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人口零增长”
我刚才证明的是,我们的孩子带来的绝对都是好事情。现在,我要证明的是,我们拥有的孩子还不够多。关键的观察点同前面提到的一样:当父母们准备决定是否要生第三、第四或者第五个孩子的时候,他们通常更在意孩子带来的成本(成本都降临到他们和他们所爱的人头上了),而不是那么在意孩子到来的收益(很多陌生人都享有了这些收益)。
当一个决策者更多地盯住成本而不是收益的时候,他就很有可能做出过于保守的决定。这几乎必定意味着,父母们决定要生的孩子少于社会需要的孩子,因此人口的增长就太缓慢了。
人口增长同污染正好相反。一家造成污染的钢厂的老板总是用钢厂所有的收益(也就是说,他的利润)来跟钢厂所造成的一部分损失(也就是说,他把自己的花销算了进去,却没有把邻居的健康算进去)来做比较。因此,他会超额生产。而父母们可能会将再生一个孩子所带来的所有——或者至少是大部分成本(从其他孩子那里分出一些资源给新生的孩子)跟这个孩子带来的一部分收益(他们只考虑了他们自己对孩子的爱,却没有考虑其他人对他们孩子的爱)来做比较。因此,他们就会出现“生产不足”。
换一种方式来解释这个问题,当其他人又生了孩子的时候,这总是一个充满快乐的时刻:那些孩子很可能让你的生活变得充实快乐,但是抚养这些孩子的所有工作却都是其他人来完成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对生育进行适当的资助。没有这样的资助,我们得到的孩子就太少了,就好比没有适当的罚款或者缴税,我们得到的钢材就会太多一样。
打个比方,某个地方住着一位年轻女子,如果我生了个儿子,将来他就可能会使这个女子为之倾心,但是由于我没有生这个儿子,因此这位女士的生活就被搞得乱七八糟了。如果我能像在乎我自己的女儿一样在乎这位女士,我就会生这个儿子。但是,就我的行事方式而言,别人的孩子似乎远不如我自己的孩子重要,所以我也就很早就不要小孩了。
换句话说,当我限制我自己的家庭规模时,我是自私的。我明白什么是自私,但是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诸如“人口零增长”这样的组织的全部意图就是去鼓励他人自私。而我认为,寻找一些方法来资助生育将是一件更有意义的事情!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的世界不仅是一个更繁荣的世界,还将是一个拥有更多潜在朋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更多的朋友分享我们的兴趣,陌生人之间会有更多友善的小举动,还有更多找到爱的机会。我们应该感激我们的孩子给我们带来了这样的世界!
我刚刚讨论的是,我们应该为那些陌生人着想而生育更多的孩子。第二个完全独立的论点是说,我们应该生更多的孩子,为了那些孩子自己。他们大概会很感激得到生命这份礼物吧。
关于那些未出生的孩子的权利,我不确定应该将这个论点发展到什么地步,现在已经有太多的公开的讨论了,但是如果评估一下我已经摆明的论点,那我们就不得不更进一步,考虑一下那些甚至还没有被怀上的孩子的权利了。这两个问题中的哪一个,我都不指望大家能立刻达成一个共识。
在我看来,下面这个问题,似乎既是最重要的一点,又是一个最大的难点:活着的人对于那数万亿潜在的人口有道德上的责任吗?因为除非我们怀孕,否则那些潜在的人口将永远没有机会出生。
答案肯定要么是“是”要么是“否”,但是两个答案都会导致麻烦重重的结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似乎意味着,我们在道德上有责任生育比我们真正想要的更多的孩子。那些没有被怀上的孩子就好像是被关在某种监狱里的囚犯一样,无法冲破束缚,来到这个有生命的世界上。如果他们有权利,那么他们肯定会要求我们帮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挣脱这种樊笼。
事实上,我已经在其他地方讨论过这个问题:如果某些贸易政策或者福利政策完全忽视了外国人的利益,那么,这种贸易政策或者福利政策就不可能有什么道德基础。照此类推,只要没有被怀上的孩子是道德实体,那么,如果生育政策完全忽视了未被怀上的孩子的利益,它就是一种没有任何道德基础的政策。如果我们没有给原先那个问题一个肯定的答案,那么,我们就很容易避免得出这种明显是奇谈怪论的结论了。
但是如果答案不是肯定的,那么就一定是否定的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似乎在道德方面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们去破坏整个地球了,我们甚至可以把地球毁灭到没有下一代人类出现的地步。[4]如果我们首先阻止下几代人出世,而且,如果未被怀上的人不算作道德实体,那么我们的犯罪就没有了受害人,因此这些犯罪也就不是真正的犯罪了。
这个观点并不是史无前例的,托马斯·杰斐逊就写到“地球属于生命”。这个观点也不是无可辩驳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放弃生育的权利,那么由此也就可以论证,我们所有的人都共同拥有那样的权利。然而,严格地说,这个结论似乎确实站不住脚。
当我第一次考虑这个问题时,我心里烦透了,因为两种选择都有某些推论让人很难接受,然而这两个选择中必定有一个是正确的,不是这个就是那个。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后,我倾向于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然而我无法证明它是正确的,因此我对这一点并不十分肯定。
因此,如果未被怀上的孩子有权利,那么我们就得到一套繁杂的结论,如果他们没有权利,那么我们就得到另一套不同的,但是同样繁杂的结论。可能还有第三条路可走,那就是在未被怀上的孩子的问题上,我们承认自己没有能力从逻辑上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让我给你列出一些证据。
你肯定认识这样的夫妇:他们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而且他们还没决定是否生第三个孩子。这时,他们会犹豫不决,一会儿偏向这边,一会儿又转向那边,这是因为他们在权衡着利弊得失。最后他们决定继续生。从第三个孩子降生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父母就深深地爱着他,那种爱是如此之深,以至于他们情愿贡献他们所有的一切来保护他的生命。
我们来把上面这个例子同人们购买电器、家具或者CD的方式做个比较。通常情况下,你在购买时就举棋不定的东西,最终不会是你珍爱至深的东西。也有例外,比如有的时候,当你把一张CD买回家后,你发现这张CD竟然出奇地好,但是一般的规律是,如果你不能确定你想要这件东西,那这件东西就不大可能受到珍视。那么,为什么事情到了孩子身上就完全不同了呢?
我的一位同事主张,这里没有真正的矛盾。他说,把一个孩子等同于一个微波炉是错误的;相反,你应该把一个孩子等同于一种让人上瘾的毒品。人们常常在决定是否要尝试一下海洛因时犹豫不决,但是一旦他们决定试一下,他们就会上瘾,而且不能自拔。小孩子也一样。
但是,我认为,那是个很糟糕的类比,因为对海洛因上瘾的人开始的时候都相信自己能够摆脱毒瘾。可能那是因为他们愚蠢,也可能那是因为他们是下了大赌注的赌徒,但是无论因为什么,他们就是那么想的(如若不然,那么,当我们听到众多的瘾君子在叙述自己经历的时候,都是以这样的句子开头:“早知现在……”这又是为什么呢)。这些道理放在父母身上就不正确了。父母们事前就知道,而且几乎可以确定,他们将对自己的孩子爱得“上瘾”。他们选择上瘾的时候是明知道的,就好像一位消费者挑选了一台微波炉一样。
此外,父母与吸食海洛因的瘾君子最关键的不同在于,父母们事前就知道,而且几乎可以确定,他们不想戒断自己对孩子的“瘾”。如果你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而且对于是否要第三个孩子犹豫不决,那么就是说,你已经相当清楚当父母是什么样的了,而且你并不像那些鄙视自己毒瘾的瘾君子,你已经知道自己将珍视自己的孩子了。当你知道你会在得到某件东西之后,深深地爱上它,你怎么会在得到它之前还犹犹豫豫的呢?
但是作为一个独生女的家长,我可以证明,人们确实也会这样做。我知道如果我将我的那些未被怀上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他们将是我最贵重的“财产”,然而我却选择了不让他们出生,可能这里就是没有逻辑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