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学原则来判断美学价值
我们应注意到上面所讨论的各原则彼此之间是相容的。因此,理性的思想者在对某对象的美学价值形成判断时,往往会诉诸不止一条原则。比如,用第一和第五条原则来评价悲剧的思想就是一致的。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就是这样运用美学原则的。他指出,不仅告诉人们关于人类处境的普遍真理并且帮助观众在直面人类受限的真相时克服遗憾和恐惧感,就是优秀的悲剧。他还说,一部展现普遍真理但没有激起观众适当的情绪宣泄(情绪的放松)的戏剧,或者一部激起观众悲剧情绪却没有使其认识到普遍真理的戏剧,都不如两者兼备的戏剧有价值。
然而,其中的一些原则在评判美学价值时并不总能一致地采用。这些原则之间的关系跟命题间的反对关系一样(回想一下第8章中的对当关系正方形)。它们不可能同时正确,虽然有可能都是错误的。比如,艺术因其形式(而不是因为它服务于某种功能)而自身具有价值这一原则,跟另一条关于艺术因服务于社会或政治功能而具有价值的原则,就不能同时并用。你也许已经注意到第八条原则与其他各原则相矛盾,就是说,前七个原则都是确切地提及各种理由来引导和支持我们对艺术的欣赏,但是最后一个原则否认有这样的理由。
最后,理解下面这一点很重要,即同一个原则能产生积极的评价,也能产生消极的评价,这取决于相关的艺术品能否满足该原则所表达的标准。比如,可称之为“美学享乐主义”的第四条原则,对产生愉悦的艺术品给予积极评价,但对让观众痛苦或不悦的艺术品给予负面的评价。
评价美学评论:相关性与真实性
对特定艺术品的各种评论之间是否没有良莠之分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有二:(1)特定的艺术评论中都采纳了美学原则作为思考框架,基于特定的原则,评论的理由就有相关和不相关的区分;(2)即使理由是相关的,如果将原则运用于作品时有失真实,依然不是好的评论。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理由。如果你接受第4~6条原则——它们都主张美学价值在于艺术品在其观众中激起的主观反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告诉你毕加索的格尔尼卡(Guernica)能使看到它的人体验战争的恐惧,这可能会吸引你去看这幅作品;但如果告诉你格尔尼卡探究了二维和三维空间概念的联系,这幅作品或许就不会吸引你。假设你反对第1~3条原则,它们通过作品所展现的客观的、认知的、道德的、社会的或政治的功能来认可其美学价值。毕加索是共产主义者的事实在你看来就与欣赏格尔尼卡无关。认为该事实与欣赏作品有关的人至少会接受前三条原则中的一条。
为说明第二个理由,我们来看看格尔尼卡的复制品。假设一个评论家写道,“通过类似鱼的构图,表现他们平静地漂游在水世界,毕加索让我们感到人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生存。”但在格尔尼卡里没有任何影像看起来像鱼;而且,他们被火包围,而不是水,并且他们因极度痛苦而扭曲,而不是平静。所以,这种评论的理由是不正确的,因为它没有忠实于原作,它们不能指导我们理解影像从而提高我们的鉴赏力。如果理由是不真实的,相似的问题就会出现。比如,将格尔尼卡解释成为对《最后的晚餐》的描绘就是不真实的,因为我们在图画里寥寥几个形象中找不到有关这个主题的通常标志,即十二门徒和耶稣坐在桌旁(至少在吃饭)。
□毕加索《格尔尼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