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群体的3倍法则
人类群体由多个层级的人际关系组成,建立起持续增大的社会群体,但人类群体并非就与猴子和猿类的群体完全不同。这些组织层级采用了种类繁多的名字,比如营居群、地方团体、露营团等。然而,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是与邓巴数相对应的社群。
在小规模的传统社会里,这种多层关系发起于各个家庭,各个家庭再组建起营居群,营居群再组建成社群。营居群的成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因为总是会有新的家庭或个人加入或离开。社群成员会在各个营居群之间流动,在这个过程中,同一社群各个营居群成员的数量之和会恒定地保持在150人左右。
社群成员之间都是彼此相识的。在觅食社会中,这些社群(有时被称为氏族或区域性群体)是典型的拥有特定资源(如永久性水源)开采权的个体联盟。在生活稳定的原始社会中,社群通常表现为拥有自己土地的村落。
相比之下,社群之间的人员流动并不常见。尽管如此,各个社群之间仍旧可能联合成更大规模的群体,并且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比陌生社群之间更为融洽。在考古文献中,这样的超级社群被称为“巨型营居群”,而人类学家则将其称为“同族通婚营居群”,尽管超级社群在过夜营组的意义上并非真正的营居群。超级社群其实更像是通商和贸易网络。在这个网络之中,相邻的社群对彼此有充分的了解,这使得他们有足够的意愿去交易商品,例如,交易用于制造工具的原材料,甚至是交易制备好的工具或其他人工制品,因为某些社群可能并不善于制造某些工具。超级社群还可以充当寻找婚姻伴侣的关系网络。
巨型营居群之上还存在着更高等级的群体组织,它们由巨型营居群联合组建而成,其群体成员则是说着同一种语言的个体。这种更高等级的群体有时会被称为部落–语言团体。人类学家经常回避使用“部落”一词,但在这个特定的含义上它非常贴切,部落一词经常被使用于组织结构异常明晰的澳大利亚。研究结果表明,上述层级分明的群体组织都有着特定的规模,并且其规模的大小依照3倍系数递进。换言之,每一个更大的群体组织的规模都是其下一级群体组织的3倍。部落的规模3倍于巨型营居群,巨型营居群的规模3倍于社群,社群的规模3倍于营居群(见表1-1)。相关的各个数字通常大约为1500、500、150和50。
表1-1 3倍法则
狩猎–采集者社会中的3倍法则,适用于所有社会的人际关系模型
如果我们自下向上观察,也就是从个人层面开始观察,而非从高处俯瞰,那么,我们将看到一个大致相同的层级模型。相关研究表明,如果我们要求某个人列出他所有的朋友并述说他们之间的交情,说明他们见面的次数,那么,我们会得到一个外观完全相同的友谊模型:人类被不同层级的友谊关系所包裹,在不同层级的关系中,我们与相关个体的感情深度和联系频次也会有所不同。5、15、50、150以及500,这些不同层级的数字几乎就是密友、至交、好友、朋友以及熟人的代名词。
至关重要的是,150人的社群与超出这个层级之外的群体之间似乎存在很大不同。在由150名个体组建起的社群里,我们彼此共享一种基于信任和责任的互惠关系。我们有过一段共同记忆,我们认识这些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他们同样也熟知我们。那些落入150人层级之外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为熟人,他们和我们的关系非常普通,并不涉及互惠的义务,也不涉及为其排忧解难的责任。这种根本性差异极大地影响了我们施惠于他人的意愿。
处于最外部的层级,即那个外延至包含了大约1500人的层级,似乎就对应着一系列我们可以叫上名字的面孔。这是一个纯粹的记忆问题,其边界受限于大脑的记忆容量。这很好地说明了一点,认知能力限制了我们记忆和处理人际信息的数量。我们列出的1500人之中,除去我们的家人、朋友和熟人之外,就是那些我们认识但与我们没有丝毫关系的人:我们认识他们,但他们不认识我们。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些人必然包括美国前总统奥巴马,英国女王、各种类型的摇滚明星、某一固定新闻节目的主持人、我们在社交媒体上关注的名人,等等。如果走在大街上,我们完全可以将他们认出来,但他们并不知道我们是谁。
我们有两种认识世界的视角,一个是将世界作为整体从高处俯瞰,一个是自下而上地观察个人的社交世界。不过,这两种视角居然高度重合,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并且我们也无法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不过,这可能暗示着,群体组织之所以会表现出这样的形式,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由个体成员的私人关系网络所组成的。换言之,群体组织之所以会表现出这样的层级和规模,是因为它受限于个体处理各种亲密关系的能力。
在现实生活的另一情境中,3倍法则似乎同样适用,那就是军事组织。3倍法则定义了军队一系列的层次规模,我们觉得这非常值得一提。现代军队都有着基本相同的结构,它们是由封建贵族组建起来的临时单位演变而来的,目的是保护自己的最高领主。1618~1648年,摧毁整个北欧的“三十年战争”期间,新教和天主教的军队不仅各自伤亡惨重,他们在各地农村的横冲直撞也极大地毁坏了当地农民的生活。
领导新教军队的是瑞典国王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五世(GustavusAdolphus V),他对军事历史的贡献在于创建了现代军事组织的雏形。阿道弗斯五世所面对的其实是一个管理问题。要在17世纪的战场赢下战争,意味着要解决两个互不相容的问题:最大化战场上的作战人数(你的军队规模越大,你越有可能夺取胜利,至少大多数时候是如此),同时保持不同的作战队伍之间的协作能力(随着军队规模的增大,士兵之间的协作能力会急剧下滑)。阿道弗斯五世推行的改革最终催生了现代军事组织,改革的内容就是将结构整合和严格的纪律(你必须服从你的上级)相结合。阿道弗斯五世改革中的组织结构化内容,对我们而言是最为有趣的部分。
现代军事组织作为一种人类社群,其结构完全遵循3倍法则,队伍的人员数量也基本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发现的几个数字相一致。一般而言,1个班12个人左右,3个班将组成一个40~50人的排,3个排将组成一个150人左右的连,3个连将组成一个500人的营,3个营将组成一个1500人的团,3个团将组成一个5000人的旅,而3个旅将组成一个15000人的师。当然,实际的划分可能会有细微不同。
不同的军队会使用不同的名称,但其人员数量通常来说都是相似的。在所有现代军队中,一个连的人数在120~180人之间。连队被视为军事组织中的基本单元,它是可以作为独立实体单独行动的最小组织单位,连队的士兵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一家人。请注意,我们在小规模的传统社会中所发现的最外层层级是1500人的部落,而军事组织在部落层级之外至少还会有两个层级。
考古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虽然古罗马人对他们的军队结构做了多次调整,但每次还是会回归到同一个系统上来。步兵支队是在公元前315年推行的军事战术小组,由三列40人的步兵组成;罗马帝国军团在之后采用了百人队的结构,这是一个更小的作战单位,但在最负盛名的第一步兵大队中,每支百人队的人数增加到了1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