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世界史早期最重要的一件事如果是越洋商业的扩张,中期以后最重要的一件事应该就是工业化的发展。在19世纪,精神刺激物的发现与革新——生物碱分离术、皮下注射、安全火柴、合成瘾品与半合成瘾品研发——又与工业化生产及配售的新技术结合。瘾品借着工厂而民主化了。一般大众想要以化学物质充满脑部、持续体会最原始的快感与刺激,都可更轻易、更廉价、更迅速地达到目的。在连新加坡最微贱的苦力都可以花4美分打上一针吗啡的世界里,染上毒瘾的可能性当然比以往大得多。
烈酒的消耗情形亦然。1802年到1815年之间,美国政府发给蒸馏酿酒相关发明的专利不下100件,占许可专利总数的5%。使用新设备和新蒸馏法的农民发现,同样是1蒲式耳(约35升)的玉米,以前只能制成2加仑的优质威士忌,现在可以制成3.5加仑。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创造了如江河般川流不息的廉价威士忌供应量,也成就了洛拉宝(W. J. Rorabaugh)所谓的“酒鬼共和国”。法国的经验正是一个“酒鬼共和国”的例子。由于大量生产、大量销售,成年人的年度纯酒精消耗量从1840年的每人平均18升,增加到1914年的每人30升(约7加仑),酗酒问题也明显增多。这种趋势虽然令酿酒业者和税收人员满意,医生、卫生保健专家、社会改革人士却警告:这会带来严重后果。他们把这个信息简化成一句话:“富国也烈酒,亡国也烈酒。”
工业化发展使瘾品滥用的可能性增大,也使瘾品滥用的现象更明显可见,而瘾品滥用也威胁到工业化的进程。人们的工作逐渐移进室内之际,抽烟也开始引起他人的反感,而且有火灾的顾虑。即便以不点火吞云吐雾的方式使用烟草,也会妨碍生产。据拉什医生估计,好吸鼻烟的人如果每20分钟闻上一回,一年可以浪费5个工作日。不过问题最大的还是烈酒。酒徒会误事,而且可能闯出大祸。日本开放对外贸易之初,许多船员因为在横滨的酒吧买醉忘返,把船只起航的时间都搅乱了。当时世界各地的老板都一样,都担心工人在上班时间喝酒,都害怕雇到爱喝酒的员工。因喝酒而一步做错,可能酿成大祸,可能毁坏机器或造成人员伤亡,或丧失巨大利润。
南北战争之前,马萨诸塞州经历快速的工业化,制造业者都禁止在厂房范围内饮酒,并且主张废除烈酒产销执照,支持赞成禁酒的候选人。这些候选人却遭到那些与烈酒产销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商人、杂货店老板、酒馆经营者,以及爱尔兰与德国移民的反对。爱尔兰与德国移民和19世纪初到美国的他国移民一样,来自尚未工业化的社会。在他们的故乡,饮酒是传统的、无可厚非的行为。他们的文化与宗教信仰都与美国本地禁酒者不同,禁酒者在逐渐现代化的新教徒社会里成长,注重的是个人成就、自制、节俭。美国的制造业老板以及数目渐增的美国本地技术劳工,都越来越认为喝酒是劳民伤财的事。有史以来历时最长的禁酒争议便由此开始,由于一波波农民不断迁入,美国却不断更趋工业化、更追求效率、更重视社会治安,所以冲突一直延续。
神职人员和福音教派的改革运动者(后者在19世纪人数越来越多,活动也更趋积极)主张禁酒是另有宗教信仰上的理由的。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常常将个人得救之重要与饮酒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混为一谈,把两者连接得不着痕迹。这种做法对于离家在外而脱离教会与乡村地主控制的工人特别有效。诺威奇(Norwich)的主教在1837年做过这样的论述:“禁酒团体最能做到使数以万计堕落放荡的人变得端正勤勉,把罪恶行为改为虔敬。”凡是能做到把宗教热忱和产业效率融为一体的人,特别积极赞成禁酒。老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Sr.)就是代表人物,他曾在主日学校中对学员说:“你们大家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没变成酒鬼?因为我始终拒绝喝那第一杯。”他似乎有心证明饮食节制有益成就大业,累积了空前庞大的企业财富,并且活到97岁——他本来期望活到100岁。
新的工业化事实与旧的习俗发生冲突,这种现象到处都有。在南非,利用烟草和烈酒招募土著劳工的做法一直存在,并且在19世纪成为制度化的以酒抵薪(tot或dop)制度。有酒瘾的工人每天从日出到日落在葡萄园或小麦田里工作,工资是以定额廉价葡萄酒或劣质白兰地发放。他们的工作日以敲响旧式的奴隶钟开始,其实农工的生活与昔日的奴隶相差无几。一旦开矿场和农场都需要土著劳工,情况就改观了。矿场老板认为好喝酒的工人会惹事,而且会影响生产力,所以主张限制卖酒给非洲工人。后来,大型农庄的经营者因为投入机械设备的资本很大,也不赞成以酒代发工资,宁愿多付钱或是改发咖啡。然而,1883至1898年间通过了一系列限制非洲人取得烈酒的法律,立法者们却放过了以酒抵薪的制度。原因是,这个制度对小型农场的生计与劳力供给都太重要了。所以他们决定,非洲人可以合法取得多少烈酒应视其工作类别而定。
如果以为所有限制或禁止的规定都是资本家为谋求效率而采取的手段,劳工都是迫不得已,那可就错了。着眼未来的工人、提倡改革的工会领袖,也都明白嗜酒既伤身又浪费金钱,他们认为戒酒——起码要喝得有节制——是工人赢得自尊与自主的重要手段。一位铁路工人曾说:“把钱都花在买酒上的人,都成了公司的奴隶。”诸如此类的想法转化为对于禁酒运动的支持力量,进而支持限制饮酒的立法、规定工会会员禁酒。1869年创设的美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劳工组织“劳工骑士会”(Knights of Labor)就不准开酒馆的人入会。在会员心目中,开酒馆的人和开银行的人、律师一样是社会的寄生虫。
酒馆老板不愁没有支持者,绝大多数的酒馆常客会认为酒馆是没有害处的地方。瘾品使用向来都有社会层面的重要性,各式大小酒馆曾经都是许多工人生活中的“好去处”。后来,结社团体的住宿所和同业工会逐渐提供其他休闲选择,酒馆的集中性与社交吸引力也就大不如前。游乐园、歌舞厅、电影院也都是工人负担得起的娱乐场所。英国人当时的俚语“go to the local”意思既指“去电影院”,也指“去酒馆”。一语二意凸显了两者之间的竞争,20世纪20~30年代的英国烈酒消耗量减少,恰好是英国人爱上电影院的年代,两者消长互见。其中更值得注意的是,工人及其家人渐渐有了比传统式喝酒欢聚更有趣味,而且花钱更少的休闲选择。都市化与工业化的转型不但是戒酒的助力,也催生了与饮酒竞争的休闲聚会模式。
企业老板往往会和关心酗酒问题的工人团结一致,在信奉新教、有饮烈酒风气、禁酒运动最积极的社会里尤其常见。在瑞典的港市霍尔姆松德(Holmsund),“善良同济”(Good Templar)的宿舍即是由公司老板直接提供资金、土地、建材斥建的。这与大多数作风积极的行动一样,动机并不单纯,既有关怀也有控制的意思。其目的是要鼓励安静、端正、勤奋的生活方式。不喝酒的工人工作比较努力,不过,他们一旦不受酒精的麻醉,也会比较喜欢参与政治活动。
劳工日益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加快了福利制度的产生。率先实施的是德国,在1883年推动了企业劳工强制健康保险。以往只关系两方的保健制度演变成包括三方——病人、医生、公私保险单位,禁止酗酒的动机也更强了。保险的成本由纳税人共同负担,和救济院、慈善医院,以及其他公立机构的情形没什么两样。印度著名的禁酒人士泰克·昌德法官(Tek Chand)曾经怨叹:“酗酒害得整个社会负担重税。许多钱花费在饮酒造成的破坏上。”社会走向复杂、相互依赖、机械化的同时,这类花费也变得更多,饮酒致醉的概率也更大。
瘾品与外来人口的关系曾经被视为更可怕的危害。工业化会带来——其实是必然导致——运输与通讯方面的彻底改变。本来只是一个地区市场,因为有电缆、铁路、轮船相连,可以扩大成全国性的市场,进而成为国际市场。人的迁移和意见的传播比以前快,花费却比以前少。便宜的旅费和大量的移民把新颖的瘾品使用法四处传播;蒸汽印刷机和便宜报纸又把这些瘾品滥用的警讯大加宣扬。外来移民抽鸦片的行为令本土主义者反感,也给喜欢添油加醋的新闻记者最佳的发挥机会。1887年的《旧金山纪事报》(San Francisco Chronicle)的一则专稿写道:
污秽的鸦片乃是败坏的黄种人在最邪恶的巢穴里吸食之物,被丑陋的麻风病人的恶臭呼吸染污,带着令人作呕的性传染病患者散布瘟疫的气息,沾着闷湿阴暗窑子里的苦力的肮脏唾液。如今再次形成脓烂的混合,放进模仿异教邪行的基督徒嘴里。这些都是冷酷不争的事实。英文的词语已经形容不出其中的穷凶极恶了。
这便足以促使其在美国的法典里被明确禁止。供吸食的鸦片虽然比吗啡温和,也不像吗啡那么容易上瘾,却是美国地方、州级、联邦立法机构全面禁止的第一种麻醉毒品。澳大利亚也是如此,即便澳大利亚人饮酒方面并不多么有节制,而且是含麻醉品专利医药的主要消费者。美、澳之所以先禁鸦片,是因为把抽鸦片和苦力联想到一起,认为抽鸦片没有医疗功用,恐怕华人以外的人也染上鸦片瘾。最后一个原因也是日本明治时代的官员十分重视的。日本于1868年禁止抽鸦片,于1870年警告日本华侨,抽鸦片者严惩,有鸦片瘾者驱逐出境。英国于1916年明令抽鸦片犯法,同时也管制其他鸦片类瘾品与可卡因的取得。
1916年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西部战线凡尔登战役发生的这一年。工业化已经使战争的性质改变。要装备并维持庞大的机械化武力,必须靠极大的民间生产力。烈酒与其他瘾品的不良影响在战时特别受到重视。美国于1917年参战后,“反酒馆联盟”(Anti-Saloon League,福音派教会人士于1895年发起创立)便将禁酒改为非常时期的议题,催化了国家级的立法。英国有总括的《国土防卫法案》,虽然未到禁酒的地步,却禁止以致醉饮料供给军人。战时特殊工作的工人赚饱了加班费,都爱多喝几杯,这又是个麻烦问题。据他们的主管说,喝酒降低生产力最严重可以到30%的程度。1915年间,担任英国军需部长的劳合·乔治(David Lloyd George)说,既然要清除德国的军国主义,首先得清除国内的酗酒问题。他上任首相以后,大幅缩短酒馆营业时间,又加重课税,使烈酒消费量减少了一半以上。英王乔治五世(George V)当时立下战时戒绝饮酒的“国王誓约”,但是为了听从医生劝告,他偶尔私下仍会喝一点儿。
著名的新闻记者塞缪尔·霍普金斯·亚当斯(Samuel Hopkins Adams)认为,禁酒运动的本质可以从社会上层阶级的假道学看出端倪。制造业老板赞成禁酒,是因为相信工人不喝酒会更快乐、生产力更高。银行家和商人赞成禁酒,是因为相信可以把以往送进酒馆的钱赚到自己的荷包里。劳工领袖赞成禁酒,是因为期望工会成员更多,该缴的会费都按时缴。这些人物自己却无意戒酒,而且认为自己喝酒是有节制而不会有害的。亚当斯说,禁酒法令结果——不论有意或无意地——成了阶级立法。他这样说虽然太武断,也太罔顾一般民众支持改革的立场,但也切中了一个要点。工业化发展造就了一些不能从瘾品随意买卖中获利却具有影响力的团体,这些团体就可以对那些有利可图的人发生制衡作用。
为什么要遏阻高价值又可课重税的商品消费?道理可以从历史脉络中看出。在近代早期,瘾品交易对于商业及政治上的权势阶级是直接有利的。不论他们是否存有道德上的顾虑,他们都认为,侍候他们起居、帮他们收割作物、替他们上战场打仗的普通百姓,如果为非医疗目的服食瘾品,都是可以接受的。在传统文化中,娱乐地点放肆,工作场所没有纪律,偶尔有人喝醉闹事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一旦社会环境改变,变得比以前合理精简、按部就班、机械化了,贩卖廉价致醉物造成的困扰与麻烦可就大多了。一名喝醉的农庄工人惹的麻烦有限,如果是铁轨司闸员喝醉,后果可就严重了。服食瘾品虽然可能使工人永远听命于老板,但环境背景变成工业化以后,惯用瘾品的工人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制造业生产的瘾品被滥用而造成日益严重的损失,倒成了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的矛盾。
医学界的指控
这个矛盾还不足以促成管制的措施。就在药物学、医学、公共卫生都在进步的同时,官方认可的麻醉品范围缩小了,一般人对于这类瘾品潜在的危害也更加留意了。制药业的改革创新对于精神刺激品买卖的影响相当矛盾。制药业早先推出了可卡因这样诱惑人的新药,之后又推出医疗功能相同却比较安全的奴佛卡因。1912年间就有一位科罗拉多州官员在说,可卡因在牙医界已经无甚价值可言,牙医都认为冒着可能使病人上瘾的风险是不值得的。这位官员还说,可卡因不再是医生必备的药,反观吗啡,仍然名列人类最大福佑之一。酒精在19世纪医疗地位下滑的情形也差不多。一位医生在1901年间指点一位禁酒演说者:“医药界虽然需要用酒精,但每种使用情况都可以用别种更可靠而不会有害的药加以取代。”含有大量酒精的专利药剂尤其危险,因为这种药可能使结核病等疾病的症状看不出来,从而延误了诊断与治疗。
没病的人不会需要用药物,自备的或医生开的药都不需要。传染性疾病的致病率与致死率都在19世纪后半期与20世纪前半期明显下降,在逐渐工业化的国家中尤其显著。1845年间的欧洲人每200人就有1人死于结核病,到1950年降为每2 000人才有1人。以往经常发生热病与饥饿的地方,普遍有使用鸦片类瘾品的习惯;生活水平较高的国家就无此必要,因为细菌学的新知带动公共卫生改革,从而大幅减少罹病率与死亡率。麻醉品不再是必需品了,皮下注射术和可能随之而来的感染却使用药的风险增高了。
西方社会的医生在19世纪渐渐重视统计的意义,即便能用的方法仍很原始,医生们也已经开始计算使用瘾品的风险率,其中又以评估酒精类的例子最多。密西西比州的纳奇兹(Natchez)有一位年轻的医生塞缪尔·卡特赖特(Samuel Cartwright)从1823年起以自己的同事为对象做了为期30年的观察。结果发现,不喝酒的医生有76%到1853年仍健在,喝酒的医生却只剩12%了。在印度的马德拉斯省服役的欧洲军人住院记录,也说出同样的故事:爱豪饮的人在医院死亡的人数是完全不喝酒者的4倍,喝得有节制的人死亡率也有不喝酒者的两倍之多。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教师们发明了另一种实验统计法,教学生在两棵盆栽植物上分别洒上威士忌与清水,再观察比较其后果。
生物统计学发展成熟以后,有了更简明精确的方法证实使用瘾品的风险,大众对于瘾品的不良作用也有了更多认识。例如,1930年间的新西兰禁酒运动者已经可以在演说中告诉听众,不过量饮酒的人在40岁到50岁之间可能增高的死亡率是多大。这些说法都有英国精算学会(British Institute of Actuaries)的研究结果为依据。陆续发表的国际研究证据——1950年底以前共有德、荷、美、英诸国有8项研究指抽烟与癌症有关——乃是扭转一般人对香烟看法的关键。烟草业纵有打保卫战的决心,抽烟在人们心目中已成为致病致死的恶源。专家们纷纷指证使用瘾品的风险,例如,美国政府医疗辅助耗在医疗院所方面的费用有1/5是与滥用烟草类、酒精类等瘾品相关的。慢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研究,加上社会成本的分析,把瘾品变成带有道德含义的“风险因子”,对使用者本人有害,也对大众的荷包有损。
主张禁酒与限制卖酒的人士也运用到当时新兴的一个医学观念:上瘾行为是持续暴露于接触瘾品的状况所引起的一种渐次严重的疾病。这种想法于18世纪晚期与19世纪早期在酗酒研究中渐渐成形;到了20世纪初,这个观念差不多扩及了所有精神刺激的瘾品。有些英美著述将瘾品上瘾的现象命名为“嗜醉癖”(inebriety)。病因在于瘾品对神经系统起了病态作用,不能完全归咎于个人意志薄弱的道德缺失。天生神经虚弱的人特别容易染上这种病。不过,正常人一样会成为嗜醉类瘾品的受害者,害了这种病的子女也不能幸免。医生们强烈反对给婴儿“下药”以及怀孕期间使用麻醉类瘾品。一位这方面的专家在1881年间指出:“母亲在怀孕期间持续使用吗啡而导致胎儿死亡、虚弱或智力发育不良,并不罕见。”他还举出近似白痴以及5岁大仍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为例子。
当时的医生认为,使用瘾品造成的伤害——包括嗜醉的倾向——可能传给下一代。烈酒和其他瘾品会损害生殖细胞,在下一代身上制造病变祸害。有人说它是“灭族毒药”,这种名词在排外主义盛行、国际对立强烈的时代是很震撼人的。一些优生学家——英国的凯莱布·萨雷比(Caleb Saleeby)即是其一——敦促政府阻止酗酒者生儿育女。后天癖性可能遗传的说法在1910年以后虽然不再盛行,胎儿可能受瘾品不良影响的看法却一直持续,并且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与70年代初期的研究中获得证实。
维多利亚时代有关瘾品的毒性与成瘾性的研究,至少产生两种重要的政治影响。第一,主张改革的医生、药剂师、卫生官员立场更坚决,要求以医生处方法规和再配药的限制来紧缩取得鸦片类药品与可卡因的渠道。这类管制最先在欧洲出现,后来美国也有,但各州并不一致。(欠缺有效管制也许是美国受可卡因风潮袭击最早也最重的原因。)第二种影响是,禁酒运动者得到了一件利器。少数只从宗教观点着眼的禁酒人士对于嗜醉理论的世俗意义不感兴趣,指那是不信神的人意图将罪恶尊严化。但大多数禁酒人士都将以往的道德呼吁与医学新知结合。约翰·高夫(John B. Gough)曾说醉酒是罪恶也是疾病,“是生理的恶,也是道德的恶”,正是这种态度的梗概。医学将生理与道德相连:瘾品滥用必然侵蚀大脑的是非判断机能,有嗜醉癖的人十之八九习惯扯谎。就连自命清高的“公社分子”(Communards)也抵挡不了尼古丁和酒精的影响,吞云吐雾使他们和常人一般无二,几杯酒下肚也可以将他们的理智淹没。
医学研究最令教会的禁酒人士感到棘手的是与《圣经》有关的话题。英国的嗜醉研究权威诺曼·克尔(Norman Kerr)是这么说的:“如果宣称基督曾经以有害的麻醉饮品与众人使用,而且《圣经》赞同这样做,在我看来都是不攻自破的理论。”克尔等人士认为,《圣经》原本是指两种酒:一种是发酵过的坏东西,另一种未发酵过的是好的酒,也是耶稣在迦南婚礼上祝福过的。本来是两回事,却被粗心地混为一谈。所以,《圣经》赞同饮酒的矛盾其实是翻译错误的问题。
这种假设招致许多不客气的讥嘲。剑桥大学一位教师指之为“没有充足证据的诡辩”,并且说,以古代近东地区的卫生条件而言,发酵根本是必然的,《圣经》反对的是无节制的豪饮,不是饮酒。这项争议引起的经文评注多得令人难以置信,其中有些还成为畅销作品,可见烈酒在19世纪如何被病态化。饮酒会致醉,品行良好的人有节制地饮酒仍有丧失生命与灵魂堕落的危险。《圣经》不可能赞成作恶。诸多不同的声音只能用“翻译错误”的理由来化解,这理由虽有人顽强地维护却并不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