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人的品质和行为的美,以及关于这种美的概念可能在何种程度上被看成一种原始的赞同原则
人的品质,同艺术的创造或国民政府的机构一样,既可以用来促进也可以用来妨害个人和社会的幸福。谨慎、公正、积极、坚定和朴素的品质,都给这个人自己和每一个同他有关的人展示了幸福美满的前景;相反,鲁莽、蛮横、懒散、柔弱和贪恋酒色的品质,则预示着这个人的毁灭以及所有同他共事的人的不幸。前者的心灵起码具有所有那些属于为了达到最令人愉快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最完美的机器的美;后者的心灵起码具有所有那些最粗劣和最笨拙的装置的缺陷。哪一种政府机构能像智慧和美德的普及那样有助于促进人类的幸福呢?所有的政府只是某种对缺少智慧和美德的不完美的补救。因此,尽管美因其效用而可能属于国民政府,但它必然在更大程度上属于智慧和美德。相反,哪一种国内政策能够具有像人的罪恶那样大的毁灭性和破坏性呢?拙劣的政府的悲惨结果只是由于它不足以防止人类的邪恶所引起的危害。
各种品质似乎从它们的益处或不便之处得到的美和丑,往往以某种方式来打动那些用抽象的和哲学的眼光来考虑人类行动和行为的人。当一个哲学家考察为什么人道为人所赞同而残酷则遭到谴责时,对他来说并不总是以一种非常明确和清楚的方式来形成任何一种有关人道和残酷的特别行为的看法,而通常是满足于这些品质的一般名称向他提示的那种模糊和不确定的思想。但是,只是在特殊情况下,行为的合宜或不合宜,行为的优点或缺点,才十分明显而可以辨别。只有当特殊的事例被确定时,我们才清楚地察觉到自己和行为者的感情之间的一致或不一致,或者在前一场合感觉到对行为者产生的一种共同的感激,或者在后一场合感觉到对行为者产生的一种共同的愤恨。当我们用某种抽象和一般的方式来考虑美德和罪恶时,由其激起那些不同的情感的品质,似乎大部分已消失不见,这些情感本身变得比较不明确和不清楚了。相反,美德所产生的使人幸福的结果,和罪恶所造成的带来灾难的后果,那时似乎都浮现在我们眼前,并且好像比上述两者所具有的其它各种品质更为突出和醒目。
最早解释效用为什么会使人快乐的那个具有独创性和受人欢迎的著述家,为这种看法所打动,以致把我们对美德的全部赞同归结于我们直觉到这种产生于效用的美。他说,除了对那个人自己或其他的人来说都是有用或适意的内心的品质之外,没有一种品质可以作为美德加以赞同,并且除了具有相反趋向的品质之外,没有一种品质可以作为邪恶的东西加以反对。确实,对个人或社会的便利来说,天性似乎如此恰当地调整了我们关于赞同和反对的情感,以致我相信,在经过最严格的考察后,将会发现这是普遍的情况。但是,我仍然断言,对于这种效用或危害的看法,并不是我们赞同和反对的首要的或主要的原因。毫无疑问,这些情感因关于美或丑的直觉而得到增强和提高,这种对美或丑的直觉产生于它的效用或危害。但是,我仍要说,这些情感原本和本质上与这种直觉截然不同。
首先,这是因为对于美德的赞赏似乎不可能同我们赞赏某种便利而设计良好的建筑物时所具有的情感相同;或者说,我们称赞一个人的理由不可能与称赞一个屉橱的理由相同。
其次,在考察的基础上,将发现任何内心气质的有用性很少成为我们赞同的最初根据;赞同的情感总是包含有某种合宜性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对效用的直觉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可以在被认为是美德的所有品质中见到这种情况。根据这种分类,那些品质因为对我们自己有用而最初就受到重视,也因为对他人有用而受到尊重。
对我们自己最为有用的品质,首先是较高的理智和理解力,我们靠它们才能觉察到自己所有行为的长远后果,并且预见到从中可能产生的利益或害处;其次是自我控制,我们靠它才能放弃眼前的快乐或者忍受眼前的痛苦,以便在将来某个时刻去获得更大的快乐或避免更大的痛苦。这两种品质的结合构成了谨慎的美德,对个人来说,这是所有美德中最有用的一种。
关于在前一个场合所考察的第一种品质,即那种较高的理智和理解力,最初是因为正义、正当和精确,而不是仅仅因为有用或有利而为人所赞同。正是在深奥的科学中,尤其是在更高级的数学中,表现出人类理智的最伟大和最可钦佩的努力。但是那些科学的效用,对个人或公众来说都不是非常清楚的,要去证实这种效用,需要某种并不总是十分容易领会的论述。因此,最初使它们受到公众钦佩的,不是它们的效用。这种品质,在有必要对那些自己对这种卓越的发明毫无兴趣,竭力贬低其作用的人所提出的指责作出某种回答之前,很少为人所坚持。
同样,我们克制自己当前的欲望以便在另一场合得到更充分满足的那种自我控制,如同在效用方面为我们所赞同那样,在合宜性方面也得到我们的赞同。当我们以这样的方式行动时,影响我们行为的情感似乎确实和旁观者的那种情感相一致。旁观者并没有感受到我们目前欲望的诱惑。对他来说,我们一个星期以后或者一年之后享受到的欢乐,其所具有的吸引力一如我们现在享受到的欢乐。因此,当我们为了眼前的缘故而牺牲将来的时候,我们的行动在他看来是极其荒唐和放肆的,也不能够理解影响这种行为的原则。相反,当我们放弃当前的快乐以便得到即将到来的更大的快乐时;当我们似乎表现出遥远的对象和即刻作用于感官的对象一样吸引我们时,由于我们的感情和他的感情确实相一致,所以他不可能不赞同我们的行为;由于他从经验中知道很少人能做到这种自我控制,他将怀着较大程度的惊奇和钦佩的心情来看待我们的行动。因此所有的人自然而然地对在节俭、勤劳和不断努力的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坚韧不拔品质表示高度的尊重,虽然这些实践除了获得财富之外,没有指向其它目的。那个以这种方式行动并为了获得某种重大的虽则是遥远的利益,不仅放弃了所有眼前的欢乐,而且忍受着肉体和心灵上巨大劳累的人,他的坚定不移必然博得我们的赞同。他对自己的利益和幸福所具有的那种似乎控制着他的行动的看法,确实同我们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对他的看法相吻合。在他的情感和我们自己的情感之间存在着最完美的一致,同时,根据我们关于人类天性的通常弱点的体验,这是一种我们不可能合理地期待的一致。因此,我们不仅赞同、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钦佩他的行为,并认为他的行为值得高度赞赏。只有这种值得赞同和尊敬的意识,能够在这种行动的进程中支持那个行为者。我们10年以后享受到的快乐,同我们今天能够享受的快乐相比,其对我们的吸引力如此微小,前者所激起的激情同后者容易产生的强烈情绪相比,又天然地如此微弱,以致前者决不能与后者等量齐观,除非前者为合宜感、为我们通过以一种方式行动而应该得到每个人尊敬和赞同的意识、以及为我们以另一种方式行动而成为人们轻视和嘲笑的合宜对象的意识所证实。
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的精神都是对别人最有用的品质。关于人道和公正的合宜性存在于什么地方已经在前一个场合作了说明,那里表明我们对那些品质的尊敬和赞同,有几分是决定于行为者和旁观者感情之间的一致的。
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的精神所具有的合宜性,是建立在和正义所具有的合宜性相同的基础上的。慷慨大方不同于人道。这两种品质乍看起来是如此密切相关,但总是不为同一个人所具有。人道是女人的美德,慷慨大方则是男子的美德。那种通常比我们更为温柔的女人,很少如此慷慨大方。妇女难得作出重大的捐赠,这一点已为民法所注意。人道仅仅存在于旁观者对主要当事人的情感所怀有的强烈的同情之中,致使旁观者为当事人所受的痛苦而感到伤心,为他们所受的伤害而感到愤怒,为他们的幸运而感到高兴。最人道的行为不需要自我否定,不需要自我控制,不需要有关合宜感的巨大努力。它们仅仅存在于做这种与其自身一致的强烈的同情促使我们去做的事情之中。但是,对于慷慨大方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从来不是慷慨大方的,除非在某些方面我们宁愿先人后己,并且为了某个朋友或上级的一些重大而又重要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相等的利益。一个人因为认为别人的贡献使他们更有资格担任自己的职位——取得这个职位曾经是他的抱负——而放弃了自己在这一职位上的权利;一个人为了保护朋友的生命——这是他认为更为重要的东西——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的行为都不是出于人道,也不是因为他们感知有关别人的事情比关涉自己的事情更为敏锐。他们两者不是用自己看待两种对立的利益时所天然具有的眼光,而是用他人天然具有的眼光来考虑那两种利益。对每个旁观者来说,他人的这种成功或保护确实可能比他们自己的成功或保护更富有吸引力;但是他们自己却不可能如此看问题。因此,他们在为了这种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时,一般都按旁观者的情感来调整自己的情感,并且根据他们所感受到的对那些事物的看法,通过作出某种高尚行为的努力,必定自然而然地想到第三者。那个为了保护其长官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士兵,如果自己毫无过失而发生那个长官的死亡,那么或许感触极少;而落在他自己身上的一种非常小的灾难却可能激起一种非常强烈的悲伤。但是,当他努力行动以便获得称赞并使公正的旁观者理解他行动的原则时,他感到除他自己之外,对每个人来说,他自己的生命同长官的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也感到当他为了保护长官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时,每个公正的旁观者所天然具有的理解力都会认为他的行动是非常合宜而又令人愉快的。
热心公益的精神所作出的更大努力也正是这样。如果一个年青的军官牺牲自己的生命以使其君主的领土得到些微的扩大,那并不是因为在他看来获得新的领土是一个比保护自己的生命更值得追求的目标。对他来说,自己生命的价值远远超过为他所效劳的国家征服整个王国的价值。但是,当他把这两个目标加以比较时,他不是用自己看待这两个目标时天然具有的眼光,而是用他为之战斗的整个民族的眼光来看待它们。对整个民族来说,战争的胜利是至关紧要的,而个人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当他把自己摆到整个民族的位置上时,他立即感到,如果流血牺牲能实现如此有价值的目标,他就无论怎么浪费自己的鲜血也不过分。出于责任感和合宜感这种最强烈的天性倾向,其行为所具有的英雄主义便体现在这种对自然感情的成功抑制中。有许多可敬的英国人,处于个人的地位会因为一个畿尼的损失而不是为米诺卡民族的覆灭而深感不安。然而,如果保卫这个要塞是他们的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则他们宁愿上千次地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由于自己的过失而让它落入敌人之手。当布鲁图一世由于他的儿子们阴谋反对罗马新兴的自由而把他们判处死刑时,如果他只考虑到自己的心情,那么他似乎为较弱的感情而牺牲了较强的感情。布鲁图自然应该痛惜自己儿子们的死亡,这种心情比罗马由于不做出这样大的惩戒而可能遭受的痛苦更为深切。但是,他不是用一个父亲的眼光,而是用一个罗马公民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如此深切地浸沉在后一种品质的情感之中,以致丝毫不顾他和儿子们之间的血肉关系;对一个罗马公民来说,即使是布鲁图的儿子,在同罗马帝国最小的利益一起放在一个天平的两边时,似乎也是不屑一顾的。在这种情况下以及在其它所有这类情况下,我们的钦佩与其说是建立在效用的基础上,还不如说是建立在这些行为的出乎人们意料的、因而是伟大、高尚和崇高的合宜性的基础上。当我们开始观察这种效用时,不容置疑,它给予了这些行动一种新的美感,并由此使它们更进一步博得我们的赞同。然而,这种美,主要通过人们的深思熟虑才能察觉出来,决不具有一开始就使这些行为受到大多数人的天然情感的欢迎的性质。
可以看到,就赞同的情感来自效用的这种美的知觉作用而论,它和其他人的情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如果可能的话,一个人同社会没有任何联系也会长大成人,他自己的行动仍然会因其所具有的有利或不利的倾向而使他感到适意或不愉快。他可以在谨慎、节制和良好的行动中觉察到这种美,而在相反的行为中觉察到丑恶;他可以以我们在前一场合用以看待一架设计良好的机器的那种满足,或者以我们在后一场合用以看待一个非常笨拙而又粗陋的发明的那种厌恶和不满,来看待他自己的性格和品质。然而,由于这些概念只关涉爱好问题,并且具有这类概念的全部脆弱性和微妙性,而所谓爱好正是建立在这类概念的适当性之上,所以,它们可能不会被一个处在这种孤独和不幸境况中的人所重视。即使它们在他同社会有所联系之前出现在他面前,也决不会由于那种联系而具有相同的结果。他不会在想到这种缺陷时因内心羞愧而沮丧;也不会在意识到相反的美时因暗自得意而振奋。在前一场合,他不会因想到自己应当得到报答而狂喜;在后一场合,他也不会因怀疑自己将会得到惩罚而害怕。所有这些情感意味着一些别人的想法,他是感觉到这些情感的人的天生的法官;并且只有通过对他的行为的这种仲裁人的决断抱有的同感,他才能够想象出自我赞赏的喜悦或自我谴责的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