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分析基本行为关系——损失函数、成本函数及违法的供给函数——的改变对p与f的最优值的影响。这里要突出说明的是它的含义,只给出直观的说明,尤其是结果可用于说明为什么对损失型违法行为的惩罚较严厉,对冲动型违法者的惩罚较温和。
一定数量的违法造成的边际损害D′的增加会提高通过p或f的变化而改变的违法的边际成本(见图2a、b)。由于p与f的最优值都在提高,因而最优违法数量必然下降。在此情况(以及即将分析的其他几种情况)下,p与f的最优值同向变动而不是反向变动。[31]
图2
将上述结论应用于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是十分有趣的。虽然绝大多数违法造成的损害无法客观衡量,但可想而知,凶杀或强奸一类的犯罪会比小偷小摸造成更大的损害。如果造成收入损失的其他因素相同,那么对愈严重的违法行为来说,逮捕与定罪可能性愈大,定罪之后的惩罚也愈重。
表2表明了美国7种犯罪的实际可能性与实际惩罚的某些数字。惩罚只是平均服刑期,可能性为估计的定罪数量同估计的违法数量之比,这无疑存在较大的误差(Smigel, 1965; Ehrlich, 1967)。如果忽略损失函数的其他因素,如果实际可能性和最优可能性与惩罚正相关,那么就会发现,情节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有更高的可能性,有更长的监禁期。而事实正是如此:表中将罪行由重到轻依次排列,实际的可能性和监禁期同罪行严重程度正相关。
1960年7种刑事犯罪的定罪可能性与平均服刑期
资料来源:1, Bureau of Prisons (1960, Table 3); 2 (a) and (b),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1960, Table 10); 2 (c),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1961, Table 2), Bureau of Prisons (n. d., Table A1; 1961, Table 8)。
对于某一既定违法数量,逮捕与定罪的边际成本C′的增加同边际损害的增加有同等影响。它必然减少最优违法数量并提高p与f的最优值。另一方面,逮捕与定罪成本Cp的其他因素的增加对通过f改变违法的边际成本无直接影响,并会减少通过p改变违法的成本(见图3),因而会减少p的最优值并且只是部分地通过f的增加来补偿,以致最优违法数量增加。据此,C′和Cp的增加必定提高f的最优值,但p的最优值及违法最优数量,或者增加或者减少,这取决于C′变化和Cp变化的相对重要性。
图3
逮捕与定罪成本受诸多因素影响。警察工资的增加既使C′增加又使Cp增加,而指纹术、弹道技术、微机控制、化学检测等治安技术的改善,以及警察与法庭旨在强调职业化和奖惩制度的“改革”,将使C′和Cp程度不同地下降。因此,分析表明,虽然技术改造与革新可能或也许不可能增加p的最优值及减少最优违法数量,但它确能减少最优值f并因而减少对这些判定有罪者施行严厉惩罚的依赖性。或许这能够说明,治安技术的持续改善与革新同惩罚的持续减轻联系在一起。
Cp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之间有显著不同。在某种较小程度上C′也是如此。例如,解决强奸或武装抢劫比解决入宅行窃或偷盗汽车更为容易,因为在前两种情况下,个人特征方面的证据经常可以得到而在后两种情况下则不然。[32]这也许不禁使人认为,当(从左至右)观察表2时,p的显著下降主要是由于左边“人身”犯罪的C′p低于右边“非人身”犯罪的值,但这意味着观察此表时f值也从左向右有所增加,而这显然是错误的。因此,p、f和表中的违法严重程度之间的正相关不能用Cp(或C′)和违法严重程度之间的负相关来解释。
如果b>0,对f的违法弹性的减少将增加通过改变f来改变违法的边际收益(见图4a)。结果是最优违法数量的增加和最优值f的减少,这种减少部分地通过p的最优值的增加而得到补偿。类似地,对p的违法弹性的减少也会增加最优违法数量(见图4b),使p的最优值下降并部分地通过f的增加进行补偿,两个弹性的同等百分比的减少理所当然地提高最优违法数量,也使p与f趋于减少。如果b=0,两个边际收入函数沿横轴方向延伸。这些弹性的变化对p与f的最优值没有影响。
图4
如果能以很小的代价将市场分成具有显著不同的需求弹性的子市场,那么,厂商的收入通常会更大,在较低弹性的子市场索取较高的价格。类似地,如果违法的总“市场”可以分成具有显著不同违法的供给弹性的子市场,那么,上面的结论表明,如果b>0,那么,在弹性较低的市场——就是说,较低的p值与较低的f值的市场,总损失会因“索取”较低“价格”而减少。
在某些情况下,从事同种违法活动的人对惩罚有不同的反应。例如,未经预谋的凶杀犯或未经筹划的抢劫犯被视为轻举妄动者,因而,惩罚轻重对这些人不太起作用,同样[33],与其他违法者比较而言,精神病人和青少年更少受未来结果的影响,也许较不容易被逮捕的可能性的增加或惩罚的加重所吓倒。就这些人来说,20世纪的趋势是监禁使用的不断减少而缓刑考验与感化不断增加这种有悖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趋势,至少在广义上与最优分析的含义显著地一致。
b的上升会增加通过改变p或f来改变违法数量的边际收益,从而增加最优违法数量,减少f的最优值并增加p的最优值。第二部分的一些证据表明,对在少年感化院接受教化的少年和拘禁的成人b的数值很大,对罚款或假释的成人b的数值较小,因而,分析表明,若其他条件不变,如果惩罚形式是教化或监禁,而不是罚款或解释,那么,f的最优值较小而p的最优值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