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2日凌晨3:56,一个口号为“有品质的新闻”的新闻客户端推送了一条消息《刘强东无罪!美国检方决定不予起诉》。至当日午后,点击量已经逼近千万。
我欣赏这个新闻客户端做“有品质的新闻”的愿景,同时愿意以一个曾经的新闻从业者、如今的新闻研究者的身份,就如何做“有品质的新闻”提几点粗浅的建议。
建议1:慎用感叹号
纵观全球有品质的媒体,极少在新闻报道的标题中使用感叹号。我刚才打开《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卫报》《金融时报》的首页,使用页内搜索功能,在几百上千个标题中只找到一个使用了感叹号,那篇文章刊登在《纽约时报》的旅游版面。
有品质的媒体不爱大呼小叫
建议2:解释清楚缘由
媒体发稿需要抢时间,但是如果因为抢时间而遗漏了重要的信息,就会对品质造成伤害。
在该客户端发稿时,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已经在声明中详细解释了为什么不予起诉。虽然该客户端配发了一张截图,但毕竟是英文截图,里面有的词还比较难,应该翻译成中文。最最起码,应该加上“因为证据问题”这六个字。
如果一定要在凌晨抢几秒钟的时间,来不及写这六个字,也可以通过后续更新的方式加上。
尤其要提的一点是:在内文没有解释缘由的情况下,标题的两句话很容易造成因果关系的联想——因为“无罪”,所以“不予起诉”。但不予起诉的原因并非如此。
这是记者第一课就要学的
建议3:谨慎替换法律概念
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刘强东当然也是一样。即便检察官提起公诉,只要法院没作出最终判决,刘强东也还是无罪的。
因此,“刘强东无罪”并不是一个新闻点。新闻点在于“不予起诉”,也就是检察官声明里面写的“no charges”。
有品质的新闻媒体在报道案件时,不会擅自替换这些法律概念,不会用从“no charges”引申出“innocent”、“not guilty”这样的说法。美联社的报道里面确实用了“innocent”这个词,但是整句话是这样写的:“Liu’s attorneys have said he is innocent.”(刘的律师称他是无罪的。)
另外,该案不予起诉,但女主在计划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4:平衡报道
在该新闻客户端的这则短讯后面,提供了两则原文,一是京东官方声明,二是刘强东代理律师声明。
根据美联社梳理的时间线(https://www.apnews.com/438b2c2eee674528a2535c65be19dc9a ),的确是京东官方以及刘强东代理律师首先发出声明,其后,在北京时间早上5点多,女方的律师发出声明。
从发稿时间来看,要求该客户端在凌晨3点多做到平衡报道两方的声音,的确是一个过分的、不可能做到的要求。
但是,新闻是不断更新的,尤其是在这篇文章传播量巨大、依然在不断扩大影响力的情况下。无论是美联社还是其他有品质的国外媒体,都会根据最新的情况更新网站上和客户端上的新闻内容。
然而,在发出这则新闻10个小时之后,该客户端依然没有就这则新闻做任何更新,也没有后续报道补充来自事件另一方的声音。
上午7点多,以财新为代表的少部分中文媒体就已经根据双方意见发布了平衡报道。那的确是一则有品质的新闻,值得付费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