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认识世界的主观意识过程,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认知阶段,目的在于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它由认知计算系统(或智能计算系统)来完成;二是评价阶段(即情感阶段),目的在于解决“有何用”的问题,它由情感计算系统来完成;三是决策阶段(即意志阶段),目的在于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它由意志计算系统来完成。
一、意志计算的本质
人们认识世界的客观目的在于改造世界,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首先感知和了解各种事物的事实关系,其次要掌握这些事物对于人的价值关系,再要掌握自身每个行为的价值关系并且判断、选择、组织和实施一个最佳的行动方案。情感计算系统的建立使人能够充分了解各种事物对于人的价值关系,这时人就可以对于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行为动作:积极地获取、消极地逃避或是创造性地改造等。由于任何行为动作一方面可以为人获取一定的利益或价值,另一方面必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或成本,即任何行为动作都存在着效益与成本的问题,都可以用“行为价值率”来进行描述,意志就是人脑对于自身“行为价值率”的主观反映。人脑中对于自身行为的价值关系进行分析、判断、计算和运行的系统就是意志计算系统。
意志计算系统与情感计算系统的根本差异在于:前者所反映的和计算的是自身行为的价值关系,后者所反映的和计算的只是一般事物的价值关系。
二、意志计算系统的层次结构
人的意志计算系统分为四个基本层次:一是本能行为的意志系统即本能意志系统,它是以无条件反射和一级条件反射行为为生理基础的;二是简单行为的意志系统即弹性意志系统,它是以二级条件反射为生理基础的;三是复杂行为的意志系统即知性意志系统,它是以关系条件反射为生理基础的;四是超复杂行为的意志系统即理性意志系统,它是以语言为刺激信号的关系条件反射为生理基础的。因此,意志计算系统相应地由四个有严密递进关系的子系统共同构成:
1、本能意志系统。一个相对独立的本能行为(即无条件反射行为和一级条件反射行为)通常只追求某一种价值事物,该事物的刺激信号通过激发本能行为在大脑相应区域中的兴奋灶,从而引发该本能行为的实施,则该事物对应的兴奋灶所产生的情感强度就是本能意志强度。由所有本能行为的意志强度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本能意志强度系统;由所有本能行为的作用规模(或发生频率)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本能意志规模系统。
2、弹性意志系统。一个简单行为(即二级条件反射行为)通常是由一个或若干本能行为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合而成,并以某一个特定的价值事物作为目标物。目标物的刺激信号通过激发简单行为在大脑相应区域中的兴奋灶,从而引发简单行为的实施。由所有简单行为的意志强度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弹性意志强度系统;由所有简单行为的意志规模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弹性意志规模系统。
3、知性意志系统。一个复杂行为(即关系反射行为)通常是由一个或若干简单行为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合而成,并以某一个特定的价值事物作为目标物。目标物的刺激信号通过激发复杂行为在大脑相应区域中的兴奋灶,从而引发复杂行为的实施。由所有复杂行为的意志强度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知性意志强度系统;由所有复杂行为的意志规模度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知性意志规模系统。
4、理性意志系统。一个超复杂行为(即语言反射行为)通常是由一个或若干复杂行为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合而成,并以某一个特定的价值事物作为目标物。目标物的刺激信号通过激发超复杂行为在大脑相应区域中的兴奋灶,从而引发超复杂行为的实施。由所有超复杂行为的意志强度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理性意志强度系统;由所有超复杂行为的意志规模构成的数学矢量就是理性意志规模系统。
三、意志的计算
意志的计算与情感的计算在本质上是相似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计算的是主体行为的价值关系,后者计算的是一般事物的价值关系。意志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组合行为计算法。如果已知某复杂行为由若干个简单行为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合的,则复杂行为的价值率与各个简单行为的价值率及作用规模有关。研究表明:简单行为的意志强度(即弹性意志强度)等于各有关本能行为的合成强度,即等于各有关本能行为的强度矢量与其规模矢量之点乘;复杂行为的意志强度(即知性意志强度)等于各有关简单行为的合成强度,即等于各有关简单行为的强度矢量与其规模矢量之点乘;超复杂行为的意志强度(即理性意志强度)等于各有关复杂行为的合成强度,即等于各有关复杂行为的强度矢量与其规模矢量之点乘。
2、相关事物计算法。如果已知某行为所涉及的、相对独立的相关事物的价值率增量和作用规模,则该行为的价值率增量等于各有关事物的价值率增量矢量与规模矢量之点乘。
对意志所反映的某行为的迫切性或重要性进行判断,要根据该行为的价值率高差来确定:紧急行为的价值率高差要远大于(P0-1);必需行为的价值率高差一般性地大于(P0-1);必要行为的价值率高差要小于(P0-1)但要大于0;多余行为的价值率高差要小于0;有害行为的价值率高差要远小于0。
四、意志的调控
对意志的调控主要是通过大脑中的意志点(或注意点)来实现的,人的意志点就像电脑中的鼠标,它所到之处都会提高相关事物的兴奋灶的兴奋程度和相关感觉器官(思维器官)的觉醒程度,意志点的存在使主体的思想、情感和意志具有更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积极性:意志点一旦附着在某一意志目标上,就会提高它及相关事物的兴奋强度,就会加强它及相关事物兴奋灶的神经联系,从而提高整体规划、实施细则和具体动作的实施效率和实施速度,充分调动外界的积极因素和内部的所有潜能,使人的意志目标更加坚定执着,整体规划更加周到细致,实施细则更加合理可行,具体动作更加准确无误。
2、主动性:人为了满足多形式、多层次的需要,通常会同时实施多个意志目标(如工作目标、生活目标和学习目标),当几个意志目标在时间、空间、精力和价值资源等方面出现矛盾时,需要暂停或废止某些意志目标的实施,巩固和加强另一些意志目标的实施,这就需要意志点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人为了事业、信仰或友情,可以克制自己某些方面强烈的欲望,承受巨大的精神折磨与生理痛苦,甚至可以牺牲生命,它充分反映了人在平衡和调控意志目标上的主动性。人是唯一能实施自杀行为的生物,这是人的意志主动性的极端体现。如果人的意志点得不到有效控制,当意志目标之间出现重大冲突、遭受重大挫折和沉重打击时,人就会无所适从,就会出现思想、情感和行为的严重紊乱。对突发事件的灵机应变和处理能力,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意志主动性大小。
3、创造性:意志点可以有效地提高相应兴奋灶的兴奋强度,因此由意志点引导的思维、情感和意志活动将是相对迅速、清晰、准确和高效的,人对事物的本质及规律性的认识就会更加充分,对事物价值特性的了解就会更加全面,对自身行为的价值效率的把握就会更加准确。人在确定意志目标、整体规划、实施细则和具体动作时,就会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可能存在的机遇和可能发生的变故,从而可以有效地发现新的意志目标,调整现有的意志目标,修正过去的意志目标,使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更多的预见性、开拓性、灵活性和创造性。
五、意志计算的逻辑程序
意志系统的五个基本层次都具有特定的价值功能,并服务于特定的行为内容。意志的计算分为五个逻辑程序
1、价值目标的确立(即理性意志的计算或超复杂行为的确定)。人在某一时期内通常会有一个或几个方面的价值需要,并在大脑中会形成相应的主观欲望,为满足这些欲望必须依靠实施某一种超复杂行为来完成,并会具体表现为某一种价值事物(如金钱、地位或爱情)的获取。当有几个欲望同时产生时,人就会通过对超复杂行为或价值事物的价值率进行计算或比较,确定一个最为迫切、最为重要的价值目标,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与生活的主要奋斗目标。这一过程的生理机制是:超复杂行为所对应的大脑皮层中的兴奋灶具有最大的兴奋强度。
2、整体规划的制定(即知性意志的计算或复杂行为的确定)。价值目标确定以后,需要制定一个整体规划。一个超复杂行为通常是由若干个复杂行为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合起来的,大脑对各种不同的复杂行为及其不同的组合进行试探,找到具有最大价值率的组合方式,这一过程往往会反复进行多次,从而形成多个整体规划进行选择。这一过程的生理机制是:由多个复杂行为组合成的超复杂行为所对应的大脑皮层中的兴奋灶群具有最大的兴奋强度。
3、实施细则的制定(即弹性意志的计算或简单行为的确定)。整体规划制定后,需要制定一个实施细则来安排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任何一个复杂行为通常又是由若干个简单行为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合起来的,大脑对各种不同的简单行为和不同的组合进行试探,找到具有最大价值率的组合方式,这一过程也往往会反复进行多次,从而形成多个实施细则进行选择。这一过程的生理机制是:由多个简单行为组合成的复杂行为所对应的大脑皮层中兴奋灶群具有最大的兴奋强度。
4、具体动作的落实(即本能意志的计算或本能行为的落实)。实施细则制定后,需要落实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动作要领。任何一个简单行为通常又是由若干个本能行为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合起来的,大脑对各种不同的本能行为和不同的组合进行试探,找到具有最大价值率的组合方式,这一过程也往往会反复进行多次,从而形成多个具体动作(或简单行为)进行选择。这一过程的生理机制是:由多个本能行为组合成的简单行为所对应的大脑皮层中兴奋灶群具有最大的兴奋强度。
5、经验教训的吸取。人在意志的运行过程之中,总是不断地对价值目标、整体规划、实施细则、具体动作的价值率进行事前预测、事中试探和事后比较,然后不断地对认知计算系统、情感计算系统和意志计算系统进行修正,以达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目的。
归纳起来,意志计算的逻辑程序是:使机器人以既定的“价值目标”为行为方向,以内设的“知情意系统”为价值计算依据,以“实现最大价值率”为行为准则,建立一系列价值计算的函数关系式或约束方程式,再根据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确定边界条件,选定情感和意志的动力特性参数,就可以主动地、创造性地确定和调整“价值目标、整体规划、实施细则和具体动作”,然后对行为的最终结果进行价值评价,以便及时地修正原有的“知情意系统”,达到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