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新世期间,我们的祖先逐渐形成了一些在我们看来是人类专属的特性。更新世见证了人属(Homo)的形成,虽然目前只剩下智人(Homo sapiens)这一分支。我们祖先大脑的尺寸增至3倍,完全直立的姿态以及双脚步行的方式提升了在广阔地域漫步的能力——随着身体漫游能力的提升,精神漫游层面无疑也受益匪浅。我们的祖先建立起所谓的“认知领域”,通过知识共享和故事讲述,最终在险恶的非洲大草原生存下来。故事使人们团结起来,并且创造了文化。每一种文化似乎都有自己特有的英雄传奇和探索故事,由此建立一种大家拥有共同祖先的意识。在现代社会,这些大多会以文字的形式流传下来,但是在尚无文字出现的社会,故事的世代传承需要通过语言和手势来完成。这其中或许还有许多故事是语言难以表达、外人无法得知的,但流传下来的故事有许多共同的特点。
我们人类大约出现在20万年前,此前我们没有任何关于故事的记载,但是世代流传的关于现代文化的故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故事的本质和相关内容。它们与实用知识的分享一样,与创世神话有着莫大的关系。澳洲原住民可以讲述至少5万年前他们逃离非洲来到澳洲的故事。他们也会讲述所谓的黄金时代,那是一个先祖之魂创造世界的神圣时代,其中有些如神灵般的人物远比其他人更强大。在澳大利亚东南部,是全能的神拜艾梅(Biame)最初创造了动物,又以它们为模板创造了人类。而在北部地区,是阿伦特人(Arrernte)的天空神奥特基拉(Altjira)创造了地球。黄金时代坚持梦想、长期持续的信念和传统的设定。梦想的故事以神话人物为载体,以歌舞的表现形式传遍整个澳洲,甚至打破了说不同语言的群体之间的壁垒。这其中涵盖了很多的主题,关于人、地方、法律和习俗。对于母亲来说,孩子在出世之前是以小精灵的形式存在的,出世之后就成了永恒的存在。基督教里也有类似的创造故事,全能的神,还有死后的永生。
毛利人抵达新西兰不过750年左右,他们在他们的第二故乡有一段更近的历史,但是他们也通过口口相传的办法保留下来一些复杂的故事。毛利人的传说是关于备受人们爱戴的半人半神的英雄毛伊(Māui),他住在一个叫作夏威基(Hawaiki)的地方 [14] ,拥有神奇的力量。一天在海上,他将神奇的鱼钩抛向船边,感觉到鱼线另一端强大的拉力后,在兄弟们的帮助下,他拉上来一条大鱼,他们称之为“毛伊之鱼”(Te Ika a Māui),这就是后来新西兰的北岛。新西兰的南岛被称作“毛伊的独木舟”(Te Waka a Māui),而南部尽头的斯图尔特岛则是“毛伊的锚石”(Te Punga a Māui),毛伊在卷起鱼线收获大鱼时稳稳地把船定在那里。虽然传说中毛伊做了这么多事情,但发现这片新大陆的其实是伟大的波利尼西亚航海家库普(Kupn),而奥特亚罗瓦——“白云之乡”则是新西兰在毛利语中最广为接受的名称。当然,毛利的传说还有很多,包括关于世界的创造和战争的故事、歌曲、诗歌和祷词——基本上在任何宗教信仰中都能找到这些元素。
有一个奇怪的例外是毗拉哈人(Pirah?),他们是生活在巴西亚马孙河沿岸的一个遥远的部落。丹尼尔·埃弗雷特(Daniel Everett)以传教士的身份去往那里,想要学习他们的语言并为他们翻译《圣经》。他发现他们的语言用西方的标准来衡量的话太过贫瘠,只有非常少的词汇和间接的指代过去和未来的表达方式。据埃弗雷特所说,他们不会创造小说,也没有创世神话或传说。但是与毗拉哈语相关的穆拉语(Mura)却有表示过去概念的丰富文本。或许毗拉哈人是在某个阶段从穆拉人中分离出来的一个分支,并在这一过程中失去了对历史和过去的感知,甚至还可能压抑了自己的过往。埃弗雷特与他们共同生活了很多年,他在记录中曾提到毗拉哈人绝不是思想贫乏——他们很喜欢和他讨论宇宙哲学,并分享关于宇宙起源的见解,尽管他们没有自己的记录材料。埃弗雷特似乎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印象尤为深刻,甚至放弃了自己基督教的信仰转而成为一名无神论者,现在他是美国的一名语言学教授。
大多数社会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创世神话,在尚无文字出现的时代,这些通常是以诗或者歌曲的形式表达的。韵律对记忆来说似乎是一种强有力的辅助。随着写作的出现,人们对韵律这种辅助手段的需求不再像之前那么强烈,虽然他们还是会教给孩子们一些韵文来帮助记忆一些序列,比如字母表、元素周期表或者彩虹的颜色之类。比如这首小诗,就给出了数学常数π的前21位数字:
Pie(派)
IwishIcoulddeterminepi(我多希望我能确认π)
Eureka, cried the great inventor(我找到啦!伟大的发明家喊道)
Christmas pudding, Christmas pie(圣诞布丁,圣诞派)
Is the problem’s very centre.(就是这个问题的关键。)
你只需要简单地数出每个单词中的字母个数,然后在3后面点上小数点就可以了(3.14159265358979323846)。但是,利用歌谣帮助记忆也有弊端,大概就是我在第一章里曾提到过的“魔音绕耳”——那些歌谣和小调会占据你的大脑久久不肯离去。如果这首《派之歌》不肯离去,我建议你把它转赠给有可能用得上的人,虽然这可能不算什么有用的礼物。如果你真的想要记住精确到这么多数位的π的话,也最好使用轨迹记忆法,就像第二章里说明的那样,或者直接用谷歌来搜索。
即使是在写作以及再后来的印刷机出现之后,以长诗形式所著的史诗故事仍然存在了很长时间,因为其中的韵律仍然是有效的记忆辅助,能让这些故事如实无误地代代传颂。已知最早的文学故事应该是《吉尔伽美什史诗》(Epic of Gilgamesh),距今大约4000年。吉尔伽美什是苏美尔的国王,以友人之道对待恩奇都(Enkidu)——诸神为阻止吉尔伽美什对子民的暴政而创造出来的野人。吉尔伽美什与恩奇都在雪山打败了守护大山的神兽洪巴巴(Humbaba),后来又打败了女神伊什塔尔(Ishtar)因求爱遭拒而派来报复吉尔伽美什的天之公牛。作为报复,诸神杀死了恩奇都。悲痛万分的吉尔伽美什由此开始了对永生的漫漫追寻。他虽然已经逝去,但他的伟大成就使他的名字永世流传,而这个故事本身也为后来的很多小说作品提供了依据。这样的故事承载了各种各样的情感,故事塑造的英雄和恶人的形象也成为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方式的模型。
其他的例子还有荷马所著的《伊利亚特》(Iliad)和《奥德赛》(Odyssey),大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8世纪。近些的例子包括14世纪但丁的《神曲·地狱篇》(Inferno)和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17世纪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18世纪晚期塞缪尔·泰勒·柯尔律治的《古舟子咏》(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以及19世纪拜伦勋爵的《唐璜》(Don Juan)。虽然史诗已经被散文形式的故事或者长期连续播映的肥皂剧远远地抛在了后面,但这一形式还有延续,澳大利亚作家、诗人克莱夫·詹姆士(Clive James)在1974年出版了讽刺史诗《侨民Prykke的伦敦文坛朝圣之旅:悲剧》(Peregrine Prykke’s Pilgrimage Through the London Literary World:A Tragedy in Heroic Couplets)。我听说他正在写另一本。
布赖恩·博伊德指出,宗教思想本身源于故事多于教义,而宗教故事通常是与一些神奇的事迹相关。在《圣经》中,“诗篇·77:14”写道:“你是行奇事的神,你曾在列邦中彰显你的能力。”《新约》中的“四福音书”记录了耶稣所行的37件神迹,包括医治病患,变水为酒,以及水上行走,而耶稣本人也被视为“上帝之子”,由处子之身的玛利亚受圣灵感应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