在实验的部分轮次中,被试需要回答是否愿意收到5美元(而且不用将这5美元捐献给任何一个慈善机构)。毫不奇怪,所有被试都很爽快地同意了这种意外的“奖励”。而在另一些轮次中,被试则被问及是否愿意放弃部分获得的钱(比如2美元),如果愿意的话,某个慈善机构就能够收到5美元的捐赠。这个实验最令人惊讶的结果是,与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地收到更多的钱相比,被试在做出放弃自己部分收入去帮助他人的决定时,他们大脑的奖赏系统的激活程度反而更高。根据这个结果我们可以推测,原本被认为“自私”的大脑奖赏系统似乎更喜欢给予而不是索取。
伊娃·特尔泽(Eva Telzer)、安德鲁·福利格尼(AndrewFuligni)和我以青少年为被试(你很可能会认为,青少年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自私的一个群体),重做了莫尔等人的实验,并得到了同样的结果。我们要求青少年被试为自己的家庭做出一些捐献(没有提到慈善机构);我们还规定了参与这项研究的一个前提条件:这些青少年以及他们的父母亲必须承诺,他们一家在收到捐赠后,一分钱都不会花在做出捐赠的这个孩子身上。参加实验的绝大部分孩子都说,当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帮助了自己的家人后,他们会感到很快乐。而实验结果也显示,当被试把钱捐给自己的家庭时,他们大脑的奖赏系统的活跃程度也提高了。
类似的,特里斯滕·稻垣和娜奥米·艾森伯格也对恋人之间的相互支持行为进行了研究。他们让女方躺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仪里,而她们的男朋友则坐在旁边(就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仪之外)。在实验的部分轮次中,男方被试会遭到一次电击;而在另一些实验轮次中,他们并不会遭到电击。在这两种情况下,躺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仪里的女方被试都很清楚发生在她们男朋友身上的事情。在部分实验轮次中,躺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仪里的女方被试会收到指示,她或者可以抓住男朋友的手,或者可以握住一个小球。我们预计,身体接触应该比握住一个小球在更大程度上激活奖赏系统,当然,实验结果确实证明了我们的预测。
不过,更令人惊讶的是,实验结果还表明,在男朋友遭受电击的实验轮次中,当女方被试与他们进行身体接触时,她们大脑的奖赏系统的活跃程度最高。也就是说,女方被试在知道男朋友很可能陷入困境时去触摸他们的身体以表示支持,比在男朋友不需要支持的情况下去触摸他们的身体,更能让她们觉得值得和有益。因此,为他人提供社会支持的行为得到了大脑内部的奖赏系统的强化,尽管我们在这样做时会让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他人的痛苦。帮助那些我们关心的人,会让我们觉得快乐。通常情况下,当考虑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好处时,我们会想象自己也将成为一名受益人,从他人那里得到帮助。这个发现表明,我们对他人的帮助也能够为自己的幸福做出极大的贡献。
人类是一种复杂的动物,无可非议我们是自利的。现代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亚当·斯密(AdamSmith)敏锐地写道:“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他们通过索取费用的方式帮助我们把食物摆上我们的餐桌,由此他们才能够为自己赚到食物。不过,除此之外,斯密又更加明智地指出:
人,无论被认为是多么自私,在他的天性中显然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本性,它们促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把他人的幸福视为自己幸福的必备条件,虽然除了看到他人幸福自己也觉得快乐之外,他不可能从他人的幸福中得到任何其他好处。
我们往往倾向于认为,奖赏多半都是物质性的东西(比如,食物、住所、手机,等等),而且我们一般还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有客观价值的。10美元总比5美元要好,而5美元总比0美元要好。但是,物质奖励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奖赏,只不过是因为进化让我们的大脑认为这些物质性的东西是值得的。我们也同样能够从与他人合作以及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快乐的感觉。我们当然也可以把这称为是“自私自利”的,但如果我们真的这么做了,“自私自利”这个词也就不再是一个贬义词了。这些关于合作行为和慈善行为的研究排除了一个典型的怀疑利他主义的问题(“我们曾经是利他主义的吗?”),并代之以下面这两个新问题:为什么我们天生就会因为做出了利他主义行为而感到快乐呢?为什么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利他主义者本质上是值得的,是对我们有益的?下面就让我们依次来解决这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