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在他的经典著作《个人形成论》中给出了共情对接纳的定义。
说到接纳,我指的是他对自己作为一个具有无条件自我价值——他的任何条件、行为和感受都具有价值——的人的热心关注。这意味着他对自己这个独立的人的尊敬和喜欢,愿意以自己的方式拥有自己的感受。这也意味着他对自己此时态度的接纳和尊重,不管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也不管现在态度跟以前的态度有多么大的区别。对个体而言,这种对自己每一个波动变化方面的接纳就是一种温暖安全的关系,这种关系对他而言是安全的、接纳性的、有帮助的。
虽然我同意罗杰斯的观点,接纳意味着对他人温暖的关注、尊重和喜欢,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做到接纳所需要的过程。共情把接纳定义为一个含有三个阶段的连续进化的过程。在第一个阶段,我们学着接纳我们自己的所有矛盾和复杂;自我接纳之后会走到第二个阶段,那时我们接纳他人所有的矛盾和复杂;在第三个阶段,我们接纳两个矛盾复杂的人相遇后产生的每一段人际关系中都不可避免会出现的那些矛盾和复杂。
自我接纳是第一步,因为自我认识和自我觉察奠定了理解他人的必须基础。内观我们自己(眼睛要睁大),我们既能看到好的部分,也能看到差的部分,所以总会大惊“真是一团糟啊”。又很奇怪的是,认识到这一点是能让人舒服一些的,因为承认自己的真实情况绝对要比总是与事实对抗要好过一点。在跟自己抗争了多年之后,突然有了一线曙光:原来我们也好不到哪儿去啊。共情对这种僵局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认输、放手、臣服于自己的实际情况。
共情能让臣服成为可能,提醒我们不够好也没关系。能够幸福是一个很美好的目标,但是幸福总是短暂的、难以复制的。幸福是那种只发生在某些短暂瞬间的事情,而在那些愉悦时刻的间隔期间,我们会有很多的痛苦、困惑、悲伤和绝望,让人焦头烂额。再说了,谁说我们都有幸福的权利呢?我们当中谁又能说自己真正拥有那个特权呢?幸福不是我们知道它肯定会转瞬即逝,所以只能在眼下要好好珍惜的东西吗?
我没那么好,你也没那么好——但是,这都没关系。 这是共情能乐于接受的一种哲学。格伦是一个33岁的钢琴家。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出去巡演时,即使只犯一个错误他都无法接受。由共情指引着方向,我们讨论了他的父亲。他父亲是一个电工,总是贬低他人(最主要是他儿子)来提升自己。当格伦接纳他父亲“没那么好”(不完美、苛责、缺乏安全感)时,他就能承认自己也“没那么好”(不完美、苛责、也缺乏安全感)了。能够看到他的缺乏安全感其实是在一个超级苛责的、缺乏安全感的父亲身边长大所产生的正常的一部分,他就能够接纳自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这就意味着他“没那么好”,但这也没关系。
耶稣会的神父,同时也是一位叙事大师的安东尼·德·梅洛(Anthony de Mello)给出过一些关于“我很好”的无价思想。下面这段话摘自于瓦耶斯·卡洛斯(Valles Carlos)所著的关于安东尼·德·梅洛讲学内容的书《理解萨达那》(Mastering Sadhana )。
“我很好,你也很好”的理论是一个很无趣的教条。它会强求你必须要感觉很好,而且除非你感觉很好,否则你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对了。这绝对是不可忍受的。不管我是谁,我感觉到了我的感受,这就够了。我不需要“很好”才能足以让你追随我。我可能没有那么好,但这对我一点问题都没有。你一定不能陷入这个“很好”的陷阱。事实上,我打算以后写一本书,题目就叫《我是个笨蛋,你也是个蠢货》(I'm an Ass, you're an Ass ),这会是那个“很好”信条的解药。已经有人给这本书建议了一个副标题:让你感到快乐的一本书!
接纳是我们只能通过共情的广角镜头才能获得的,也是让我们逃离“要很好”陷阱的方法。接纳会说,“我没那么好”。很神奇的是,当我们接受自己并没有那么好的事实时,我们就开始感觉更好了。我们让自己在真实状况中得以自由,然后就会发生一些难以置信的事情——我们就会开始改变。慢慢地,几乎是不可觉察地,自己开始听从于自我。19世纪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詹姆斯把这个过程叫作臣服,意思就是“有些东西必须要把路让开,有一个天生的困难必须要破除化解掉”。
内在的坚冰融化掉之后,并不需要意愿或者要求,我们就会开始改变。罗杰斯也提到过这个关联了接纳与改变的“奇怪的悖论”。
当我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时,我就会改变。我觉得从客户身上和自己的经验中都学到了这一点——我们无法改变、也无法离开我们现在的样子,直到我们彻底地接受我们现在的样子。然后变化几乎是察觉不到地就会发生。
“只有自己才能让自己舒服下来。”马克·吐温(Mark Twain)曾经说过,而且好像没有比这个更正确的话了。对自己的接纳必须要来自于自己。但是,只有通过共情的力量——只有通过其他人对我们的想法和感受的关注,以及他们确认说我们是值得他们感兴趣的——我们才能让自己对我们本来就很混杂的样子敞开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