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往往基于多个框架或视角进行道德推理。下面讨论的是西方道德思想中特别有影响力的思考视角。
后果论
后果论(consequentialism)主张在确定道德价值时要关注决断、行为或政策的后果。从道德上看,如果一个行为的后果要优于其他的可选方案,那么这就是正确的行为。持这种视角最著名的理论就是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在功利主义看来,如果一个行为将比其他行为带来更多快乐,那么该行为就是正确的;如果采取某行为将带来较少的快乐,而其他可选行为将带来较多快乐,那么,采取该行为而不是其他可替代行为就是错误的。
当考虑该采取哪种行为时,许多人列出正反两面后果的清单作为指导。假如你父母离异了,你要决定去父亲的新家还是母亲的新家过感恩节,总有一边的人会失望,但可能其中一边失望的人会更多一些,或者某一边人的失望程度更深。作为功利主义者,需要尽可能计算你的行为给两边人的幸福所带来的影响。
另外,(运用非演绎推理)你还得分析每一种选择与其快乐结果的确定程度,并给相对确定的积极结果赋以较高的权重。通常人们更能确定行为给你自己以及你熟悉的人所带来的快乐,所以偏向于选择最能增加你自己或你熟悉的人快乐的行为在道德上常常是合理的。当然,你不能以此为借口彻底自私:从道德上说,你自己的快乐并不比别人的快乐更重要。道德上最佳的行为并不总是最大程度增加你自己的快乐。
总之,功利主义者从正反两方面衡量各种方案的结果,然后选择能使快乐最大化的那个方案。边沁(1748-1832)是最初主张功利主义的知识分子,他甚至研究发明了一种享乐主义微积分——在紧张度、确定性和可持续性等基础上赋予快乐与痛苦以实际数值的方法。其他一些功利主义者认为快乐的质量有高低之分(例如,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比观看《海绵宝宝》所得的快乐质量要高)。虽然功利主义中还有其他重要方面,其最基本的视角是通过所带来的快乐来权衡行为之结果。功利主义有相当广泛的影响力,现实生活中的道德推理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功利的。
尽管如此,该理论的某些方面还是不无疑问的。一般而言,当我们考虑是否采取某行动时,我们并不总是只考虑该行为对快乐的影响。例如,我们有时会考虑到他人的权利。我们不会让别人成为我们家的奴隶,即使这样做给我们家带来的快乐要胜过给奴隶带来的不快。我们还要考虑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会认为偿还欠款是我们的责任,即使我们手头拮据而他人并不缺钱,甚至他都不记得曾经借钱给我们。如果我们订有婚约,然后又因遇见挚爱而想毁约,对于到底是履约还是毁约,我们会再三思量,纵使我们认为从总体上看,毁约所带来的快乐将远大于暂时的不悦。很多人都认为,不能因违背诺言可能带来的快乐而忽略信守诺言的道德责任。
在评价行为的道德价值时,功利主义似乎也不考虑行为者的意图。假设一抢劫者攻击某受害者,而与此同时,受害者头顶上有一个花盆正好从上面阳台落下,抢劫者正好在花盆落下的前一刻把受害者推开了,而这个受害者原来正站在花盆落下的地方。事实上,抢劫者救了受害者的命。但我们会仅仅因为抢劫者的行为产生了快乐的结果而说他做了道德上的好事吗?根据功利主义,可以这么说——假设抢劫行为的最后结果比原本的状况更好,就可以这么说。可见,仅用功利主义来分析道德推理是不够的。
洞察 行为与规则
思考考试作弊行为:单次的作弊行为,可能会使世界上的快乐总量增加。但并不难以置信的是,如果考试作为原则被广泛接受,世界上的快乐总量将会减少。
这就提出问题:在计算带来的快乐结果时,我们应该考虑特定行为呢?还是应该考虑与行为相关的原则?
因此,有的哲学家区分了“行为功利主义”与“规则功利主义”,前者根据特定行为可以带来的快乐对其进行道德评价,后者则通过接受该行为所体现的准则所带来的快乐对其进行道德评价。(一个可能的中间立场也许是,作为计算特定行为所带来的快乐的一部分,试图把如下可能性计算在内:这样会对相关原则被普遍接受起作用。提问“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那会怎么样?”实际上就是在考虑这种可能性。)
后果论中的另一流派是伦理学的利己主义(ethical egoism)。其主要理念是,如果某行为给你自己带来的快乐高于其他选择,这样行事就是正确的,如果某行为给你自己带来的快乐低于其他选择,这样行事就是错误的。显然,深思熟虑的利己主义理论所开的不是自私的处方,因为从长期看,自私的行为不会给你自己带来最大的快乐。尽管如此,行事的理由是给自己带来快乐和行事的理由是给他人带来快乐毕竟不同。持后一种行事为正确的流派是伦理学的利他主义(ethical altruism)。这种理论认为他人的快乐比自己的快乐价值更高。从这个角度看,功利主义持较为中立的立场,兼顾了自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