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源自愤怒的“论证”
2004年12月,华盛顿邮报转引了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一篇报道,说新的医疗技术降低了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上的死亡率。电台脱口秀的著名主持人拉什·林博就利用这篇报道来表达他对自由派批评战争的愤怒:
这个国家中的左派就担心死亡的人不够多,以至于不会激怒人们上街去抗议战争。他们对医生的救死扶伤并不满意,他们需要死亡!
拉什·林博以其激愤的声音表达着他对“左派”希望更多战士死亡的愤怒,在他看来没能看出这一点的人或者是傻瓜或者是叛徒。这种用愤怒来说服人的方法很奏效,电台所接进的电话就能说明这一点,打进电话的人会和主持人一样怒不可遏。其实这并不奇怪,当我们的怒火被点燃的时候,理由和冷静当然被抛置脑后,占据我们思想的就是说话者提供给我们的愤怒。
我们不否认人有愤怒的权利。我们也并不是要把“愤怒”界定为谬误,愤怒并不等于谬误,有的时候愤怒完全是合适的。尽管如此,当我们生气、气愤以至于愤怒的时候,我们就容易变得不合逻辑,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个表现是:在实际并没有理由时误以为已经获悉了愤怒的理由。不能仅仅因为某事令人愤怒就认为它不正确,即使愤怒者是我们自己也不例外。人们很容易误把愤怒的情绪当成引起愤怒的对象的证据。但愤怒只是一种情绪,并不是任何其他事件的证据。
愤怒导致不合逻辑的第二个表现在于:由一件事所引起的愤怒可能会影响我们对另一无关事件的评价。如果我们对某个诋毁者的动机愤慨,那我们必须记住,批评者的动机和批评本身之恰当与否是相互独立的,纵然动机不纯,也不排除所提的批评是正确的。同理,即使一个人做了件让我们恼火的事,我们既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这个人的其他方面,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其他人。
源自愤怒的“论证”(the "argument" from outrage)[1]由煽动性语言(或思想)加某种“结论”组成。它在考虑问题时用愤怒替代了理由和判断。它是煽动者所偏爱的策略之一。事实上,它就是煽动者偏爱的策略。假定所讨论的问题是“同性恋婚姻是否应该合法”。左派的煽动者或许会愤怒地渲染道“心胸狭窄的原教旨主义者竟然要对人们在自己的卧室里可以做些什么进行强制规定”——故意以这样的言辞让人怒火中烧,但其实这与所讨论的同性恋婚姻话题并无关联。另一方面,保守派的煽动者或许会影射同性恋者在要求“特权”。没有人希望别人享有特权,当我们听说有人“要求”特权时,我们的心情就不会平静。但是,要求得到其他人所享有的权利,并不是在要求特权,而是在要求平等的权利。
媒体 阿谀奉承
这幅广告对有些人可能起作用,他们会认为自己像桑福德·比格尔斯一样能鉴赏法国白兰地,这正是图片所起的阿谀奉承的作用。另一些人看了广告后可能会想,如果他买了马爹利白兰地,他就会变成白兰地鉴赏家。这就是一厢情愿的思维。这一章对阿谀奉承和一厢情愿的思维都将展开讨论。
源自愤怒的“论证”的一个特别危险的类型就是寻找替罪羊(scapegoa-ting)——因面临的困难而责备特定的群体或个体(如乔治·布什或比尔·克林顿)。曾于1968年参加总统竞选的阿拉巴马州前州长乔治·华莱士在一次“州权论坛”(该论坛是“白人至上”的代名词)上说过,只要激起年长的南方男子们对北方民权工作者的愤怒,就可以让这些南方人做出任何事情来。
基于愤怒的“论证”是如此常见,以至于它在我们所列的十大谬误中“榜上有名”。频繁出现源自愤怒的论证的确让人遗憾:历史不断表明,愤怒是观察世界的一个糟糕镜头。在愤怒中所采用的办法,极少是明智的。
[1]这里以及下文中用“论证”来指实际上不是论证的语言表达。——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