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讨论至此,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事物的另一方面。它是一种普遍的特征,具体形式可以用“混乱”“罪恶” “错误”等名称来表述。根据某种意义,事情总会出错的。因而,我们在理解事物本质时,就会引入由坏变好的纠正概念,或由好变坏的蜕化概念。
对于哲学家而言,这是一种诱惑,即他们应该编造神话来调节诸多因素;然后顺便引入挫折(frustration)这个次生的概念。我认为,这就是我对19世纪乃至斯宾诺莎的唯心主义的批判。难以置信的是,一元论中所构想的“绝对”竟然会发展到让自身模糊不清的地步。
认为模糊不清不如秩序根本,这是毫无道理的。我们的任务是逐步形成一种包容这两者的一般概念;这个概念也会显示出扩大洞悉范围的途径。我建议从宇宙两个方面的概念起步。一是统一性因素,其本质包括事物的联通性、目标的统一性、接受的统一性。重要性的整体概念与终极的统一性相关。在宇宙中,还有另外一个同等重要的概念,即杂多性(multiplicity)。现实事物各有自己的经验,既有个体性,又彼此需要。
描述整体性时需要许多现实事物,描述这些现实事物时则需要得出重要性和目的性的整体概念。由于这些事物具有基本的个体性,其有限的实现就会存在矛盾。于是,不管是从多到一的汇合,还是从一到多的意义衍生过程,其中都包括了混乱、冲突和挫折这些概念。
从对事物各个方面的常识到融贯的哲学性理解,这些都是一些最基础的方面。哲学如果草率地忽略了这个困境的任一方面,都是在逃避责任。我们永远不能实现无遗漏的理解,但我们可以去提高洞悉力。
如果存在无遗漏的理解,那么一切个别便都会清晰了。于是,这就不过是重复已知的认识。在此意义上而言,即是同义反复(tautology)。因此,同义反复是针对无限的智识玩味的。
在同等意义上,过分强调个别也是武断的。无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控制其注意力的集中。
对于有限的个体而言,可在其自身的经验内对新事物进行洞悉;个体产生的因果关系会制约细节上的选择。哲学易于在无限和有限之间摇摆不定。因此,即便是不完满,只要识别出其模式,理解力就是自明性的证据。同样对于有限的经验而言,推论能够进一步洞悉这种自明性。
一种理解若是局部的,那么它对“排除了什么”的认识就要比“包括了什么”的认识更加确切。就包括的内容而言,将它完成的模式是有无限多种的。但是,只要说明它尚未完成,某些因素就会被明确地排除。大约二十年前,哈佛大学的亨利·舍费尔教授发现并提出:逻辑的基础仰赖于不相容,或者说不一致。舍费尔教授还强调,逻辑的基础是模式(pattern)。这是他对数理逻辑的一大推动。
首先,如果在不相容概念基础上建立逻辑学,有限性就一定会被引进来。正如斯宾诺莎所指出的那样,有限性要排除与自身具有可比性的事物。因此,不相容便将逻辑学建立在斯宾诺莎的有限性概念基础之上。
其次,正如舍费尔指出的那样,否定(negation)和蕴涵(inference)都能从“不相容”中推出来。因此,在它的基础上能把整个逻辑建立起来。我们可能注意到,逻辑的这个基础表明:挫折这个概念更类似于有限的心态;而合取(conjunction)则源于宇宙一元论。哲学的任务是将世界所表现的这两方面协调起来。
再次,逻辑的这个基础启发了我们去理解过程,而过程是我们经验中的基本事实。我们存在于当下;而当下总在变换;当下源于过去,塑造未来,而且正在通往未来。这就是过程。在宇宙中,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