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的价值
在找到假设之后,你必得努力断定,这些假设是不是言之有物。你面对评判结论的工作手足无措,只是因为,你把假设放到了推理之中。在交流时,我们都会有所假设;一旦谈话或写作,做些假设乃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假设的性质,影响着我们对推理的联系做出取舍。如果有足够的根据怀疑某一假设的有效性,你自会对这项假设支持的理由或结论表示拒斥。无需羞于反对作者的 观点,只要你认为他的假设漏洞百出。解惑排难,是作者应尽的责任;如果他对这一工作无法胜任,你便有权将他的结论弃置不顾。
关于寻找假设,还有最后一点要说。在本章中我们并未提及假设如何依靠统计证据在论辩之中修补差距。在用证据支持结论时,我们提出了许多假设;在阅读第七章到第九章时,你会直接面对这些假设。只有在读完这些之后,你才能感觉到推理和证据中错误的联结竟会数不胜数,令人咋舌。
小结
假设是一种观念。如果正确,它能使我们认清某些理由如何支持着一项结论。有一些线索可帮我们发现确定的假设:
1.考虑结论与理由之间的差距。
2.寻找支持理由的观念。
3.弄清反对作者的观点。
4.承认可能存在着其它获得理由的卓有成效的手段。
5.更多的了解问题。
在找到重要假设后,便可用已掌握的知识对之加以评价。
练习
批判性问题:描述性假设是什么?
对下面三个段落,找出作者重要的假设。别忘了先确定结论和理由。
段落1
尊重人的生命,是正义社会根本的道搞基础。因此,废除死刑乃是社会达至文明漫长道路上重要的阶段之一。目前已有七十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从而庄严地宣告 了死刑的不合道德性。对社会来讲,死刑显然是得不偿失。然而,许多恼人的事例却足以显示;我们的复仇贪欲常常将仁爱之心压倒挤垮。死刑已无法对未来的杀人 凶手威慑恐吓。有些研究曾经对实行死刑及不实行死刑的社区之中杀人案件的发案率做过比较,结果显示,它们实际上不分高下。其实,我们无需对这些证据惊诧不 已,因为杀人绝不合乎理性,它常常是感情冲动造成的恶果。
段落2
报纸和电视记者拒绝说出秘密消息来源的做法是否合乎 法律?当然如此。因为根本讲来,采访记者和消息来源之间的关系,有似于牧师和忏悔者、律师和委托人、以及医生和患者--所有这些,都要求法律对隐私权做出 保障。除外,如果这一关系不受保护,公众希望获得的消息来源便将干涸枯竭。
段落3
批判性思维的计划必将劳而无功。传 授批判性思维的技能,正如其它具体的技能一样,可以循循指导,却不可把诸多课程辑成课本,并妄自宣称能教会人们一种思维的技能。根本说来,你怎么能够通过 批判性思维的教程,教医生和律师学会批判地思考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他们能在一切工作领域中运用批判性思维的技能。要教会他们,只能靠指导,只能靠提供大量 实践和校正过的信息资料。
思维并不是这样一种技能,仿佛用不着涉及别人的精神活动,没必要考虑我们的修养,就可以教得清楚,学得明白。不该去 发展批判性思维计划,倒更应肯定,我们的学生在其一切活动之中正实际接受批判性思维的指导。除非教师们都去循循指导,都要求学生思考所学的内容而不是死记 事实,否则批判性思维便将毫无用处。
--参考答塞--
对下列论辩中的假设,我们只把其中的一些列举出来--也就是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一些。
段落1
结论:应该废除死刑。
理由:
1.废除死刑表现了对人类生命的尊重。
2.许多其它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
3.死刑反映了社会的复仇心态,而不是仁慈思想。
4、死刑并未能够制止凶杀。
论据:a、有些研究曾经对实行死刑及不实行死刑的社区中杀人案件的发案率做过比较,结果显示,实际上不分高下。b.杀人绝不合乎理性。
第一个理由要求的描述性假设是:尊重人的生命,是社会限制剥夺生命的最好表现。如果有人把尊重人的生命定义为以血还血,则死刑便不再有任何不道德可言。
对支持结论的第二个理由,推理必须假设:我们的国家与其它国家在信念、态度和价值方面极为相似。如果别国和我国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比如,在对待个 人责任和惩罚的态度方面--那些国家对死刑的立场就与我们的讨论是不相干。(作为批判性思想者,我们倒可以问:为什么那些国家不采用死刑?)
第四个理由要求比较各社区之间的杀人案件发案率。因此,若要认定理由正确,便需要假设:社区间的比较产生威慑作用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同时,推理的可靠性还要求另一条假设:死刑在那些被比较的社区里得到广泛宣传。
当作者在第四个理由中坚称,死刑未能够制止凶杀,因为杀人绝不合乎理性时,他是在假设。感情冲动是一种剧烈的情绪爆发,它总会给理性的过程带来危害。然而或许,甚至在感情冲动时,潜在的杀人凶手也会对可能的后果有所觉察。
我们为你列出了一些假设,你可以仔细寻找推理中的差距,把其它假设也确定下来。
段落2
结论:报纸和电视记者拒绝说出秘密消息来源的做法合乎法律。
理由:1.采访记者和消息来源之间的关系较为特殊。2.如果这一关系不受保护,消息来源便将干涸枯竭。
作者在这里把采访记者和消息来源之间的关系与其它关系进行了比较。但是,如果律师对委托人、医生对患者尊重隐私的理由,与采访记者和消息来源之间的关系 绝不相同,作者的理由便无法让人接受。举例说来,不同于其它职业,记者需要公布他们得到的消息,这就使得他们对社会上的一些个人产生了社会影响。
第二个理由必需的一个主要假设在于,绝大多数采访记者赖以立言的都是这样的消息,它们本应该秘而不宣,因此,一旦被公开,提供消息的人便会魔影缠身,无法解脱。而且,许多个人必须仍然坚持提供消息,尽管他们会因此遭遇极大的风险。
段落3
结论:批判性思维的计划必将劳而无功。
理由:这种技能最好依照学生们各自的教养对他们进行指导。a、律师和医生都是靠指导学习,不是靠批判性思维的课程。b、传授思维方法,不能脱离教养的实际内容。
我们可以用反串的方法,采取批判性思维授课者的立场,或者干脆就是本书的立场。要使结论得到理由的支持,便需承认,绝大多数批判性思维课程都是依赖授 课,而不是依赖指导,或依赖技能的实践。是否有什么实例支持理由?这可以是用于训练律师和医生思维的程序是否取得了成功。也可能这些职业,都从注重基本技 能的批判性思维课程之中获益非浅呢。
整个论证之所凭依的假设在于,就基本技能而言,通过后期指导掌握要领的努力必将一无所获。只有在学生们学 习基本技能的早期阶段,指导工作才会卓有实效。这不过是第一个理由之中包含的“一厢情愿式”假设而已。因为,学生们在所有课程中需要指导,这并不意味着, 他们将得到这一指导。
段落4(自测题)
脑瓜僵硬的人一直力主将饮酒的法定年龄提高到21岁,我想谈一下我的看法。他 们的做法,意味着把更多的少年男女变成违法者。我18岁时喝了啤酒,当时是违法的;但若我知道自己已经18岁,恐怕仍会屡饮不误。我不认为我与其他18岁 的青年有何不同。如果年轻人的年龄,已经足以去黎巴嫩、德国或尼加拉瓜,那么便足以让他们合法喝酒。如果他们的年龄已经足以拥有财产、开车、工作、养育子 女和纳税,又怎么不足以饮酒呢?我们是不是真的放弃了教育?我们是不是真的放弃了教师、牧师和家长,他们理应告诫青年;如何承担成人的责任?难道我们应该 把问题推给警察,还要说:“把这事处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