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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和“常比”的作用与微妙之处

2021年9月28日  来源:表象与本质 作者:[美]侯世达;[法]桑德尔 提供人:zhaotou97......

类比和“常比”的作用与微妙之处

一个人在描述了某种情况之后,常常会有人点头说道:“说得太对了!事情总是这样!”或者说“我之前见过”,或者说“这事儿我遇到好几次了”。这些对话太常见了,以至于我们常常忽略了它们的微妙之处。

最重要的是,这些听上去十分平常的话语都表达了一个意思,即尽管此人描述的特殊情况我们从没遇到过,而且也很复杂,但是这个情况的本质却让人感到似曾相识。虽然没法用某个已知的词或者短语来描述这个本质,但要么自己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要么就听别人讲过。事实上我们的意思是:“你刚才讲的事当然是特别的、独一无二的,但就算是这样,我也是经历过的。我能想起来好几件事,和你所讲的事情有完全一样的概念框架,所以,我非常深刻地,事实上是完完全全地知道你经历了什么。”这些听上去稀松平常的类比我们就称其为“常比”。

下面就来看看这一现象的例子吧。它们都是从真实发生的对话中提取出来的。从表面上看,这些事情再平常不过了,以至于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它们,但其中却有非常丰富的意义。

典型的“常比”:“我也是!”

保罗和汤姆参加了同一个会议。他们正在宾馆的酒吧里畅谈。一小时后,保罗说道:“我要给我的啤酒买单了。”汤姆说:“我也是。”

汤姆这个简洁的回答似乎并没有牵涉到任何复杂的认知机制。也没人觉得这句话里有值得像爱因斯坦这么聪明的人去思考的玄机。然而,汤姆能够说出“我也是”这句话,以及保罗毫无障碍地理解这句话,都需要非常灵活的认知能力。

首先,汤姆的意思不是他要做和保罗完全一样的事,即为保罗的啤酒买单,没有人会这么理解。汤姆的意思当然是他要做一件类似的事,一个很自然的想法就是汤姆要为他自己的啤酒买单。这个解释说得通,只不过他喝的不是啤酒,而是边喝可乐边吃花生米。那么他说“我也是”就表示他要给那两样东西买单了?其实也不是,他没有打算为任何东西付钱,因为他是会议邀请来的嘉宾,所以组委会会报销他的开销。他想做的其实是把花生和可乐的钱记在自己房间的账单上,这才是汤姆说的“我也是”的意思。

汤姆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出人意料的复杂。其实,在不同情境的“几何学”中,几乎找不到完全平行的线条。上文的例子中,与保罗的啤酒“平行”的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对东西,只要你同意许多粒花生可以被当作“一件东西”。另外,这一对东西中的一件不是啤酒,另一件甚至根本就不是饮料。把这样一对东西与一杯啤酒对应起来需要不容小觑的概念滑动(conceptual slippage),也就是让一个概念扮演另一个概念的角色。把汤姆房间的账单与保罗口袋里的钱等同起来同样如此。如果你仔细想的话,汤姆看似漫不经心说出的“我也是”,其真正含义是:“通过联系你所处的环境,我明白你表达的意图,那么我想在与你的环境相对应的我自己的环境中,做和你类似的事情。”

如果保罗说的不是“我要给我的啤酒买单了”,而是非常宽泛和抽象一句话:“本人拟采取行动,以还清欠下某饮料和服务提供商之款项,该服务商非常友好地答应了本人之前购买饮品的请求。”那么从字面上讲,汤姆回复的“我也是”就完全正确了。但保罗并不是这么说的,现实生活中也没有人这样说话。这种文绉绉的说话方式在这里毫无用处。为了保证交流顺畅,我们每个人都会建立许多小类比。我们也知道,就算这些类比有点草率、不一定准确,别人仍然能够理解它们。与此相反,以非常复杂而“精准”的文绉绉的口气说出来的话,比如刚才我们让保罗说的那句,虽然看上去概括性强、适用范围广,但却难以理解。

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

你也许认为汤姆和保罗仅仅在为一个比例类比求解而已,即求出“为啤酒付钱:保罗的世界::X?汤姆的世界”中的X。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的确如此,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把任何类比都强行写成“A:B::C:D”这样的形式,只要我们把B和D看成许多由复杂情境组成的两个整体,而A和C则是B和D这两个“世界”中的一个方面或者一小部分。这样,我们的类比就理所当然的是:A在B世界中扮演的角色和C在D世界中扮演的角色“一模一样”。

就以保罗和汤姆的谈话为例吧。那么,保罗的世界汤姆的世界归根结底是什么呢?这两个概念都没有准确的定义。两个人都在同一个城市、参加同一个会议、身处同一家酒店的同一个酒吧。这些共同之处有多少和汤姆说的“我也是”有关系呢?从小的方面说,保罗吃了几颗汤姆点的花生米,让酒吧里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了。从大的方面讲,我们所谓的“汤姆的世界”包括也有可能不包括:他的机票,他在会议上演讲的题目,他酒店房间里坏掉的空调,演讲时夹在他翻领上的出了故障的麦克风,酒吧中他坐的长凳,等等。总而言之,在比例类比中看上去非常简单的两个短语,“保罗的世界”和“汤姆的世界”所代表的情境之间,并没有非常鲜明、清晰的界限。

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把汤姆脑中的认知过程写得神神秘秘,但我们觉得不应该假装用数学一般精准的符号系统把这个场景形式化。虽然所有类比都可以写成比例类比的形式,但是只在很少的情况下才显得非常自然。这种写法完全忽略了所有我们刚才描述的复杂的心理活动,只能给我们一些关于这个类比的小提示罢了,缺乏心理学上的相关性使我们对它的兴趣大打折扣。

顽固坚持所有类比都要一致,都要“等比例”,这不禁让我们想到古希腊神话中的普洛克路斯忒斯(Procrustes)。他在神话中是个强盗,会把所有无辜的路人抓到自己的床上,让他们躺着。为了让身高不同的“客人”都和床的长度恰好一致,他要么把矮人拉长到和床一样长,要么把高个子的脚或者腿砍掉,让他们不至于把腿伸出床外。这无疑让他的每个客人都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中文成语“削足适履”似乎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处。

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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