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的弱定理告诉我们:舆论世界是强弱倒置的传播世界,现实中的强势群体就是舆论中的弱势群体。
女性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但弱势群体的属性在女性身上表现为二重性,她们既是弱势群体,又是更弱势群体的保护人,比如妇女是儿童最直接的天然保护者。舆论是弱势群体的天然盟友,因此,妇女在舆论场具有主场优势。
性别具有染色作用。它几乎可以把所有的议题都转化为性别议题,它的染色性比族群议题更广泛。因为族群问题并不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只要有人的存在,就有性别差异,就可以产生性别议题。性别的染色又可以把所有议题都打上性别强弱对比的烙印,只要当事人是女性,就可能赢得更多的同情。
各类舆论事件的命名往往会特别突出身份,比如“保时捷撞人”。在交警来看,就是甲方的车撞了乙方的人,跟车子的品牌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到了舆论场,舆论事件的主语中为什么要强调车子的品牌呢?就是要区分出强者与弱者,有利于舆论天平的选择。因此,只要事件有女性当事人,舆论的命名就会特别强调性别。比如“孙志刚事件”[1]当事人是男性,事件的命名直接使用当事人的名字,不会加上当事人的性别,但是“昌平女法官被枪杀事件”“河南女孩王娜娜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甘肃永昌女学生跳楼坠亡事件”等,女性的身份就在舆论的主语里被特别强调。
在舆论世界里,一切关系最终都会转化为强弱的关系,现实世界的男强女弱正好为这种强弱关系提供了注脚。媒体对当事人性别的强调,可能是记者的下意识行为,也可能是有意地炒作,但都受着舆论弱定理或隐或现的影响。一个女性的受害者具备更强大的舆论弹药,如果你和她是一条战线的,要充分利用好这个舆论武器,但如果是对战关系,就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所有的强者传播,都要特别注意相对方或相关方的女性。舆论战中,女记者、女律师、女当事人都比男记者、男律师、男当事人更不容易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