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霍雷肖·布里奇曼(FrederickHoratio Bridgman)是维多利亚时期杰出的伦敦公民——他获得王室授权,专为女王生产糖果。他享受的其他特权还包括可以在家中工作。他拥有两台巨型粉碎机和碾磨机,生产出的精致糖果提供给王室,略为次等的卖给普通市民。他与邻居相处得不错,其中包括皇家内科医师学会会员、伦敦名医屋大维·斯特奇斯(OctaviusSturges)。
1879年,斯特奇斯在他家花园的尽头盖了一间新诊室,正好对着布里奇曼家的厨房。诊室刚建好,他就发现布里奇曼家的机器令环境变得十分嘈杂。有多嘈杂?按照斯特奇斯医生的说法,简直糟透了。每当他用听诊器为病人检查心脏时,根本无法听到对方的心跳声。
只要斯特奇斯开动那两台粉碎机和碾磨机,布里奇曼就没法在诊室工作。最后,布里奇曼提起诉讼,试图令斯特奇斯安静下来。
审理案子的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他的裁决不仅将影响布里奇曼和斯特奇斯,还将影响整个社区。如果他裁决斯特奇斯胜出,居民将多一间诊所,少一位糖果制造商;但如果他裁决布里奇曼胜出,结果恰恰相反。
然而,法官弄错了。实际上,他根本没有能力影响糖果厂和诊所谁能留下。不管他怎么裁决,留下的都是对全体市民更有价值的经营场所。
举个例子:假设布里奇曼认为糖果公司值200美元,斯特奇斯认为诊所值100美元。如果法官做出有利于布里奇曼的裁决,准许他随心所欲开动机器,他一定会十分愉快地继续制造糖果。但如果法官做出有利斯特奇斯的裁决,要求布里奇曼的工厂关门,那么——好吧,或许你认为斯特奇斯真的会让布里奇曼“消音”。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布里奇曼会忧心忡忡地奔向街角,敲响斯特奇斯家的门,提出——比如,付给他150美元,让法官的裁决见鬼去吧,这样他就能继续生产糖果了。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布里奇曼都会继续经营自己的生意。[1]
再举个例子:假设布里奇曼认为糖果公司值100美元,斯特奇斯认为诊所值200美元。如果法官做出有利斯特奇斯的裁决,让布里奇曼的工厂关门,他一定会迫使布里奇曼这么做,自己继续高高兴兴地看病。但如果法官做出有利布里奇曼的裁决,允许他随心所欲制造噪音,斯特奇斯就会提出——比如150美元,让他关掉见鬼的机器——同样,他也可以继续给人看病。
上述两个例子的共同之处在于:无论哪一种方式,法官的裁决都无法影响斯特奇斯行医,或者布里奇曼制造糖果。经济学家很乐意就此做出总结,认为法庭的裁决“无关紧要”。
或许布里奇曼和斯特奇斯不赞成这种措辞。他们认为,裁决十分重要。让法庭站在自己一边,比偷偷塞给别人150美元交换好处有趣多了。因此,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尽管斯特奇斯和布里奇曼认为法官的裁决很重要,却无法对两人起到约束作用。裁决无法改变资源分配,也无法影响该生产什么、停产什么。通常,经济学家更关心资源分配,而不是个体间收入的转移。当我们认为法庭意见“无关紧要”时,其实想表达的是考虑问题的先后顺序。
斯特奇斯与布里奇曼之间的分歧,归根结底是在资源控制上的分歧——也就是斯特奇斯办公室上方萦绕的气氛。斯特奇斯希望营造有利于思考的氛围,但布里奇曼则想将它当作噪音倾销地。法律可以将资源控制权判决给任何一方,而且可以使用各种方式确保判决执行。它可以将权力赋予斯特奇斯,命令布里奇曼的工厂关门。经济学家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斯特奇斯受到了空气产权的保护。或者,法官也可以要求布里奇曼对斯特奇斯做出赔偿,弥补他的行医损失。经济学家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斯特奇斯受到了责任规则[2](liability rule)的保护。如果法庭的裁决有利于布里奇曼,也可以使用相同的推导方式。
然而,不管谁控制资源,不管他受到怎样的保护,他一定会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将资源效益发挥到最大,不管使用资源的是他自己还是他的邻居。法庭无法控制企业的获利方式,因此就无法控制资源的使用方式。[3]
经过这样的分析,裁决的重要性一目了然。然而曾经,世界上最卓越的经济学家都对此一筹莫展。第一位深入考察它,但也是第一位将它弄错的经济学家是亚瑟·庇古(ArthurC. Pigou)。近一个世纪前,他在研究经济外部性[4](economicsof externalitie)时思考了这个问题。(所谓外部性,是指强加在他人身上的成本,比如布里奇曼制造的噪音。)庇古认为,造成污染的人(包括噪音污染者布里奇曼)受到法律制裁后,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做法。不知怎么回事,几十年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对此信以为真。直到一位名叫罗纳德·科斯(RonaldCoase)的法律教授出现,才为此正名。
50多年前的一天,当时在弗吉尼亚州教书的科斯要求拜访芝加哥大学。那里是研究法律与经济学关系的世界中心。他试图解释的正是为什么庇古(包括每一位当时健在的经济学家)弄错了。这远比听上去需要胆识。芝加哥经济论坛一向有争吵成风的名声,我就亲身经历过数次。一次,常春藤大学一位知名教授的研究在芝加哥论坛上饱受抨击,以致他最终含泪(真的眼泛泪光)退场。
科斯论坛已经成了经济学家中的传奇。当时,它吸引了绝顶聪明以及你所能想象到的绝不手下留情的观众。乔治·斯蒂格勒(GeorgeStigler)——在场的四位日后获得诺贝尔奖的得主之一形容,与会的理论家是“毫无疑问的超豪华”阵容,那场辩论是他平生经历过的智力大爆炸。对话开始前,首先进行了一轮投票。亚瑟·庇古获得了20票,罗纳德·科斯只有1票。斯蒂格勒在日后评论道:“如果罗纳德没有投票权,局势将完全一边倒。”
斯蒂格勒继续记录道:“与往常一样,大部分时候都是米尔顿·弗里德曼[5](Milton Friedman)在发言……我记得,罗纳德并没能说服我们,但面对我们的错误驳斥他又毫不让步。”
“米尔顿先从一个角度攻击他的观点,接着又变换角度攻击。接着,令我们感到万分惊恐的是,米尔顿没能驳倒他,却使他将枪口对准了我们。那天晚间,投票结果发生了改变。罗纳德获得了21票,庇古1票不剩。”很快,整个经济学界都改变了态度。最终,科斯获得了诺贝尔奖,将法律经济学引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