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思考为何要将自己对世界的认识说出来的原因时,有一个事实是我们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那就是,我们的结论往往都带有浓厚的个人利益色彩,即我们的结论体现的是自身利益。我们会寻求一切能够支持自身观点的信息,然后以此为根据对事情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阐述。如此一来,我们自然也就更加确定自己的观点才是正确的了。
哈佛商学院的霍华德-法教授用实例证明了这一点。他将一家公司的全套信息分别给了几个小组,然后告知其中的某几组,他们将会参加收购该公司的谈判;同时告诉另外几组,他们将会参加出售该公司的谈判。最后,他让每个小组尽可能客观地对这一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的是公司真正价值几许,而并不是他们计划收购或出售公司的价格)。雷法发现,计划出售公司的小组们最终的评估结果比独立公平的市场评估价值高出了30个百分点;而那些被告知将收购该公司的小组们的评估结果则低于市场价值将近30%。
每个小组在评估时都不由自主地融入了利己主义思想,可他们自己却对此毫无意识。大家都下意识地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自己愿意注意的条件和因素上,忽视了那些自己不愿看到的事实。利己思想成了他们阐释事物时最主要的依据,于是,他们也就很自然会忘却那些不利己的条件和因素。我们的同伴费希尔在回顾其作为公诉人的那段时间里所发生的一切后,进一步肯定了这一结论:“有时候,我很难说服法官,让他相信我是正确的,可是当说服的对象换成我自己时,我却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种无意识的带有偏向性的思想和做法虽然是人之常情,却十分危险。它会加强我们心中对于自身陈述“正确性”的认同,尤其是在我们很重视的事物受到威胁时,这一现象就更加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