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意识、意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涉及心理学、生理学、行为科学、认知科学的基础性问题,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是不能简单进行概念的辨析来回答的,这种语言层面的剖析即使说的很漂亮,但不能证伪,因此依然属于一种不科学的解读。
因此,为了更好的回答这个问题,应该基于一套科学的理论架构体系之中,基于体系结构要素的作用关联来阐释基本概念的实际定义,这才是一个具备可操性、可证伪的解读。
先来说说潜意识与意识。关于什么是意识,科学上没有统一的定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科研界还没有弄清楚什么是意识,只能大概判别什么不是意识。不过,这个问题即将成为过去式。
《认知的维度》给出了意识的一套全新理论性解读。这里用“全新”这两个字可能会让做科研的觉得不太舒服,因为任何理论不可能完全脱离于已有的成果。从论证过程来说,这套理论本身是基于已有的大量实证科学实验材料基础上的提炼,只是形式上有较大的创新,解析方式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东西。
《认知的维度》用庞大的篇幅论证了一个在心理学界发生了几次反复的问题: “到底是行为主导意识,还是意识主导行为?” 该书的结论是——所有的意识,本质上都是伴随行为调节过程而产生的,行为调节是主因,意识只是行为调节的副产品。意识源于皮层神经元的活动,下图展示了皮层与行为调节系统之间的关联。这个结构的意义是:即使没有皮层,调节系统依然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调节活动,皮层此时并不是必须,只是因为环境参数的高度异化,本体亟需更为复杂的调节能力来应对各种不确定状态,由此才逐渐进化出越来越复杂的二级调节组织——皮层!
上世纪初,行为主义一度非常流行,但后来的很多实验显示,一些复杂心理表现无法用行为主义的理论来解释,于是行为主义渐渐消退了。这其实不是行为主义本身的问题,而是学界还没有真正弄清楚行为、意识或认知之间的关系。
潜意识、意识、行为这三者之间实际上有着密切的关联。
人有某种意识,意味着人形成了某种特定认知或感受,感受基于感觉系统,而认知基于感知系统,感觉系统可以定性刺激信号的趋性,而感知系统则代表有两路以上的刺激信息的同步触发,它们互为背景,由此才形成了“认知”。
在个人从婴儿的懵懂到成人的成长历程中,单纯基于视觉实际上是不能形成有效认知的!必须经历幼儿时期的各种接触性的摸索、探索,在提取事物轮廓特征的同时,对事物的接触作用(口添、手摸、摆弄碰撞、……),即综合感觉和感知,基于某种作用体验才能沉淀有效的认知,而成人之所以能够对未接触的事物也能形成某种作用性认知,那是基于成长过程中所沉淀的捆绑认知的特征迁移学习的结果(hebb突触告诉我们,过往同步过的神经元激活靶细胞后,下次激活靶细胞更容易,这为额外关联创造了条件),其本质上依然内含着感觉体系的作用。
我们说意识的时候,其实与本体的感觉系统体验有关,即当意识到什么的时候,实际上相当于唤醒或激发了感觉系统的作用体验。场景中能够引发个人某种非常积极或消极反应的特征出现时,就会很明显的激起个人的意识。
当了解了行为是触发意识的前置条件时,理解潜意识就比较容易了。在很多场景中,一些特征会牵引人的行为趋向,但此时的感知焦点和感觉反馈并没有发挥作用,即因为特征不够特异而没有进入联合皮层,感受器采集的刺激信号反差不够显著而没有激发脑部的感觉反馈,使得行为触发的同时并没有引起完整的意识活动,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潜意识表现。小脑的神经活动是不引发意识的,而小脑又是主导行为的主要组织,这实际上表明了行为并不一定引发意识。Eric Taylor的大小圈对照试验也强有力的证明了没有意识行为一样会发生(人的好奇心理是如何激发的?)
对于任何行为来说,一定会有刺激信号传入神经中枢的,因此这种行为要么归属于潜意识行为,要么引发意识,不会有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