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腐败:存在于观念、方法论与伦理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挑战共识,质疑传统分类成为开启从人类学角度研究腐败的第一步。但是,人类学家不会去构建可以对当地话语和实践进行测量的模型,而会从文化与社会的角度思索腐败现象,探讨人们经历腐败的方式以及腐败对我们研究对象的影响,从而提出理论与实证上的见解。然而,为实现这些研究目的,我们必须首先解决某些概念、方法论和伦理上的问题。人类学家在研究腐败时必然会面对这些问题。
很多针对腐败的学术研究都或明或暗地将腐败视为社会不稳定和衰败的标志。学者们频繁使用“疾病”和“癌症”这样的比喻来评价腐败,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观念。不过,这遭到了人类学家托马斯·豪西尔德的批评。他以德国为例,探究了赫尔穆特·科尔丑闻背后所显示出的交织在个人信任、庇护制、忠诚、送礼与公众缄默之间的关系网,从而反驳了这种将犯罪及腐败与无权威的政府结构捆绑在一起的传统刻板印象。这桩“金钱与黑鬼”的丑闻使赫尔穆特·科尔及德国基督教民主党人陷入了政治献金的漩涡。[10]埃里克·沃尔夫所著的《亲情、友情与庇护——复杂社会中的依随者关系》对后续学者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豪西尔德认为,腐败并不只在所谓的弱国泛滥。一旦外部控制缺失,腐败也一样会在所有稳定的霸权政治结构中滋生。[11]私底下的个人关系网并非与稳定的层峰式结构相异,事实上,它也许是维护稳定的必要补充。这一点在肖尔对欧委会的人种志研究结果中得到印证。然而,就欧盟而言,在欧盟正规的管理体系内得到发展的私下个人关系网——这种“并行的管理体系”之前被誉为是欧盟充满活力、极具效率的法宝——最后却被发现,它是欧委会中欺诈和任人唯亲现象的根源。
腐败是一种“隐蔽”“神秘”“不道德”的现象
人们通常认为,腐败只会暗中发生在隐蔽、神秘的私下场合,只有直接参与其中的人才能知晓。有观点认为,腐败是隐蔽的。这与“透明化”这一概念在本质上是相连的。“对决策者、政客及其他‘现代化’的支持者而言,透明化是21世纪初首次亮相的主要口号——如果不算是唯一一个口号的话。”桑德斯试图从挖掘出隐藏在政治及经济领域背后的东西入手,指出“透明度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它是现代化的道德强制力及其特征,既是现代化的原动力也是其所要传递的信息”。人们想知道发生了什么——现代化让人们有权知道这些。然而它也为政府官员及参与经济交易的公职人员提供了掩饰自己正在做什么的权力。但在善治与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透明化”所定义的内容在那些不享有特权、被边缘化和被社会排斥的人看来,通常是不可预知并且混乱的。
据韦斯特和桑德斯所言,这催生了大量对权力表示怀疑的流行语——包括像阴谋论与巫术这样的罪名——这些表述试图在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探索决策过程不透明的意义。人们觉得在全球范围内,腐败正处于上升态势,这也许是他们为理解吉登斯(他附和了埃德蒙·利奇的看法)所谓的现代“失控的世界”而使用的另一种表述。
另一方面,把腐败当成是一种必定隐匿而又神秘的概念,也有可能反映了在以英语为母语的社会科学中所存在的种族优越感、清教徒主义和理性主义偏见。人种学研究表明,从局外人(或“客位”)的角度定义的“腐败”,通常与被局内人(或“主位”)所熟知和接受的价值规范与行为规范相关联;人们知道恩惠系统如何运作并知晓如何利用它——即便他们不愿公开承认这一点。腐败与庇护权及裙带关系类似,它也许不合法,但至少在当地公众眼中,还是有着自己的道德规范。政党筹集的秘密经费、为获得合同和执照而给予的小额贿赂和回扣,以及由小恩小惠带来的非正规经济通常都是“公开的秘密”。戈尔·维达尔曾写道,在美国“公众知道,政府官职已经被有钱人买下,因而不再对他人开放。与对投票地选民的认同感相比,政客对资助自己的企业具有的认同感更为强烈”。
在英属殖民地直布罗陀,民众经常公开讨论腐败。不过在1996年下议院竞选期间,腐败才开始成为热点话题。当时,反对派保守党公开指控社会党首席部长乔·博桑诺任人唯亲、建立裙带关系并且偏袒徇私。保守党甚至在一张竞选宣传单上,用图表展示了博桑诺在新近完成私有化转型的公司中的参与程度——并证实了当地坊间一直在流传的小道消息:博桑诺与他的7名部长是这些私有化企业的主要股东和受益人。在这里关注“公开”与“公共”的意义很重要:并不是说人们只是单纯谈论腐败——重要的是他们以何种方式,在何处谈论腐败。选举宣传是个例外。那段时期,原本人尽皆知并且在通常情况下无足轻重的问题,都可能会突然变得很重要,并成为爆炸性的消息。
尽管人们觉得腐败无处不在,并且势头正在上升,大多数人都很清楚,腐败可以呈现出不同的程度(或者各有差异)。例如,南希·里斯在评论俄罗斯西部的雅罗斯拉夫尔市时写道:
大多数人都认为,站得越高往下看,道德的水域越浑浊。一个人越富有(或是他经手的钱越多),就一定越腐败。人们觉得政府官员和新兴商务阶层是最腐败的,因为只要他们自己的口袋是满的,并且他们的别墅处在高大围墙的保护之下,就根本不管“人民”身上发生了什么。
那些人知道如何区分“正确”(即可接受的)和“不正确”的腐败。例如,龙尼茨曾写道,在墨西哥农村,“如果将腐败的部分所得分给全村人的话”,这种腐败就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恩庇者表现得慷慨大方,与当地民众团结一心,并能为当地的节日庆典捐资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