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很容易高估语言的能力,以为语言决定着我们的思维。实际上,语言不是思维的唯一方式。心智计算理论是认知科学的基础,无论是英语还是其他任何自然语言,都不能用作心智计算的介质。心语,才是思维的语言。
我们平安地度过了1984年,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1949年预言的极权主义噩梦并未发生。不过,现在高兴恐怕还为时尚早。在小说《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的附录中,奥威尔提到了一个更为不祥的日期。在1984年,统治者还必须采用监禁、虐待、药物以及酷刑等方式对异端分子温斯顿·史密斯(Winston Smith,《一九八四》的主人公)实施改造。到了2050年,就再也不会有像温斯顿·史密斯这样的人了。因为在这一年,一项控制思想的终极技术将会被全面落实,这就是“新话”(Newspeak)。
新话的目的不仅是为英社(英格兰社会主义)的拥护者提供一种表达世界观和思想习惯的合适手段,而且也是为了使所有其他思想方式不可能再存在。这样在大家采用了新话、忘掉了老话以后,异端的思想,也就是那些违背英社原则的思想,再也无法思考,只要思想是依靠字句来进行的。新话的词语只给党员用以正确表达意思的一种确切的、有时是非常细微的表达方法,而排除所有其他的意思,也排除用间接方法得出这些意思的可能性。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创造了新词,但主要是因为废除了不合适的词并消除了剩下的词所带有的原有的非正统含义,而且尽可能消除了它们的歧义。例如,新话中仍保留了“free”(自由)一词,但它只能用在下列这样的话中,如“This dog is free from lice”(此狗身上无虱)或“This field is free from weeds”(此田无杂草)。它不能用在“politically free”(政治自由)或“intellectually free”(学术自由)这些原来可用的词组中,因为即使是作为概念,政治自由和学术自由也已不复存在,因此必然是无以名之的。
……以新话为唯一语言而教养成的人不会知道“平等”曾有过“政治平等”的旁义,或者“自由”曾是“思想自由”的意思,正如一个从未听说过国际象棋的人不会知道“后”和“车”的旁义一样。有许多罪行和错误是他无力犯下的,因为这些罪行和错误是没有名字的,因此是无法想象的。
不过,人类的自由还存在一线希望,因为奥威尔在文中提到这样一句话:“只要思想是依靠字句来进行的。”请注意他的闪烁其词:在第一段的末尾,他说如果一个概念是无法想象的,那么它就必然无以名之;在第二段的末尾,他又说如果一个概念是无以名之的,那么它就无法想象。然而,思想真的必须依靠语言吗?人们真的是在用英语、彻罗基语、奇温久语或者2050年的新话来思考的吗?抑或我们的思想原本是以无声的形式栖息于大脑之中,即所谓的思维语言,或者说“心语”(mentalese),而只有在我们需要与他人交流时,才临时披上了一件语言的外衣?在语言本能的探讨中,这是一个至为关键的问题。
在多数社会和政治领域的文章中,人们往往简单地认为语言决定思想。这一想法源自奥威尔的散文《政治与英语》(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受此启发,权威人士纷纷批评政府通过一些更为委婉的用语来操纵人们的头脑,比如用“平定”(pacification)代替“轰炸”(bombing)、用“扩充财源”(revenue enhancement)代替“税收”(taxes)、用“不予挽留”(nonretention)代替“解雇”(firing)。哲学家则认为,由于动物没有语言,所以它们一定也没有意识。例如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写道:“一只狗不可能想到‘也许明天会下雨’。”因此,动物不具备作为意识主体的各项权利。一些女权主义者指责语言中包含着歧视女性的因素,如将男性的“he”(他)作为通用的第三人称代词。于是,各式各样的改革运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其中,光是“he”的替代词就有“E”“hesh” “po”“tey”“co”“jhe”“ve”“xe”“he’er”“thon”和“na”等诸多建议。在这些改革运动中,最极端的例子是工程师柯日布斯基(Korzybski)于1933年所倡导的“普通语义学”(General Semantics)。这一学说经由其学生斯图亚特·蔡斯(Stuart Chase)和早川一荣(S. I. Hayakawa)所撰写的一系列畅销书而为世人所熟知。普通语义学认为,人类之所以会被愚弄,是因为语言的形式在无意之中破坏了语义,从而影响了人们的思考。比方说,假设我们将年轻时犯了盗窃罪的40岁的约翰关进监狱,这等于是把40岁的约翰和18岁的约翰视为“同一个人”,而这在逻辑上显然不成立。要避免这类现象的发生,我们在谈到约翰的时候就应该用“1972年的约翰”和“1994年的约翰”来加以区分。而动词“to be”则是语义混乱的一个特定根源,因为它用抽象的概念来指代个人,比如说“Mary is a woman”(玛丽是个女人),这样便可以逃避责任,就像里根总统的经典用语:“Mistakes were made”(错误已经铸成)。因此,有一派普通语义学家试图完全废止“to be”的使用。
而且,人们还为这些说法找到了科学上的依据,即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该假说的主要观点是“语言决定论”,即人们的思想由语言提供的各种范畴所决定。不过,该假说还有一个较为温和的版本,即“语言相对论”:不同的语言导致了不同的思维。那些上过大学的人一定能不假思索地举出下列所谓的“事实”:不同的语言对颜色有着不同的分类;霍皮人(印第安人的一支)的时间观念与我们截然不同;爱斯基摩人用来表示“雪”的词语多达几十个。言下之意非常明显: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基本范畴并非客观存在,它们是文化强行输入的结果(因此也可以对其进行质疑,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学生对这一假设抱有普遍好感)。
但这个假说是错误的,而且大错特错。这种将思想和语言等同起来的说法属于典型的“传统谬论”(conventional absurdity):它违背了常识,但大家却深信不疑,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似乎在某个地方听到过它,而且它似乎蕴含着某种启示(就像我们相信“人的大脑只使用了5%”“旅鼠会集体自杀”“童子军手册每年的销量第一”“潜意识信息会诱导人们消费”等这类所谓的“事实”一样)。但不妨想一想,我们在说话或写作的时候,有时会突然打住,因为自己发现这不是我们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常常会觉得“心中所想”与“口中之言”并不能合拍。有时,要找到一个能够确切表达自己想法的词语并非易事。在倾听或阅读时,我们常常只是通其大意,而记不住对方的原话,因此,我们的头脑中一定存在着独立于语言而存在的“意义”。而且,如果思想依赖于语言的话,我们怎么可能创造出新的词语呢?小孩又是如何学会第一个单词的呢?一种语言又是如何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呢?
“语言决定思维”的观点之所以能够流行,完全是因为人们缺乏必要的怀疑精神。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指出,也许一只小狗无法告诉你它的父母非常诚实但生活拮据,但你能因此断定这只小狗就没有意识吗?它只是一个毫无感觉的东西而已?有位研究生曾与我争论语言与思维的问题,但他采用的完全是“逆反逻辑”(backwards logic):语言一定会影响思维,否则的话,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反对语言中的性别歧视现象——显然对他而言,歧视现象本身还不足以说服人们采取行动。至于政府的委婉用词,它的确是一种卑鄙的伎俩,不过其卑鄙之处体现在欺骗,而非思想控制。奥威尔在《政治与英语》中已阐释得足够清楚。例如,“扩充财源”的概念比“税收”一词要大得多,而听众会自然地认为,如果一个政治家想说“税收”,他肯定会用“税收”这个词。一旦政治家的谎言被拆穿,人们很容易就能明白其中的骗局,也不会再有被洗脑的危险。美国英语教师委员会每年都会对政府新闻稿中反复出现的假话、套话予以嘲弄。作家们也往往以通俗、幽默的方式来唤起人们对委婉用语的注意,例如在电视剧《巨蟒剧团之飞翔的马戏团》(Monty Python’s Flying Circus)中,一位愤怒的宠物店顾客说道:
它已经不再是只鹦鹉了。它终结了自己的存在,寿终正寝,它去见上帝去了。这是一只故去的鹦鹉,是一具死尸,它丧失了生命,它安息了。如果你没有把它钉在枝头,它早就被埋入黄土了。它生命的帷幕已经落下,归寂于无声的洪荒之中,这是一只“前”鹦鹉(ex-parrot)。
我们将会在本章看到,并没有科学上的证据显示语言能够塑造人们的思维方式。虽然许多人试图证明这一点,但却都不可避免地沦为研究史上的笑柄。不过,我不只是想简单地回顾这段搞笑的历史,毕竟,当科学家对思维的运作机制和研究方法都一片茫然时,“语言塑造思想”的观点看似是很有道理的。如今,认知科学家已经懂得如何研究思维,因此,很少再有人会仅仅因为语言的明晰可感就将它与思维等同起来。了解语言决定论的错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下一章将要探讨的内容:语言自身的运作机制。
语言决定思维吗?
语言决定论假说与两位研究者的名字紧密相连:一位是爱德华·萨丕尔,一位是本杰明·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萨丕尔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语言学家,师从人类学家法兰兹·鲍亚士(Franz Boas)。鲍亚士和他的学生,例如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都是20世纪的重量级学者。他们一致认为,世界上那些未开化的民族并非原始愚昧的野蛮人,他们拥有和我们一样复杂、有效的语言、知识和文化。萨丕尔探究了北美印第安人的语言,他指出,运用不同语言的人对现实世界也有不同的感受和认知,而这种不同正是源于日常性的遣词造句。例如,英语使用者需要考虑是否应给动词加上“-ed”,因此他们就必须注意时态,即事件的发生时间与描述时间的相互关系。而温图语使用者则无须考虑时态的问题,但他们也有一套自己的动词后缀形式,以区分说话者描述的事实是出于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
萨丕尔这一有趣的发现很快就得到进一步发展。沃尔夫是哈特福德火险公司(Hartford Fire Insurance Company)的一名调查员,也是一位研究北美印第安语的业余学者。沃尔夫在耶鲁大学听过萨丕尔讲课,他在一篇被广为引用的文章中写道:
我们用自己的本族语所划的线切分自然。我们从现象世界中分离出范畴和种类,并不是因为它们客观地呈现于每一个观察者面前。相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世界是千差万别的印象流,它们是通过我们的大脑组织起来的——很大程度上是用我们大脑中的语言体系组织起来的。我们将自然进行切分,用各种概念将它组织起来,并赋予这些概念不同的意义。这种切分和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契约,即我们所在的整个语言共同体约定以这种方式组织自然,并将它编码固定于我们的语言形式之中。当然,这一契约是隐性的,并无明文规定,但其条款却有着绝对的约束力。如果我们不遵守它所规定的语料的编排和分类方式,就根本无法开口讲话。
是什么原因导致沃尔夫得出如此极端的结论?他写道,在担任防火工程师期间,他惊讶地发现工人们常会被语言所误导,以致对危险情况做出错误的判断,这让他开始产生“语言决定思维”的想法。例如,一名工人将点着的香烟丢进一个“空”的汽油桶中,结果引发了一场严重的爆炸事故,而这个所谓的“空”桶其实充满了汽油蒸气。还有一位工人在一个“水池”附近点燃了喷灯,但这个“水池”并非真正的水池,而是制革厂用来处理废料的地方,里面装的也不是水,而是释放着易燃气体的液体。沃尔夫对印第安语的研究增强了他的认识。例如在阿帕切语中,“这是一眼滴水泉”(It is a dripping spring)的说法是“像水或泉那样,白色向下运动”(As water, or springs, whiteness moves downward)。沃尔夫感叹道:“这与我们的思维方式相距多么遥远!”
但是,如果你仔细分析沃尔夫的证据,就会发现它们其实站不住脚。在关于“空”桶的例子中,沃尔夫声称灾难的根源是“空”字的多义性,它既表示“容器内没有物品”,也有“不存在、真空、否定、无生命”的意思。不幸的是,语言范畴制约了这位工人对现实的认知,使他无法区分“清空”和“真空”的含义,结果引发了一场爆炸。但是,这种解释值得商榷。汽油蒸气是一种无形的气体,一个装满了气体的桶看起来就和空桶一样。因此,这位“肇事者”显然是被他的眼睛所蒙骗,而不能怪罪于语言。
此外,沃尔夫以“白色向下运动”的例子来说明阿帕切人的独特思维,即他们不会将外在事物切割为一个个具体的物体和动作。沃尔夫从印第安语中找到了许多例证,例如,在阿帕切语中,“这条船搁浅在沙滩上”(The boat is grounded on the beach)的说法是“沙滩是这条独木舟一点一点运动的地方”(It is on the beach pointwise as an event of canoe motion);“他请人吃大餐”(He invites people to a feast)的说法是“他,或某人,去找吃煮熟食物的人”(He, or somebody, goes for eaters of cooked food);“他用通条擦枪”(He cleans a gun with a ramrod)的说法是“他通过工具的运动,引导一个干燥的点在一个中空的洞中移动”(He directs a hollow moving dry spot by movement of tool)。显然,这些句子与我们的表述方式完全不同,但这是否说明他们的思维方式也与我们的不同呢?
沃尔夫的文章发表不久,心理语言学家埃里克·勒纳伯格和罗杰·布朗就指出他的论证存在两个漏洞。首先,沃尔夫其实并未研究过阿帕切人,他很可能连一个阿帕切人都没见过。他对阿帕切人心理特征的论断完全是基于阿帕切语的语法特点。在他看来,阿帕切人有着不同的说话方式,所以他们也必然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们的想法就一定不同呢?难道仅凭他们的说话方式?
其次,沃尔夫在呈现这些例句时,采用的完全是生硬无比的逐字翻译法,其目的就是要让原文的字面意思看起来古怪异常。因此,一旦识破沃尔夫所施的“障眼法”,我们就能以同样的理由将这些例句还原成日常的通俗语言。例如,“像水或泉那样,白色向下运动”可以改为“清澈的东西——水——落了下来”(Clear stuff-water-is falling)。反过来说,我也可以将英文中的“他在走路”(He walks)改写为“一个孤独的男子用腿前进”(As solitary masculinity, leggedness proceeds)。布朗表示,如果沃尔夫的逻辑成立,那么德国人的头脑一定也非常奇特,因为对于英语使用者来说,德语的语法实在是古怪透顶,例如马克·吐温就曾特意将自己在维也纳记者俱乐部的德语演讲翻译成不伦不类的英语:
I am indeed the truest friend of the German language—and not only now, but from long since—yes, before twenty years already… I would only some changes effect. I would only the language method—the luxurious, elaborate construction compress, the eternal parenthesis suppress, do away with, annihilate; the introduction of more than thirteen subjects in one sentence forbid; the verb so far to the front pull that one it without a telescope discover can. With one word, my gentlemen, I would your beloved language simplify so that, my gentlemen, when you her for prayer need, One her yonder-up understands.
… I might gladly the separable verb also a little bit reform. I might none do let what Schiller did: he has the whole history of the Thirty Years’ War between the two members of a separate verb inpushed. That has even Germany itself aroused, and one has Schiller the permission refused the History of the Hundred Years’ War to compose—God be it thanked! After all these reforms established be will, will the German language the noblest and the prettiest on the world be.
我确实是德语的最真诚的朋友,不仅现在,而是从很早以前——是的,早在20年前就是了……我只希望有一些改变。希望这门语言更有条理——压缩一下繁复精巧的结构;抑制绵绵不绝的插入语,废除它们,消灭它们;禁止一个句子里使用13个以上的主语;动词被拖得离开头那么远,没有望远镜就找不着。一句话,先生们,我希望你们心爱的语言简化一点儿,那么当你们需要用它来祷告时,我的先生们,你们就会明白的。
……我也很高兴对可分动词作一点小小的改动。我恐怕不会让席勒如愿以偿。他把“三十年战争”的整个历史都塞进可分动词的两个组分之间,连德国都震惊了。幸好没让席勒去编撰百年战争史——感谢上帝!如果这些变更都能实现,德语一定能成为世界上最高贵、最美丽的语言。
在沃尔夫所谓的“千差万别的印象流”(kaleidoscopic flux of impressions)中,颜色无疑是最吸引眼球的。沃尔夫强调,虽然物体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是因为它们反射不同波长的可见光,但是物理学家告诉我们,波长只是一组连续频度,并未划定红、黄、绿、蓝等色别。各种语言对颜色的分类并不相同,例如,拉丁语中缺乏常见的“灰色”与“褐色”,纳瓦霍语将“蓝色”和“绿色”合为一个词,俄语用不同的词来区分“深蓝色”和“天蓝色”,修纳语中“偏黄的绿色”和“偏绿的黄色”是同一个词,而用不同词来分别指代“偏蓝的绿色”和“不带紫的蓝色”。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语言把人们对颜色的感觉给搅乱了,说着拉丁语的恺撒大帝恐怕无法分辨灰色的石块和褐色的鞋油。
不过,虽然物理学家无法为颜色的分类找到理论依据,但生理学家却不这么认为。眼睛记录波长的方式与温度计记录气温的方式不同,视网膜上分布着三种视锥细胞,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色调。这些视锥细胞以特定的方式与神经元相连,这导致了神经元对“绿底的红色”“红底的绿色”“黄底的蓝色”“白底的黑色”最为敏感。对生理学家而言,无论语言的影响力有多大,它也无法触及视网膜的结构或改变神经节细胞的连接方式。
事实上,就视觉而言,世界各地的人(包括婴儿,甚至包括猴子)使用的都是相同的“调色板”,这对人类关于颜色的词语的发展形成了普遍制约。虽然各种语言在“64色蜡笔”的颜色分类上存在分歧,例如焦棕色、青绿色或紫红色;但如果是一盒“8色蜡笔”,那么颜色的分类就会非常统一,例如大红色、草绿色以及柠檬黄。人们使用的语言虽然不同,但却都毫无例外地选取了这类色彩作为颜色词语的主角,即便某种语言只拥有一个描绘颜色的单词。而且,虽然各种语言的颜色词语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种差异是有规律可循的,并非出于某些造字者的特殊偏好。语言对颜色的描绘方式有点儿像蜡笔工厂的生产线,鲜艳奇特的色彩总是在一些基本色的基础上添加而成。如果一种语言只拥有两个颜色词语,它们一定是“黑”与“白”(通常也包含“暗”和“亮”的含义);如果拥有三个颜色词语,则分别是“黑”“白”“红”;如果有4个,则是在“黑”“白”“红”之外加上“黄”或“绿”;如果是5个,则既有“黄”又有“绿”。第6个是“蓝”,第7个是“棕”;如果超过7个,则可能是“紫”“粉红”“橙”或者“灰”。这份颜色“排行榜”的出炉主要归功于新几内亚高地的丹尼人,丹尼人的语言中只有两个颜色词语:“黑”与“白”。心理学家埃莉诺·罗施(Eleanor Rosch)发现,丹尼人在学习新的颜色词语时,对基于红色的颜色词语学得更快。可见,是我们眼中的颜色决定了我们对颜色词语的学习,而非相反。
霍皮人(北美印第安人部落)截然不同的时间观念被认为是最能证明思维多样性的神奇例证之一。沃尔夫写道,霍皮人的语言“没有任何词、语法形式、结构或表达方式用以直接指称我们所说的‘时间’,或过去、现在、将来”。他同样认为霍皮人的“总体概念和直觉中没有这样一种时间——一个平缓流动的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之中,宇宙万事万物都同速运行,从未来到现在再到过去”。根据沃尔夫的说法,霍皮人不会将事件看成时间上的一个点或一段可以计量的时间长度,比如说一天或两天。相反,他们注重的似乎是事件本身的变化和过程,以及对所述之事是已知事件、神话故事还是遥远推测的心理区别。霍皮人对“明确的时序、日期、日历以及年表”没有丝毫兴趣。
然而,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应如何解释下面这句译自霍皮语的句子呢?
Then indeed, the following day, quite early in the morning at the hour when people pray to the sun, around that time then he woke up the girl again.
于是,第二天拂晓时,也就是人们向太阳祈祷的时候,他再次叫醒了这个女孩。
霍皮人或许并不像沃尔夫说得那样缺乏时间概念。人类学家埃克哈特·马洛特基(Ekkehart Malotki)对霍皮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上面这句话正是出自其报告。此外,他还指出,霍皮语中包含时态、时间隐喻、时间单位(如天、天数、时辰、昨天、明天、星期几、星期、月份、月相、四季和年)、计时方法以及诸如“古代”“很快”“长期”和“结束”等词语。霍皮人拥有一套精密复杂的计时系统,包括基于日出日落的太阳历、准确有序的祈祷时间、用来记录日期的绳子或木棍,以及利用日晷原理显示时间的各种工具。谁也不知道沃尔夫是如何得出自己的古怪结论的,但可以确信的是,极其有限的霍皮语样本、偏颇拙劣的分析方法,再加上对神秘主义的一向偏爱,是导致沃尔夫步入歧途的重要原因。
说到人类学中的各种不实传言,没有哪个比得上“爱斯基摩词语大骗局”(Great Eskimo Vocabulary Hoax)了。在有关语言与思想的讨论中,这是一个绝对不可忽略的例子。与人们的普遍看法相反,爱斯基摩语中有关“雪”的词语并不比英语多。爱斯基摩人根本不像某些书中所讲的那样,拥有数量繁多的有关“雪”的词语(有的说400个,有的说200个,有的说100个,有的说48个,有的说9个)。例如,有本字典中只收录了两个这样的词语。而即便将标准大幅度放宽,语言学家也只能找到大约几个。相比之下,英语也差不到哪儿去,如“snow”(雪)、“sleet”(雨夹雪)、“slush”(雪泥)、“blizzard”(暴风雪)、“avalanche”(雪崩)、“hail”(冰雹)、“hardpack”(压紧了的雪)、“powder”(粉末状的雪)、“flurry”(阵雪)和“dusting”(雪末)。此外,波士顿WBZ电视台的气象学家布鲁斯·施沃格勒(Bruce Schwoegler)还发明了一个词:“snizzling”(雪和毛毛雨的混合物)。
那么,这个传言起自何处?显然它不是出自对爱斯基摩-阿留申语族(流行于西伯利亚与格陵兰岛之间)有着真正了解的学者之口。人类学家劳拉·马丁(Laura Martin)考察了这一传言的形成过程,它就像是一个都市传奇,在口耳相传间被不断夸大。1911年,鲍亚士偶然提到爱斯基摩人使用4个不相干的词根来代称“雪”。沃尔夫则将数字提高到7个,并暗示说还有更多类似的词语。他的文章被广泛转载,许多有关语言的教科书和通俗读物也纷纷引用他的观点。随之而来的是,在各种教材、文章以及关注奇闻异事的报纸专栏中,这个数字像滚雪球一样地膨胀起来。
语言学家杰弗里·普勒姆(Geoffrey Pullum)在《爱斯基摩词语大骗局》(The Great Eskimo Vocabulary Hoax)一文中向普通公众介绍了马丁的文章,并解释了这一传言为何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爱斯基摩人拥有丰富词语的说法恰好契合了很多关于他们的种种传闻:打招呼时相互摩擦鼻子;把妻子借给陌生人;生吃海豹脂肪;把祖母扔去喂北极熊。”这一现象极具讽刺意味,源自鲍亚士学派的语言相对论本来是为了证明无文字的民族和欧洲文明人一样,拥有同样复杂精密的文化。但是,这些意在培养宽容精神的域外故事却完全变了味,它们恰恰迎合了人们狭隘的民族心理,将不同于本民族的文化风俗看成荒诞不经的怪异行为。正如普勒姆所言:
谣言传播得言之凿凿,谎言被精心地编造。而在这众多令人沮丧的状况中,有一点颇值得玩味:客观来讲,就算在某种北极语言中真的存在大量描述不同类型的雪的词根,也不应引起什么关于心智研究的兴趣,这只是一个稀松平常、不值一提的事实而已。养马的人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马的品种、个头和年龄;植物学家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树叶的形状;室内装潢设计师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淡紫色的色调差异;印刷工人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不同的字体。这些都是多么自然而然的事情。……为什么没人去写些关于印刷工人的东西呢?这不是和我们在那些差劲的语言学课本中读到的有关爱斯基摩人的瞎话差不多么?随手翻开一本……就能看到作者认真地说:“显而易见,在爱斯基摩文化中……雪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以至于将这个相当于英语中一词一义的概念,切割成许多截然不同的层次……”试想一下,如果他这么写:“显而易见,在印刷工人的文化中……字体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以至于将这个相当于非印刷行业中一词一义的概念,切割成许多截然不同的层次……”即使描述的是真的,也无聊透顶。只有与浮冰之上的传奇猎人们那些乱伦杂交、生吃鲸脂的传说联系起来时,这种平庸的东西才会变得格外惹人注目。
如果人类学中的这些奇闻异事不值得相信,那么科学家所进行的对照研究又如何呢?近35年来的心理学实验证明了一个结果,那就是没有结果。大多数实验都是为了验证“温和版”的沃尔夫假说,即语言可能会影响人们的记忆或概念。其中一些实验的确证明了这一点,但这并不奇怪。在某个典型的实验中,被试必须记住各种色块,以便回答测试中的多项选择题。一些测试表明,如果被试所用的语言中存在有关某种颜色的现成名称,他们就能更好地记住这个色块。不过,即便是那些没有名称的颜色,被试在记忆方面也还是表现得相当不错的。因此,这个实验并不能证明人们是完全依靠语言标签来记住颜色的,它只能说明被试通过两种方法来记住这些色块:一种是非语言的视觉记忆,一种是语言记忆,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在另一类实验中,研究者要求被试将三个色块中的任意两个放在一起,结果显示,被试常常将其所用语言中名称相同的色块放在一起。这也不足为怪,我们可以想象出被试的心理活动:“这人究竟想要我把哪两个色块放在一起呢?他没有给我任何提示,这些色块又非常类似。对了,这两个色块应该都属于‘绿色’,而那一个色块属于‘蓝色’,这似乎是个恰当的分类标准。”就这些实验来看,从技术层面上讲,语言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但那又怎样?它既不能证明不同的语言会导致截然不同的世界观,也不能证明“无以名之”的东西就一定“无法想象”,更不能证明我们是依靠“有着绝对约束力”的本族语言来切分自然的。
在“语言影响思维”的问题上,唯一引人注目的发现来自于语言学家、斯沃斯莫尔学院院长阿尔弗雷德·布卢姆(Alfred Bloom)的著作《语言对思维构成的作用》(The Linguistic Shaping of Thought)。布卢姆指出,英语语法给其使用者提供了一种虚拟语气结构,例如:“If John were to go to the hospital, he would meet Mary”(如果约翰去了医院,他就能碰到玛丽)。这种虚拟语气用来描述一种 “反事实的”(counterfactual)情形,即说话者知道事件本身并未发生,但却假设其存在。熟悉意第绪语的人还能举出一个更好的例子:“Az di bobe volt gehat beytsim volt zi geven mayn zeyde”(如果我祖母有睾丸的话,她就是我的祖父了),这句话常被用来讽刺那些喜欢说“如果”之人。相比之下,汉语就缺乏虚拟语气以及其他直接表示反事实的语法结构,因此表达起来颇为曲折,例如:“如果约翰去了医院——但他其实没去——但如果他去了,他就会碰到玛丽。”
THE INSTINCT LANGUAGE
语言认知实验室
布卢姆写了一些以反事实前提为脉络线索的小故事,然后把它们分别拿给中美两国的学生看。其中一个故事的梗概是:“比尔是一位生活于18世纪的欧洲哲学家。在当时,西方与中国已有所接触,但很少有中国的哲学著作被翻译过来,而比尔又不懂中文。不过,如果他懂中文的话,他就会发现B,而对他影响最大的将会是C。一旦比尔受到中国哲学的影响,他就会去研究D。”然后,布卢姆要求这些学生回答故事中的“B”“C”“D”是否真实发生过。结果,98%的美国学生给出了正确的答案:没有发生。而回答正确的中国学生只有7%。布卢姆认为,汉语的语法特征使得其使用者无法轻易分辨出想象中的虚假世界。不过据我所知,还没有人对意第绪语的使用者进行过反向验证。
布卢姆认为东方人在思维方式上偏执、现实,缺乏想象,但认知心理学家特里·欧(Terry Au)、高野阳太郎(Yohtaro Takano)和刘丽莎(Lisa Liu)对此并不认同。他们分别指出了布卢姆的实验中存在的严重缺陷。首先,布卢姆的故事是用生硬的中文写成的;其次,如果细加研读的话,其中的一些科学故事本身就包含了多重含义。相较于美国学生,中国学生接受了更多科学训练,因此他们能够察觉出连布卢姆本人都未能发现的多重含义。当这些因素被排除后,中美学生之间的差异也就消失了。
语言不是思维的唯一方式
人们一不小心就会高估语言的能力,不过这也情有可原。语言从嘴里说出,或被写在纸上,他人能够随意倾听和阅读,而我们的思想却深居于头脑之中。要知道他人心中所想,或与别人一起探讨思维的本质,我们就必须使用语言,除此之外别无他途。也难怪有许多评论家离开了语言就不会思考,不过,这或许只是因为他们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作为一名认知心理学家,我敢于向各位宣布这样一个事实:常识性的看法是正确的(即思维不同于语言),而语言决定论虽然流传甚广,却是无稽之谈。我们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认清这一事实:第一,已有大批实验打破了语言的屏障,发掘出多种非语言的思维方式;第二,有关思维机制的科学理论已能相当精确地阐明这个问题。
在上一章中,我们已经见识了一个非语言思维的例子:福特先生,一位智力正常的失语症患者(不过有人可能会争辩说,福特先生的思维能力是在他中风之前依靠语言的框架搭建好了的)。我们还看到一些缺乏语言能力的聋哑儿童能够很快地发明一种手语。不过,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一些被学者偶然发现的成年聋哑人,他们完全不懂任何形式的语言,不会手语,不会写字,不会读唇,也不会说话。例如,苏珊·夏勒(Susan Schaller)在其新书《无语之人》(A Man Without Words)中讲述了一位27岁的非法移民伊尔德方索(Ildefonso)的故事。夏勒在洛杉矶担任手语翻译时认识了这位来自墨西哥农村的年轻人,他的眼神机灵无比,透露出确凿无疑的智慧与好奇心,而夏勒则成了他的志愿老师和朋友。伊尔德方索很快就显示出对数字透彻理解的能力:他在三分钟内学会了笔算加法,并毫无困难地理解了两位数的十进制原则。此外,在伊尔德方索身上还发生了一次类似于“海伦·凯勒”的奇妙经历。当时,夏勒试图教会他“猫”字的手语动作,这让他突然领悟到万物皆有名字,从此他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要求夏勒把所有熟悉之物的名字都教给他。很快,伊尔德方索就能向夏勒倾诉自己的人生经历:幼时的他是如何央求贫穷的父母送他上学,他在美国各州采摘的各类庄稼以及他如何躲避移民局的官员。他向夏勒介绍了其他一些被社会遗忘的“无语之人”。尽管他们被隔离于语言世界之外,但却表现出许多抽象思维的能力,比如修锁、玩牌、管理财务以及通过哑剧表演的方式相互娱乐。
关于伊尔德方索及其同类人的精神世界,我们的了解只能停留在印象层面,因为从人道主义出发,一旦我们发现这些人的存在,第一要务就是要教会他们使用语言,而不是研究他们在缺乏语言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思考。不过,科学家找到了其他一些“无语”生命进行实验研究,旨在揭示他们如何思考空间、时间、物体、数目、比例、因果和范畴等抽象问题,并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报告。不妨让我为大家介绍三个绝佳的例证:第一个是婴儿,他们还不会说话,因此无法用语言思考;第二个是猴子,它们无法掌握语言,所以也不能用语言思考;第三个是某些艺术家和科学家,他们表示只有摆脱语言的束缚才能进行更好的思考。
THE INSTINCT LANGUAGE
语言认知实验室
发展心理学家凯伦·韦恩(Karen Wynn)最近指出,5个月大的婴儿已经懂得简单的心算。她采用的是婴儿知觉研究中的一种常用方法:拿一些东西给婴儿看,时间一久,婴儿就会对它们失去兴趣,并把头转向别处;而如果把场景稍作改变,婴儿就会发现其中的差别,并重新产生兴趣。通过这种方法,科学家发现出生仅5天的婴儿对数目就已非常敏感了。在某个实验中,研究人员让一名婴儿观看某个物体,直到他丧失兴趣,然后再用一块幕布把这个物体挡住。当研究人员把幕布移走之后,如果这个物体和刚才一模一样,婴儿在看了一下之后就会再度失去兴趣。但是,如果研究人员暗中把物体的数目增加两个或三个,那么等幕布移走之后,婴儿会颇感惊讶,注视的时间也会更长。
在韦恩的实验中,婴儿首先看到的是一个放在台上的橡胶米老鼠,时间一长,他们的眼睛就开始四处乱转。接着,一块幕布将米老鼠挡住,婴儿可以看见一只手从幕后伸出,将另一个米老鼠玩具放进了幕后。结果,当幕布移走后,如果幕后有两个米老鼠(这是婴儿事先没有见过的场景),婴儿只会稍微看一看;但如果幕后只有一个米老鼠,婴儿就会大吃一惊,尽管这个场景与他们之前感到无聊的场景一模一样。韦恩还对另外一组婴儿进行了测试,不过这一次婴儿首先看到的是两个米老鼠,然后幕布出现,婴儿可以看到一只手伸入幕后,拿掉了其中一个米老鼠。结果当幕布移走之后,如果台子上只剩下一个米老鼠,婴儿并不会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但如果仍存在两个米老鼠,他们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这两个米老鼠上。可见,这些婴儿一定记住了幕后有多少个米老鼠,然后根据增加或拿走的数量来进行加减。如果最终的结果与自己的预期不符,他们就会仔细观察现场,仿佛在寻找答案。
草原猴是一种有着稳定家族结构的动物。灵长类动物学家多萝西·切尼(Dorothy Cheney)和罗伯特·赛法思(Robert Seyfarth)发现,草原猴的各个家族之间存在着像“蒙特鸠与贾布列家族”这样互为世仇的对立关系。他们在肯尼亚观察到一个典型的例子。一只小猴子被另一只小猴子摔倒在地,尖叫不已。20分钟后,“受害者”的姐姐走到“施暴者”的姐姐跟前,突然毫无缘由地咬了一下它的尾巴。从理论上说,如果这位“复仇者”要找出正确的报复对象,它必须完成以下的推理:A(受害者)与B(自己)的关系等于C(罪犯)与X的关系,其中的关系就是“姐姐”(或者仅仅是“亲属”而已,毕竟公园里的草原猴数量不多,不一定非得是“姐姐”才行)。
但是,猴子真的知道它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吗?更有意思的是,它们能理解其他猴子也存在着和自己一样的亲属关系(如姐弟关系)吗?为了证实这一点,切尼和赛法思在一片树丛背后藏匿了一个喇叭,然后播放一只两岁幼猴的叫声。结果,这一带的母猴都把目光投向一只幼猴的母亲,而录音带里的叫声正是录自它的孩子。实验证明,草原猴不但能根据叫声识别出幼猴的身份,而且还知道它的母亲是谁。除了草原猴外,长尾猕猴也展现出了类似的能力。维雷娜·达泽(Verena Dasser)曾将一群长尾猕猴“请”到实验室旁边的一个围栏里,并向它们播放三张幻灯片:中间一张是一只母猴,旁边一张是它的孩子,而另一边一张则是一只与它的孩子年龄相同、性别也相同的幼猴,但没有血缘关系。此外,每张幻灯片的下方都有一个按钮。经过一定的训练之后,猴子们学会了按动母猴孩子下方的按钮。接下来达泽对这些猴子进行了测试,这一次的幻灯片上出现的是另一只母猴,两边分别是它自己的孩子和另一只没有血缘关系的幼猴。结果,90%以上的猴子选择了这只母猴的孩子。在另一项测试中,达泽给这些猴子看了两张幻灯片,每张幻灯片上都是两只猴子,且其中有一张幻灯片中的两只猴子是母女关系。经过一定的训练,猴子学会了按动“母女”那张幻灯片的按钮。接下来,达泽让这些猴子观看其他猴子的幻灯片,结果发现,实验中的猴子总是选择“母子”关系的幻灯片,无论其中母猴的孩子是公还是母,是老还是少。此外,在判定两只猴子的亲属关系时,它们似乎不仅仅依赖外表的相似度,或者这两只猴子在一起生活的绝对时间,而是基于交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微妙因素。这让极力想要弄清动物之间的亲属关系及其表现方式的切尼和赛法思不禁感叹:猴子才是出色的灵长类动物学家。
许多从事创作的人都强调,当灵感爆发时,他们的思维不再依靠语言,而是表现为一幅幅“心象”(mental image)。英国诗人萨缪尔·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则写道:当时只觉异象纷呈,文思泉涌,恍如梦境。他立即将浮现于脑海中的前40行诗写到纸上,这就是我们熟知的名篇《忽必烈汗》(Kubla Khan)。然而,一阵意外的敲门声打碎了他心中纷呈的异象,也让这首诗作戛然而止。以琼·狄迪恩(Joan Didion)为代表的许多当代小说家也表示,他们的创作并非始于有关人物或情节的具体概念,而是始于脑海中一幅幅鲜活生动的画面,正是这些画面决定了他们的遣词造句。现代雕塑家詹姆斯·苏尔兹(James Surls)喜欢躺在沙发上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构思作品。他习惯于在大脑中摆弄他的雕塑:把一只手臂接上,再把另一只手臂拿下。一个个画面在他的脑海中翻滚旋转。
物理学家更加确信自己的思维工具是几何图形,而非言语。现代电磁学创立者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 Faraday)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数学教育,但他通过将磁力线可视化为空中弯曲的细线来洞察电磁的奥秘。随后,詹姆斯·麦克斯韦(James Clerk Maxwell)通过一组数学方程式对电磁理论进行了总结,而他本人也被公认为理论型学者的典型代表。不过,他也是先在脑中想象出一套精密复杂的流体机械模型,然后才把它们转化为数学方程式。此外,诸如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发明电动机和发电机、弗里德里希·凯库勒(Friedrich Kekulé)发现苯环(现代有机化学的序幕由此拉开)、欧内斯特·劳伦斯(Ernest Lawrence)关于回旋加速器的想法以及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和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对DNA双螺旋结构的洞察,这些伟大的成就无不肇始于科学家脑海中的心象。在那些自称为“视觉思考者”的科学家中,爱因斯坦恐怕是最为著名的一个,他想象着自己骑在光束上回头观看时钟,或者站在垂直下降的电梯里丢下一枚硬币,由此收获了许多创见。他写道:
那些似乎可用来作为思维元素的心理实体,是一些能够“随意地”使之再现并且结合起来的符号和多少有点儿清晰的图像……在创造性思维同词语或其他可以与他人进行交流的符号的逻辑构造之间产生任何联系之前,这种结合活动似乎就是创造性思维的基本特征。对我来说,上述那些元素是视觉型的,也有一些是肌肉型的。只在第二阶段中,当上述联想活动充分建立起来并能随意再现的时候,才有必要费神地去寻求惯用的词或其他符号。
另一位富有创意的科学家是认知心理学家罗杰·谢帕德(Roger Shepard),他也经历过这种突如其来的视觉灵感,这一灵感最终发展成一个经典的心理学实验,它能直观地展示普通人的心象活动。某天清晨,半梦半醒的谢帕德突然进入一种神思清明的状态,他似乎看到“一个自发运动的立体图像在空中威严地旋转着”。片刻之间,还没等他完全清醒过来,一个有关实验设计的明确想法闪现在他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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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认知实验室
谢帕德和他当时的学生林恩·库珀(Lynn Cooper)根据这个想法设计了一个简单的实验,他们让一批颇有耐心的学生志愿者观看上千张幻灯片,每张幻灯片中包含一个字母,这个字母有时是正的,有时是倾斜或翻转的,有时则既倾斜又翻转,例如图2-1中16个不同样式的F。
图2-1 谢帕德的实验
如果幻灯片上的字母属于正常样式(如图2-1中的上一排F),被试需要按动一个按钮;如果字母属于翻转样式(如图2-1中的下一排F),被试则需要按下另一个按钮。要完成这个工作,被试必须将幻灯片中的字母与自己脑海中正面朝上的原字母进行比较。显然,正面朝上(即0°倾斜)的字母的辨认时间最短,因为它与被试脑海中的字母完全一致。但是对于其他样式的字母,被试就必须先在心里把它摆正过来。许多被试表示,为了摆正这些字母,他们会像那些著名的雕塑家和科学家那样,对这些字母进行“心理旋转”。通过检测被试的反应时间,谢帕德和库珀发现这种内心活动是真实存在的。就心理旋转的速度而言,正面朝上的字母最快,接下来依次是45°、90°和135°的字母,而180°(即上下倒置)的字母最慢。换句话说,字母旋转的角度越大,他们花费的时间也越多。根据实验的统计数据,谢帕德和库珀估算出了字母的心理转速:每分钟56转。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试是通过语言描述来进行字母的对比,例如把F描述成“一根垂直的直线,其上部有一根向右伸出的横线,其中部也有一根向右伸出的横线”。那么实验的结果恐怕会完全不同。比如说,在进行字母对比时,上下倒置(即180°)的字母应该是最快的。因为被试只须简单地将“上”与“下”互换、“右”与“左”互换,就可以得出一个与脑海中正面朝上的字母完全匹配的形状描述。相对而言,左右平躺(即90°)的字母则要稍慢一些,因为被试需要根据字母平躺的朝向(是顺时针+90°还是逆时针–90°),将“上”换成“左”或“右”。最慢的是斜角倾斜(即45°和135°)的字母,因为语言描述中的关键词都要被替换,比如“上”要换成“右上角”或“左上角”,等等。因此,就语言描述而言,字母对比的难易顺序应该为(从易到难)0°、180°、90°、45°、135°,而非心理旋转的0°、45°、90°、135°、180°。许多实验也证实,视觉思维的工具不是语言,而是一套心理图形系统,它可以对图形进行旋转、缩放、平移、扫描、替换、填充等一系列操作。
心智计算理论
如果图像、数字、血缘关系或者逻辑问题能以非语言形式表征于大脑之中,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在20世纪上半叶,哲学家们对此还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将思想观念物化为脑中事实的做法是一个逻辑错误:我们的大脑里必须住着一个小人,由他来解读大脑中的一个画面、一张图谱或一个数字,而这个小人的脑袋里是不是还应有个更小的小人,替他解读这些画面呢?这种推论显然站不住脚。直到英国天才数学家、哲学家艾伦·图灵(Alan Turing)的出现,“心理表征”的观点才获得科学上的尊重。图灵设想出了一种可以进行逻辑推理的机器,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将这台机器命名为图灵机(Turing Machine)。这套装置虽然看似简单,但却具备超强的功能,它能解决世界上任何一台计算机所能解决的一切问题,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依靠的不是神秘的小人或其他超自然的运作,而是一套内置的符号表征系统(即“心语”的一种)。通过考察图灵机的工作原理,我们可以洞悉用心语思考和用英语思考的区别。
从本质上说,所谓的推理,就是从已知的判断中推导出新的结论。例如逻辑学中最为常见的一个入门级推理:已知苏格拉底是人(Socrates is a man),且所有的人都会死(all men are mortal),那么苏格拉底也会死(Socrates is mortal)。但是,像大脑这样的物质实体是如何完成这一智力表演的呢?一个首要的概念就是表征(representation),即客观事物的组成部分和排列方式与大脑中的某组观念或事实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图2-2上的一行字迹。
图2-2 “苏格拉底是人”
它所代表的就是“苏格拉底是人”这个观点,其中“Socrates”这组符号代表“苏格拉底”的概念,另一组符号“isa”代表“是什么”的概念,第三组符号“man”代表“人”的概念。现在需要牢记的一点是,为方便起见,我选用的是英语单词来代表这些概念,这样读者就可以毫无障碍地理解这个例子了。但真正重要的是,这些符号其实可以有不同的形态。我完全可以用犹太人的大卫之星、奔驰车的标志或者一个笑脸来替换它们,只要我从始至终都使用这些符号。
同样,在这张纸上,“Socrates”这组符号位于“isa”的左边,“man”位于“isa”的右边,这代表“苏格拉底是人”这个概念。如果我对这个表征的任意部分进行改动,例如把“isa”换成“isa son of a”,或者将“Socrates”和“man”的位置进行调换,它所表示的概念就不再是“苏格拉底是人”了。还须说明的是,在这里,从左至右的排列方式只是为了方便读者的阅读和记忆,其实我完全可以采用“从右至左”或“从上至下”的排列方式,只要我自始至终都这样做。
现在请将这些惯例记在心里,然后想象图2-2中出现了第二行字迹,它代表的是“所有人都会死”的概念(见图2-3)。
图2-3 “所有人都会死”
为了进行推理,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处理器。这个处理器并不是一个小人(因此不必担心出现“小人里面住着小人”这样无穷倒退的逻辑悖论),而是一个稍显笨拙的装置,它连接着固定数量的反应器,能够对表征的不同部分做出反应,并予以一定的回复,包括变更原有表征或制造新的表征。例如,假设有一台可以在纸上来回移动的机器,它配备了一个形如“isa”的切口和一个传感器,当这个切口与纸上的“isa”字符相互重叠时,传感器就会识别出来。此外,这个传感器连接着一台可以复制任何符号的小型复印机,它既可以在纸张的其他位置复制出相同的符号,也可以把它们转换成一个新的切口。
让我们设想一下,这台由传感器、复印机和移动器构成的机器连接着4个反射器。首先,这台机器顺着纸张向下移动,每当侦测到“isa”的符号时,它就会向左移动,并将位于“isa”左侧的符号复制到纸张的左下角。这样一来,纸上显示的内容将变成图2-4)。
图2-4 “苏格拉底”
第二个反射器也会对符号“isa”做出反应,不过它是让机器移动到“isa”的右侧,并将“isa”右侧的符号复制下来,然后将其转换成一个新的切口。在这个例子中,这个新切口的形状为“man”。第三个反射器的功能就是继续扫描,搜寻形状为“every”的符号,如果它找到目标,就会检查这个符号的右侧是否连着与新切口形状相同的符号。在这个例子中,它找到了一个,即第二行中间的那个“man”。在实现了这样的匹配之后,第四个反射器就会移动到“man”的右侧,并将“man”右侧的符号复制到纸张的底部中心,在这个例子中,这组符号是“ismortal”。经过这几个步骤,纸上的内容就变成图2-5。
图2-5 “会死”
这就是一个最简单的推理过程。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尽管这台机器及其所读取的纸张表现出某种智力特征,但它们本身毫无智力可言,只不过是一堆印刷符号、切口、光电池、发射器以及电线的集合体。这台机器之所以显得颇具智慧,是因为其扫描、移动和打印方式与逻辑命题“如果X是Y,且所有Y皆是Z,那么X是Z”形成准确的对应关系。从哲学上说,“X是Y”意味着凡是适用于Y者亦适用于X;而从图灵机的工作原理上说,“X是Y”意味着可以将位于Y后的符号复制到X之后。这台机器只是机械地服从各种物理规则,对“isa”这个图形符号做出反应,虽然它并不知道这个符号的真正含义,但却能针对性地对相关符号进行复制处理,而这种处理方式正类似于逻辑上的推导过程。它的“智慧”表现在,通过一系列的感应、移动和复制活动,这台机器在纸上留下了一个符合逻辑的命题表征:“当且仅当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图灵表示,只要提供足够多的纸,这台机器不但能完成任何计算机所能完成的一切任务,而且还有可能实现人类“具身心智”(embodied mind)的所有功能。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是以纸上的印刷符号作为表征的,以一台具备“复制-移动-感应”功能的机器作为处理器。但事实上,任何物理介质都可以成为表征,只要我们始终如一地使用这一形式。比如说在大脑中,它可以是三组神经元,第一组代表的是与命题相关的个体概念(例如“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罗德·斯图尔特”等);第二组代表的是命题中的逻辑关系(例如“是”“不是”“像”等),第三组代表的是个体所属的类别(例如“人”“狗”“鸡”等)。其中,每个概念都与某个特定神经元的放电活动有关;假设在第一组中,第5神经元的放电活动代表的是“苏格拉底”,第17神经元的放电活动代表的是“亚里士多德”;在第三组中,第8神经元的放电活动代表的是“人”,第12神经元的放电活动代表的是“狗”。此外,大脑的处理器可以是一个由其他神经元构成的网络,它们负责向这三组神经元输送信息,并通过特定的连接方式将某一组神经元的放电模式复制到其他组的神经元中。例如,如果第三组的第8神经元开始放电,神经网络处理器也将激活位于大脑其他区域的第四组的第8神经元。以上整个过程也可以用硅片来实现,但无论是图灵机、大脑还是硅片,它们的工作原理都是一致的。处理器中的各个部件以特定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以便对表征进行感应和复制,并产生新的表征,从而模拟出推理过程。成千上万个表征符号,再加上一台足够精密的处理器(可以是不同类型的表征样式和处理装置),我们就能够制造出拥有智慧的大脑或计算机。如果在它上面添加一只眼睛,它就可以侦测外部世界的各种轮廓,并随之触发与其对应的各种表征。如果再添加一副肌肉,使它在被特定目标表征触发后能够采取相应的行动,我们就造出了一个有行为能力的生物(或者再给它添加一台摄像机、一组杠杆和几个轮子,我们造出的就是一个机器人)。
简而言之,这就是被称为“物理符号系统假说”(physical symbol system hypothesis)的思维理论,它又被称为“心智计算理论”或“心智表征理论”。这套理论是认知科学的基础,就像生物学中的“细胞学说”或者地质学中的“板块构造论”一样。认知心理学家和神经科学家正试图破解大脑的表征系统和处理器的具体类型,但无论结果如何,它一定是遵循着基本的原理。大脑中没有小人,也不存在对外部世界的窥探。进入大脑中的各种表征必定是一组组排列整齐的符号,而大脑的处理器也必定是一个配备了固定数量的反射器的装置。这两部分相互结合,自主运作,由此实现智能活动,而并非是由哪位理论家窥视并“阅读”这些符号,“分析”出它们的意义,才推动这个装置走上了智慧之路。
英语不适于心智计算的5大原因
现在,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指出沃尔夫的问题所在。请记住,表征并不一定要以英语或其他语言的形式出现,它只需是一组用来表示概念的符号,且根据一致性原则,这些符号之间的排列顺序能够代表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但是,尽管英语使用者头脑中的内在表征可以与英语无关,但从理论上说,它当然可能以英语的形式出现,而且,如果换成其他语言也是一样。因此,我们的问题是:事实是否真是这样?举例而言,我们之所以知道苏格拉底是人(Socrates is a man),是不是因为我们拥有与英语单词“Socrates”“is”“a”“man”一一对应的神经模式,以及与英语句法的主谓宾结构相匹配的神经元群?还是说我们的大脑使用的是另一套用来表示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代码,即一种有别于世界上任何语言的思维语言,或者说心语?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对英文语句进行分析,看它是否包含了大脑处理器执行有效推理所需的信息,而不必借助一个智能小人来帮它进行“理解”。
答案非常明确:没有。英语完全不能用作心智运算的介质,而其他任何自然语言也一样。看看下面这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英语中存在的歧义现象。例如下面几则真实的新闻标题:
Child’s Stool Great for Use in Garden
非常适合在花园使用的儿童板凳——也可理解为:可用于花园的儿童粪便。
Stud Tires Out
壁骨无力支撑——可理解为:种马筋疲力尽。
Stiff Opposition Expected to Casketless Funeral Plan
无棺式丧葬方案将招致强烈的反对——也可理解为:无棺式丧葬方案将招致死人的反对。
Drunk Gets Nine Months in Violin Case
小提琴案中的醉汉被判9个月监禁——也可理解为:醉汉在小提琴琴盒里待了9个月。
Iraqi Head Seeks Arms
伊拉克领导人求购武器——也可理解为:伊拉克领导人在寻找他的手臂。
Queen Mary Having Bottom Scraped
玛丽女王号船底被刮——也可理解为:玛丽女王的屁股被刮。
Columnist Gets Urologist in Trouble with His Peers
专栏作家使泌尿科医生与其同事发生了矛盾。——也可理解为:专栏作家使泌尿科医生与上院议员产生了矛盾。
以上每个标题中都含有一个多义的单词,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个单词背后的意义却是明确的,因为标题的作者显然清楚句子中的“stool”“stud”“stiff”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如果同一个词语可以对应两种不同的思想,这就说明思想不同于语言。
第二个问题是英语缺乏逻辑上的明确性。看看下面三个句子,它们的设计者是计算机科学家德鲁·麦克德莫特(Drew McDermott):
Ralph is an elephant.
拉尔夫是一头大象。
Elephants live in Africa.
大象生活在非洲。
Elephants have tusks.
大象长有象牙。
只要稍作改装,让我们的推理装置具备处理英语句法的功能,它就能推导出“Ralph lives in Africa”(拉尔夫生活在非洲)和“Ralph has tusks”(拉尔夫长有象牙)这两个事实。这看起来似乎没有问题,但其实不然。作为本书的读者,聪明的你会知道拉尔夫所生活的非洲与其他大象生活的非洲是同一个地方,但拉尔夫的象牙却是自己的象牙。然而,这台“符号-复制-移动-感应”设备虽然能够模拟你的推理过程,但却无法分辨这一点,因为它无法在输入的语句中找到这种区别。也许你会反驳说,这只是一个常识问题。没错,确实如此,但这是我们必须做出说明的常识,而英文的语句中并未包含必要的信息,以供处理器进行常识判断。
第三个问题是语言的“共指”(co-reference)现象。假设你在谈话中提到一个人,一开始把他称为“the tall blond man with one black shoe”(那个穿一只黑鞋的高个金发男人”),而在第二次提到他时,你可能会将其简称为“the man”(那个男人),等到第三次提及之时,你恐怕只会用“him”(他)来代称了。但是,这三种表达方式并非指代三个不同的人,或者说针对同一个人有三种不同的说法。后面两个代称的使用只是为了节省说话的气力。我们的大脑中一定存在着某种特殊机制,能够将它们视为同一事物,但英语却做不到这一点。
第四个问题是,语言中存在着许多只有依据前后语境才能被正确理解的词语,语言学家称之为“指示语”(deixis)。例如冠词“a”和“the”,试着比较“killed a policeman”(杀死一名警察)和“killed the policeman”(杀死这名警察)的区别。显然,第二个短语中的警察想必前文已经提及或者是语境中的某个特定对象。因此孤立地看,这两个短语意思相同,但如果联系上下文(第一个句子摘录自某篇新闻报道),它们的含义则完全不同:
A policeman’s 14-year-old son, apparently enraged after being disciplined for a bad grade, opened fire from his house, killing a policeman and wounding three people before he was shot dead.
因成绩不良而受到惩处,一名警察的14岁儿子心中不忿,他从自家向外开枪,射杀了一名警察,并伤及三位路人,最后自己也被击毙。
A policeman’s 14-year-old son, apparently enraged after being disciplined for a bad grade, opened fire from his house, killing the policeman and wounding three people before he was shot dead.
因成绩不良而受到惩处,一名警察的14岁儿子心中不忿,他从自家向外开枪,射杀了这名警察,并伤及三位路人,最后自己也被击毙。
如果撇开具体的谈话内容或文本语境,单词“a”和“the”并无实际意义,它们无法在人类心智的永久数据库中取得一席之地。其他一些依赖具体语境的单词还有:“here”“there”“this”“that”“now”“then”“I”“me”“my”“her”“we”和“you”。它们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例如下面这则笑话:
First guy: I didn’t sleep with my wife before we were married, did you?
Second guy: I don’t know. What was her maiden name?
甲:我结婚之前没有和我妻子同过床,你呢?
乙:我不知道,请问她婚前叫什么名字?
第五个问题是“同义”(synonymy)现象,例如下面的句子:
Sam sprayed paint onto the wall.
山姆把油漆喷到了墙上。
Sam sprayed the wall with paint.
山姆在墙上喷了油漆。
Paint was sprayed onto the wall by Sam.
油漆被山姆喷到了墙上。
The wall was sprayed with paint by Sam.
墙被山姆喷了油漆。
这4个句子指涉的都是同一件事,因此可以得出许多相同的推论。从以上每句话中,我们都可以推导出同样的结论:墙上有油漆。但是,它们却有4种不同的词序排列。你知道这4句话的意思相同,但那些构造简单、只能在字符之间爬行穿梭的处理器却无法了解这一点。可见,在这些排列结构之外,还存在着一个表征,它所代表的正是这4个句子共同指涉的事实。例如,这个事实可以表述为:
(Sam spray paint)cause[paint go to(on wall)]
(山姆喷油漆)导致[油漆沾在(墙上)]
如果我们不过分计较其中的英语单词,这种表述已经比较接近学界所普遍认定的一种心语形态了。
心语才是思维语言
这些例子(还有许多其他例子)共同说明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一边是用于思维的表征,一边是各式各样的语言,二者在许多方面都龃龉不合。我们头脑中的每一个想法都包含着大量信息,但当我们向他人诉说某个想法时,对方的注意力很难保持长时间的集中,而我们说话的速度又不能太快。因此,为了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向听者传递信息,说话者只能将其中一部分信息转换成语言,其他信息则需要听者自行“想象”。但在大脑内部的情形则完全不同,信息的交流基本不受时间限制,因为大脑各个区域之间连接着密集的神经纤维,它们能够以极快的速度传递海量信息。对思维而言,想象已经派不上用场,因为内在表征本身就是想象。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并不是依靠英语、汉语或者阿帕切语进行思考的,而是依靠思维语言。这种思维语言或许与世界上的所有语言都有类似之处,它想必也是用符号来表示概念,并通过符号之间的排列结构来对应“谁对谁做了什么”,类似那个“喷漆”的例子。但是,与任何给定的语言相比,“心语”既有更加丰富的一面,也有更加简单的一面。一方面,它必定包含着更加丰富的内容。比如说,对于某个多义的英语单词,如“stool”或“stud”,心语中一定有几个不同的概念之间的符号与之对应。此外,它还必须拥有一套额外的装备,用于区分某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差别(例如拉尔夫的“象牙”与一般意义上的“象牙”),或者将指涉相同的符号进行关联(例如“那个穿一只黑鞋的高个金发男人”与“那个男人”)。另一方面,心语又必须比人们的口头语言更加简单。那些依赖具体语境的单词(如“a”和“the”)显然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有关语音、语序的信息也显得可有可无。就目前而言,一个英语使用者也许是依靠一种经过某种简化、标注的“准英语”来进行思考的,就像我上面所述的例子;而一个阿帕切人依靠的则是经过简化、标注的“准阿帕切语”。但是,如果要实现正确推理的功能,这些思维语言就必然要极其相似,并且这种相似度显然超过其各自对应的自然语言。而很有可能的是,这些思维语言其实是同一种语言,即一种普遍的心语。
因此,掌握一门语言其实就是懂得如何将心语翻译成一串串文字,或者将一串串文字翻译为心语。有些人虽然不懂得任何语言,但同样拥有心语。而且推测起来,婴儿和许多动物也应拥有心语,只不过形式上更为简单一些。的确,如果婴儿缺少一种可以和英语进行互译的心语,我们就无法解释他们是如何学会英语的,甚至无法解释学习英语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以上这些事实会对《一九八四》中的新话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我对2050年的预测是:首先,既然人类的精神生活独立于特定语言存在,因此,即便取消了“自由”“平等”等名词,这些概念依然会出现在人们的头脑之中。其次,由于头脑中的概念远远多于语言中的词语,而且听者总是会主动地填补说话者未说出的信息,因此,现有的词语将很快获得新的意思,甚至会很快恢复它们的原始含义。最后,孩子们将并不满足于复制大人的语言输入,他们会创造出一套远胜于它的复杂语法,这将导致新话的克里奥尔化,而这个过程只需一代人就可完成。就此而言,21世纪的孩子们很可能会成为温斯顿·史密斯的复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