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现代社会等四个不同的人类历史时期,占据主流地位的两性关系有着四种不同性质的价值内涵,体现着不同的时代特征,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不同的功能作用,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中就形成了为四种不同性质的性情感:性崇拜、性神秘、性禁锢和性解放。
一、性崇拜
人对于“未知的、可能产生巨大正向”的两性价值的自然力量或社会力量,将会产生性崇拜心理,并且无条件地服从它的驱使。
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既要提高物质财富的生产能力,又要提高人口的生育能力。生育能力的提高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强两性之间的交往,以增加性接触的机会;第二,提高性交的次数,以增加受孕的机会;第三,维护和鼓励生育,以提高人口的出生率和成活率。然而,在原始社会,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强大的自然压力,生育能力的提高受到极大的制约:一是由于人口稀少,两性之间的交往并不多;二是由于人的绝大部分精力必须用来谋求食物,性交行为的次数受到严重制约;三是由于怀孕和生育活动严重影响和威胁女性自身的生存,因而必然受到来自女性内部的强大阻力。这一时期,绝大部分两性之间的交往行为、性交行为和生育行为都将有利于提高人类的生育能力,都会产生巨大的正向价值,于是,人类就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性情感:性崇拜,其客观作用在于刺激和鼓励两性之间的合作,加强人们对于异性生殖器、性交行为和生育行为的向望和痴迷,促使个体无条件地服从群体生命繁衍的需要。性崇拜所产生的社会现象就是两性之间的合作实行群婚制。
性崇拜包括生殖器崇拜、性交崇拜和生殖崇拜。
1、生殖器崇拜:原始人不懂得人体内性生殖器的构造和机能,认为长在人身上的生殖器阴茎和阴户是一种完全独立的东西,它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决定和控制着人的性行为和生殖行为。人们只能顺从它,才有欢乐,抗拒它就会伤害身体,从而形成了生殖器崇拜。人们虔诚地祭祀生殖器偶像,不但要举行各种朝拜、祈求、谢恩的隆重仪式,还要用最珍贵的东西来供奉,从食物到杀人血祭。
2、性交崇拜:人在性交达到高潮时,会产生一种如醉如痴的心理状态,原始人就认为这是神灵赋予的某种魔力,性交是人和神相通的唯一渠道,因此对性交大加崇拜。许多原始音乐伴随着性交中的身体动作、节奏和心理感受的变化,形成相应的旋律和力度;许多原始舞蹈,如著名的野牛舞,都是模仿兴奋、性交、高潮、松弛的全过程。
3、生殖崇拜:原始人由于不懂得人类生殖的原理,见到从妇女腹中能生出一个新生命,总认为这里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同时,在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时期,人口稀少,生育能力低下,生殖是关系到氏族存亡的大问题,人们对生殖十分重视,因而形成了生殖崇拜。女性分娩虽然对本人不利,但是群体为了生产和战争,必须保持和扩大人口,生殖就成为群体对个人的强制性要求,成为个人绝对要履行的义务。
二、性神秘
人对于“未知的、既可能产生巨大正向又可能产生巨大负向”的两性价值的自然力量或社会力量,将会产生性神秘心理,并且有区别地服从或逃避它的驱使,同时关切地、紧张地、惶惶不安地注视着它所产生的后果。
人类到了奴隶社会,各种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逐渐发展起来,两性之间不仅在生殖行为上而且在劳动和消费行为上进行了具体的、持久的、广泛的合作。由于所有社会关系都是在家庭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家庭关系又是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因此两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制约着社会关系,混乱无序的两性关系将会在根本上动摇和破坏社会关系的有序性,进而破坏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两性关系进行一些约束。这一时期,两性之间的交往行为、性交行为和生育行为既可能产生巨大的正向价值,也可能会产生巨大的负向价值,人因而不再一味地崇拜、追求和痴迷于与任一异性的合作,而是有选择地、谨慎地、惶惶不安地与进行两性合作,于是就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第二种特殊的性情感:性神秘,其客观作用一方面在于刺激和鼓励两性之间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在于约束和控制两性之间的合作关系,促使两性关系有选择地、相对地服从于社会关系的需要。性神秘所产生的社会现象就是两性之间的合作实行偶婚制或伙婚制。
性神秘感分为:躯体神秘感、性交神秘感、生殖神秘感,它使人既向望又恐惧与异性进行躯体接触、性交和生殖,从而有利于社会群体通过特定的制度、仪式或习俗(如群体游戏、集体舞蹈、宗教仪式等)来有效地引导和控制异性之间的合作,使之相对地符合社会关系或伦理道德的要求。
三、性禁锢
人对于“未知的、可能产生巨大负向”的两性价值的自然力量或社会力量,将会产生性禁锢心理,并且极力逃避它的驱使,同时恐惧地注视着它所产生的后果。
人类进入封建社会后,自给自足的社会经济是以不可移动的土地为主要生产条件,各种社会关系都牢固地建立在家庭关系的基础之上,两性关系的任何微小变化必然导致社会关系产生更剧烈、更深刻的动荡与变化,使社会生产力遭受巨大的破坏,因此必须对两性关系进行非常严格的约束和控制。在这一时期,只有极少数特定的、单一的两性之间的交往行为、性交行为和生育行为合作符合严格的伦理规范,并产生正向价值,绝大多数两性之间的合作行为都将违背严格的伦理规范,都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产生巨大的负向价值,于是,人类就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第三种特殊的性情感:性禁锢,其客观作用在于限制和阻碍两性之间的合作关系,促使两性关系无条件地服从社会关系的需要。性禁锢所产生的社会现象就是两性之间的合作实行一夫一妻制。
由于男性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女性的社会关系从属于男性的社会关系,女性甚至成为男性的一种私有财产,成为延续后代的生育工具,维护男性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就成为两性关系的基本准则,配偶的唯一性和稳定性就成为社会对于女性提出的强烈的、苛刻的客观要求,丈夫对妻子的贞操要求也严格得无以复加,女性自己的性禁锢情感也根深蒂固。然而,男性如果与多个没有强大社会关系的女性建立合作关系,其社会关系不会发生太大的动荡和混乱,配偶的唯一性和稳定性就不会对男性构成太大的约束力,男性的性禁锢情感往往非常微弱,因此封建社会里存在着大量一夫多妻的社会现象。
性禁锢的实际作用就是在两性之间筑起一道道森严的壁垒,这些壁垒包括四种具体类型:
1、衣装壁垒:要求把女人的身体裹得严严实实,不能穿诱发男人情欲的衣装,甚至要求妇女把脖子以下、脚踝以上的身体完全罩住。
2、行为壁垒:要求“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长幼有序”、“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男女不杂坐”等。
3、观念壁垒:要求把性行为看作一种十分邪恶、淫猥的事情;不能在公开场合谈论性的问题,要对它避而远之;要牢守贞操、节烈观念,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夫死不嫁;不提倡离婚或丧偶再嫁;主张“万恶淫为首”,奸淫者要堕入“万劫不复之地”,许多“奸妇”因此被捆上石头并沉入河底。
4、生理壁垒:切除能诱发女人性欲的性器官,如阴蒂,阴唇等。
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时期,人类无限制地进行群婚交杂,基本上不存在性禁锢,以后才逐渐对两性合作关系进行限制。婚姻制度就是用以限制两性合作关系的制度,它经历了群婚制、伙婚制、普那鲁亚制、对偶制、一夫一妻制等发展过程:伙婚制排除了父母辈与子女辈之间的性交;普那鲁亚制排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性交;对偶家庭排除了不同年龄层次男女之间的性交;一夫一妻制排除了婚外性行为,确保了两性合作关系的单一性和稳定性。
乱伦禁锢是一种非常普遍、非常重要的性禁锢,它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全过程,人类之所以要禁止乱伦,一是为了使后代广泛地吸收优秀的遗传信息,以避免因近亲繁殖所造成的遗传基因的退化;二是为了结成广泛的社会关系,以加强社会合作;三是避免家庭辈份组织结构和社会等级结构的破坏,以维护家庭关系的秩序性和稳定性。
四、性解放
人对于“已经充分了解并能够灵活运用的、可能产生巨大正向”的两性价值的自然力量或社会力量,将会产生性解放心理或性自由心理,并极力能动地、自觉地利用这一自然力量或社会力量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服务。
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社会分工高度细化,社会产品越来越朝精神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传统产业所占的比重逐渐下降,社会财富的创造活动越来越相对地脱离土地和自然环境而开展,经济关系以及其它社会关系越来越摆脱自然的封闭环境而走向开放,社会关系不再依附于家庭关系,不再牢固地建立在两性关系的基础之上,社会关系的稳定性不再在根本上取决于、受制于两性关系的稳定性,两性关系的微小变化不再引起社会关系的巨大动荡和混乱。这时,两性关系的发展与变化不再受到其它社会关系的严重干扰和约束,不再承受巨大的外部压力和内部阻力,人们对于性的认识也越来越真实、全面和准确,并且能够越来越自觉地、自由地、明智地建立和发展两性关系。
此时,大部分两性之间的交往行为、性交行为和生育行为都不会对社会的秩序性和稳定性产生严重影响,都不会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于是人类就产生了第四种特殊的性情感:性解放,其客观作用在于自由而自觉地发展两性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两性关系的开放,并服务于社会关系的开放。性解放所产生的社会现象就是两性之间的合作实行相对松散的一夫一妻制。
性解放是对性禁锢的否定,是人们在充分了解两性关系的客观本质的基础上产生的性情感或性观念,它已经不同于原始社会的性崇拜,前者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主动的,后者是无意识的、盲目的、被动的;它也不同于道德堕落的性放纵,前者是把权力、责任与义务辩证地结合起来,后者只强调自己的权力而不顾及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只顾及眼前利益而不顾及长远利益,只顾及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及对他人和社会所产生的危害。
性解放的主要特征是:女性的衣装越来越多样、随意、松散,躯体的外露越来越明显;两性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公开、自由、放松;离婚率逐渐提高,离婚不再承受强大的外部压力而变得自然起来;两性关系的隐蔽性越来越淡化,人们可以在公开场合下谈论性知识、性文化、性经验、性现象等。
性解放的正向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两性之间在更大的时间、空间和层次范围内进行更充分、更自由、更合理的双向选择,而不是“一锤定音”,使男女之间的婚姻配合更加优化,并大大降低男女之间进行重新配合的阻力;家庭关系对妇女的约束力越来越弱,更多的妇女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充分地挖掘和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妇女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丈夫不再把妻子当作私有财产、佣人和生育工具;妇女的性禁锢逐渐打破,大大降低了妇女在性方面的心理压力,妇女的性需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满足,自卑心理、自我封闭心理逐渐消除;婚姻关系打破了“终身制”、“铁饭碗”,加深了夫妻双方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使夫妻双方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社会关系的开放促进了男女关系的开放,同时,男女关系的开放又反过来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开放。
性解放所产生负向作用也是巨大的:降低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淡化了亲缘情感;增加了婚姻关系的复杂性,从而加大了社会控制的难度;威胁和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从而增加了社会负担;加速了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的蔓延;提高了社会犯罪率。
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性解放到底属于伦理道德的进步,还是属于伦理道德的沦丧,其判断标准是价值论标准而不是认识论标准,不能以任何形式的逻辑推理、思想信仰、传统观念等进行判断,只能根据它所产生的实际的社会价值效应进行判断。对于个人来说,两性关系的开放如果有利于维持和发展个人的劳动能力,就是性解放,反之就是性放纵;对于社会来说,两性关系的开放如果有利于维持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性解放,反之就是性放纵。
综上所述,性崇拜、性神秘、性禁锢和性解放分别是人对于正向不确定、正负两向不确定、负向不确定和正向确定的两性价值关系所产生的主观反映,其客观目的都是用以调节和控制人的两性价值关系。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人类在同一社会历史时期经常拥有多种价值内涵的两性关系,因而经常拥有这四种不同性质的性情感。例如,性禁锢即使在实行群婚杂交的原始社会也是存在的,如在进行大规模的渔猎活动时就严禁一切性行为的发生;在封建社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性解放;乱伦禁锢则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