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人以何种方式发现"价值的概念呢?他通过何种方式第一次意识到形式最简单的‘‘善与恶’问题呢?他是通过‘‘愉快或痛苦"的生理知觉。正如在认识领域内,知觉是一个人的意识发展的第一步,同样,知觉也是评价的第一步。
人体感受愉快或痛苦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这是人这种实体的一部分。对此他没法选择。决定他体验愉快或痛苦的生理感觉的标准是什么,他对此也没有选择。那个标准是什么?是他的生命。
人体的“愉快一痛苦”机制也存在于所有具备感知能力的活的有机体体内,它是对有机体生命的自动保护。愉快的生理感觉是一种信号,暗示有机体正在进行正确的活动过程;痛苦的生理感觉也是一种信号,警告有危险存在,暗示有机体正在进行错误的活动,暗示身体的正常功能正在受到削弱,需要采取行动来纠正这种错误。有些孩子生来就没有感受生理痛苦的能力,这种罕见的畸形是说明上述观点的最好例证。这样的孩子不会活很长时间,他们没有办法发现什么能够伤害他们。没有警告信号,一个小小的伤口也会发展成致命的感染;或者身患重病却一直发现不了,直到错过治疗时机。
对那些拥有知觉的生命体来说,知觉是生存的基本方式。
比较简单的有机体,如植物,可以通过自动生理功能的方式生存;比较高级的有机体,如动物和人,就不能这样生存。后者的需要更为复杂,它们的活动范围也更广;其身体的生理功能只能自动完成使用燃料的任务,却无法自动获取那种燃料。要获得燃料,较高级的有机体需要知觉能力。植物能够从它生长的土壤中获得食物;动物却不得不搜寻食物;而人则不得不生产食物。
植物没法选择它的活动;它追求的目标是自动的、天生的,决定于它的自然本性。按照它的自然本性,养料、水和阳光是其为其追求目标,它的生命就是指导其行动的价值标准。在植物生活的自然背景中,它所遭遇的环境有很多变化——例如酷热或严寒,干旱或洪涝——它还能够采取某些行动来对抗不利环境,例如有些植物能够从石头下面蜿蜒地生长出来,其茎叶能爬到阳光照耀的地方。但是,不管处于何种环境,植物的功能是没有选择余地的,它能自动采取行动延续生命,却不能采取行动自我毁灭。
较高级的有机体生存所需的活动范围更加广泛,这是与其知觉范围成正比的。意识程度较低的物种只拥有感觉功能,这足以指导其行动并满足其生存需要。感觉是感官对外部世界的刺激所产生的自动反应;只要外部的刺激持续下去,这种感觉也会同时持续下去。感觉是一种自动反应,是一种自动的认识形式,意识既不能追求也不能回避感觉。只具备感觉功能的有机体受其身体的"愉快一痛苦”机制指引,也就是说,受自动的知识和自动的价值规范指引。有机体的生命是指导其行动的价值标准,在其潜在的活动范围内,它的活动自动地延长其生命,并且不能采取自我毁灭的行动。
较高级的有机体拥有更有效的意识形式:它们拥有保存感觉的功能,那就是感知功能。“感知”就是被一个生命体的大脑自动保存、结合起来的一组感觉,它使该有机体有能力认识到许多实体和事物而非单个的刺激。一只动物并不仅仅受当时的感觉指引,而且还受知觉对象指引;它的活动不是对单个的、孤立的刺激产生的单个的分散的反应,而是受面临的知觉现实的综合意识指引;它能够领会当前的知觉实体,能够产生自动的知觉联想,但仅此而已。它能够学会某些技巧来应付特定的环境,例如捕猎或者躲避,这是高级动物中父母教给其幼子的技能。
但是,动物对于需要学习的知识和技能没法选择,只能一代又一代地重复这些知识和技能。动物对指引其行为的价值标准也没法选择:意识为它提供了自动的价值规范,它会自动辩别切己的善恶利弊。动物没有力量扩展或逃避其知识,在其知识不够应付环境的情况下,它就会遭到毁灭一一例如,一只动物站在铁路上,面对高速驶来的列车,就会吓得不能动弹。但是,只要这只动物还活着,它就会依靠其知识来活动,就会具有自动寻求安全的能力,但却没有选择能力:它不能中断自己的意识,它不能选择不去感知,它不能逃避自己的感知,它不能忽视对自己有利的事物,也不能选择对自己不利的事物,而成为自己的毁灭者。
人类需要来源于观念性知识的观念性价值观,来引导其活动和生存。然而,观念性知识是不能自动获得的。
人类没有自动的生存规范,他没有自动的活动进程,也没有一套自动的价值观。他的意识不会自动告诉他:对他而言,何为善恶,何为利弊,他应该追求什么目标?通过什么方式达到目标?他依靠什么价值、需要采取什么行动进程?他的意识不得不自己去发现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但他的意识将不会自动活动。人,作为地球上最高级生命体,其意识具有获取知识的无限能力;在所有生命体中,惟独人类不能生来就保持意识。人类区别于其他所有生命物种的独特特征在于:他的意识依靠意志力。
指引植物功能的自动价值足以满足其生存的需要,但却不能满足动物的生存需要。同样,动物意识的感知机制提供的自动价值足以引导它生存,但却不足以引导人类生存。人类需要来源于观念性知识的观念性价值观,来引导其活动和生存。然而,观念性知识是不能自动获得的。
“概念”是大脑对两种或更多可感知的具体事物的综合,先通过一个抽象过程将这些具体事物孤立起来,再通过明确的定义将它们综合为一体。人类语言中的每一个词语,除了固有名称之外,都表示一个概念,那就是对特定种类之下无限多个具体事物的抽象。正是通过把知觉材料组织成各种概念,把各种概念加以扩展,组织成越来越广泛的概念,人类才能够理解和记忆、辨认和综合无限多的知识,这种知识延伸、超越了任何特定的、当下直觉。人的感觉器官自动活动,人的大脑将其感觉信息自动综合成知觉印象;但是,将知觉印象综合成概念的过程一亦即抽象并形成概念的过程一却不是自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