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制演讲是最纯粹的民主形式,确保了反对观点在众声喧哗中被听见的权利。它与坚定的信念有关,而它之所以能成为盛行数十年的反对形式并将继续存在下去,这至少是其中的一项理由。不过,近来有另一种观点越来越引人注目了,即认为与其说无限制演讲象征着热情,不如说它是冥顽不灵和违宪混乱的标志。在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议会中,近年来已经鲜有令人印象深刻的长时间无限制演讲了,当然,或许针对色情事件除外。
“无限制演讲”一词衍生自军事和革命,起初,它是用以形容有人试图在国外制造动乱,且通常是为了谋取财物。19世纪,拉丁美洲和西班牙西印度群岛被入侵后,这个词才逐渐流行起来。
在现代用法上,这个词并非普遍适用于美国参议院以外的议会。以英国为例,这类表现被广泛地称为冗长的演讲。这些冗长的政治演讲当然也有排名,不过,它们并非都是作为拖延战术来开展的。这份排行榜中有:
· 1828年,亨利·布鲁厄姆(Henry Brougham)在英国下议院的法律改革中进行了大约6个小时的演讲;
· 1936年,汤米·亨德森(Tommy Henderson)以北爱尔兰独立工会会员的身份,针对英国政府部门的每一笔支出预算进行了10个小时演讲;
· 1985年,英国前保守党议员伊万·劳伦斯爵士(Sir IvanLawrence)为反对控制水中加氟范围的法案而进行了为时4个小时23分钟的演讲;
· 2010年,欧洲的政治明星、绿党议员沃纳·科格勒(WernerKogler)在奥地利连讲了12个小时;
· 1927年,土耳其前总统穆斯塔法·K.阿塔图尔克(MustafaKemal Ataturk)在6天之内一共讲了36小时31分钟;
· 2013年,美国得克萨斯州议院的温迪·戴维斯(Wendy Davis)为阻止通过更严格的堕胎法律进行了11小时的演讲。
戴维斯议员在事后透露,为了那次马拉松行动,她还安了导尿管。她的演讲让她当了一阵子红人,或者说是让她再度成了红人:两年前,她也在参议院进行过无限制演讲,反对削减对公立学校的资助。在这两次事件中,她的演讲都只起到了拖延作用,并未扭转法案的命运。然而,她的立场就已经很重要了——它提供了希望、审视、能见度以及对承诺的渴望。
姑不论其时长和孤立状态,这些演讲的共通之处是什么?《夏洛特观察报》(Charlotte Observer)将它置于1960年2月民权运动的高度,说得很好:
这是话语和时间的战斗,是人力和必然性的战斗,是声音和力量的战斗,那力量企图削弱声音,最后达到消音的目的。
2005年,工党议员安德鲁·迪斯莫尔(AndrewDismore)以3小时17分钟的演讲成功击退了一项想要赋予屋主更大的权力以抵御入侵者的法案。几年后,他在《卫报》上反思了当年的演讲:
演讲并非为了发泄不满,你要做的是将想要表达的重点组织得有条有理。你必须以井然有序的方式呈现观点,要不然议长会叫你闭嘴。你可以暂停3~4秒,但停顿得再久一点就是有风险的了。
迪斯莫尔提到良好的支持团队很重要:
当你开始摇动旗帜并发出信号,你需要同僚介入,而最棒的是对手想要表达意见。在长达3个小时的演讲中,理想的情况是有20~30分钟的外界干涉。讨论某些用语的意义,比如“能够”和“可以”的区别,也是很有用的缓兵之计。
英国也和美国一样,这些年来,为了确保发言者不会离题,议事规则越订越严格。人们无法再像迪斯莫尔那样,朗读一份贝类的清单;也无法再像路易斯安那州的参议员休伊·P.朗(HueyP. Long)那样,朗读炸牡蛎的食谱。《白宫风云》(The West Wing)有一集的灵感就来自朗的事迹:来自明尼苏达州的参议员斯塔克豪斯抗议一项保健法案的手段,就是朗读海鲜菜肴与奶油甜点的成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