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进行了一次线下见面会,在和大家聊和法律相关的内容之余,我也分享了我对文字本身的一些看法:在我看来,除却一些无病呻吟、自我表达、语句不通,毫无阅读性的不入流的文字,文字在入流的范围内也是分了三种层次的。
文字的第一种层次,也是最浅显的层次,叫共鸣。什么是共鸣?新媒体语境下的“共鸣”就是你看后觉得爽:你觉得作者的文章挠到你心里最痒的地方,你觉得作者说得太对了,他写出了你尽管心有所想但表达不出来的东西。但在看完文章后呢?你甚至忘了对方到底说了啥,你不知道自己除了“爽”外还得到了什么,你只留下一种感觉。看这种文字,你仿佛打了一场百无聊赖的飞机,爽不爽?释放的时候还是有点爽的,但完事儿后你会有点空虚,因为其实你自己也清楚,你什么都没有得到。如果你满足、沉浸于这类型的文字,而不寻求严肃、获知和力量,那在无形中、在潜移默化之下,你的思维能力会退化,甚至你整个人的思维档次也跟着退化了。
我把这种层次的文章叫做文字AV。写这种文字产品是有套路的,并不需要太多的文字悟性,找到几个有慧根的小朋友,传授一下写作技巧,进行一番写作训练,他们马上就可以批量生产。现在很多新媒体文章都是二十岁的朋友在给三十来岁的朋友讲人生道理,我这么说大家可能不信。
文字的第二种层次,是获知。要说获知,你看教材最容易获知,背个成语字典你也获知,但我这里说的获知,是在“共鸣”基础上的获知。写得出这种文章的人,不是有写作技巧就可以的,他们必须对文字有深厚的功底,还要对自己表达的东西有深刻的理解,最重要的是,他们是有一定追求的:他们不满足于读者基于共鸣产生的肤浅认同,是真心实意想要通过自己这支笔给大家分享、传播自己拥有的知识和自己确信的价值观。
写第一种层次文字的人其实是没有价值观的,人民群众需要什么价值观,或者哪种价值观有市场,他们就灌输某种价值观。在此情形下,共鸣是他们牟利的目的;而对第二种层次的人来说,分享才是他的目的,共鸣只是他的手段——他们是有固定的知识和价值观的,且这份价值观不因风向的变化、不因舆论的压力而成为墙头草,他们表达方式或许会比较委婉,但是非观念不会有太大变化。
稳定的价值观和丰富的知识储备是一个人人格魅力的来源,能写出第二种文章的朋友,是值得尊重的写作者。
文字的第三种层次,也是最高层次,是力量。
你看最高级别的文章,你能感受到一股力量。
这种力量,是在你无数次虚弱、困顿、痛苦、绝望的时候,你读一读,看一看,就会获得的坚决的力量。这种文字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失去魅力,它的力量感是恒久的、经典的。这种力量感,是有宗教意义的,是文字的最高层次。能写出这种文章的人,要么是天才,要么是伟人。对表达者来说,他们穷尽一生能写出一篇这种最高级的文章,他们就不朽了。
不过实事求是,能写出这种文章的人,他们的价值通常也不单单体现在文字上了。
比如就我而言,我在比较虚弱的时候会经常看两个作品,一篇是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一篇是北岛的《回答》。讲真,尽管前者的一些理论放如今来看有一些我认为是可以商榷的,但我仍能想象到马克思在昏黄的灯光下那满腔的理想抱负与改变世界的渴望,这份理想主义穿越时空依旧有着震撼人心的魅力。而后者,尽管它作为一首诗歌篇幅不多,但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对宇宙、世界宏观的态度亦能激发你生命昂扬的状态。
这两个作品无论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没有关联,但由于作者通过文字表达出了足够的魅力与力量,它们都是不朽的。
我时常用这套标准来观察他人的文章,也对自己的写作进行要求。说实话,很多写作者能写出第一种层次的文章就能活得很好,赚的盆满钵满了,所以我们能看到一篇篇没有现实意义的十万加横行于世。这种文章是否毫无价值呢?也不是,它们能帮助我们自我麻醉。但第二种和第三种层次的文章,才是真正改变世界的。能写出这种文章的灵魂,是真正值得尊重的灵魂。
第三种层次的作品是因时代的变化可遇不可求的,在此情形下,无论是对表达者还是倾听者而言,我都希望大家至少关注和认可第二种层次的作品。尽管,它们在很多时候看起来并没有第一种层次的文章那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