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述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的时候,“皇权不下县”的说法被很多人所知。在著名学者秦晖的《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础控制》中把这种说法系统的总结为:
“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靠乡绅。”
这里面的乡绅,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士绅,关于士绅、绅士、乡绅,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以及中外学者都有着一定交叉使用和含义的延伸,在今天我们姑且这几个词作为统一的“士绅”来代指,我们可以认为士绅是在野的知识分子,地方的精英。
对于“皇权不下县”的说法,也不能认为是绝对的,秦晖也是一定程度反对这种说法的,在赋税、兵役等大型皇权政策下,是肯定能够下县的,这种说法指的是在中国国土辽阔的大前提下,乡村社会的一种相对自治。
而这种相对自治,便赋予了士绅阶层的一种非正式权力,成为了并不隶属于于中央皇权的统治阶级。
那么中国的士绅们,都是一些什么人,又因何掌握了这种权力呢?
士绅阶层的诞生
很多人认为士大夫和士绅也可以认为是同一种群体,但即使士绅的含义较为广泛,却恰恰要和士大夫区分开来。
“士”和“大夫”虽然属于统治阶级的最底层,但是他们仍属于正式统治权力的一分子,而门第制度与察举制,也导致了士族门阀的诞生。
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便在于此,在科举制未出现之前,士族门阀一定是先有在朝中做官的先辈,才会有士大夫这样的士族子弟。
而士绅则恰恰相反,当隋唐时期出现科举制后,士族门阀独享的上升通道被干扰,开始走向衰落。
科举给大家族、宗族、庶族地主们提供了机会,这些较为有实力的群体,为了在封建社会的环境下得到发展与庇护,最重要的事情便是要培养一个能考上科举的读书人。
而普通家庭是否能培养这样的读书人呢?事实上是非常少的,在封建统治时期,属于匮乏经济,很少有人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去学习,农民们在田地里长时间劳作,才能获得糊口的收入,生产和学习,本身就互相排斥。
虽然科举制度大大减少了上升空间的限制,但是贫苦农家子弟想要读书做官,说是百里无一也不为过。
“十年寒窗”指得绝对不是“寒门”,孟子说“劳心者食于人”,只要靠别人供养的人才有办法读书学习。只有地主和大家族们才有能力送年轻一辈去读书,考科举。
在中国的历史上,像明朝那样大范围贪腐,清朝“和珅”这样的官员并不多,且风险非常高。官员的贪腐代表着皇家财富的流失,绝大部分皇帝是不能容忍这种行为的,做官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那么为什么这些大家族们要培养年轻人去做官?
很简单,最初的动机一定是为了做官以后来庇护整个家族,所谓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所以这些官员们上任后,在一千多年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的大环境下,自然没有什么改变国家、改善民生的理想抱负,反而越是接近皇权,越是“伴君如伴虎”。
衣锦还乡才是大部分官员的最好归宿,当他们告老还乡,依旧可以做地主,在地方事务上有高度的话语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士绅”。
士绅可以是告老还乡的官员,或者官员德高望重的长辈,亦或是受过教育的地主,当他们成为士绅的那一刻,就告别了“正式权力”,走向了“非正式权力”。
士绅的权力构成
西周时期, 分封制是国家权力及资源的分配方式,天子按照公、候、伯、子、男的秩序分配相应的土地与人口。
《周礼》记载: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三分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三分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分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分之一。
秦朝一统六国后,便开始了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的道路,摒弃了分封制,设立郡、县、乡、里、亭之制。但是无论是秦汉,乃至明清,皇权委派的官员到了县这一级便结束。
知县一级被称为“七品芝麻官”,其实一点也不小,但却是代表皇帝的最后一级,那么县以下的单位,如何治理呢?
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出了著名的中国社会“双轨政治理论”,他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构成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塑造出一个形象而又独特的描述传统中国政治运作逻辑的双轨政治模型。”
乡绅便填补了县以下的权力真空,在开头也说过了,这种权力一是“非正式权力”,二是“相对”的自治,在大型国策面前,依然要在县级官员的管辖之下。
那么为什么需要这种“非正式权力”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因为国土辽阔,而古代经济发展较慢,朝廷的财务有限,自然供养的官员也有限,如果县以下还需要委派各级官员,那么选拔成本将数倍增高。
二是基本所有的父母官都是异地上任,所以到了一个新地方,没有帮手,为了使自己的权力能够执行,也要借助士绅及地方精英的力量。
三,乡绅最重要的特质并不是当过官,而是受过教育,封建时期普通人受教育程度都很低,基本在乡里识字就算是读书人了。但既要中央集权,却又要乡村自治,文化的灌输就非常重要。
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并不是在生产知识领域的,而是在儒家文化范畴内的,说白了就是规范人的行为,在受教育程度偏低的乡村,士绅们的文化领袖作用也尤为的重要。
教育程度较高的士绅们在皇权与民意之间起到了一个有效缓冲的作用,而知县一级官员也省去了巨大的沟通成本,他们只需要和士绅代表们沟通,再由士绅往下和乡民们沟通便可以了。
基于士绅的官僚背景,县级官员与士绅的沟通自然通畅很多,只要士绅认可了,作为本地代表自然有办法让乡民们认可中央政策。
士绅的存在,也不仅是微观上沟通需求,同样也是宏观的政治需求。高度的中央集权代表着皇帝的权威至高无上,“天子”这样的神化称呼也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在政治上,无限集中的皇权风险便是暴君出现的可能性暴增,但是中国的暴君被世代铭记,几千年来也就是那么几个,庸才反而多于暴君,大部分皇帝还算过得去。
这是因为有两道防线,一是受黄老思想的无为而治影响,注重休养生息,二就是士绅在皇权下县中提供的缓冲,也就是费孝通提到了“自下而上”的轨道。
虽然士绅没有直接拒绝皇权的能力,但是介于与县级官员之间的互相需要,可以拜会官员,对中央指令进行协商,再层层上报。
运转良好的朝廷体制,自然也会对于实际执行的指令进行权衡和修正,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权力平衡。
而士绅们对于本地秩序的维护,虽然有“野蛮自治”的可能性,但客观上在古代刑侦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维护了地方治安,稳定了乡村社会的稳定。
我们现在说到士绅,说到地方精英,往往都带着反感的情绪,但是在历史的大环境下,中国士绅阶层的崛起,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乡村社会的利益,同时也是他们自己的利益。
士绅的消亡
士绅权力的存在,是在“无为”的前提下的,试想如果在追求“效率”的时代,那么士绅阶层还有有这种权力滋生的空间吗?
作为士绅而言,其最重要的根本在于本地的权威,如果士绅单纯作为官僚的帮凶,那么便不会存在于历史的时间这么久。
士绅是一个缓冲,同时也是一个“跷跷板”,他们在朝廷的行政命令和民众的利益之间来回加码,来维持一定程度的平衡。
在赋税问题上,一般都采用“官督绅办”的模式,鉴于时常出现的官员层层增收的行为,是什们通常都会选择尽量减轻民众的负担,灵活处理税额分配的问题。
只有维持住乡民的底线,士绅才能在乡土社会中保持自己的权威,进而能维持自己的地位。
但是,当讲究“效率”的时代到来时,一切就会发生变化。
到了清后期,列强入侵带来的巨额战争赔款,给清政府的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自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前后与外来列强签订不平等条约高达30多个,条约内容除了割地、开放通商口岸,最主要的就是赔款。
其中赔款最多的便是《辛丑条约》,赔款高达4.5亿两,当时清政府最高的财政收入也不过就是3000万两左右。
没钱就只能加税,这种自上而下的高压增税,让士绅们的地位岌岌可危。
前文说了,士绅是没有胆子真正对朝廷说“不”的,一旦讲究效率的时代到来,士绅们便再也没有跟朝廷讨价还价的资本,无法在乡民中体现价值,一部分士绅们自觉无趣,选择隐退;还有部分干脆沦为朝廷的帮凶,不但不帮民众在税收上进行斡旋,还玩起了层层增收的套路,进一步对乡民们进行压榨。
大量劣绅的出现,让曾经起到重要作用的士绅阶层走向了衰亡。
19世纪末,随着洋务运动开启和西方思想的传播,清政府对科举考试进行改革,废除传统的八股改为策论,1905年随着新政开启,科举被废除,自此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走到了尽头。
而在科举制度上滋生的士绅阶层,由于土壤的丧失,赖以生存作为文化壁垒的儒家文化沉沦,来源被强制中断。
传统的儒家治人变为学识与科学教育,而科学教育的用武之地则在城市,新政开始后的知识分子们走向了城市,没有了再回乡村的理由。
士绅随着科举一起走进了历史的坟墓,确切的说士绅能够走上历史舞台,是因为皇权集中下对乡村社会的治理需求,对地方性知识的解释权,对地方的话语权。
传统的科举的陨落,虽然依然是在封建王朝时期,实际上皇权也开始走向灭亡,士绅们不过是陪葬品罢了。
结语
在我们所接触的历史故事、影视作品中,地主、士绅、乡绅们这些人,往往都是反面角色,他们剥削乡民,不事生产,贪婪而又自私。
我们看待这类群体都是带着现代社会的高度,孤立而又片面的。
其实无论是地主还是士绅,都是封建皇权的副产物,历史上反抗他们,我们厌恶他们,是因为他们近在咫尺。
如果以掌握生产资料,压榨劳动人民的标准来说,资本家是否也属于“地主”呢?
资本家很多本身掌握了生产技术,前有福特、爱迪生,后有谷歌、高通,不必视资本如虎,士绅们其实也是一样的
士绅们即是顽固的儒家伦理,道统的维护者,却也是鼓动民众、恢复社会正统秩序的发动者。
换一个角度说,正是因为士绅阶层的存在,才有了很多不在乎功名利禄,寄情于山水诗文的文人存在,才有了“安能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试想,如果官员请辞没有合适的土地和地位,又有哪个官员愿意告老,挺着腰说大不了归隐田园呢?
不为五斗米折腰,讲得只能是士绅阶层。所谓的文人孤高,无法离开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