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4届柏林开放获取会议上,参会的各国代表听取中国代表介绍支持S计划开放获取的政策。Credit: Georg Botz, Max Planck Society
在刚刚过去的第14届柏林开放获取会议(12月3-4日)上,最引人关注的新闻是什么?毫无疑问,是中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在会议上发布立场声明,明确表示中国支持OA2020和开放获取S计划,支持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立即开放获取,也就是说,这三大机构将全面支持研究论文免费阅读。
这一毫不含糊的态度,赢得了在场多个国家代表的称赞和欢迎。来自欧盟委员会、Science Europe、德国高校协会、德国马普学会、以及美国、荷兰等的代表纷纷用“欣喜、振奋、信心倍增”来表达他们的心情,而S计划的首要架构师Robert-Jan Smits甚至用“一个巨大的惊喜”来形容,称之为“是全球开放获取运动向前迈进的关键一步”。
他们对于中国的表态为何如此激动?要知道,在会议开始前,一些主要的国际出版社的高管曾向欧洲国家的代表表示,中国并不会参与到科研论文的开放获取,甚至在会议之中,这些高管当着中国代表的面也是这么讲。
因此,当中国代表亮明态度,而且与这些国际出版社高管的表述截然相反时,多个国家的代表表示:“现在我们看到中国的担当和支持,我们有了强大的力量。”
什么是开放获取?中国科技发展为何需要开放获取?开放获取将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中国将如何实现学术知识的开放获取?
国家科技文献图书中心理事会理事和战略规划组组长张晓林,作为柏林会议参会代表之一,介绍中国科技界与开放获取的有关情况。
撰文 | 张晓林
1. 开放获取:各国政府和科技界的强烈要求
国际科技界长期以来一直积极推进学术论文开放获取。2003年《关于自然与人文知识开放获取的柏林宣言》就得到全球众多科技机构、资助机构、大学等签署,包括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05年,45名英国皇家学会院士发表公开信支持开放获取;2007年美国2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25所大学教务长,分别联名致信国会要求支持开放获取法案。
2008年,美国国立健康研究院(NIH,全球金额最大的科研资助机构)明确规定,受资助者必须把项目发表论文的最终审定稿在发表后立即存储到NIH的医学知识库ubMed Central进行开放获取 [1];现在NIH还规定,如果受资助者没有遵守规定,后续将不再予以资助。
现在,支持公共资助项目学术论文开放获取已经成为各国推动科技创新和支持经济增长的战略措施,成为美国、欧盟等多数科技国家的科技资助机构的正式政策。由全球科研资助机构和重要科研机构组成的、覆盖全球科研经费95%和科研产出90%以上的全球研究理事会(Global Research Council),在2013年发布开放获取行动计划 [2],要求所有公共科研资助机构要实现所资助项目论文的开放获取。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签署了该计划,并在2014年分别发布了所有公共资助项目学术论文开放获取的正式政策[3],[4]。
欧盟研究与创新部长“竞争力会议”在2016年3月明确提出,到2020年欧盟各国公共资金资助的所有科技论文应该立即开放获取。随后,欧盟地平线2020项目在2017年5月发布了相关资助政策。
2016年3月,德国马普学会联合多家科研教育机构和科研资助机构发起OA2020倡议(OA2020 Initiative)[5],提出加快推进学术期刊大规模地从订购模式向开放出版模式转变。它提出的主要方法是,在一个科研教育机构保持对一个期刊出版社的订购费的同时,该机构作者在该出版社所有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立即开放获取,不得再向作者收取费用。这样,科研教育机构通过转移开支,在不增加开支情况下实现自己作者论文的开放出版,而且把支持开放出版与图书馆原有订购支付结合起来,出版社能够保持合理的收入流,还能取消以前由作者支付论文处理费的负担。截止2018年11月30日,已有全球113家科技资助机构、大学联盟、图书馆联盟等签署了该倡议的意向书,包括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上海科技大学图书馆、中国农科院信息研究所、广东科技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也包括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等。
2018年9月4日,由欧洲科研资助机构联盟Science Europe牵头组织,欧洲11个国家的科研资助机构和欧洲研究理事会发布了开放获取S计划 [6],明确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所资助项目的论文必须在合规的开放出版期刊或开放发布平台上以立即开放获取形式发布。S计划还提出了10条原则,包括作者保留论文著作权、为合规的开放期刊和平台建立可靠的服务标准、论文处理费由资助者或大学负责(而非研究人员自己支付)、对论文处理费采取规范制约和价格上限、大学和研究机构及其图书馆必须要将其政策与S计划保持一致、将监测遵守政策情况并对不遵守者予以制裁。Science Europe呼吁所有各个国家的研究资助机构、研究与教育机构、研究人员、学术团体、图书馆和出版商共同努力,建立全面立即开放获取的、高效公平的研究成果共享机制。英国惠康基金会和美国比尔盖茨基金会已经加入S计划。Science Europe在11月27日还发布了关于S计划的实施指南,对计划的执行细节以及曾引起误解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7]。
在刚刚过去的12月2日—4日,在德国召开了第14届开放获取柏林会议,37个国家的资助机构、科研与教育机构和图书馆参加,进一步协调推进立即全面开放获取的政策。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努力保证作者保留论文著作权,努力实现论文的全面立即开放获取,努力建立短期的过渡性的转型协议将订购期刊转换为开放出版、而且这些协议至少应不增加成本并在以后随着市场转换而调整,会议代表期待出版社与国际科研界一起共同努力实现论文的全面立即开放获取 [8]。来自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在会议上发布立场声明,明确表示中国支持OA2020和开放获取S计划,支持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立即开放获取,并在会议上驳斥了某些国际出版社关于中国不会参加开放获取、会成为国际开放获取的搭便车者和拖后腿者的言论。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开放获取是全球科技界的强烈要求,是支持普惠、开放、包容、可持续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性措施。个别人关于开放获取仅仅是出版界或图书馆的乌托邦的说法是完全不顾事实的。
2. 开放获取:中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急迫政治要求
当前,中国面临着全社会对知识的迫切需求与知识获取能力严重不平衡不充分的尖锐矛盾。
尽管我国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数量连续九年排名全球第二 [9],但是其中85%左右发表在订购型期刊上,这些期刊被各类国际出版社垄断在其数据库中,在中国订购机构最多的国际期刊数据库也仅仅有300余家教育与研究机构。
笔者曾直接调研过多数省级科学院,由于昂贵的国际期刊价格,它们无一订购了常用的国际期刊数据库。
据2017年科技统计年鉴,截至2015年底,我国开展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7.4万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为263.8万人年;我国146家国家高新区,拥有82712家企业,生产总值超过8万亿元,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为311.7万人;我国建立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69家,在孵企业32895家。再据教育部2018年信息,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成人高等学校297所,高职专科院校1321所,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830个(2013年数字)。这些企业、高新园区、孵化器、以及大多数院校,都无法合法方便地获取国际期刊数据库或者其中的中国论文。
我国2018年的大学毕业生达到860万,他们之中只有极少数能够到那300余家订购了国外期刊数据库的机构工作。还有,2018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8.02亿,互联网普及率57.7%。这些都是我国非常宝贵的创新力量,但是,他们当中几乎全部都无法方便可靠及时地获得最新科研知识,甚至不能合法地获取由他们作为纳税人付账的我国公共资助科研项目创造的中国论文!
笔者在担任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期间,曾因为中科院一个研究所向福建一个科技企业提供了少量科研论文而被某出版社以律师意见和停止服务相警告,笔者不得不亲自向这个研究所“施压”停止这种服务。笔者从2015年底担任上海科技大学图书信息中心主任以来,不得不多次拒绝学校所在的张江科技园区高新企业要求学校图书馆提供论文、哪怕仅仅是中国作者的论文的请求,因为根据现在的期刊发表合同和期刊数据库,作者著作权被出版社夺走,学校图书馆签的采购合同只能允许在校园内使用这些数据库。
作为一个以传播知识为使命的图书馆长,我愧对社会,我心滴血!作为一个纳税人,我愧对自己,我心滴血!
我们都知道,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取决于整个社会获取知识和利用知识的能力。中央反复要求,公共资金创造的科研资源应该由社会共享。有些人可能认为,科技创新只是少数聪明人或资源富集者才能做的事,但是,“在互联网条件下,科技创新的泛在化特征更加显现,每一个具有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的人都可参与创新”。社会知识水平持续增加,网络联通能力大幅度提高,知识研究与实验工具广泛可获取,互联网已经成为最大规模、最强能力和最深积累的公共实验室。
君不见,美国15岁少年Jack Andraka在2012年在教室翻过付费墙读到一篇关于碳纳米管的学术论文,提出用特定抗体覆盖在碳纳米管表面以检测胰腺癌,该方法比现有方法灵敏400倍且便宜27000倍 [10]。实际上,许多在车库或咖啡馆或小厂小所产生的研究与创新,已经成为社会创新与发展的经典。如果还认为只有象牙塔里的研究者才有能力、甚至才有资格看最新科技论文,就不仅是无知冷漠了。
而且,在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研究论文及其包含的每一个知识对象(章、节、段、主题、人物、地点、时间、过程、图、表、公式等)都可以被解析、描述、关联、融汇、计算、再组织、再创造,研究论文集合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可挖掘可计算可分析可融汇关联的知识基础,而且利用这种基础及其与各类社会感知信息的有机关联进行智能学习、知识关联、趋势发现、智能研判和询证控制,成为新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智能管理基础。但是,在订购期刊模式下,论文版权被出版社控制,数字内容及其数据挖掘权利被出版商垄断,数字化提供给科技界和社会的巨大研究能力和创新机遇成为出版社寻求竞争优势和暴利的手段。在开放出版状态下,作者保留版权,出版内容可以供社会获取、下载、保存、积累并用于数据挖掘。例如,高能物理开放出版联盟SCOAP3机制 [11]中,出版社按照规定向SCOAP3数据库推送论文的XML和PDF版全文,SCOAP3及其联盟成员可以完整下载所有SCOAP3论文来进行数据挖掘。因此,开放出版可以从源头上解放数字化知识内容,将新技术新时代提供的新型能力可靠地还给科技界和社会,从而充分支持全社会充分利用数字知识提升学习、研究和创造能力。
中国要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真正建立起创新型国家,必须把最新科研成果从少数精英机构解放出来,让知识及其融汇和再能力真正转化成全社会、尤其是各类企业、初创企业、创新性社会机构和已经互联网化的公民手中的创新利器,让我国巨大的创新潜力真正成为强大的创新红利。
3. 开放获取:捍卫数字网络环境下公共经济利益的公正手段
订购期刊论文出版中,出版社要求作者将著作权转让给出版社,即使作者本人要利用自己论文内容(例如其中一幅图),往往也需要得到出版社同意、甚至还要交费。如果作者在复合型订购期刊中发表开放获取论文,作者还需要支付一笔论文处理费,但出版者照样一分不少地收取图书馆的订购费,形成典型的双重收费(Double dipping)。而且,从印刷期刊时代直到现在,期刊订购价格一直高幅度增长,年涨幅往往在7-10%!
这种情形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非常荒唐的。我们必须正本清源:到底是谁对论文做出了更多贡献、这些贡献是否合理地反映到期刊出版与使用的经济机制中、是否存在参加期刊内容创造的贡献者的合法权益被掠夺的情况?
我们知道,科学研究多数都是公共资金资助的,是科研人员创造了内容,论文的同行评议也由科研人员免费承担,他们才是论文本身最主要的贡献者。期刊在组织同行评议、编辑论文版式、组织出版发行等方面确实做出了贡献,期刊获得一定订购费来支付成本甚至获取一定利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要看到,互联网时代,出版社出版一篇论文的单位开支大幅度下降;反而是许多科研项目越来越需要利用大型科学装置或仪器、大规模科学调查、多团队大规模合作等,资助机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对论文内容的投资和贡献也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他们不得不付出越来越多的钱去把自己为主创造的成果高价买回来!这就像我去买了一套房子,请了个装修队帮助装修,但装修完了后房子却成了装修队的了!
有的出版社强调,他们一直在提高服务能力,例如现在能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检索等,这种技术进步就值得他们坚持高价、不断提价。但是,在数字信息技术带来绝大多数数字产品功能上升且价格下降的巨大红利时,这红利却远远没有反映到学术期刊价格上,那么这个红利被谁拿走了?出版社的高价格和由此带来的每年两位数利润收益,实际上是一种违背数字经济市场规律的暴利。
有的出版社强调针对中国要坚持高价甚至提高价格,一个原因是当初进入中国市场时采取了低价策略。且不说“当初的低价策略”一直仍然为出版社带来两位数的年度利润率和增幅,中国图书馆界已经在近二十年中一直支付着每年7-10%的订购费涨幅!对中国坚持高价的另一个原因是,有些出版社老是按照“篇均发文价格”或“篇均下载价格”来“证明”中国支付少了,这是在出版一篇文章后的网络传播与下载边际成本几乎等于零的情况下,对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和科研大国生造出来的恶意算计;它不去按照每篇文章的实际生产价格来计算成本和收费,也不愿意像绝大多数数字内容服务商那样使用越多收费越少,而是把中国人多、发文多、下载多、学习勤奋作为谋取暴利的机会,不惜采取限制更多使用的方法来维持高价收费。这既没有经济学上的依据,更不符合数字经济环境的潮流,其实也完全不利于扩大自身的效用与影响。
还有的出版社居心叵测地宣传,实行开放获取将会有赢家和输家,中国现在发文多,而且今后还可能持续增加发文,因此中国应该比其他国家支付更多的费用。这些出版社至少是有意忘记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中国发文越多,意味着中国在期刊论文内容上的贡献越大,意味着中国对期刊生存和发展的贡献越大。这时应该是出版社加大向自己的内容供应者进行支付和补偿了,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个别出版社还威胁,如果中国要求实行OA2020倡议提出的将订购期刊大规模转换为开放出版 [12],但同时又不肯出更高的价格(“可能让你接受不了的价格”),他们宁可不发表中国作者的文章,宁可中止在中国机构的销售!这种说法只能是赤裸裸的和愚蠢的讹诈,面对已经进入世界中心的中国这样的科技大国,任何企图这样做的出版社只能是在道义上、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自杀。而且,它的那些出版界的“友商”们会非常高兴地看着它从全世界科技信息市场消失、非常乐意来填补竞争性市场的这个空白。
4. 开放获取:日趋健全的高质量多元化信息传播主流机制
开放获取已经得到迅速发展。据DOAJ,截止2018年11月已有超过11000多种开放出版期刊,不仅有eLife、F1000、PLOS、BioMed Central、PeerJ等以出版期刊为主的出版社,也包括订购型期刊出版社出版的开放出版期刊,例如Springer Nature出版的Nature Communications和Springer Plus,Elsevier出版的Heliyon,美国化学会出版的ACS Omega,英国医学会出版的BMJ Open,皇家学会出版的RS Open Science,IEEE出版的IEEE Access,美国物理协会出版的AIP Advances等。2017年在SCI 数据库中已有1298种开放期刊,其中处于SCI一区的开放期刊已有283种,有52种成为所在领域前5%期刊 [13]。而且,几乎所有的订购型期刊都接受复合开放出版。据Elsevier在2017年9月报告,它出版的2200余种期刊中已有1800种接受复合开放出版,它每年出版的开放论文已占年度论文的20%。
部分人对开放出版期刊采取收取论文处理费(APC)的方式不认同。我们承认高质量期刊在组织同行评议、编辑论文、出版和作者读者服务上的贡献和成本,在开放获取下需要向“作者”收费来支持期刊的可持续运行。其实,图书馆的期刊订购费从本质上就是一种“出版费”,没有图书馆们的订购费,学术期刊早就办不下去了。而且,在数字网络环境下,由于“印刷”、“发行”成本几乎等于零,一篇文章的生产价格基于等于全部销售成本,再采取印刷版本时代按照每个订户来收取费用反而不合理了,按篇收费来运营期刊才是“符合经济规律”。
问题不在于是否收取APC,而在于由于缺乏公共利益代表的强力博弈,APC缺乏控制,虚高和暴利屡见不鲜。目前,部分开放期刊APC价格过高,不同类型开放期刊的APC价格还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差异。例如,复合订购期刊的APC显著高于商业出版社的全开放期刊APC,而后者又明显高于纯开放出版社的期刊的APC。同时,APC直接向作者收取,居于弱势的作者缺乏博弈能力;APC经费主要来源于科研资助经费,又使部分作者对价格的敏感度不高,但实际的最后支付方(资助机构和科研机构)却因为没有直接介入APC支付过程而无法参与APC价格博弈。另外,APC定价机制不透明,部分规模大影响力大的出版社垄断定价权,致使APC价格不合理地虚高,还存在出版社任性涨价的风险。更不用说,复合期刊本身既收取订购经费、又在作者选择开放发表论文时收取APC,明显存在双重收费。另外,现行APC支付机制主要是作者个人向出版社支付,每次支付都是逐篇进行,对作者和机构都带来大量的管理负担。科研人员日益希望由资助机构和科研机构直接资助开放出版APC,但其实公共资金已经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学术期刊出版,包括源头上的科研项目经费、各个机构雇佣科研人员的经费、图书馆文献订购费、以及专门资助开放出版APC的经费,但是这些经费没有有机整合,既不能直接支持科研人员支付APC,还难以形成合力来有效控制APC市场。
即使直接支付开放出版APC,相当数量的重要科研成果仍不能开放获取。历史上学术期刊的主要出版形式是订购模式,其中相当数量期刊在长期努力下取得了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成为高水平学术成果发表和传播的重要平台。但多数这类期刊目前仍采取订购模式,致使相当数量的重要科研工作仍被锁定在付费墙后面,无法开放获取。非常有必要把原来的订购经费盘活来支持订购期刊向开放获取转变。
部分人对开放出版中的质量控制存疑。确实,在开放出版发展初期,一些不良厂家打着开放获取的幌子出版了一些欺诈型期刊。但一方面,欺诈型期刊或者质量问题不仅仅存在于开放出版期刊,例如我们最近熟知的一些严重撤稿事件倒是发生在订购性期刊或会议录身上。另一方面,随着开放出版的发展,出版界逐步建立了质量管控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例如规范的开放出版期刊也普遍采用同行评议机制、普遍遵守期刊出版道德委员会(COPE)的原则与指南 [14],开放学术出版商协会(OASPA)[15]和开放出版期刊目录(DOAJ)[16]也建立了行为准则和遴选原则。不过需要指出,欺诈性期刊曾经的猖獗,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公共利益代表在博弈制衡中缺位或软弱,纵容了不良出版行为。尽管公共资金支撑了整个学术出版市场,但没有任何一个公共机构“有直接责任”去揭发和阻止欺诈性期刊,欺诈出版就一路狂奔而无阻无拦。这主要不是它们坏,而是我们并没有主动想办法去约束,以维护公众利益。公共利益如果不参与市场的博弈和制衡,要让缺乏学术出版专业知识和精力的作者们来识别、调查、规避和抵制欺诈型期刊,这本身就是不作为、不负责,造成本来使学术出版赖以生存的公共资金却没有去对学术出版市场进行监管治理。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种统筹公共资金、协调公共力量、对学术出版市场进行引导、监测和制约的机制。
5. 开放获取:中国的国际责任和国际影响力
中国已经在国际科技信息利用和科技论文出版上成为大国,中国已经长期享受了国际科技界开放获取的巨大利益。尽管诸如中科院和基金委都已经发布了开放获取政策,但中国常常被部分出版社描绘成国际开放获取的搭便车者、甚至绊脚石。
就在前几天的第14届开放获取柏林会议上,当着中国参会代表的面,某个主要国际出版社的高管公开告诉欧洲国家,“世界发文第一的中国并不会参加你们的计划”;另一主要国际出版社的高管也说,欧洲在科技论文出版上只占少数,“那些出版多数文章的国家还没有要像你们这样做,它们不会提出像你们这样的要求”。会议上,来自意大利资助机构的代表告诉笔者,就在前一星期,一个重要出版社的代表明确告诉她,中国人不会参加开放获取。我还记得,在英国议会就开放获取的Finch报告听取意见时,一个出版社代表坚决反对,理由是中国和印度不会开放它们的论文、只会占英国的便宜,英国不能吃这个亏。就在去年,某国际著名出版社还提出,欧洲的公共资助项目论文应该只在欧洲内部开放,言下之意就是不要让中国等占便宜。
因此,在第14届开放获取柏林会议上,当来自中国的代表们一一表态支持OA2020倡议和开放获取S计划后,来自欧盟委员会、Science Europe、德国高校协会、德国马普学会、以及美国、荷兰等的代表都说,“出版社一直告诉我们,中国不会参与你们的开放获取,现在我们看到中国的担当和支持,我们有了强大的力量”,可以用“欣喜、振奋、信心倍增”来描述各国参会代表对中国表态的态度。
其实,如前所述,中国政府和中国科技界一直在积极支持公共科研资源的开放共享。之所以能被部分出版社抹黑和被其他国家误信,确实也与我们的参与度不高、措施不力等有关。笔者希望,除了中科院和基金委外,其他的科技资助和管理机构、国立科研机构、高水平大学等也尽快出台支持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开放获取的正式政策,也鼓励自己辖下的图书馆签署OA2020意向书。笔者更希望,我国的科学家和科研团体能主动呼吁、参与、推动开放获取。
正如曾在2010-2018年间担任欧洲委员会研究与创新总干事、现任欧盟开放获取特使的Robert-Jan Smits先生对笔者提到,“中国使这次会议成功,第一发文大国 [17]理应在开放获取上发挥第一等的作用,我们寄希望于中国力量,相信中国的参与将使国际开放获取成功”。
6. 开放获取:主体责任者们,请行动起来
当《自然》记者采访笔者时问道,“你认为中国什么时候会有推进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立即开放获取的实际措施”,坦率地说,我犹豫了。我相信我国政府一直在推动公共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我参与了并相信这次参加柏林会议的几个机构的明确表态,但我也理解要把原则变成具体政策、把政策落地为具体操作措施、把具体措施做实做严做好,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而且还不是这几个机构就能做成的。
这些从根本上讲应该是国家科技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科研资助部门、各级科研与教育机构的本职工作和绩效检验,也是每一个科研工作者的政治与专业责任。笔者希望,与此相关的主体责任者们政治上勇于担当、政策上主动行动、行动上积极协调、措施上能做就做能做先做,让中国科技界和人民尽快享受科技成果开放获取的利益。而且,我们需要尽快行动,一方面不能成为国际科技界争取在2020或最短时间实现立即全面开放获取的拖后腿者,另一方面不能让某些出版社趁我们没行动就先行尽量涨价到一个他们满意的水平再来和我们谈,我们需要防范于青萍之末、取胜在渡半而击。
具体讲,可以充分发挥我国体制特点,通过公共增量财力、甚至包括调整部分存量财力,通过政策、投入和管理杠杆,统筹要求、调动和监督所有得到公共资助的科研教育机构及其图书馆,向出版社以及资源集成商提出OA2020模式的转换要求,将期刊订购费转换为开放出版社,在暂时保持订购经费不变的情况下,要求本机构通讯作者发表在所订购期刊上的论文立即全面开放获取,同时通过集体谈判机制有效调控开放期刊APC价格并优化支付机制,而且积极参与到国际开放获取基础规则制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
可以理解,部分机构会有“高产出研究机构为全社会买单”的疑虑,其实这种“疑虑”即使是善意的,也是对研究机构社会贡献机制的严重误解。研究机构从社会获得公共资金开展研究,目的是促进研究得到的知识在社会广泛传播和应用,因此它们恰有义务和责任让社会获得和应用自己所创造的知识,开放获取是帮助它们更高效地达到自己的目的,是利己的“正向收入”,也是它们对社会投资的重要回报。况且,一般情况下,越是研究产出多的机构,获得的公共经费就越多,这样的责任就更大。
还有人会对开放获取对图书馆的影响感到担心。笔者作为多年的图书馆长,坚信这对图书馆更多的是凤凰涅磐的机遇,这也是笔者所在图书馆的经验。开放获取正好把图书馆从采购和书库中解放出来,深化个性化的知识服务,为所在机构做出真正的和更大的贡献。
另外,开放获取是否会对本土中文期刊带来影响?会的,它们也得走开放获取的道路,而且不能让某些只做文章搬运工的厂家舒舒服服地赚大钱。不过,从笔者多年也从事科技期刊编辑的经验看,本土中文期刊的核心问题是学术质量和学术道德,倒正好借开放机制倒逼它们的改革,科学办刊、诚信办刊、高效办刊,创新和发展知识内容生产、组织、传播和利用的机制。
中国需要开放获取,世界需要中国的开放获取,只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我们才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驾护航,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中国正能量。全国和全世界都看着我们呢!
作者简介
张晓林,2004-2015年担任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目前担任国家科技文献图书中心理事会理事和战略规划组组长,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兼任上海科技大学图书信息中心主任。
更多关于第14届柏林开放获取会议的内容:
https://oa2020.org/2018/02/09/14th-berlin-open-access-conference-december-3-4-2018-berlin/
参考资料
[1]https://publicaccess.nih.gov/
[2]https://www.globalresearchcouncil.org/fileadmin/documents/GRC_Publications/grc_action_plan_open_access_FINAL.pdf
[3]http://www.cas.cn/xw/yxdt/201405/P020140516559414259606.pdf
[4]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4471.htm
[5]https://oa2020.org/
[6]https://www.coalition-s.org/
[7]https://www.coalition-s.org/wp-content/uploads/271118_cOAlitionS_Guidance.pdf
[8]https://oa2020.org/b14-conference/final-statement/
[9]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557-1143943.html
[10] http://www.righttoresearch.org/blog/open-access-empowers-16-year-old-to-create-breakth.shtml
[11]https://scoap3.org/
[12]科研机构保持原订购费,该机构作者以通讯作者发表在该出版社期刊的论文立即开放获取并不向作者收费。
[13]龙艺璇:基于SCI的开放期刊调研。
[14]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
[15]https://oaspa.org/
[16]https://doaj.org/
[17]注:按Scopus数据库2017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