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人类会使用自发的象形手势作为符号,来引导另一人注意和想象某一相关的情境;而对于现代人类来说,这已经在群体中习俗化了。这意味着解释手势不仅需要像以前那样,需要基于两个交流者之间一些个人的共同基础,还需要基于一些文化共同基础,也就是我们群体中的个体,是如何预期这个群体中的其他人会怎样使用和解释这些手势的(或者认为他人是如何期待我们的预期等)。例如,在文化共同基础中,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让其同伴注意到有蛇的危险情境时,通常会做一个波浪式手势来提醒这一潜在的危险。事实上,只有当个体知道其他所有人都会这样使用时,才会使用这样的手势(Lewis,1969;Clark,1996)。交流习俗通常是由构成性规范所支配的,也就是说,如果我没有以约定俗成的方式使用它们,那么我就不属于这个群体。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1995)曾尖锐地指出,习俗使用的标准并不是由个体决定的,而是由用户群体决定的。我可以不如此,但后果是什么呢?
交流习俗是文化共同基础中的每个人都应该知道并且遵守的,其文化维度意味着我们现在可以认为,人类交流行为是完全明确的(explicit)。早期人类以一种外显的方式告诉他人自己所指示的,如使用指示手势来引导他人注意某个情境。但是接收者有可能误解了或者假装误解了其手势,那么交流结束了。但是,如果现代人类使用了交流习俗,如预示着“有蛇—危险”这一手势,那么他的同伴就不能说他不明白,或者说正常情况下是不会不理解的。因为在文化共同基础中,我们都知道这一习俗,所以个体就必须有所回应。因而,现代人类理解交流不仅迫于其从交流同伴那里感受到的压力,还有来自整个团体的规范压力:如果你是我们中的一员,那就知道如何应对这一习俗。任何不能理解交流习俗的个体,都不是我们中的一员,这就使其具有了文化规范性。
象形的交流习俗很快就会变成非象形的。这主要是基于手语的出现,听觉有障碍的人会使用自发性的象形手势与其父母交流,慢慢地就发展了出一些哑语(home signs)。这通常是一些格式化的、短小的手势(Senghas et al.,2004)。因此,代表“有蛇-危险”的波浪手势会缩略成一个几乎没有波动的手势。这通常是因为接收者可以预期在交流情境中会发生什么。比如说,如果她正要翻起一块石头的时候,某人伸出了他的手,那么她可以将其解读为“有蛇-危险”。儿童和新来的人就会模仿这个简短的伸手动作,来使他人意识到有蛇 [4] 。强大的模仿能力和遵从就这样渐渐破坏了交流的象似性,因为在有文化共同基础的群体中,象似性是不必要的,群体中的个体知道交谈某个特定情境时应该使用何种约定俗成的手势。交流习俗就这样具有了任意性。
对于个体和其思考过程来说,这种习俗的、任意的做事方式暗含了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儿童出生在一个使用一套交流习俗的群体中,这套交流习俗是群体的祖先发现在协作时十分有用的指示动作,而且群体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并使用这些交流习俗。因而,个体并不需要自己去发明概念化事物的方式,他们只需要去学习在历史长河中积累出的智慧结晶。个体就这样“继承了”大量的概念化和观点化世界的方法,这就使得我们可以对同一个实体或情境同时产生多个构念,如浆果、水果、食物或者交易资源。构念的模型并非基于现实或是交流者的目标,而是根据交流者的思考,即他认为如何表达一个情境或者实体,接收者会最有效地领悟他的交流意图。
除了这种基础且习俗/规范和观点性的新认知表征形式以外,任意的习俗交流还会创造,至少是促进认知表征的另外两个新过程。其一,这种任意性会导致更高水平的抽象性。当手势是很单纯的象形时,其抽象性水平通常比较低且很局部。例如,在这种自发性的象形手势中,开门和开罐头是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的。这种模式对于聋童个体自己所创建的手语来说,是很典型的,因为没有其他使用者团体与聋童一起习俗化这些手势,于是它们就只能保持其象似性。但是,在一个团体中,对新学习者来说,象似性习俗越来越少而任意性习俗越来越多,就出现了对“打开”这一动作更程式化的描述,这些描述的抽象性很高,可以代表所有方式的“打开 ”。在习俗化的符号语言中,很多符号都以抽象性为特征,有声语言也是这样。在转向任意性后,习俗化滋生了抽象性。可以想象,习得了大量的任意性交流习俗,会引发这样一种顿悟:既然我们所使用的交流符号与其目标指向物之间的连接是很任意的,那么只要我们需要,我们就可以创造新的。
其二,由任意性交流习俗所创造的,或者至少是促进的认知表征新过程,同样涉及抽象性,但类型不同。当代语言中有很多最抽象的概念,都是用一个词来代表十分复杂的情境,其中涉及了很多个体在一段时间内所做的事情。例如,定义“正义 ”这一术语时,个体最可能做这样一种描述:正义是当某个人……之后某个人……很难想象如何用手势语来向他人描述像“正义 ”这样复杂的情境和事件,除非是将其完整的描述表演出来。事实上,对于很多具体的叙述性事件,如庆典或者葬礼,你也不得不将其按照完整的顺序表演出来。但是有了这种任意符号,个体就可以很简单地用一个符号来代表这些复杂的情境。这就意味着,本质上,任意符号使得符号化人类认知的关系性、主题性和叙述组织成为可能,而不再是符号化那些简单的分类或图式,如树 或者吃 ,这就拓宽了人类思维的宽度和复杂性。如第三章中专栏1所探讨的,人类对于关系-主题-叙述性组织(relational-thematic-narrative organization)会形成概念,是因为他们有复杂的合作活动,需要共同目标和不同的角色分工,而这些组织是无法用简单的符号标识的。马克尔曼和史迪威(Markman & Stillwell,2001)以基于角色的概念来指代某一角色(如打猎中的追踪者),以基于图式的概念来指示整个活动(如打猎活动),而其他生物体是不可能概念化体验这种主题维度的。
任意性交流习俗还会创造推理的两个新过程。其一,因为人们会在不同时机,以不同水平的抽象性,针对不同目的进行交流,故而来自有传统交流社区的个体,会继承众多有复杂关联的交流习俗。例如,可以想象,在某些语境中,个体会习俗化一个手势或发音使之可以用来描述瞪羚,而在其他场合会习俗化一个手势或发音来描述一般性的动物(或者是一个潜在的动物捕食者,无论其是什么物种)。这种文化下的儿童就可以在不同语境中学习到两类表述。这就使得因果推理和形式推理成为可能。如果我告诉你,山坡上有一只瞪羚,你可能会根据你的知识猜测山坡上可能有一只潜在的动物捕食者,但是如果将捕食者和瞪羚调换位置,你可能就不能做类似的推理了。尽管理论上,个体可以自发地表演出不同水平的普遍性,但是只有具有集体都知道的习俗化符号时,交流者才能确定接收者知道其传统含义,才能在他们的谈话中进行这些推理,才能根据这些推理来形成其交流动作。
其二,任意性交流习俗还会形成一类“系统”,即因为其任意性,习俗的参考范围受到了同一“语义场”中其他习俗参考范围的限制(Saussure,1916)。因此,在我们文化共同基础中,个体会在众所周知的特定习俗表达和只限于我知道的表达之中做出选择。例如,如果我告诉我的朋友,我看到他哥哥和一个女人一起去吃饭,就可以推理出那不是他的妻子,虽然他妻子也是一个女人;因为如果是他的妻子,我会直接说他妻子而不是一个女人。或者,如果我说,我们的孩子吃了一些肉,就可以推理出,他没有吃掉所有的,因为至少在我们都很饿的情境中,如果他吃掉了所有的,我会直接说没有肉了。这类语用含义渗透在当代语言使用者的对话中,我们会为了交流目的而选择相对应的习俗语言表达[其中一些推理是循环性的,并成为我们所说的常规含义(Grice,1975;Levinson,2000)]。这类推理与那些自发性的手势语或者其他类型的非习俗化的符号形成的方式并不相同,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它并不是在群体的文化背景知识中,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所有的选择,并从其中挑选合适的进行推理。因而,随着交流习俗的出现,我们现在有很多新的概念化形式。现代人类从他们群体的其他人那里“继承”了一套他们文化共同基础中的交流习俗,并规范性地使用这些习俗。交流习俗的任意性意味着他们可以用来概念化情境和实体,无论这些有多抽象,包括关系性的、主题性的和叙述性的图式。有了这些交流习俗,我们就可以在这些概念之间进行形式推理和语用推理,而这与自然手势绝不是同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