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的风格
虽然哲学的方法只有一种,但是在西方传统中,伟大的哲学家们至少采用过五种论述的风格。研究或阅读哲学的人应该能区别出其间的不同之处,以及各种风格的优劣。
(1)哲学对话:第一种哲学的论说形式,虽然并不是很有效,但首次出现在柏拉图的《对话录》(Dialogues)中。这种风格是对话的,甚至口语的,一群人跟苏格拉底讨论一些主题(或是后来一些对话讨论中,是和一个名叫“雅典陌生人”"[the Athenian Stranger]的人来进行的)。通常在一阵忙乱的探索讨论之后,苏格拉底会开始提出一连串的问题,然后针对主题加以说明。在柏拉图这样的大师手中,这样的风格是启发性的,的确能引领读者自己去发现事情。这样的风格再加上苏格拉底的故事的高度戏剧性——或是说高度的喜剧性——就变得极有力量。
柏拉图却一声不响地做到了。怀特海有一次强调,全部西方哲学,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后来的希腊人自己也说:“无论我想到什么,都会碰到柏拉图的影子。”无论如何,不要误会了这些说法。柏拉图自己显然并没有哲学系统或教条—若不是没有教条,我们也没法单纯地保持对话,提出问题。因为柏拉图,以及在他之前的苏格拉底,已经把后来的哲学家认为该讨论的所有重要问题,几乎都整理、提问过了。
(2)哲学论文或散文: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最好的学生,他在柏拉图门下学习了二十年。据说他也写了对话录,却完全没有遗留下来。所遗留下来的是一些针对不同的主题,异常难懂的散文或论文。亚里士多德无疑是个头脑清晰的思想家,但是所存留的作品如此艰涩,让许多学习者认为这些原来只是演讲或书本的笔记—不是他自己的笔记,就是听到大师演讲的学生记录下来的。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无论如何,亚里士多德的文章是一种哲学的新风格。
亚里士多德的论文所谈论的主题,所运用的各种不同的叙述方式,都表现出他的研究发现,也有助于后来几个世纪中建立起哲学的分科与方法。关于他的作品,一开始是一些所谓很普及的作品—大部分是对话录,传到今天只剩下一些残缺不全的资料。再来是文献的收集,我们知道其中最重要的是希腊158个城邦的个别宪法。其中只有雅典的宪法存留下来,那是1890年从一卷纸莎草资料中发现的。最后是他主要的论文,像《物理学》、《形上学》(Metaphysics)、《伦理学》、《政治学》与《诗学》。这些都是纯粹的哲学作品,是一些理论或规范。其中有一本《灵魂论》(On the Soul)则是混合了哲学理论与早期的科学研究。其他一些诸如生物论文的作品,则是自然历史中主要的科学著作。
虽然从哲学的观点来看,康德受到柏拉图的影响很大,但是他采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论说方法。与亚里士多德不同的是,康德的作品是精致的艺术。他的书中会先谈到主要问题,然后有条不紊地从方方面面完整地讨论主题,最后,或是顺便再讨论一些特殊的问题。也许,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作品的清楚明白,立足于他们处理一个主题的秩序上。我们可以从他们的作品中看到哲学论述的开头、发展与结尾。同时,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中,我们会看到他提出观点与反对立场。因此,从某个角度来看,论文的形式与对话的形式差不多。但是在康德或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中都不再有戏剧化的表现手法,不再像柏拉图是由立场与观点的冲突来表达论说,而是由哲学家直接叙述自己的观点。
(3)面对异议:中世纪发展的哲学风格,以圣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为极致,兼有前述两者的风貌。我们说过,哲学中不断提到的问题大部分是柏拉图提出的;我们应该也谈到,苏格拉底在对话过程中问的是那种小孩子才会问的简单又深刻的向题。而亚里士多德,我们也说过,他会指出其他哲学家的不同意见,并作出回应。
阿奎那的风格,结合了提出问题与面对异议的两种形态。《神学大全》分成几个部分:论文、问题与决议。所有文章的形式都相同。先是提出问题,然后是呈现对立面(错误)的回答,然后演绎一些支持这个错误回答的论述,然后先以权威性的经文(通常摘自《圣经》)来反驳这些论述,最后,阿奎那提出自己的回答或解决方案。开头一句话一定是:“我回答如下”,陈述他自己的观点之后,针对每一个错误回答的论述作出回应。
对一个头脑清晰的人来说,这样整齐有序的形式是十分吸引人的。但这并不是托马斯式的哲学中最重要的一点。在阿奎那的作品中,最重要的是,他能明确指陈各种冲突,将不同的观点都说明出来,然后再面对所有不同的意见,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从对立与冲突中,让真理逐渐浮现,这是中世纪非常盛行的想法。在阿奎那的时代,哲学家接受这样的方式,事实上是因为他们随时要准备当众,或在公开的论争中为自己的观点作辩护——这些场合通常群聚着学生和其他利害相关的人。中世纪的文化多半以口述方式流传,部分原因可能是当时书籍很少,又很难获得。一个主张要被接受,被当作是真理,就要能接受公开讨论的测试。哲学家不再是孤独的思考者,而是要在智力的市场上(苏格拉底可能会这么说),接受对手的挑战。因此,《神学大全》中便渗透了这种辩论与讨论的精神。
(4)哲学系统化:在17世纪,第四种哲学论说形式又发展出来了。这是两位著名的哲学家,笛卡尔与斯宾诺莎所发展出来的。他们着迷于数学如何组织出一个人对自然的知识,因此他们想用类似数学组织的方式,将哲学本身整理出来。
笛卡尔是伟大的数学家,虽然某些观点可能是错的,也是一位值得敬畏的哲学家。基本上,他尝试要做的是为哲学披上数学的外衣——给哲学一些确定的架构组织,就像二千年前,欧几里得为几何学所作的努力。在这方面,笛卡尔并不算完全成功,但是他主张思想要清楚又独立,对照着当时混乱的知识氛围,其影响在相当程度上是不言自明的。他也写一些多少有点传统风格的哲学论文,其中包括一些他对反对意见的回应。
斯宾诺莎将这样的概念发展到更深的层次。他的《伦理学》(Ethics)是用严格的数学方式来表现的,其中有命题、证明、系理、引理、旁注等等。然而,关于形上学或伦理道德的问题,用数学的方法来解析不能让人十分满意,数学的方法还是比较适合几何或其他的数学问题,而不适合用在哲学问题上。当你阅读斯宾诺莎的时候,可以像你在阅读牛顿的时候那样略过很多地方,在阅读康德或亚里士多德时,你什么也不能略过,因为他们的理论是一直连续下来的。读柏拉图时也不能省略,你漏掉一点就像看一幕戏或读一首诗时,错过了其中一部分,这样整个作品就不完整了。
或许,我们可以说,遣字用句并没有绝对的规则。问题是,像斯宾诺莎这样用数学的方法来写哲学的作品,是否能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就像伽利略一样,用对话的形式来写科学作品,是否能产生令人满意的科学作品?事实上,这两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无法与他们想要沟通的对象作沟通,看起来,这很可能在于他们所选择的沟通形式。
(5)格言形式:还有另一种哲学论说形式值得一提,只不过没有前面四种那么重要。这就是格言的形式,是由尼采在他的书《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Thus Spake Zarathustra)中所采用的,一些现代的法国哲学家也运用这样的方式。上个世纪这样的风格之所以受到欢迎,可能是因为西方的读者对东方的哲学作品特别感兴趣,而那些作品就多是用格言的形式写作的。这样的形式可能也来自帕斯卡尔的《沉思录》(Pensees)。当然,帕斯卡尔并不想让自己的作品就以这样简短如谜的句子面世,但是在他想要以文章形式写出来之前,他就已经去世了。
用格言的形式来解说哲学,最大的好处在于有启发性。这会给读者一个印象,就像在这些简短的句子中还有言外之意,他必须自己运用思考来理解——他要能够自己找出各种陈述之间的关联,以及不同论辩的立足点。同样地,这样的形式也有很大的缺点,因为这样的形式完全没法论说。作者就像个撞了就跑的司机,他碰触到一个主题,谈到有关的真理与洞见,然后就跑到另一个主题上,却并没有为自己所说的话作适当的辩解。因此,格言的形式对喜欢诗词的人来说是很有意思的,但对严肃的哲学家来说却是很头痛的,因为他们希望能跟随着作者的思想,对他作出评论。
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中,没有其他重要的哲学形式了。(像卢克莱修的《物性论》[On the Nature of Things]并不是特例,这本书原是以韵文写作,但是风格发展下去,跟其他的哲学论文又差不多了。不管怎么说,今天我们读到的一般都是翻译成散文的版本。)也就是说,所有伟大的哲学作品都不出这五种写作形式,当然,有时哲学家会尝试一种以上的写作方式。不论过去或现在,哲学论文或散文都可能是最普遍的形式,从最高超最困难的作品,像康德的书,到最普遍的哲学论文都包括在其中。对话形式是出了名的难写,而几何形式是既难读又难写。格言形式对哲学家来说是绝对不能满意的。而托马斯形式则是现代较少采用的一种方式。或许这也是现代读者不喜欢的一种方式,只是很可惜这样的方式却有很多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