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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2020年2月16日  来源:芹斋先生 作者: 提供人:caifan36......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即秦穆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

後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

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於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然亦难以比德於殷周矣。”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

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其明年,齐败魏兵於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孝公使卫鞅将而伐魏。

魏使公子卬将而击之。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於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於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见也,从孟兰皋,今鞅请得交,可乎?”赵良曰:“仆弗敢原也。孔丘有言曰:“推贤而戴者进,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闻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贪名。”仆听君之义,则恐仆贪位贪名也。故不敢闻命。”商君曰:“子不说吾治秦与?”赵良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虞舜有言: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无为问仆矣。”

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

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

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彊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於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卫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

—— 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节选)

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司马迁在上述《商君列传》里,对商鞅的评价很明显是贬大于褒的,“刻薄寡恩,逆旅不宾”这八个字算是盖棺定论了。太史公可能是出于个人的惨痛经历,对于商鞅这样的法家人物是反感的,这与他对待吴起、晁错一样,是同一种性质的偏颇,但对其帮助秦国实现富国强兵这一点还是肯定的。

他还杜撰了一个名士赵良对其进行规劝,我不由得想起西汉初年的蒯通劝说韩信自立为王,三分天下的故事,而韩信未纳其言最终被吕后所杀。

相较之下,同处春秋战国时期的范蠡就聪明得多,在辅佐勾践灭了吴国之后,便急流勇退,隐居于西子湖畔,躲过了“狡兔死,走狗烹”的悲情结局。

古人曰:斯人无罪,怀璧其罪。当然,史上第一个“法治改革家”商鞅与韩信、范蠡自不可同日而语,但究其历史性的本质而言,也无甚大的差别。

战国初期,列国争雄,“诸子百家”蓬勃兴盛起来,各方游学士子在列国之间纵横捭阖。地处西隅的秦国在穆公称霸之后衰落,又经过四代乱政国势日减,到了秦献公时期,以“以战养战”的策略,一直与相邻的三晋(即韩、赵、魏)在河西之地连年拉锯,征伐不止,几乎面临灭国的边缘。

孝公继位以后,“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商鞅入秦开始变法图强。近二十年的变法与新政使得秦国的面貌焕然一新,尤其是建立起了一支战无不胜的新军,到了秦昭襄王时代,所向披靡。终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一统天下。

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先来简单聊聊秦国崛起的历史。公元前770年,西周最后一个君主周幽王被西戎所攻杀,秦襄公因率兵救周,护送周平王东迁,被封为诸侯,又被赐封岐山以西之地。自此,秦国正式成为周朝的诸侯国。

秦穆公时期,秦国先后灭掉西方戎狄所建立的12个国家,开辟国土千余里并稳定大后方以后,奠定了其作为春秋大国的基础。

战国初期,魏国连年进攻秦国,夺取了河西之地,秦国被迫退守洛水以西。献公次子秦孝公即位以后,任用商鞅进行变法,秦国因此与日俱强,逐渐成为战国中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驷立,是为秦惠文王。为了平衡朝局与顾及宗室、世族利益,秦惠王杀了商鞅,但不废其法。前316年,秦并巴、蜀。

同时期,三晋当中的赵肃侯已经取代魏国成为了三晋的领军人。赵肃侯、赵武灵王父子一生征战,使赵国雄踞北方。齐国与秦国不接壤,得以独立发展,在对抗强魏的过程中与秦国是相对牢靠的战略合作伙伴。“田氏代齐”后,经齐威王、齐宣王及齐愍王前期三代君主80年的开发,齐国富甲一方,与秦成东、西并立之势。

前307年,秦昭王嬴稷继位。昭王幼,芈八子为太后,王舅穰侯辅政。前278年,秦将白起出武关伐楚,次年攻入楚国腹地,陷郢都,楚卒溃败不能战,楚顷襄王辟迁于陈。楚国自此衰落。同时期,燕将乐毅率韩、赵、魏、秦、燕五国之兵而攻齐,陷齐70余城,后田单虽复国,然田齐衰败大势已定。

前246年,秦王嬴政即位,于前230年至前221年十年间灭掉关东六国,建立秦朝。

拜商鞅所赐,秦始皇中央集权的皇帝制度之建立,决定了中国2000余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奠定了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故称“百代都行秦政法”。

对于商鞅这个人,历史上的评价一直两极分化,我个人对其本人还是持赞赏态度的,但对其变法并不以为然,而对其最终被逼谋反,被秦惠文王车裂的结局只能深感惋惜。

“法治”这个词,在中国煌煌两千余年古代专制社会之中,可谓一个天大的笑话。而提出和践行它的第一人便是商鞅。然而,最终奠定起来的并不是一个法治的秦国,而是第一个皇权专制的秦王朝。换言之,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不得不说,这很讽刺。但是,只要对历史稍有研习与思考的人,就不会觉得诧异。为何?因为,历史从来不会因为个人的意志而转变。而中国人的文化属性,也不会因为一两次改革,哪怕是制度性的变革而改变。

理论上说,自从周公“制礼作乐”,确立了中国人的宗法思想与体制,再到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中国人的生存结构、社会结构接近成型,宗法制度与人情社会的文化(属性),千古不易。

商鞅虽然是第一个提出“依法治国”的人,但其身处战国时代的局限性和“变法”本身的硬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决定了其“法治”的变形和走样,决定了其宿命的结局,孕育了秦王朝的诞生,并深重影响了2000余年中国传统社会发展的走向。

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法”仍是王法,不是约法;“治”亦是人治,不是契约。从商鞅之后,历朝历代的改革家也没能突破这一点。因为,在我们的头上始终有一个“主子”,以及他们的狗腿子。这才是最大的“法”。

宗法制奠定了中国人赖以生存和繁衍的生存方式,人情世故决定了中国人为人办事的一切规则。即使是眼光、思维与能力都超时代的商鞅,也无法挣脱这个桎梏。就连在司马迁的眼里,这样一个可谓奠定历史、改变历史、影响历史的“伟人”(毛泽东语),也终究落了个“不近人情”的名声。

“作茧自缚”的商鞅,在最后逃亡的路上想要住一晚客栈,因为拿不出身份证明,竟然被商家拒绝入住。这种事恐怕在商鞅之前和之后都是很罕见的。

后世出了一本《商君书》,实际上这本书并不是商鞅写的。不过,其中大部分言论却也能反映出商鞅的“法治”理念和治国方法。其《弱民》一章节选如下: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民,善之则亲,利之用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

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

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司马迁说,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似乎效果很好,但实际情况是:老百姓所受的盘剥比重非常之大,始终在生存线上下挣扎。

因为商鞅认为:“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按商鞅的逻辑:百姓贫穷,就会有求富的动力;富有之后,就会“淫”;“淫”了之后,国家就会有“虱”,就不能强盛。

这里,我要普及一下,“淫”这个字本与色情无关。字形本义:浸水过度。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这大概是“淫”的衍伸出处,仍是沉溺、过度、放纵、骄奢的意思。但商鞅这里所谓的“淫”,指的其实是民众在开化以后的求智欲。

所以,国家必须想办法在百姓富裕后“合理”拿走他们的财富,让他们再度陷入贫穷。如此,才会重新激发百姓的求富动力,他们为生存疲于奔命,没有精力求“淫”,国家也不再有“虱”了。这种让国家富强而让老百姓保持贫穷的治国方法,可以使国家双倍强盛。

这样看来,商鞅不过是一个冷血的“国家资本主义”打手,是一个中国历史长河中从未消失过的恐怖幽灵。

商鞅的变法理念主要有三:1、铲除“仁义良善”的思想,国家才会强盛;2、人人互相监视、互相告密,国家才会强盛;3、必须“弱民”、“愚民”,国家才会强盛。这三条,无论是放在今天,还是放在两千余年前,都是历史的反动。

而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也有三:1、按军功授爵位,鼓励人人上战场,读书无用;2、强制百姓互相告密,有“奸”不告者连座、腰斩;3、百姓只许务农,从事其他职业者,以及懒惰而致贫困者,全家没收为奴。这三大内容,正对应着上述商鞅的三大变法理念。

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作为商鞅这样的“法家”代表人物,我们可以管中窥豹,实际上,在东周时代近五百年的“百家争鸣”也可以看作是各色“人才”在统治阶级的“现实”需求下的各种上演。然而,同时代真正的“大才”孔子、老子、墨子、杨子却是无人问津。

继续之后两千余年的中国历史,这样的事情还会一再的上演,也许,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问号,而是一个惊叹号!

商鞅死后(其实用性和功利性,成就了秦国,却毁了自身,但最终也毁了秦。叹!叹!),法家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一门学派,名为商学派。商学派经过建立、开拓、发展、定型和后劲五个阶段,配合秦的历史,逐渐成为主宰秦国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秦始皇的宰相李斯就是其中之一,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到底是用大一统的郡县制还是西周的分封制,嬴政不是没犹豫过,可是李斯坚定的捍卫了商鞅的“既定路线”,将秦始皇,将专制皇权捧上了“千古一帝”的宝座。

很遗憾的是,虽然“暴秦”很快的灭亡了,但是“法家”的思想“精髓”却完美的被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继承和发扬光大了,并且改头换面,让孔老二“背了锅”(即所谓“外儒内法”,实为“霸王道”)。

在历史正剧《大秦帝国之裂变》当中,极大的美化了商鞅,画面唯美,尤其是其与孝公的兄弟情谊刻画的感人肺腑。使人不禁想起了五百年后的“刘关张”,罗贯中导演的“桃园三结义”亦同样成就了关羽千古忠义之名。

然则,到底是谁搬起了石头,又砸了谁的脚?我们到底需要的是一个在帝王将相的手里翻云覆雨的天下,还是一个真正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中国,这怕是后世的历史学家们永远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历史上第一个倡导“法治”的人,却将“人治”推向了专制高峰

张锋编撰 庚子大年初一写于启东翠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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