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警察好人,歹徒坏人”吗?
孩子在学校学了许多东西,我不可能和它们一一做斗争,因此,我开始给她慢慢灌输一种健康的、全面的怀疑精神。有时,凯莱和我会进行一些小型的讨论,是关于老师们常常犯错的问题。当我鼓励我的女儿抵制老师的权威时,我同时也是在两个不同的方面对她进行经济学教育。第一,我鼓励她尽量抵制她的老师强加给她的那些林林总总的错误经济学知识,例如在环保和毒品领域的一些错误知识。第二,我一直在直接强化一个经济学上的中心教义:权威,常常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希望继续宣传我的这种想法,但是,我希望你先允许我说些跑题的事。我想说的是,成人对权威的服从程度,是一个非常特别、非常不可思议的事:一般情况下,美国议会535个议员投票通过一项法案,2.6亿美国民众会选择服从这项法案。为什么会这样?那些议员们有什么神奇的力量吗?
天真的答案是,我们服从他们,是因为他们有枪,但这并不是正确的答案。枪是军队和警察的,不是议会的。如果说我们服从警察的指挥是因为警察有使用暴力的特权,那么,为什么警察会服从比尔·克林顿和特伦特·洛特的指挥呢?
这是一个孩子可能会问的问题,但是,据我所知,没有哪个大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也就意味着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而且据说只有三四个人试图去回答这个问题。其中一个我最熟悉的,就是我的同事詹姆斯·卡恩。当然,当我说卡恩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曾经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人之一时,我所用的“思考”这个词的意思,在社会学范畴是指“构筑一个经济学的模型”。
卡恩的做法是,先假定有一定数量的人,他们必须从进行生产性劳动和相互偷窃之间,选择一种作为他们的生活方式。窃贼的活动阻碍了生产性活动,因此他们就无法解决这样的事实:一个窃贼的行为会对其他窃贼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这也就意味着,每个窃贼都愿意限制自己的偷窃行为来换取其他窃贼也采取同样的行动。与此同时,生产者也在安全保卫方面配置了一定的资源,但是,他们也忽略了这样的事实:由于他们的保护行为,阻止了人们犯罪,这也就相当于给他们的邻居带来了利益。于是,每个生产者都愿意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来换取其他生产者也采取同样的措施。因此,就有了许多互利的协议,如果得以施行,其效果是非常好的。
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罪犯们也许会觉得,如果他们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垄断的犯罪辛迪加,防止其成员过度剥削生产部门,也许效果会很好。卡恩设想了一个强力机制,可以把武器从分散的罪犯团伙手中转移到中央辛迪加的控制下,这样,就可以通过强制执行一个协议,即每个窃贼的偷盗数量不得超过一个额度,以提高社会产出。
在我看来,这种模式是第一次尝试进行一种严肃认真的思考,思考人类社会是如何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演化到具有公认的权威人物、有组织的等级社会的,这种思考是非常令人钦佩的。但是,这种模式太抽象、太程式化了,没有抓住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它就未能预知这个中央犯罪辛迪加将由两个议院组成,其中有535名议员。将来研究工作的一个课题,就是创建一种非常具体的模式。
对将来的研究工作来说,一个更容易取得成果、更重要的课题,就是研究当一个没有受到任何挑战的垄断辛迪加与一个垄断者相互对立时,与这个垄断者时常面临一个偏激的竞争对手的威胁相比,哪个更可取。换句话说,如果你的财产不得不被窃贼团伙掠夺,你是宁愿由一个懂得孰轻孰重的团伙来掠夺呢,还是宁愿由几个由于地盘争斗而分散了部分注意力的团伙来掠夺呢?卡恩现在的模式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而我还没有发现有其他的模式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这些在现实中的意义就是,当司法部调查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时,我不太清楚该支持哪一方。城市暴力团伙是非常可怕的,而警察也一样,在敲诈勒索方面,他们是没有竞争对手的。我不知道哪一个更坏。但是我的的确确知道,有一个问题值得担心,那就是枪支控制。我所见过的最棒的一个反对枪支控制的论点,是写在一个汽车的保险杠上的:“如果我们持枪被宣布违法,那么,就只有警察有枪了。”
我女儿的老师认为,没有必要深入思考社会问题。老师只是教她,警察是好人,歹徒是坏人。这原本是一个讨论的结论,但是这个讨论压根儿就没有进行过。老师们常常是根本不承认这种讨论的重要性,而是直接得出结论。
其实,这是一堂经济学课的内容,因为事物并不总是它们看上去的那样,所以,如果缺乏有条理的假设,且没有严密的推理,那么,就不能直接得出结论。因此,我一边鼓励女儿抵制老师的偏见,一边想,我要在经济学方面给女儿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