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并不相信什么,你只是相信你一定相信什么。
——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
每天早晨,我的朋友美莎(Misha)都会和其他正统派犹太教信徒一样做晨祷,最后都以这样的宣布语结束:“我相信弥赛亚(Messiah,犹太人所期待的救世主)会到来,对此我信心满怀。虽然他有可能会耽搁,但我仍然深信不疑。”而我自己呢,我深信不疑的是2的平方根是一个无理数,但是我并不觉得我有必要一直向全世界宣布这一信念,因此我怀疑美莎在说谎。
大多数情况下,那些我反复念叨的“信念”通常都不是我真正相信的。假如哪天走在街上,无意中你我正好擦肩而过,你可能会听到我在喃喃自语地说些什么,比如“我相信格子花呢和佩斯利涡旋花纹搭起来正好”或者“我相信到感恩节的时候我又能掉五磅肉”,又或者“我相信她一定喜欢我!”,但是你绝不可能会听到我嘟囔“我相信2加3等于5”。我一直就知道2加3等于5,所以我不需要一直提醒我自己这一点。
我反复念叨的那些“信念”往往是那些我可能想要去相信或者一直在努力说服自己的东西,又或者是当时我正在试穿什么。但当我跨过那道坎,接触真正的信念时,我不会反复说起。
因此当那些教堂会众聚在一起吟唱时,我看到的一切都恰好证明在场的人没有一个相信上帝。
当然了,信念也分等级。有些信念就比另一些更加随意。比如,我相信林肯在1846年首次入选国会,继而又当上了美国总统。想让我相信我搞错日期了,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而想让我相信林肯从来就没有入选国会,那可就得多拿出点证据了,而想要让我相信林肯从来就没当过总统,那需要的证据可就多多了。
那些我从来不加以思考的信念往往最不坚定,通常是因为我觉得它们索然无味。凭着对小学时候模糊的回忆,我相信皮尔是美国南达科他州的首府。但是因为我并没有什么理由去关心到底皮尔是不是美国南达科他州的首府,也没怎么想过,因此就算我知道我错了,也不会太吃惊。
正因为我对南达科他州并未有过多的思考(除了偶尔会想起那次去黑山和大荒地的精彩旅程),关于它的首府是哪个,通常我都意识不到自己有多不确定。比如你问我南达科他州的首府在哪儿,我会回答“皮尔”。如果你接着问我“你确定吗”,我可能会突然意识到——而且是第一次意识到——我一点也不确定。
我想宗教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也是如此。他们相信他们是相信宗教的,但是他们的“信念”最经不起推敲。假设你找一个最虔诚的教徒,然后问他“你们的教义都是真的吗?”,同时再威胁他,使其相信如果答案不对,他的孩子就没命了。我猜想十有八九他会叛变,活脱脱一个重生的异教徒。这件事情罕有发生的唯一原因就是很少会出现什么机会,使得有没有取得正确答案这件事情变得至关重要。
无论是否必要,我相信一定存在许多证据可以说明真正的信念极为稀少,虽然被系统收集过的证据几乎没有。首先,大部分宗教都主张上帝可以洞悉人类的所有行为,当我们行为不当时,它就会惩罚我们,而当我们做了好事时,就会奖励我们。上帝的惩罚往往相当严苛。因此我们会期待信仰宗教的人们的行为优于不信教的人们,尤其是当人们处于一种无人监管的境况下。抢劫一家卖酒商店得来的钱怎么能跟永生永世入地狱相提并论?
你可能会回应道,抢劫卖酒商店的那一伙人是出了名的目光短浅,他们可以一面相信地狱存在,一面却将其抛之脑后,他们只能关注到眼前的好处而忽视了未来将要受到的惩罚。这一回应的问题在于它全然忽视了威慑力所产生的作用。事实上,威慑力确有其功效。关于这一点能够说明的证据很多,几乎不用怀疑;几十年来的证据都可以从那本《犯罪经济学》中找到,其中数百名研究者参与了综述,经由艾萨克·埃利希(Isaac Ehrlich)和刘志强(Zhiqiang Liu)编辑成一个三卷本纲要。现实的情况是:坐牢服刑时间越长,犯罪就会越少。定罪率上升,犯罪率就会下降。但其中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定罪率:定罪率每增长10%所产生的威慑作用要比平均监禁时间增加10%强大得多。
现在,对于一个真正信仰宗教的人来说,定罪率就是百分之百。因为上帝能看到一切,知晓一切,并惩罚一切罪恶。基于我们对上帝威慑作用的了解,真正的信仰者应该几乎从不犯罪。但是我却找不到一丁点儿证据来证明那些宣称信奉宗教的人比那些无神论的街坊们更加遵纪守法。平心而论,把这句话反过来我也同样找不到证据来证明。这里的假设认为宗教信仰是真诚的,这个假设产生的影响可以被验证,我期待看到有人来做下这个验证。
理查德·道金斯还写了一本书叫作《上帝的错觉》(The God Delusion),以此来驳斥宗教上的种种说法。我感觉他的论证大可不必,因为反正没有人会相信那些说法。(我们还需要一本叫作“圣诞老人不过是幻觉”(The Santa Claus Delusion)的书吗?[1])实际上当道金斯在指出他的研究数据时削弱了自身的地位,因为单凭那些数据就可以显示,至少从美国各州看来,宗教信仰和犯罪之间没有相互关系。他指出宗教不会使人变得更好,但是他漏掉了一个更大的观点,那就是既然宗教不能使人变得更好,那么大多数人一定并不怎么虔诚。
正如道金斯本人及时承认的那样,他的数据[2]太过粗糙,实际上并不能证明什么问题,不过目前来讲它们还具有一定的暗示意义,那就是这本书针对的是一个并不存在的敌人。
许多宗教不仅承诺会严惩恶人,还会对正直的人许以一个辉煌的来世。如果信徒足够虔诚的话,这个应该也能对他们的行为产生影响。那么,那些希望幸免于死的人理所当然地就不应该怕死,也不应该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自保。那些声称信教的人会比我们在医疗保健方面的花费少一些吗?他们是不是不需要那么多的烟雾警报器?他们是不是更有可能会横穿马路?一个界外飞球朝脑门砸过来时他们不会往后退缩?如果我猜测没错的话,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我几乎很难想象他们关于来世的“信念”可能是真心真意的。
下面我们来思考下“宗教对话”这一奇怪现象:比如说天主教和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或者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间,它们在一种相互尊重的气氛中聚到一起,深入学习彼此的教义。确切说,尊重的内容该是什么?是彼此的教义,还是他们坚守教义的权利?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没有必要进行对话了;我可以对你敬而远之,并且尊重你犯错的权利。不对,宗教对话旨在尊重教义本身,这其中就蕴含了这样的事实,即你承认对方的教义可能是对的。(要不然尊重教义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不过基督教一承认伊斯兰教教义有可能是对的,就等于承认了天主教可能是错的。完美的宗教也不过如此。
正统派犹太教人从传统上回避进行宗教谈话,理由是对于板上钉钉的事情没有讨论的意义。我们都知道耶稣不是神,那么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来讨论?我之所以把这些拿出来,是想说明对于他们的宗教,正统派犹太教人一贯说话算话,言出必行(虽然我还是觉得这一例证不足以反驳所有的反面例证)。不过对于其他大部分宗教——包括犹太教的其他派别——主流领袖会经常鼓励并参加这些辩论和对话。
对于真正的信徒来说,这些对话可能会有什么用吗?不会有人在每一天结束的时候切换宗教信仰吧?或者仅仅是他们持有的观点是对立的(“耶稣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耶稣的肉体上到天堂”,“耶稣就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说完之后每个人像圣人般的点点头,然后各自回家?当人们真正觉得自己对的时候,他们才不会这样做。以我的经验来看,比如说一屋子的人对于重要的事实看法相互冲突,除非他们最后论出孰是孰非或者累得撑不住了,要不然你不会善罢甘休离开那个屋子。
那么,宗教对话怪就怪在它常常并不涉及对话。事实上,在上流社会,缺失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对话的现象非常显著。人们如果真正相信一个东西的话,他们一定会极力为之辩护。然而在这些所谓的信教徒中,只有一小部分可以充当侃侃而谈的说客。
为什么这些教徒们不努努力,去把真理传播给他们那些蒙昧的街坊们?仅仅是出于礼貌吗?如果这里说的是政治而不是宗教的话,这个说法我还能接受。宗教上的分歧绝不同于政治观点上的分歧,这是因为宗教分歧常常取决于一些事实的东西。而政治却不是这样,政治观点常常取决于个人利益;农民偏爱让他们增收致富的政策,而银行家更喜欢给他们带来财富的政策。如果在餐桌上正好挨着,农民和银行家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因为关系友好而绕开政治话题。但是如果他们关于南达科他州的首府在哪儿而意见相左的话,不管是礼仪还是惯例都管不住他们的舌头。他们会拿出证据,他们会想尽办法找出谁错了,而如果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悬而未决的话,他们会咬着不放,直到把事情解决了。如果对耶稣的神性看法不一的话,我料想他们也会这么做——当然了,除非这些分歧一开始就是为了作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可能也会换到另一个同样重要的话题。
现在我们从宗教间对话换到内部对话。通常来讲,我们往往最在乎那些经过研究或者深思熟虑的事情。宇宙学家会因为争论宇宙的大小而红脖子,会计格外在乎准时制库存管理,而17世纪的历史学家关注的是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确实如此,原因有两个:第一,热情激发人们去研究,第二,研究激发自信,继而又激起新的热情。
如此说来,信仰宗教的人们大体也要学习——精确地说,学什么呢?宗教首先是一个关于物理世界的理论——这个理论关乎宇宙是如何形成的,什么使它保持运行,它会如何终结,以及住在里面的是什么样的东西(灵魂?天使?)。我料想真正的信徒一定对基础物理学有着强烈的兴趣——即便只是为了查出那些主流理论哪里有问题。我还能料想到和其他任何人相比,他们不会有更大的可能性去,比如说,对量子色动力学做个深入研究。我可以得出结论,通常经常去教堂的人并不是一个信徒。
同样地,对于神创论者来说,如果他们真的对生命的起源感兴趣的话,他们会去读达尔文的著作——或者更好是道金斯的书(因为他的书更简明,而且专门针对当代读者)。当你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然后还断然反对里面的内容,这个我还(勉强)能想象出来,但是如果说一个人对生命的起源怀有强烈的兴趣,而却对道金斯的观点无意了解的话,我根本无法想象。
当然了,问题就在于,一旦你熟知现代物理或现代生物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你就很难继续做个虔诚的教徒了。正如心理学家保罗·布鲁姆(Paul Bloom)所指出的那样,“宗教一贯做出一些断言——关于地球的年龄,病态心灵的实质,物种的起源,意识的本质等——最后证明这些都是错的。”可以料想到最能够意识到这些错误的人该是那些对病态心灵的实质、物种的起源和意识的本质等最感兴趣的人。从中你也发现了矛盾所在:那些对物种起源、意识的本质和病态心灵的实质等深感兴趣的人往往更容易发现这些错误,因此他们倾向于反对宗教。对这些领域没那么感兴趣的人或许会接受宗教,但是他们也不会特别虔诚,因为他们对于宗教的那些东西并不是真的感兴趣。那么还有哪些人是虔诚的呢?
就算抛开这一切,那个普遍存在的信条证据何在?最好的证据就是那些所谓教徒的证词,调查数据显示有足足90%的美国人相信上帝。但是社会科学家早就知道原始调查数据几乎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大部分的受调查对象几乎没有兴趣去细细考量他们所信仰的宗教。某次调查显示有39%的纽约人表示他们要离开这个城市,“如果可以的话”。接受采访当日,这些人都在纽约,因此我们知道平日里至少有39%的人在对民意调查员说谎。
同样地,当调查分析师询问商人他们定价的目的是否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通常几乎所有人的答案都是清一色的不是。当他们再被问道“如果改变价格,你们获取的利润会不会增加”,他们的答案还是清一色的否定。
如果人们不信上帝的话,他们为什么还说自己相信?请容我指出这一点:人们所说的东西他们自己并不是一直都相信。在选举日当天早晨,我打开新闻频道,看到一位国内政治家声称“谁赢了选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站出来参与投票”。在过去的六个月中,这位政客积极投身于选举,以确保他所在的阵营一定会赢。如果他觉得输赢不重要的话,他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这么做?
有时候我们也会撒谎,有时候还会满口陈词滥调。当红袜队取得胜利时,许多无神论者也会感谢上帝,有时候还会许诺为一个生病的朋友祈祷(实际并不存在)。有时候我们说出来的只是直觉而不是内心的想法。有时候我们会责骂恐吓电脑,即便我们知道它们实际上并不会听到。
现在认知科学家会告诉你,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这要取决于你对信念是怎么定义的,大脑的不同部位完全有可能相信互相矛盾的东西。一部分会说“我觉得我还要再吃颗腰果”,然而另一部分会说“不能!你敢!”也许你大脑的某一部分确实相信电脑可以听见,即便那些其他更具思考能力的部分更明事理。当我说你有一瞬间不相信电脑的知觉,我的理由如下:如果在腰果这件事情上,你得赌上所有的财富(或者你孩子的命),往哪边下赌注就毫无疑问了。
保罗·布鲁姆有篇精彩的文章刊登在《大西洋月刊》,文中他列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关于那些本能的念头。简言之,人类的大脑相当于包含了两台完全不同的电脑,在思考因果关系时,两台电脑运行的程序完全不一样。其中一个非常善于思考物质世界的因果关系(“他扣动了扳机,因此子弹飞了出去”),而另一个更擅长思考社交世界的因果关系(“他很生气,所以他扣动了扳机”)。用布鲁姆的话来说:“不同方面的理解能力(在孩童时期)发展速度各有不同:擅长社交的那个出现要比物质世界那个稍晚。”这两者在史前时期演化的时间点不同;许多物种和我们一样拥有对物质世界的认知,然而我们在社交方面的理解力是新近才有的一种适应力,从某些方面来看,这也许是人类专属的一种能力。我们的社会体系尤为倾向于寻找意图。根据布鲁姆的理论,当我们的社交系统尝试去理解物质现象的时候,神鬼信仰便出现了。比如说,是什么引起了龙卷风?社交系统就会执意这样重述这个问题:是谁想要龙卷风——而且原因是什么?这样问下来的话,你得随时准备挖掘出这个答案:是因为上帝生气了。
布鲁姆拿这个理论来说明为什么在美国有高达96%的人信教。我本人更倾向于认为这个理论可以拿来说明为什么有高达96%的美国人说他们信教。相信上帝存在的直觉和相信恶意软件的直觉或许来自大脑的同一个系统。但是人类相信事物的直觉不同于信念。
上帝和电脑比起来,重要的不同点是我们的实际生活需要电脑。如果你执着于自己本能的信念,认为你可以威胁电脑并使之屈服,那么你必定免不了要面对无尽的挫折。但是对于这个本能信念,即上帝洞察一切,通晓一切并引导一切,无论你是否坚信,都不会有什么后果——只要你别让它过多地影响你的行为就成。你可以跟民意调查员说你信或者不信上帝,不管是哪一种答案,他都会快速、确定地走开。
我钟爱的另一个作家是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他写了一本极富思想的书,叫作《破除魔咒》(Breaking the Spell),书中他对宗教信仰的进化源头进行了探索。丹尼特说宗教信仰会繁殖,有时候它们会以一种轻微变异的形式再生,它们也受制于自然选择——确切讲就是那三个进化发生所必备的条件。丹尼特正在探讨的是宗教本身而不是宗教人士的进化,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尽管两者的发展历史必然是相互交织的。因此,对宗教的进化源头进行探索和对宗教的进化“价值”进行探索根本就是两码事。丹尼特还说到普通感冒一定也发生了进化,但是这一进化并没有给人类带来什么价值。
我认为我们可以从此类探究中学到很多,虽然我的侧重点可能稍有不同。“为什么大部分人相信上帝?”当丹尼特这样提问时,我更喜欢这样问:“为什么大部分人会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去相信上帝?”对于那些信教的人来说,他们会感觉这种直觉和实际信念正好是一样的。鉴于刚刚概述过原因,在我看来似乎大部分人同时还有很多的认知机器促使他们抛弃这个信念。
对外宣称自己信教对人们来说不是难事——比如对民意调查员和街坊邻居说,甚至对自己也是——仅限于当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会因此悬而未定时。不过信仰会影响人的行为。相信有地狱的人应该犯罪较少;相信天堂的人应该更喜欢冒险;一种宗教的信徒应该和另一种宗教的信徒以一种可预见的方式发生互动,相信上帝的人应该对备选项有着强烈的兴趣。这些影响都是可以得到验证的。只要细心收集到数据就可以驳倒这个假设,即宗教信仰分布范围广、接受程度深,对于这点我还是蛮有信心的。那么有没有例外呢?比如真正的发自内心深处的信教徒?大概是有的。像这样的有很多吗?我有点怀疑。
[1] 在上一章中我就说过道金斯试图驳斥智慧设计论的论证存在缺陷——而且,比较讽刺的是,它的缺陷和智慧设计论本身存在缺陷的方式都一模一样。这一章中我对道金斯提出的控诉和上一章的那些控诉完全没关系。
[2] 引自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的《给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Letter to a Christian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