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认为法律除了跟政体有关之外,还受到两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它们分别是气候和土壤。为什么同一时期,古希腊萌生了民主政治,而其他地方不是专制便是奴役呢?为什么民主制度诞生于欧洲而不是亚洲呢?这跟自然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气候对人所产生的影响
孔子说:“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衽金革,死而不厌,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朱熹注解说:“南方风气柔弱,故以含忍之力胜人为强,君子之道也......北方风气刚劲,故以果敢之力胜人为强,强者之事也。”这是根据气候来分辨各民族的习性,看到了气候对人的精神特征和内心感情的影响。
孟德斯鸠认为在气候较冷的北方,人的心跳和纤维末端反应更强烈,内分泌也更均匀。这种生理优势使人变得更富有勇气,更清楚自身的优势;而在气候炎热的南方,高温会使人萎靡不振,身体的羸弱让他们灰心丧气,显得不够英勇。孟德斯鸠说:
“身材高大的北方人的组大纤维,比南方人的细弱纤维更难撕裂,其疼痛因此不够灵敏。要让俄国人感觉到疼痛,除非剥他们的皮。”
因此,北方人在作战时总是勇猛彪悍,经常取胜。这点在历史上屡屡应验,中国历史上的统一之战历来都是从北打到南,南朝的实力弱于北朝;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是以北胜南,倘若没有外部势力的干预,越南、朝鲜的统一大势也是北方吞并南方。
此外,气候对各民族的性格也会产生影响。对比英国人和意大利人的歌剧,我们发现前者宁静安详,后者狂热奔放,南方人比北方人更富有激情和浪漫。大自然虽然使生活在炎热气候下的南方人生性懦弱,但也赐给他们极度活跃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因而能够创造出先进的文明。中国的漠北,古罗马北部的蛮族则缺乏艺术与教育,甚至基本没有法律。
孟德斯鸠认为气候会影响民族的性格,进而影响法律的制定
为什么亚洲的奴役制度根深蒂固
孟德斯鸠说:“在气候炎热的地区,民众往往会因为懦弱变成奴隶,而在气候寒冷的地区,民众却因为勇敢而保住了自由。”对于亚洲来说,真正温和的地区很少,严寒地区的旁边即是炎热地区。欧洲则不同,它有着极为广阔的温和地区。
因为亚洲的气候差异大,所以各国间的强弱大小对比鲜明,骁勇善战的民族与胆怯弱小的民族为邻,容易产生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奴隶主和奴隶。欧洲各国则比较均衡,领国间不相上下,故而欧洲比亚洲享有更多的自由,孟德斯鸠通过统计,说历史上亚洲被北方民族征服了十一次,而欧洲却很少有这种经历。
亚洲平原广阔,欧洲地形复杂,因而在亚洲的历史上曾出现许多庞大的帝国,在欧洲这个数目却寥寥无几。古希腊的城邦多是环海而居,他们属于岛屿居民,跟大帝国之间有大海相隔,暴政触碰不到他们。国家越庞大,专制就越有动力,因为如果不进行残酷的奴役专制,就会形成地方割据的局势,反而会比专制更让人难以忍受,这也是中国两千年专制不绝的重要原因。人们在大一统的表象下接受了专制制度,让它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大国会横跨多个温度带,这时,对于君主来说,挑选好的首都非常关键。“定都南方,就有失去北方的危险;定都北方,就能将南方长久保留下来。”这一规律在中国历史上十分明显,当刘裕攻入关中,收复长安之后,将领们都劝他把国都从健康迁入关中,但他却因为自己是南方人,只想南归,最终导致北方得而复失。北魏孝文帝把都城南迁到洛阳,结果仅传了两代国家便衰落;相反,当永乐帝把国都从南京迁往北京之后,才确定了“天子守国门”的政策,确保北方不被瓦剌侵夺。
永乐把北京称为“行在”,意味明朝政治中心北移
如何根据气候来制定法律?
首先,制定法律需要事先考察气候的情况,在那些不会被气候影响的方面,法律应跟气候相契合;反过来,面对那些由气候引发的恶劣后果,法律应对气候的物理因素予以反击。
在彪悍的北方人那里,法律应禁止私斗,鼓励文明礼节;在懒散的南方人那里,法律则应鼓励劳动,禁止奢华。中国的皇帝们很熟悉法律与气候的这种关系,他们知道炎热的气候会让人逃避耕种,因而对流民进行严酷的惩罚,又辅之以劝农的风俗,鼓励人们参与劳动。印度的法律却与之相反,它规定所有土地归君主所有,消除了民众的所有权意识,加重了气候的恶劣影响,让民众懒散的天性变本加厉。
气候塑造了各民族的性格,各民族的统治者又根据这些民族性格来制定法律,不同的气候导致法律对人民的信任程度不同。古代日本,人们天性狡诈,故而日本的立法者和官员对他们毫不信任。统治者认为只有通过审判、恐吓、惩处才能制服彪悍的民风,所以日本的法律是十分严酷的。而在更早的时候,商鞅为了钳制素彪悍著称的秦国人,同样施行了连坐、重罚等严刑苛法。
孟德斯鸠说:“政治就像一把迟钝的锉刀,缓慢达到自己的目标。”严刑苛法就是专制君主的锉刀,他们制定这种法律,把每个人都视为潜在的罪人,只要有一个人犯罪,所有人就都成了嫌疑犯,所有人都被别人监视并监视别人——气候加深了专制君主对人民的不信任,并利用气候来实现恐怖的专制制度。
土壤性质怎样对法律产生影响
西塞罗曾跟阿迪库斯说:“什么人最本分?不就是商人和农民吗?但你要是觉得他们对君主政体存在异议,就不一样了。事实上,对他们而言,所有政体都没有区别,只要社会安定即可。”
土壤对于国家政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民众的依赖性上。农民本身有很多事情需要忙碌,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关注自由,土壤越肥沃而易耕种,民众便越安分而懦弱。相反,如果土壤贫瘠,人们只能寻求通过游牧或掠夺等方式来维持生存,那么他们就会变得能吃苦耐劳、骁勇善战。因此,中国的专制皇帝并不热衷于征服,他们乐于统治辽阔而肥沃的土地。农民的生产不仅向他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财富,而且这种生产方式也再不断的培养农民的奴性,使他们更容易顺从。
对于依靠农耕而发展的民族来说,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乃是首要的问题,古中国的历史周期律也与土地的分配息息相关。
古代中国的历史周期律
古代中国,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王朝之更迭,总是逃不出这么一个周期律:开国分封、权贵坐大、土地兼并、引发饥荒、最后战乱、新朝建立、重新分封......
大凡新朝建立,打败和镇压完其他敌对势力后,皇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封土地。因此刘邦在灭亡项羽后就分封韩信为楚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等,这些王其实只是个称号,关键在于食禄多少,所谓的食禄实际就是作为大地主的身份向耕种土地的农民收地租。在《皇明通纪》里有切确的记载,朱元璋封李善长为太师、韩国公,食禄四千石;徐达为太傅、魏国公,食禄五千石;常遇春子常茂为郑国公与李文忠等并食禄三千石;汤和、傅友德、廖永忠等食禄一千五百石;其他分封后差。连洪秀全称帝后也是大肆的分封诸王,分配土地。
在土地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上,必然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导致土地兼并,造成“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最后恶劣的贫富差距造成皇朝的动荡乃至推翻。新朝建立后又重复着分封——兼并——起义的路线继续循环,只要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不改变,这个历史周期律就不会动摇,无论多少次“均天免粮”都挽救不了。
可是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们并不关心这个核心问题,他们所关心的是农民是否被束缚在了土地上,如果他们脱离了土地,就会获得极大的自由,游走于各地,带来隐患。因此,古中国的法律大部分是围绕着如何钳制农民而制定的。
故而欧阳修在《新唐书·食货志一》里总结说:“古之善治其国而爱养斯民者,必立经常简易之法,使上爱物以养其下,下勉力以事其上,上足而下不困。故量人之力而授之田,量地之产而取以给公上,量其入而出之以为用度之数。是三者常相须以济而不可失,失其一则不能守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