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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抬杠/杠精-2018年度杠精识别指南-“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杠精面面观:于谦调侃杠精上热搜 杠精究竟有多么讨厌?-杠精:没有人可以逼我讲逻辑+如何打败逻辑流氓?-碰到杠精,如何强势回怼?+思辨与立场-观念的变化“牺牲最小,成就最大”-让思辨与更好的自己和解-《奇葩说》——鲜活展示杠精和独立人格本质区别的人生情景剧-王蒙:抬杠是种病+思辨与立场: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批判性思维工具-11 监控你的社会中心倾向-社会中心思维就如同病状-社会阶层化-社会中心思维是无意识的且存在潜在威胁的-大众传媒培养着社会中心思维-摆脱社会中心思维:真正良知的开端-思辨与立场:推荐序-思辨与立场:译者序-思辨与立场:前言-01 变化与危险加剧的世界中的思维-02 成为你自己思维的批判家-03 成为一个公允无偏的思考者-公正无偏的思维有何要求-认知谦逊:知道自己无知-具备认知勇气:愿意挑战你的信念-换位思考:拥抱对立的观点-认知一致:对自己和别人持相同标准-认知坚毅:消解复杂性和沮丧-信赖推理:认识到好的推理以证明自身的价值-思维自主:成为一个独立的思考者-认识各认知美德间的相互依存性-04 自我理解-05 批判性思维发展的前四个层级-层级一:无思维反思意识者-层级二:有思维反思意识者-层级三:起点上的思维提升者-层级四:行进中的思维提升者-设计活动规划的策略-改变你生活中某个情境的定义-06 思维的要素-思维的要素:一个初步了解-一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杰克和吉尔-关系中思维的要素-为了特定目的的思维-基于概念思考-区分僵化的信息、活跃的谬知和活性知识-当寻求信息时该问的一些关键问题-区分推断和假定-在各观点内和各观点间思考-运用批判性思维掌控看待事物的方式-07 思维的标准-推理过程中重要的思维标准-将推理中的各种要素和思维标准放在一起-在议的问题或待解决的难题-观点或推断框架-信息、数据、经验-概念、理论、观念-运用思维标准评估你的思维:简明的指导原则-08 设计你的人生-认识经验的双重逻辑-社会力量、大众传媒和我们的经验-回溯阅读-回溯阅读(2)-设计你人生方面的提示-09 做出明智决策的艺术-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自己的人生-决策的逻辑-决策的维度-早期的决策-青少年时期的决策-成年初期的决策-10 掌控你的非理性倾向-自我中心思维-“成功的”自我中心主义-不成功的自我中心主义-理性的思维-两种自我中心的功能-支配性的自我中心主义-服从性自我中心主义-人类心理的“病理”倾向-理性的挑战-12 道德推理的发展机制-道德原理的本质-道德概念和原理-道德和宗教-道德和社会传统-理解我们自身的自私-道德和性禁忌-13 分析和评估企业与组织生活中的思维-组织内进行批判性思维的第一个障碍:隐蔽的权力争斗-群体对现实的定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误导成功的问题-竞争、合理思维和成功-评估一个组织生活中的不合理思维-良好思维的力量-14 策略性思维:第一部分-重要观念1:思维、情绪情感体验和欲求相互依存-重要观念2:一个逻辑存在,你就能理解它-策略性观念-观念检核与实践聚焦于某人思维背后的逻辑-重要观念3:为了有高品质的思维,我们必须定期地对思维进行评估-15 策略性思维:第二部分-重要观念4:我们天生的自我中心主义是一种默认的机制-重要观念5:我们必须对我们周围的那些自我中心主义敏感-重要观念6:大脑倾向于做出超过我们原始经验的概括-重要观念7:自我中心思维在我们的头脑中看起来是理性的-重要观念8:大脑的自我中心倾向在本质上是自动的-主要观念9:我们通常通过支配性行为或服从性行为追求权力-重要观念10:人类本质上是社会中心的动物-重要观念11:理性的养成需要努力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2018年11月30日 字数:3012 来源: 作者: 提供人:maoamatu75......

01各执一词:自由与封闭在现代语境中的统一

人的天性崇尚自由,自由的维度却不止一面,有举手投足的自由,有穿衣打扮的自由,我们这里要强调的应当是人类的言论自由和说话的关系。人类自出生之日起,一路模仿、学习、成长,经历的是逐渐被约束的过程,作为习得性技能,说话(专业上叫言语)的方式是被各种语言规则制约的。但是在日常交流中,当一个人发出“你这个人会不会说话”的疑问时,他并非主要强调对方语言表达中的语法问题,更多的是从习俗、情感的角度认为说话者违反了社会上约定的某种规则,或者说,影响了听说者的感受,使其受到冒犯。这种规则由于不具备普遍性,所以在不同的人那里,又会造成不同的心理感受。换句话说,同样的对话,有些人认为是攻击,有些人却道平常。这既是杠精被大规模抵制的原因,也是杠精概念从指向明确到愈加宽泛、不易分辨的根本所在。客观的语言和主观的情感既然无法统一到实际的交流中,就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在互不理解的情况下,更多的人选择退到一个相对安全的范围内,这种退让,在很多网友的口中,是举着“自由”这面旗帜的。说与不说,听或不听,是当代网络人的话语自由主义。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从言论自由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杠精,还是反杠精,实际上都是更强调自我边界的人。

由释放天性到自我退让,现代人经历了随意说——不想说——你可以说但我选择不听的奇妙旅程,人们对边界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我们更容易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型社交圈中获得快乐,甚至更为极端的是在“社恐”一词引导下的远离社交群行为。人们利用手机和网络彼此联系,愈加方便同时愈加疏离,说的话有人听乃至听得懂,似乎成了奢求。由此,现代语境中的自由和封闭达成一致:我们的自由是通过不受任何人打扰来实现的。这既远离了自由最初的精神,也带来了与过去截然不同的实现自由的方式。而由此产生的一种现象,就是在网络平台上语言表达的不可侵犯性。无论是首发言者对于杠精的排斥,还是杠精自称公众发言本应接受一切话语分析,双方所持的立场并无太大差距。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对自我的保护、对自我边界的划定自然无可指摘,但也极少有人愿意承认,在想说就说的表达心态中,文字的随意性、攻击性背后是对真正意义上自由的背离,而言论自由在“杠精/反杠精”的随心所欲中,实质上变成了缩小自己的责任,放任自己的“为所欲为”。我们没有权利断然地表达出美国作家惠特曼说的那种论断,“浅薄的人们不出所料地认为自由的概念便是逃避一切法律,解脱一切约束。而智者却恰恰相反”,区分人们是浅薄还是智慧这一行为本身是艰难的,但毫无疑问,伟大的灵魂是始终能够学会“理解”和“包容”,也唯有如此,才能保持真正的自由和解放。

02辩术:从哲人的智性生活到庸人的俗世自扰

没有人会自称“杠精”,所以这个词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它与提出者的对立处境。在以往,人们更习惯于用“辩”这个词来指称相互对立的言语行为,而“辩”“论辩”甚至是“诡辩”恰巧是哲学活动的中心。无论是前不久在北大哲学系毕业典礼中某毕业生援引阿里斯多芬的《云》中的智者形象:“我让他先说,我将根据他自己所说的话,利用新的言辞和思想将他击倒。如果他还要动口,我便用那毒虫似的哲理名言向着他的脸上刺去,直到把他刺死”,还是在古代中国,诸子时代产生的大批说客,庄子、惠施、桓团、公孙龙等诡辩家为了林立小国的生存开展的各种外交活动,以辩驳为参与方式,是人们自古希腊至今在公共场域中凸显自我价值时不曾改变的行为之一,而古今区别则在于,这一手段由统治者掌握的话语权术逐渐下移到智者的语言武器,直到今天成为日常交流中的无聊周旋。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但多数时候,“辩”和“杠”难以严格区分,这不仅是由于上文提过的个人感受不同带来的标准不一,更多的是后者也常常以完整的逻辑让人无法挑剔,或者,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阿Q一点地说:“杠精”在用语言做武器的层面上与智者一致过。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以语言为武器,是上述各类行为的基础。“辩者”这一提法,在中国古代,起初是特指以论辩为专业的人,不管是政治的,还是哲学的,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无疑应当是正面的。只是后来,论辩过程中不总是深刻的见解、完美的逻辑,还伴随着似是而非、奇辞怪论,“诡辩”由此产生。现代网络中最初的“杠精”群体,大约是“诡辩”的最末流——他们中的很多人不仅提出一些与常识相悖的论断,在辩而不成之后甚至口出脏话,以此激怒说话对象,引起更大的争论,于是形成了“杠精/反杠精”之间的口诛笔伐,而结果,往往成为双方共演了一场网络笑剧。

从物质的角度说,杠精得以大规模产生,乃是由于网络的普及。各类发言平台的广泛使用,让大家能够第一时间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而很多网站“140”字的发言限制,又使得各类意见在发表的时候无法兼顾逻辑、材料佐证甚至情感的完整性,这给所谓杠精提供了机会。针对一个反对声音,对方究竟是合理反驳,还是恶意抬杠,区分的关键点在于说话者的话语逻辑和心理指向。毫无疑问,只从主观需要出发,偷换话题,只挑选任意的、个别的语词或事例,并人为构造元素间的虚假联系,为自己的谬言无知做辩护的,可以视为恶意抬杠。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03共情的难度:如何与杠精对话?

我们比较容易认同,辩驳的目的是消除分歧,但作为一个整体的语言系统,任何一种话语目的的实现,都需要兼顾至少两个层面任务的完成。在以科学求真为业的学术活动中,我们看重的是话语逻辑和支撑材料的完整,在实现这一要求之后,甚至并不一定需要得到认同,然而在日常交流中,主观情感上的接近和理解才是消除分歧的杀手,我们交流的深层目的,恰恰是渴望认同,不仅是逻辑上的信服,更是情绪上的一致。一旦在对话中寄托了对“同情的理解”(有时也叫“共情”)的期待,就不大容易客观地讨论某一话题。我们面对熟识的人尚且无法真正做到“感同身受”,遑论对电脑彼端完全不了解的那张面孔报以真诚地共鸣,特别是当双方意见相左时。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正常的辩驳发展成杠精的争执,往往就在于说话过程中流露出的态度。学者陈嘉映已经指出,“求真态度以及与之紧密联系的准确性,在日常生活中是相当边缘的德性”(《何为良好生活》),这番话暗示了我们,相对于“晓之以理”,可能大多数人更能接受“动之以情”。那么,与人对话必须从说话对象的兴趣、情感着手才能真正理解对方吗?或者说,人际交往的目的一定是达成一致吗?面对杠精,我们除了合作,是否还有更好的对话方式?为了不陷入“我干吗要理解你呢?”——“我干吗要让你理解我呢?”的刻意对立,早就有学者撰写《诡辩术:60种诡辩方法》,试图通过学理分析为我们提供治愈不良对话的药方。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为了克服诡辩,作者提出我们首先应当相信,从长远观点看,搞诡辩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除了信念上的准备,为了减少、克服或识破、揭露诡辩,人们还应当培养健全的常识,不被一星半点的知识蒙蔽视听;学一点语法和逻辑,不要陷入发现而说不出的难堪境地;弄清语词的含义,不被含糊其辞或偷换概念所糊弄;紧紧抓住话题,不被对方有意引导而离开话题。在此基础上,作者列举了60种诡辩术以及它们背后的深层话语逻辑,基本涵盖了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能遭遇的一切不合理对话,对每一种诡辩术的分析,就是在为读者提供一种正确的争论原则。识破诡辩,才能制服诡辩,如果将其置换到与杠精对话的实际中,在准确利用这些原则的同时,还需要学会的是,“不要舍不得终止辩论”,当争论无望时,不妥协也不强求对方妥协,或许是真正明智的选择。

“杠精与反杠精”:天性面前人人平等!

对“杠精”一词的思考并不表明单纯批判的立场,我们仍然要呼吁真正意义上的思想言论自由,如同英国哲学家穆勒在《论自由》中所总结出的理由,人不可能是真理的化身,从人类内心而言,片面性是永恒的规律,多面性才是意外,被压制的声音有可能才是正确的;而即使是错误的,也不排除它包含部分真理的可能,而真理需要在碰撞中加以确证;真理永远不能被强制灌输,没有经过质疑和讨论,没有理性的认识真理,真理就没有机会被充分领悟与接受;如果真理不允许被讨论,那就必然退化为教条,最终失去它的意义。或许有人会说,日常生活中的斗嘴,网络世界的三言两语,哪里涉及什么真理,但真理不仅只是被假象遮蔽的真实,更在于求真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所谓“杠精”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扩展了我们的日常讨论的空间。毕竟,如果以先后顺序论,穆勒早已指出,婴儿一出生,为了填饱肚子的喝奶的动作不是第一位的,反倒是他的第一声啼哭,宣告了天赋言论自由,“想说”确实存在“想吃”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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