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知识界有关“亚洲”的讨论是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条件下产生的。我在文章开头提及了两种“帝国”话语:第一种是以美国为中心的、以诸如世界银行、WTO、IMF等全球性组织为机制的全球性帝国话语;塞巴斯蒂安·马拉比(SebastianMallaby)说:这个全球性帝国的产生“并不直接等于帝国主义的复活,却可以弥补帝国时代以后遗留下来的安全漏洞,就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托曼帝国结束时实施的国际联盟委任托管体制。”[65]第二种则是以欧洲联盟为模型的、力图抗拒全球性帝国的单极支配的区域性帝国话语。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外交政策顾问罗伯特·库伯(RobertCooper)将这一帝国构想称之为“合作性帝国”。在他的分类中,“后现代国家”的两个典型类型是作为“合作帝国”的欧盟和作为“自愿的全球经济帝国主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两个组织都由一整套法律和法规协调运作,而不像传统帝国那样依赖于一个中心化的权力。库柏的“合作帝国”构想以及“邻国帝国主义”(theimperialismofneighbours)概念是在巴尔干战争和阿富汗战争的阴影中提出的,它把“人道主义干预”的概念与一种新型帝国主义的概念结合起来,从而使得“人道主义”合乎逻辑地成为“帝国”的理论前提。欧盟是这一新型帝国的典范。[66]
在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战争的背景条件下,亚洲知识分子在一种东方/西方或东洋/西洋的二元论中解释历史,从而近代亚洲论带有强烈的文化主义色彩,不可避免地趋向于从一种文化同质性的角度去理解和建构“亚洲”或“东洋”的认同。然而,以这种方式形成的亚洲论述不但在实践上难以令人信服,而且即使能够成立,我们真的愿意建立一种库柏说的那种可以在人道主义名义下实行干预的“合作帝国”及其“邻国帝国主义”吗?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如此复杂多样的亚洲社会如何形成一种“连带机制”,进而提供一种既不同于近代民族主义的国家模型,又不同于上述两种“帝国”模型的区域关系?在经历了极为残酷的殖民主义历史和波澜壮阔的民族解放运动之后,我们能否探索出一种能够避免帝国主义模式的既非国家式的又非帝国式的弹性机制?
让我们从对不同的“东亚世界”历史叙述出发展开思考。把“东亚世界”建构为一个相对自足的“文化圈”是近代日本思想的创造,但如何勾画这一“东亚世界”却存在着不同的方式。西嶋定生将“东亚世界”描述为一个自我完成的文化圈:从地理上说,“东亚世界”以中国为中心,包括其周边的朝鲜、日本、越南以及蒙古高原与西藏高原中间的河西走廊地区东部诸地域;从文化上说,构成这个“东亚世界”特征的因素包括:汉字文化、儒教、律令制、佛教等四项。[67]将地域与文化相互结合的目的是构筑东亚的有机整体性,但这个“亚洲有机论”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在前田直典看来,日本学者的传统看法并没有把日本包括在东亚世界内部:
一般以为,在近代之前,世界各地的历史尚未有共同性时,中国是一个世界,印度又是一个世界。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世界可以视为一个包括满洲、朝鲜、安南等在内的东亚世界,这也是过去大家的看法。把日本放进这个世界中虽然多少有些犹疑,但我们亦曾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不过,这只是文化史上的问题。究竟朝鲜、满洲等社会的内部发展和中国有没有关联性抑或平行性,我们近乎一无所知,日本更不必说。在欧洲的世界中,例如我们知道英国社会的发达与欧洲大陆有平行性,彼此相关。但在东亚方面,特别在日本和中国之间,是否有类似情况,除近代史的领域外,至今不仅仍未解释清楚,甚至可以说近乎未成为问题。一向的想法是,日本从古代至中世、近世的发展,在社会基础构造上与大陆全然隔离。[68]
这种将日本从亚洲范畴中疏离出去的做法密切地联系着日本开港前独特的历史处境,以及此后产生的日本特殊论。联系与区别、脱亚与入亚,构成了近代日本的民族主义知识中的既相矛盾又相配合的亚洲论述的悖论式的特征。
构筑“东亚世界”的有机性或自足性的最为深远的动力始终来自民族主义的、工业主义的和资本主义的“西方”。作为近代亚洲民族主义知识的一个有机的部分,人们渴望在“东亚文明圈”的表述背后看到的并不仅仅是文化的特殊性,而且是与这一文化特殊性相互匹配的民族主义的、工业主义的和资本主义的“内在的”和“普遍的”动力。因此,在东亚寻找现代性的努力一方面打破了黑格尔主义的“世界历史”的秩序,另一方面又重构了黑格尔主义的“世界秩序”的内在标准:民族主义、资本主义(工业、贸易等等)和国家学说构成了“东亚”历史叙述的“元历史”(meta-history)。京都学派的代表人物宫崎市定对“东洋”概念做出了新的界定:一方面,他不再像传统学者那样把“东亚世界”视为“中国世界”的一部分,而是将中国及其历史放置于“东洋史”的范畴内部;另一方面,他通过分析隋唐五代时期交通和贸易的变化,断言“宋代社会可以看到显著的资本主义倾向,呈现了与中世社会的明显差异”,从而形成了一套与西洋现代性相平行的东洋现代性叙事。[69]宫崎市定通过“交通”把不同区域的历史连接在一起,并从这一视野出发阐释“宋代资本主义”、“东洋的近世”以及“国民主义”(民族主义)。在《东洋近世的国民主义》一节中,他分析了秦汉、隋唐直至宋元明清时代的民族关系,认为北宋和南宋时期的中原与南北区域不仅出现了“国民主义的跃动”和超越朝贡关系的民族关系(如辽宋之间的战争与“两国之间的和平国交”,宋金战争),而且也出现了诸如大越国(安南)、大理国(掸族)等“名目上是中国的朝贡国”、事实上却“独立不羁的民族国家”--尽管这一过程为元代所终止,却在其后激发了明代的“以汉人为中心的国民主义”。在这个意义上,亚洲民族主义的发展与西洋史是相平行的。[70]宫崎市定大胆地使用了各种欧洲范畴,他对唐宋之际、特别是对宋代的观察是在“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的视野中组织起来的。这一为东亚寻找自身历史的努力不可避免地带有目的论的特征。我们可以从这一“东洋的近世”与民族-国家论述的内在联系中看到欧洲的亚洲论述所包含的“帝国-国家”的二元论。[71]
从这个角度看,浜下武志关于亚洲朝贡体系的研究既是对“脱亚论”的批判,也是对特殊论的反驳。他在经济史领域重新建立了一个以朝贡体系为纽带、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世界体系,并以此确认了亚洲内部--包括日本与中国之间--的“连带关系”。尽管浜下武志同样重视东亚的内部的现代动力,但与宫崎市定勾勒的欧洲式的“国民主义”(即民族主义)的“东洋的近世”完全不同,他以朝贡体系为网络构筑了的亚洲的内在整体性。[72]在浜下武志及其代表的学派提供了三个主要的前提:第一,亚洲不仅在文化上而且在经济和政治关系上构成了一个整体;第二,这个整体是以中华文明为中心的、以超国家的朝贡网络为纽带的;第三,与这一朝贡网络相匹配的是与欧洲“国家”关系不同的“中心-周边”及其相应的“朝贡-册封”关系。如果说宫崎市定的“东洋的近世”以“国民主义”为中心,那么,浜下武志的叙述却挑战了这种“国家”与现代性之间的必然联系,进而以朝贡网络为纽带,构筑了一种有关世界和区域历史的另类叙事。在他看来,亚洲地区的朝贡网络没有被西方资本主义的近代扩张彻底击毁,“作为一个世界体系的亚洲”即使在近代也仍然存在。浜下武志的论述是富于启发性的,他不但发现了连接亚洲世界的一条内在纽带,并以此为线索勾勒当代世界的图景,而且也从周边的视野揭示了中国正史中的大陆中心论和王朝正统主义。对于那些拒绝承认日本与亚洲的历史联系的特殊论者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批评;对于习惯于从中国内部视野来看待中国的中国学者来说,这一论述提供了一个从周边观察中国的历史视野;对于总是以帝国-国家、朝贡-贸易的二元论的学者来说,这一以朝贡网络(帝国体系)为中心寻找东亚现代性的努力构成了对于欧洲中心论的颠覆。
东亚整体性这一“事实”是以“东亚”这一范畴为前提建立起来的预设或建构,而浜下的论述侧重于朝贡关系中的贸易方面,尤其是与东亚内部关系相互重叠的海洋贸易关系。我在这里试图以浜下武志的论述为基础展开论述,并对他的论述进行补充、平衡和扩展。首先,“朝贡体系”不是一个自足的和完整的结构,而是由参与这一朝贡历史实践的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的产物,从而是一个不断流动的、多元权力中心相互生成的过程,任何一种新的力量参与到这一实践之中都会改变其内部的权力关系。滨下武志将朝贡关系中的宗属关系区分为六种类型(1,土司、土官的朝贡;2,羁縻关系下的朝贡;3,关系最近的朝贡国;4,两重关系的朝贡国;5,位于外缘部位的朝贡国;6,可以看成是朝贡国,实际上却属于互市国之一类等),[73]但这一完备的叙述过于依赖于稳定的“中心-周边”的框架和结构分类,难以完整地揭示朝贡实践的不断变化的历史内含。宫崎市定曾从经济史的观点对中国历史作出如下区分:古代至中世是内陆地区中心的时代,宋至近世转变为运河地带中心的时代,晚清以降则是海岸中心的时代,而后者显然是在欧洲影响下发生的新事态。[74]如果中国内部的中心-边缘关系是不断滑动的关系,那么,朝贡体系同样如此,例如,宋朝在战争条件下与北方民族形成的朝贡关系完全不能按照浜下的公式描述为“中心-周边”的关系,清朝与俄罗斯自17世纪以降形成的朝贡关系也不能被描述为“中心-周边”关系。
现代资本主义世界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中心-边缘”关系的不断滑动。如果将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心-周边”构架作为解释19世纪以降发生在亚洲内部的权力关系的前提就更难令人信服。正如浜下武志在他稍早时期的论文《资本主义殖民地体制的形成与亚洲--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英国银行资本对华渗入的过程》中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列强向亚洲特别是向中国金融渗透的深化,是与美国、澳大利亚的黄金发现所导致的国际金融市场的扩大过程密切相关的。从金融的角度观察,中国近代经济史可以被看作中国经济被编织在以伦敦为中心的整个世界一元化国际结算构造之中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亚洲的“近代”是在经济上逐渐被包容进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近代历史的过程,其特征就是金融性统治-从属的关系。[75]如果将“周边-中心”的框架延伸到19、20世纪,并用以描述亚洲内部的权力关系,势必掩盖某些传统的“周边”范畴在新的世界体系中所居于的实际的中心地位。例如,如果把日本的“脱亚”和近代化(包括对台湾的第一次入侵和甲午战争)放置在“摆脱朝贡国地位”的框架(亦即“中心-周边”框架)中解释,不可能说明鸦片战争以降这个“中心-周边”关系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心-周边”、中华帝国-朝贡国(日本)的二元论实际上复制了欧洲近代思想中的“帝国-国家二元论”--如同丸山真男的描述一样,欧洲“国家理性”“一方面是在与神圣罗马帝国、罗马教皇那种超国家的上级权威对抗,另方面是在与封建领主、自治城市、地方教会等中世纪的社会势力的自理权要求相对抗中形成的。”[76]“中心-周边”框架无法描述日本在近代亚洲扮演的历史角色,无法解释为什么恰恰是“周边”(日本、韩国、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先后成为19、20世纪的亚洲资本主义的中心或亚中心区域,而中国大陆、印度和中亚等传统的“中心区域”却长期沦为“边缘”或殖民地。
浜下武志的创造性的研究也为一种以网络而不是国家为中心的区域研究提供了可能,但也正是在这个网络视野的扩展中,那种过于稳定的朝贡贸易或中心-边缘架构本身也面临了新的挑战。正如浜下本人注意到的,在19世纪初期,中国的海外私人贸易网络成功地将官方的朝贡体系转化为私人贸易体系,这是长期历史互动的结果。许宝强在他的博士论文中说,“当欧洲人在16世纪初来到东亚的时候曾试图与官方的朝贡体系联系起来促进贸易的发展,但他们发现他们日渐依赖于广大的中国海外贸易网络,因而有意识地鼓励这种网络的发展。特别是在19世纪初期以降,以中国为中心的官方朝贡体系仅仅是一个从未真正实现的有关控制的官方幻想,因为中国面对着帝国主义列强的不断增长的霸权和侵略。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官方朝贡体系,而是私人的中国海外贸易网络把东亚地区整合到内在相关的历史体系之中。”[77]按照他的论述,不是朝贡贸易,而是私人海外贸易(包括走私活动),构筑了连接东亚和东南亚的贸易网络的更为重要的纽带。在19世纪欧洲殖民主义的条件下,东南亚的市场发展与其说是朝贡贸易的结果,毋宁说是打破朝贡体制的结果,走私、武装贩运和欧洲国家的贸易垄断构成了18-19世纪东南亚贸易形式的重要特点。[78]在这里,网络的历史演变也正是“中心-边缘”的权力关系发生变异的产物。
其次,在由朝贡网络结构起来的“海洋东亚”的图景中,亚洲内陆的历史联系及其变化明显地被置于从属的和边缘的地位。如果我们把西嶋定生对于“东亚世界”的描述与这一以朝贡网络结构而成的东亚世界做一个比较的话,后者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欧亚大陆东部地域沿海、半岛及岛屿,包括东北亚与东南亚,大致与当代日本学术界关注的“海洋亚洲”的范畴相吻合。浜下是在与欧洲中心的对抗之中形成自己的亚洲论述的,他的描述集中在贸易、白银流通等方面,描述的重心是中国与东亚和东南亚的历史联系,亦即主要通过海洋联系形成的贸易交往,从而这一叙述与欧洲资本主义论述中的经济主义逻辑和海洋理论框架有着呼应关系。在他后来的论述中,海洋理论作为一种近代性的理论越来越居于观察亚洲问题的中心地位,因为这一理论处理的是一种与近代条约体系完全一致的政治经济关系。尽管浜下以朝贡体系作为结构性的框架,但他明确地指出这一世界体系的基本规则必须修改,其基本的方向是建立以海洋为中心的、不同于西方贸易体系的新东亚体系。日本作为最早以平等贸易的条约体制向朝贡贸易体系挑战的海洋国家居于时代赋予的特殊地位。也正由于此,这一“具有自己的内在整体性的历史世界”以东亚和东南亚为中心,突出了文化、距离、海洋、政治结构在形成区域关系、尤其是贸易关系时的重要性;但这一整体性的亚洲观对于在朝贡体系中长期居于支配地位的大陆关系(中原与中亚、西亚、南亚和俄罗斯的关系)缺乏深入的描述,对于海洋贸易圈的形成与大陆内部的动力的关系涉及甚少,对于早已渗透在亚洲内部的“西方”的显著存在未能提供更为清晰的勾勒。事实上,所谓“海洋时代”形成于欧洲工业革命、海洋军事技术的长足发展和欧洲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的条件之下,通过殖民主义和不平等贸易,“海洋时代”贬低大陆的历史联系和社会关系,使之从属于海洋霸权和由海洋通道连接的经济关系。
从中国历史的视野来看,西北、东北和中原的关系是中国社会体制、人口结构和生产方式发生变化的更为根本的动力,即使在所谓“海洋时代”,内陆关系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陈寅恪对隋唐制度的论述及于(北)魏、(北)齐,梁、陈和(西)魏、周等三大渊源,并指出隋唐“文物制度流传广播,北逾大漠,南暨交趾,东至日本,西极中亚,而迄鲜通论其渊源流变之专书,则吾国史学之缺憾也”。[79]他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论唐代之藩将与府兵》等研究论述了隋唐以来的中国制度、人口和文化已经是欧亚大陆的多重文化渊源和制度渊源的产物。拉铁摩尔在《中国的边疆》一书中曾以长城为“中心”描述出一个超越政治和民族疆域的“亚洲大陆”,为我们理解历史中的中心与边缘关系提供了极为不同的视野。按照他的“中心”概念,游牧和农耕两大社会实体在长城沿线形成了持久的互动和相互影响,并将这种影响反射或渗透到各自的社会生活方式之中。[80]这个作为“互为边疆”的“长城中心说”纠正了中国历史叙事中的那种以农耕为中心的片面叙述,进而与黄河中心的中国叙述,以及宋代以后的运河-江南中心的中国叙述形成了鲜明对照。历史叙述的中心转移除了与各时代的中心地位的移动有关,而且也还与观察历史变化的视野、尤其是观察历史变化的动力的视野相关。在拉铁摩尔的视野中,只是在欧洲殖民主义和工业化的压力之下,中国历史内部的由北向南的运动路线才转向由南向北的运动路线,以致他用“前西方”与“后西方”的概念来描述亚洲大陆内部关系的转化。
在讨论亚洲大陆的内部运动时,“前西方”与“后西方”的区分也是过于简化的。随着满洲入主中原,中原地区的人口、经济、贸易和其他文化关系的大规模北迁即构成了重要的现象。在17、18世纪,这一由南往北的运动主要来源于清朝帝国内部的运动,而与西方没有多大的关系。1857年,马克思在讨论中国对海洋霸权国家的态度时观察到一个现象,即当西方国家用武力来扩展对华贸易的时候,俄国没有花费多少就获得了比任何一个参战国更多的好处,原因是俄国没有同中国进行海上贸易,却独享以恰克图为中心的内陆贸易,仅1852年买卖货物的总价值就达到了一千五百万美元,由于货物价格低廉,这一总价值所代表的实物贸易量是极为可观的。由于这种内陆贸易的增长,恰克图从一个普通要塞和集市地点发展成为一个相当大的城市和边区首府,并与九百英里之外的北京建立了直接的、定期的邮政交通。[81]马克思在《中国和英国的条约》和《新的对华战争》、恩格斯在《俄国在远东的成功》等文中,不止一次提到中英、中法在沿海的冲突如何为俄国在内陆获得黑龙江流域的大块土地和利益创造了条件,预言俄国作为亚洲头等强国的崛起将“在这个大陆上压倒英国”,[82]批评英国媒体和内阁会议在公布中英条约内容时掩盖俄国在中国、阿富汗和中亚其他地区取得的更大的利益。如果我们把1905年日俄战争对日本现代化进程的影响、20世纪中国与苏联的结盟与破裂放置在大陆与海洋关系的辩证法之中加以理解,那么,欧亚大陆的互动对于东亚地区的近代影响显然是极其巨大的历史存在。
以朝贡体系为中心的亚洲论集中在“经济关系方面”(尤其是以海洋为纽带的贸易网络),对于战争、革命和其他事件并未做出相应分析。孙文曾将华侨视为“中国革命之母”,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海外网络(尤其日本、东南亚各国)对于近代中国革命的影响,而这个海外网络与朝贡路线之间存在着重叠性的关系。在戊戌变法失败之后,日本不仅成为流亡的改革者和第一代中国革命者往返逗留之地,而且也成为中国近代启蒙知识分子的摇篮;正是在这个时代,一批日本知识分子成为中国革命和改革运动的直接参与者;越南、马来亚、菲律宾、缅甸等东南亚国家以及檀香山等地的华人华侨及其社团不但为中国的改良和革命提供了物质资源,也为这个地区的民族主义思潮注入了特殊的活力,从而形成了一个跨越国家边界的社会运动网络。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这个以海外周边地区为基地的革命运动在中国大陆扎下了根,进而为此后获得发展的政治革命、土地革命和军事斗争提供了最初的动力。这是沿海周边网络与内陆地区的互动在革命过程中的显现。
与此相应,大陆与海洋的联系与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亚洲战争的特点。在《游击队理论--“政治的概念”附识(1963)》中,卡尔·施密特将“非正规地作战”的“游击队”置于政治思考的中心,进而将“游击队”视为与“国家以及军队的这种正规性质”相区别的“非正规力量”。“以往欧洲国际法的古典战争法中,根本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游击队的位置。游击队要么是一支轻装备、特别机动灵活、但属正规的不对,要么干脆作为可恶的罪犯被排除在法之外。”“游击队员不仅与海盗、也与科萨尔(Korsar)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正如陆地与海洋作为人类劳动和各民族间武力冲突的不同自然空间不可同日而语。陆地与海洋不仅发展出不同的作战手段和不同类型的战场,也形成了不同的战争,敌人和俘获的概念。只要我们星球上还可能存在着反殖民主义战争,游击队员就仍将是以陆战为特点的积极斗士。通过比较典型的海洋法形象和对空间方面的讨论,游击队员依托乡土的品格会更加鲜明。”[83]鸦片战争以降,中国面临的外来压力从内陆转向了沿海,传统的战争形式由此发生了变化。在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海军彻底摧毁了清朝的北洋海军,控制了东亚地区的制海权;但从1931年入侵中国东北、1937年华北战争爆发至中国的全面抗战形成,强大的日本军队却无法征服贫穷的和军事上落后的中国。战争结果当然与复杂的政治、经济、军事和国际关系的诸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很难从单一的角度加以分析;但日本在正面战场上取得的军事胜利却无法保障战争的最终胜利是和这一战争的特殊形态相关的:这个特殊形态就是正规作战与游击战、国家间战争与“人民战争”相互交织。与正规军队作战相互配合的是具有灵活性、非正规性和依托土地的品格的游击战争,后者与人民的普遍动员、高度的政治自觉的形成和清晰的敌我关系的界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在这个族群复杂、地域广阔、以农民为主要人口的内陆地区,中国革命者将战争动员与革命动员综合起来,以独特的战争形式打破了欧洲国际法所确定的正规战争(国家间战争)概念,并为战后中国内部的政治和军事形势奠定了完全不同于战前的基础。中国革命是在中国内陆的山脉、河流、丛林、平原之上展开的,通过土地革命的深入,现代中国的政治力量--尤其是中国的革命政党--将几代农民和他们的后代转化为革命和战争的主体,从而创造了“人民战争”的新格局。通过战争的洗礼和革命的动员,那个在欧洲视野中始终是落后、保守之象征的农业社会终于能够转化为能动的政治力量--革命建国、工业计划、城市发展和新型城乡关系的塑造均与这一新的政治主体的出现有着密切的关系。站在这个角度上重新理解毛泽东关于抗日战争时期游击战争的战略和战术的讨论,关于持久战和中国农民和农村在战争中的角色问题的理论,以及他的新民主主义论,也许能够获得对于中国革命和战争的新理解。
从上述各个角度看,如何理解亚洲大陆与海洋时代的关系,如何理解亚洲的内在整体性与亚洲地区的文化多样性和历史联系的多样性,仍然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单纯的海洋论视野无法解释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沿海地区与内地(尤其是西北)的深刻分化,以及沿海经济对于内陆经济的支配性,也无法解释以土地革命为中心的现代中国革命(以及俄国革命)的动力,以及二十世纪中日战争的特殊形态。更为重要的是:朝贡关系不是单纯的经济关系,它包含了不同文化和信仰的社会群体之间的礼仪和政治关系;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由朝贡、贸易和移民造成的网络还为革命、战争和其他社会交往提供了各种要素。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阐释朝贡关系的多重内涵,并从这一多重性中发现其与现代资本主义相互重叠或相互冲突的部分,构成了一个值得进一步探索的课题。
第三,朝贡体系的论述是在与欧洲民族-国家及其条约体系的对比关系中建立起来的,它所克服的是早期论述中那种以民族-国家作为近代性动力的唯一条件的看法。然而,朝贡体系与条约体系的二元论仍然是一种帝国-国家二元论的衍生形式。早在17世纪,清朝国家就已经以条约的形式在某些区域(如清俄边境)划定明确的边界、常设巡边军队、设定关税和贸易机制、对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居民行使主权,并与欧洲国家建立朝贡/条约关系,而在现代社会理论中,所有这些要素都被视为民族-国家的特点。在这个意义上,清朝既是一个民族状况复杂的帝国,也是一个国家制度极为发达的政治实体,它的发达的朝贡网络同时也包含了条约关系。如果将国家与帝国、条约与朝贡放置在简单的对立关系中来理解清代社会,就会忽略这一历史中帝国建设与国家建设相互重叠的过程,从而也无法理解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基本特点。正是由于朝贡体系与国家体系具有某种复合关系,从而朝贡关系并不能单纯地被描述为一种等级化的中心/边缘关系。[84]在这里,真正关键的问题不是承认还是否认东亚或中国是国家中心的还是朝贡体系的,而在于重新澄清不同的政治体的概念、不同的政治体的类型、不同的国家概念,而不至让国家概念完全被近代欧洲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历史所笼罩。朝贡体系与网络类型的研究主要以经济和贸易为中心,它所致力的是一种另类的资本主义形态的研究,但朝贡体制涉及礼仪、政治、文化、内外关系和经济等等内容,体现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这是不应被忽略的。
如果朝贡体系是一种与近代欧洲主权国家不同的国家类型及其政治文化的产物,那么,我们就需要将问题放置在不同的国家类型、不同的朝贡性质的比较关系之中重新解释朝贡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中国历史中的朝贡关系与条约关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范畴,例如,当清朝与欧洲国家展开跨越边界的贸易、政治和军事关系时,朝贡关系本身也正是国家关系的一种形式。俄罗斯、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国家与清朝的关系既被称为朝贡关系,但也是实质上的外交关系或条约关系。浜下武志在划分朝贡类型时曾经指出过最接近于后来所谓外交关系和对外贸易关系的“互市类型”,而在朝贡圈内部又有所谓朝贡-回赐的关系,这一关系或者是等价的,或者是回赐超过朝贡的价值,从而朝贡关系具有经济贸易往来与礼仪往来的双重性质。在这一情况下,礼仪形式上的不平等与实质上的对等关系、朝贡关系的礼仪性质和朝贡贸易的实质内容相互重叠。如果朝贡关系与国家关系的重叠构成了朝贡实践的一个内在的特点,我们是否也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欧洲国家的内外关系,即不是将条约体系视为一种结构性的形式,而是看作是各种力量和形式历史地相互作用的产物?例如,我们可以追问:19世纪英国与印度、北美之间的贸易关系是朝贡关系还是条约关系?20世纪(尤其是冷战时代和后冷战时代)的美国(以及苏联)与那些分布在亚洲、欧洲和非洲的“同盟国”或“战略伙伴”之间是主权国家间关系还是朝贡关系?在鸦片战争时代,魏源即已认识到:中国与英国在贸易方面的主要差别不是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的差别,而是如下事实:中国并不依赖朝贡物品来支撑自身的经济,从而也没有一种内在的动力将帝国的军事和政治关系与对外贸易直接关联起来,而英国本土的经济广泛地依赖它与北美、印度或其他殖民地区的贸易关系和朝贡品,从而英国经济内部存在着将国家体制与贸易关系直接连接起来的动力。如果说中国华商的海外贸易是一种“没有帝国的贸易”的话,那么,英国商人从事的则是一种有组织的、兵商结合的、在国家保护下的贸易。[85]西方列强为了逼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而不得不承认中国是一个形式平等的合法主体,从而将欧洲基督教国家间或所谓“文明国家间”的国际法的主权概念运用于欧洲之外。如果按照“朝贡-条约”的规范性(或形式平等的主权概念)构架解释清朝与日本在朝鲜半岛的冲突和甲午战争,势必遮盖19世纪发生在亚洲区域的权力关系的重大转变,进而用一种普遍主义的“理性”为欧洲国际法的扩张主义提供掩饰。因此,在朝贡与条约、帝国与国家的二元论前提之上,通过反转二者的关系来反击上述欧洲中心论的观点,很可能简化了亚洲内部的历史关系的复杂性。从这一视野出发,如何界定亚洲的“中心-周边”机制与欧洲的“国家”机制之间的既重叠又区别的关系成为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亚洲的“近代”问题最终必须处理亚洲与欧洲殖民主义和近代资本主义的关系。早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宫崎市定就开始从广泛的交通关系中探讨“宋朝资本主义的产生”,并深信“宋代以后近世史的发展,现在已经到了以东洋近世史的发展去探讨西洋近世史的时候。”[86]他的“东洋的近世”的论述与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东亚思想”的重叠并没有掩盖这一论述中包含的洞见。在一种世界史的构架内,运河的开凿、都市的迁徙、香料和茶叶等商品在连接欧亚贸易网络上的功能、蒙古帝国扩张所带动的欧亚艺术和文化的交流等不仅改变了中国和亚洲社会的内部关系,而且也将欧洲和亚洲从大陆和海洋两个方向上内在地关联起来。[87]如果构成“亚洲的近代”的那些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征从10-11世纪即已开始,那么,这两个世界的历史发展究竟是平行的,还是相关联的呢?弗兰克(AndreGunderFrank)回答说:亚洲和欧洲从13或14世纪以来就已经深刻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我们在理解现代的发生时,必须从一个具有内在关联的世界体系的预设出发。[88]交通的意义不是将两个世界僵硬地捆在一起,而是如两个用皮带连接在一起的齿轮,一边转动,另一边也会同时转动。因此,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是:
如果只有欧洲的历史,欧洲的工业革命不能发生。因为这不单是机械的问题,而是社会整体结构的问题。工业革命发生的背后,需要小资产阶级的兴隆,亦必须有从东洋贸易中得到的资本积累。要机器运转,不能单靠动力,还必须有棉花作为原料,更需贩卖制品的市场,而提供原料和市场的实际是东洋。没有和东洋的交通,工业革命大概不会发生罢。[89]
宫崎市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史的范畴内部,他对亚洲与欧洲的交往关系的论述是单薄的;弗兰克的研究是经济主义和贸易主义的,几乎没有对欧洲社会内部的历史动力及其与资本主义的产生的关系作出令人信服的解说。在他们的海洋中心论的结构性叙述中,战争、突发事件和其他历史因素也不得不退居次要地位。但这些叙述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重新叙述“世界历史”的可能性。
在这一互动的历史叙述中,“亚洲”观念的有效性反而削弱了,因为它既不是一个自足的实体,也不是一组自足的关系;它既不是一个线性发展的世界历史的起点,也不是一个线性发展的世界历史的终点。毋宁说,这样一个既非起点也非终点、既非自足的主体也非从属的客体的“亚洲”构成了重构“世界历史”的契机。如果需要修正“亚洲”观念的错误的话,那么,我们还必须重新检讨“欧洲”观念。套用列宁的语言来说,先进的欧洲到底是从哪里产生出来的呢?落后的亚洲又是怎样的历史关系的结果呢?社会内部的历史关系是重要的,但在长久的历史之中,不断伸展的区域互动关系对于一个社会内部的转变的作用又该如何估价呢?如果亚洲论述始终以一个自明的欧洲概念为背景,而不是深入到欧洲历史发展内部重新理解欧洲概念得以建构的动力,那么,亚洲论述就无法摆脱它的含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