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钧力 |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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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中国广大农村地区防疫宣传中颇为抢眼的高音喇叭,在被称赞“高能”“硬核”的同时,也勾起了人们的历史记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高音喇叭为表,国家权力为里,高音喇叭曾与国家权力紧密联结,是进行农村政治动员的重要工具。然而,改革开放以后,农村高音喇叭的政治功能不断弱化,经历了从"国家象征"到"广告载体"的边缘化过程,这一角色转换反映了国家权力运作方式在乡村社会的转变:少了些"管控",多了些"治理",国家权力从台前走到幕后,但却并非弱化,当人们因事与国家“打交道”的时候, 还是依旧能够感受到国家权力的“强存在”。这种转变有其积极意义,但同时也遗留下一个重要的问题:当权力尝试以新的方式运作时, 如何继续确保治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文章原载《中国农村观察》2018年第4期,转自“质化研究”,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高音喇叭:权力的隐喻与嬗变
——以华北米村为例
引子:面向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
对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研究一直是研究的热点, 就现实意义而言, 该研究主题主要牵涉到当下的乡村理问题:何种权力是乡村社会的主导力量?它与其他权力的关系如何?这两个问题决定着应采取怎样的手段与策略以实现乡村的善治。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 (以下简称“《村组法》”) 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明确了村委会的建立、性质和职责, 村民自治自此在全国逐步普及。对于村委会的性质, 不少人并不认同它为国家基层政权组织, 而是赞同1982年《宪法》中的说法, 把它视为相对独立于国家权力机关和基层行政机关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样的基层行政制度安排, 有人称其为“乡政村治”模式, 也有人总结为“县政-乡派-村治”模式。
不管是何种说法,其背后均意指这一现象:国家权力从乡村中抽离, 止于乡镇;乡镇及以上依旧受到国家权力的直接管控, 而基层乡村则实行自治。
“村民自治”这一说法不禁让人联想到传统中国政治结构的特点。对此, 费孝通曾用“双轨政治”这一概念予以概括:传统中国政治结构有着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和自下而上的地方自治两条轨道, 前者执行政府命令但只到县衙门为止, 后者以绅士为中介反映民意。换言之, 在传统中国基层社会里, 以县为界, 县以上受中央行政系统管控, 县以下则主要依赖士绅阶层和地方性规范实行自治。正因如此, 有学者提出“皇权不下县”的概念来概括传统中国乡村政治制度的特点。
然而, 这两个时期的“村民自治”实有本质的区别。一般情况下, 传统中国的国家权力几乎无力介入县以下的乡村治理, 面对基层社会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暗涌”, 国家往往只能借助自上而下、强而有力的运动式治理手段来解决, 典型例子是清代乾隆治下的“叫魂案“。
相反, 在当前的村民自治制度下, 国家权力早已突破县一级, 延伸至乡 (镇) , 并且国家政权与村委会之间保持着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这凸显了乡村社会中国家权力的在场。从这一意义上讲, 要说“国家权力已从乡村中抽离”似乎并不准确。
从制度设置上看, 国家权力并没有缺席, 但在实际生活中, 相对于改革开放以前的集体经济时期, 国家又在有意地削弱其在乡村社会中的在场感。如何解释上述看似矛盾的现象, 进一步地, 如何理解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 这是本文要尝试回答的问题。
伫立在广大农村的高音喇叭自其出现之初便是国家权力的隐喻 , 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它发挥着跟电视类似的国家动员作用。本文以华北米村的高音喇叭为研究对象, 从米村喇叭的故事中窥探乡村社会中权力的运作。从米村的案例中, 本研究力图求得对中国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状况一定程度上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