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因素影响
生理缺陷同样会导致自卑。很遗憾,我居然为神经学、精神病学的遗传理论提供了如此强有力的证据。对此我一早便有预感,彼时我刚提出生理缺陷能导致自卑,而心灵能发挥补偿作用。其实,自卑的源头不是生理缺陷,而是教育方式。好的教育方式能让有生理缺陷的孩子对自己、对他人感兴趣。若他只对自己感兴趣,是因为无人教导他对他人感兴趣。也有部分人有内分泌腺方面的缺陷,但正常的内分泌腺是何种状态,我们完全说不清楚。内分泌腺能在不对人的性格造成破坏的情况下,出现多种变化。因此,若找到恰当的方法让这些孩子恢复正常,对其他人感兴趣,才是我们的目标所在,就不用考虑内分泌腺的问题。
很多犯罪者都是孤儿。未能帮这些孤儿学会合作,堪称人类永恒的耻辱。还有私生子,同样无人帮他们培养对他人的兴趣,教他们跟他人合作。被遗弃的孩子,特别是了解自己被遗弃的孩子,往往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很多犯罪者都容貌丑陋,这曾为遗传理论提供了支持。可若能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想,便会发现他们的处境相当悲惨,他们也许是混血儿,因为丑陋的外表受尽歧视。通常说来,丑孩子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最好的童年时代,都没什么快乐的经历。可他们原本可以产生社会感,这要求人们以正确的方式教导他们。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很多犯罪者都是美男子。若说肢体残缺、兔唇之类由恶劣遗传导致的残疾让很多人受害,那容貌漂亮的人犯罪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因为这些人都被惯坏了,过度溺爱也会损害人的合作能力。我认为犯罪者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根本感受不到任何情谊,以敌对态度对待所有人和事,根本发现不了别人对自己的赞赏;第二种已经被惯坏了,这种人总会把这样一句话挂在嘴边:“我沦落到这般田地,全因我妈妈把我惯坏了。”我们本应对此展开讨论,可我只是想明确一点:犯罪者全都是因为没学会合作才开始犯罪,其处境与受教育水平的差异对此没有任何影响。父母可能并不了解把孩子培养成才的方法。整天面无表情、处处挑剔的父母,断然培养不出人才。把孩子宠上天的父母,只能培养出只对自己感兴趣的孩子,他们只看重自己,不愿努力获得他人的认可,因此只想被动地被人关注,不想主动吸引别人,不能如愿便怨天尤人。
为证明该观点,来看看以下几个案例。不过,这些案例被记录下来,自然还有其他目的。
案例一
“金刚约翰”,摘自谢尔顿和埃莉诺·T.格鲁克共同创作的书《五百名罪犯的人生》。在回忆自己的犯罪经历时,这个男孩表示:“我会有今天,是我从来都想象不到的。大约十五岁之前,我一直很正常,喜欢运动,喜欢读书,总是去图书馆借书,生活过得很有条理。但之后父母逼着我辍学打工,一周只给我五毛钱,把我赚的钱全部据为己有。”他在指控自己的父母。
截止到目前,我们只能推断他的家庭不够和睦,无法了解他的具体经历,毕竟我们还不知道他父母的关系和他家的详情。
“工作快满一年时,我跟一个非常爱玩的女孩相识相恋。”
犯罪者往往会留意到爱玩的女孩,对其心生爱慕。合作随即产生,对他来说,这并不简单。他要跟这样一个女孩谈恋爱,可他一周只有五毛钱。我们很怀疑,他有没有能力克服眼前的困难。他本应了解,这种爱玩的女孩很明显不符合他的实际需求,并且除了她,还有很多女孩。但可能不同的人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物的判断,也各不相同。
“一周只有五毛钱,在这个年代根本不可能让自己所爱的女孩痛快玩耍,但爸爸一分钱都不愿多给我。我很伤心,一直在琢磨怎么多赚点钱。”
正常的想法应该是:“努力就能多赚点钱了。”可是男孩却总想着天上掉馅饼,他什么都不理会,只希望女孩能痛快玩耍,自己能过得开心,就是这么简单。
“后来,我偶然结交了一个陌生人。没过多久,就跟他成了好朋友。”
这个陌生人给了他严峻的考验。特殊的处境导致他在考验中落败,而明白怎样合作的普通男孩却不会这么容易受诱惑。
“他是个‘老大’,也就是经验老到的贼。他是业内高手,头脑和身手都是一流的,不仅不会陷害你,还会跟你共同分享偷盗成果。我跟他合作了好几次都很顺利,我的偷盗技巧也变得很娴熟。”
原来男孩的父母有座房子,父亲是工厂的负责人,除了周末,平时都不在家。家里有三个孩子,家里从来没有人犯罪,男孩是仅有的例外。我迫切想了解,支持犯罪遗传理论的专家对此会有怎样的观点。男孩表示,自己跟女性的初次性行为发生在大约十五岁时,肯定会有不少人据此批判他沉迷女色。其实,男孩此举只是想取悦自己,并不表明他对别人有什么兴趣。而这并非难事,任何人都能做到。男孩想得到他人的赞赏,想像英雄般征服女孩,这便是他的目的。还有一些事能很好地证明这点。男孩想依靠英俊的外表,吸引更多的女孩,想通过帮她们付账单,获得她们的赞赏。十六岁那年,他跟同伙入室盗窃,遭到逮捕。他自称西部暴徒,头戴宽边帽,颈系鲜红大手绢,腰别左轮手枪。由此可知,他十分爱慕虚荣,但在展现自己的英雄做派时,找不到其他更好的方法。于是,被逮捕时,他承认了所有指控,并表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
“在我看来,我活着根本是错的,一点儿意义都没有。而我对普通人重视的道义,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轻视。”
这些全都是潜意识中潜藏的思想,男孩并不知道这一点。他根本不明白生命的价值何在,只觉得生命是一种重负。关于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心灰意冷,他始终搞不清楚。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所有人都失去了信任。有种说法,小偷不会偷自己的同行,实际并非如此。我对以前那个伙伴好得不得了,结果他却在暗地里陷害我。”
“我要是很有钱,也会成为很正直的人,跟一般人没什么两样。我的意思是,我想得到能让自己为所欲为的钱,不必去工作。以后我也绝对不会去工作,因为我烦透了工作。”
我这样解释他这番话:“压抑感才是我犯罪的真正原因。我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欲望,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点有必要深入探讨一下。
“我并非有心想要犯罪,但当我开车经过某个地方时,常会有什么东西激起我的欲望,我无法克制,就去把那样东西拿走了。”他并不觉得这种偷盗行为是懦夫的表现,反过来还觉得这是一种英雄做派。
“有一回,我想把偷到的珠宝换成钱,因此被捕,那是我第一次被捕。彼时唯一能让我快乐的事就是去找我女朋友,我想先把珠宝换成钱,之后再去找她,想不到出了意外。”为了得到女朋友的赞赏,便给她大笔的钱,这种人通常会把这种行为视为某种成功。
“监狱有各种各样的补习班,我很喜欢在补习班里学习。可我只是希望借此让自己变得更强,而不是洗心革面。”由此可知,他非常厌恶人,对生活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还表示:“我要是有了孩子,肯定会把他杀了。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简直罪大恶极,我才不会这么做呢。”
怎样才能让这种人受到感化?唯一的方法是帮助其学会合作,并让其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态度是错的。在引导他之前,要先找出他早年的误解源头。但该案例并未提供这方面的信息,从中找不到关键的线索。若必须得出结论,我会猜测,他是家里最大的孩子,起初备受宠爱,后来却被更小的孩子抢走了父母的爱。若我的猜测成立,大家便能感受到,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这些细枝末节发挥的作用多么强大。
“之后,我被送到管教所,受尽欺辱。从管教所离开时,我对社会满是敌意。”
我有些观点必须要说出来。心理学家把监狱中发生的残暴行为视为对犯人忍耐力的考验。而犯人把“改邪归正”这种话当成挑衅,也是同样的道理。这种挑衅会让他们兴奋不已,因为他们总想像英雄一样行事。他们把这当成一种比赛,当成社会对他们的挑战,而他们要成为英雄,必须在其中取得胜利。要惹怒对整个世界充满敌意的人,挑衅他是最好的方法。人们时常挑衅孩子:“你很强吗?你能撑很久吗?我不信,给我瞧瞧!”这是一种错误的教育方式。跟犯罪者一样,这些孩子也总想成为英雄,并被该念头掌控。他们本应明白,自己完全可以放弃这种念头,前提是他们要有足够的智慧。管教所总是采取一些恶劣的举措,挑衅犯人。
案例二
接下来研究一下一个很快就要被绞死的谋杀犯写的日记。此人故意谋杀了两个人,杀人前,他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了日记中。我能据此细致描述出犯人在行凶之前的想法与规划。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日记,这些犯人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往往会详细描述自己的罪行,并为自己寻找犯罪的借口。社会感的重要性,也将在其中展现出来。连犯人都想遵循社会感的节奏,采取行动。而在犯罪前,他们会毁坏自身社会感的堡垒,将余下的社会感全部清除。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自己的著作《罪与罚》中提到,拉斯科尼科夫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躺在床上考虑自己要不要犯一桩罪案。到了最后,他问自己:“我究竟是拿破仑还是微不足道的虱子?”就这样,他鼓足了勇气。由此可知,犯罪者为了获得足够的勇气,时常会用这类思想蒙骗自己。他们很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也很清楚何种行为能造福社会,可懦弱让他们坚持这样做。他们懦弱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能力不足以让他们取得成功。基本所有生活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跟他人合作,而这正是他们的弱项。为摆脱这种重压,他们会努力寻觅一些托词,如疾病、失业等,推卸责任,掩饰自己的无能。
对谋杀犯的日记摘录如下:
“我认识的人基本都离弃了我,他们厌恶我,取笑我或是侮辱我(他应该是个很要面子的人),我是如此不得他们欢心。太悲惨了,我简直生无可恋。我忍无可忍,索性任凭他们践踏,命运想怎样就怎样吧。无奈我的肚子不听话,没有饭吃可不行。”
他很明显是在为自己的罪责开脱。
“他们认为我或许会被绞死,但这跟活活饿死有区别吗?”
曾有一位母亲向孩子做出这样的预言:“终有一日,你会杀掉我。”孩子十七岁那年,果然把妈妈勒死了。挑衅会有什么效果,预言就会有什么效果。
“反正我无论如何都会死,就不必有太多顾忌了。别人都奈何不了我,因为我已一无所有。我爱的女孩都躲着我……”
他很想跟心爱的女孩在一起,但他穷得连一件好衣服都没有。女孩在他看来就等同于财富,他对婚恋的观点、他解决问题的方法,都在这一思想中得以体现。
“我只能用相同的法子把她骗过来,做我的奴隶,我已经受够了!”
通常说来,这种人的思想都很极端,不是想得到所有,就是想抛弃所有,肆无忌惮,好像小孩子。
“我已选中了下手的目标,正在等候最好的时机。等到周四,我就要放手一搏了。我做的那件事,其他人都做不到。”
他把自己当成让人仰慕的英雄,他所做的确实有很多人都做不到,他用刀刺死了一个惊惧得面无人色的人,简直冷血至极。
“饥饿促使我做出黑暗的恶行,一如牧民驱逐羊群。我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升起了,可我根本不在乎。我觉得最恶劣、最痛苦的莫过于忍饥挨饿,我再也不想受这种折磨了。不得不接受审判是我最后一项烦恼。这是我作恶必然要受的惩罚,可死亡比饥饿要好得多。人们根本不会在乎我会被活活饿死,但现在肯定有很多人都注意到了我,可能还会有人为我流下同情的眼泪。我一定要这么做,我决定了。这个夜晚,我如此惊慌失措,这种感觉其他任何人都体验不到。”
他想象自己是英雄,实际并非如此。他在审判中坦承:“我犯下了谋杀罪,即使我并未攻击他的致命部位。最终我会被绞死,对于这点我心知肚明。但眼见别人都有漂亮的衣服穿,我却从来没有穿过,也不知道那有多快乐,真是一件憾事。”
先前他的注意力都集中饥饿上,现在转而留意起了好看的衣服。
“我做了什么,我根本搞不清楚。”
很明显,他是在砌词狡辩。所有犯人都会抓住一切机会,帮自己推卸罪责,无论他们的说法有多千差万别,这点都不会改变。有些犯罪者在犯罪之前喝很多酒,大醉便是他们推卸罪责的托词。他们一直致力于寻觅切实有效的方法,打破社会感的堡垒。随便找一个犯人叙述其犯罪的经过,肯定都包含我提到的这些关键点,对此我很有信心。
真正难以解决的问题出现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我的观点成立,那各类案例都将指向同一个结论:通常说来,犯罪者都对社会毫无兴趣,都未曾掌握合作的技巧,都在追逐虚幻的优越感目标。我们应该对他们采取何种举措?答案是,我们如何对待精神病患者,就如何对待犯人,唯一的办法是尽可能取信于他们,同时教会他们如何跟人合作。但太过突出这点也不好,他们原本不必陷入这种困境,但前提是我们从最开始就让他们对追求人生幸福心生向往,让他们对其他人产生兴趣,教会他们在遇到难题时跟人合作解决,诸如此类。我们必须要做到这几点,但这并非易事。太简单或太困难的事,都不能安排他们去做。明明看到他们犯了错,也不能直接跟他们说,跟他们争论。他们的思想已彻底定型,怀着这种思想生活了很多年。一定要先找出他们这种顽固的错误思想的源头,才能改变他们。这要求我们看清楚他们的处境,找出他们犯错误的起点。四至五岁是他们的性格定型期,他们之所以会错误估测这个世界,可能就源自这段时期受到的恶劣影响。务必要找出这些根深蒂固的初始错误,帮他们改正过来,为此需要探究他们最早的生活阶段。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错误思想,为之后所有的经历做出辩解。若经历跟思想相左,他们会把经历用矛盾、思考、回忆彻底扭曲。若某人坚持认为:“全世界的人都想侮辱我,占我的便宜。”他便会为了证明这一点,努力搜集各种证据。他会忽略其他一切,只关注这一件事。犯罪者除了自己的事,什么都不关注,他观察也好,倾听也好,遵循的都是自己早已养成的不可动摇的习惯。他会无视那些跟他对生活的解释相矛盾的事。因此,要让他相信我们的说法,一定要清楚了解他的解释标准,他思想形成的原因,以及他最开始的行为习惯。
严酷刑罚对他们完全发挥不了作用,原因就在于此。在犯罪者看来,刑罚有效证明了社会对他不友善,以及他根本无法与人合作。他这么不喜欢合作,也许是因为在学校就有过类似遭遇,以至于成绩下降或在班里接连闯祸。人们因此责备他,惩罚他,但此举并不会推动他与人合作。他会觉得所有人都在跟自己作对,更加失望。任何人都不会对充斥着责备与惩罚的环境感兴趣。如此一来,孩子便不会再对学校、老师、同学有半点兴趣。他也许会逃学,怕被人发现,便四处寻觅能逗留的地方。他在这种地方遇到了一些孩子,跟他有着相似的遭遇和行为习惯,他跟他们都能理解对方。这些孩子会讨他的欢心,刺激他对生活中无意义的事产生兴趣和野心,而不会像别人那样责备他。对种种社会生活要求的反感,让他站到了社会的对立面,只把狐朋狗友当至交,认为跟这些人交朋友很快乐,因为他们都对他很有好感。不断有更多的孩子因此走上错误的道路,若我们也跟其他人一样对待他,他会认为这是证实我们站在他的对立面的新证据。
事实上,这种孩子原本完全有能力战胜生活的考验。要避免上述后果并不难,只要让他们重燃希望,让他们在学校重拾信心,找回勇气即可。我会在之后详细论述这种做法,眼下先来通过案例解释犯罪者是如何利用自己受到的惩罚,证明社会站在自己的对立面的。
还有别的原因,同样会导致严酷刑罚无法产生预想中的效果。不少犯罪者完全不惧怕刑罚,是因为他们很不看重自己的生命,经常想要自杀。很多事情都被他们视为挑战,而他们对挑战的反应就是借助种种方式反抗。他们总是想打败警察,证实警察拿他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他们会拼尽全力反抗虐待他们的警察,直到最后一刻。如此一来,便更坚定了他们跟警察对抗的信念。这就是他们对一切事情的理解方式。他们把跟社会的接触当成一场较量,为了取胜,不惜付出所有力量。他们巴不得我们也有相同的观点。他们甚至会把电椅当成一种挑战,好比参与一场赌博,越高的赌注越能吸引他们表现自身才能,追求最后胜利。很多人一开始犯罪,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判处死刑的囚犯可能会非常懊悔自己为什么会被警察抓住:“我干吗要把那条手绢丢下呢?”
早期合作的重要性
竭力探究儿童时期阻碍他们发展合作能力的源头,是仅有的一种弥补方法。当我们在黑暗中探索时,个体心理学家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五岁时,孩子的心灵便已发展为集中了其人格多种关键线索的整体。遗传与外部环境自然也对他有影响。先不提孩子出生时就有的独特性和之后的成长经历,只关注其以何种方式利用这些,对这些的看法,还有从中获得的成就。由于遗传有何影响,我们并不清楚,因此一定要明确上述几点。对外部环境带给他的种种可能,对他对这些可能的运用,也应予以重视。可能洗心革面的犯罪者,尽管很难适应社会的要求,但其本身却具备一定的合作能力。在这方面,其母亲是罪魁祸首,她本应非常清楚怎样帮孩子培养更多的兴趣,本应树立榜样,让孩子对社会、对生活产生浓厚兴趣,结果她却不想让孩子对其他人产生兴趣,这可能是因为她家庭不和睦,跟丈夫互相猜忌,想和丈夫离婚。她想完全占有她的孩子,不想让孩子独立,因此对孩子过分宠爱,以至于阻碍了孩子合作能力的发展。
同样很重要的还有孩子对其他孩子、对社会的兴趣。被母亲过分宠爱的孩子很可能会让其他孩子避而远之。如果他错误理解了其他孩子的意思,便可能因此开始犯罪。在一个家庭中,若有一个孩子很出众,就可能导致其他孩子误入歧途。例如次子因为容貌出众,受到大家的欢迎,长子便会感觉自己被忽略,甚至一直摆脱不掉这种困扰。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会随时留意各种证据,因此情绪失常,被大家责备,从而为他被忽略提供了更有力的证据。他觉得自己被亏待了,便开始偷盗,引来了更多的责备与处罚,导致喜爱他的人更少,证明大家都在跟他作对的证据更多,情况越来越糟糕。
父母在孩子面前,对生活艰难、社会黑暗大发牢骚,会严重影响孩子对社会的兴趣。能产生相同效果的,还有父母不停地指责亲戚、邻居行事欠妥,不停地表达对别人的强烈愤怒和固有成见。孩子生活在这种环境中,成年后便会以歪曲、错误的观点看待社会与人,还会反抗自己的父母。对社会毫无兴趣的人会表现出极度的自私,觉得:“我为什么要善待别人,为社会做贡献?”在这种思想指引下,他会在遇到难题时犹豫不决,随时想找理由帮自己推卸责任。在他看来,跟生活战斗太过艰苦,他不会对自己给其他人造成的伤害怀有半点歉疚。他认为在战斗中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再卑鄙无耻都无所谓。
接下来解析案例,从中找出犯罪者的发展模式。
案例一
一个家庭的次子变成了问题孩子,而他本身并无遗传方面的生理缺陷,非常健康。在他家,哥哥是最受关注的一个。这个孩子把哥哥当成了对手,两人就像在进行一场比赛,他总想着战胜哥哥。他十分依赖母亲,恨不能把母亲的所有东西都要过来,但对社会却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哥哥很聪明,成绩非常好,他的成绩却非常差,跟哥哥的长期竞争让他吃尽苦头。他心底有极为强烈的欲望,想掌控别人。例如他时常命令家里一名女用人做这做那,把她指挥得团团转,他便会很开心。他还会训练女用人,就像将军训练自己的士兵。到他二十岁,这名女用人还任由他做她的将军,因为一直以来,她都对他喜爱有加。
他总在忧心自己的工作,在事业方面很不如意。每次他来求母亲资助他,母亲都会答应,不过随之而来的还有对他的强烈指责。等到结婚以后,他遇到了更多难题,但他并不在意,只觉得在结婚这件事上,自己打败了哥哥,早哥哥一步结婚。由此可见,他在意的都是些微不足道的事,期待能在这些事上打败哥哥,他未免太低估自己了。婚后,他时常和妻子吵架,因为他并不明白何谓婚姻,并未准备好成为一名丈夫乃至父亲。后来,母亲不再资助他,他便赊购了一架钢琴,随即卖掉,把得到的钱全部挥霍掉。别人向他讨要赊购钢琴的钱,他拿不出来,受到指控,被关进监狱。成年后的种种行为,在他童年时期就有了基础。他像被大树遮住了阳光的小树,从小生活在哥哥的阴影中,成长受阻。他认定自己在优秀的哥哥身边长大,承受了种种不公、侮辱、轻蔑,并从生活的所有细枝末节中寻找相应的证据。
案例二
在第二个案例中有一个女孩,她很有野心,且深受父母宠爱。她非常嫉妒自己的妹妹,觉得父母很偏爱妹妹。她对妹妹的仇视,在家里和学校都毫不掩饰地表露出来。她不断搜寻证据,证明父母偏心妹妹,例如父母给了妹妹更多糖,更多零用钱等。有一次,她偷了朋友的钱,被当场发现,受到惩处。幸好她遇到了我,在我的解释下,她了解了整件事,逐渐从跟妹妹的对抗中恢复正常。我还向她的父母解释了整件事,他们发觉自己犯了错,表示不会再让她感觉妹妹得到的关注比她多,以此消除她对妹妹的仇视。二十多年过去了,女孩已经结婚生子,事业有成。她在那次糟糕的经历过后,再未犯过同类错误,再未遇到任何问题。
上述案例展现了几种会阻碍孩子发展的情境,来做一番归纳。如果说个体心理学的观点都颇具指导性,那首先要清楚了解上述情境将怎样引发犯罪,才能帮犯罪者有效培养社会感和合作能力。这就是我们突出并深入解析这些情境的原因。根据我们的了解,不愿与人合作,极易遭遇困难的有三种孩子,分别是有生理缺陷、被惯坏和被忽略的孩子。有生理缺陷的孩子会觉得命运夺走了自己拥有健全身体的权利,因此相较于一般人,他们对自己的关心更甚。通过特殊训练培养他们对社会的兴趣,是帮助他们的最佳方法。这三种孩子都有强烈的掌控别人的欲望。例如我遇到过一个男孩,他对自己心仪的女孩示爱,被女孩拒绝。这对他来说堪称奇耻大辱,他居然教唆一个更小更蠢笨的孩子去把女孩捅死了。被惯坏的男孩会时刻关注自己的母亲,难以对母亲以外的事物产生兴趣。但完全被忽略的孩子是不存在的,否则他连一个月都活不到。可孤儿、弃婴、丑孩子、残疾孩子、私生子等又的确遭到了忽视。犯罪者会分为漂亮却被惯坏的和丑陋且被忽略的这两种类型,原因就在于此。在此基础上再去了解其他很多事,就没什么难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