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中平二年(公元185年)2月的一天,皇都洛阳的南宫起火。这场大火烧了半个月,烧掉了灵台、乐成等四座宫殿。古诗十九首中描写洛阳的皇宫说:“两宫遥相望,双阕百余尺。”两宫相距七里而可以遥遥相望,门前的两座望楼竟有百尺之高,由此可以推想皇宫的规模和巨额耗资。皇宫的这场大火搅乱了帝国的财政预算。皇上要给自己家盖新房,这笔额外开支从哪里出?
这时,太监张让和赵忠给28岁的汉灵帝出了一个主意。他们建议皇上发出命令,天下田每亩要交十钱。此外,各级官员升官上任,也要先交一笔钱,用于修建宫室。汉灵帝欣然采纳了这二位太监的建议。于是,帝国官员上任之前,一概要到一个叫西园的地方问价交钱。这种勾当看起来很像卖官鬻爵,后来也确实发展成为赤裸裸的卖官鬻爵。
钜鹿太守司马直是个有名的正派人,他接到了一项新的任命,上任前也要交钱。因为名声清廉,对他特别优惠,交三百万即可上任。公平地说,这个要价确实不高。在公元188年之前,各郡的太守就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地位近似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这个级别的官员的俸禄是每年二千石,按照当时的行情,买这种高官要花上二千万钱,而人家向司马直要的钱还不足时价的二成。但是话又说回来,太守每月的正式工资才多少?折成铜钱,不过一万三千[17]。皇上要的三百万,相当于司马直19年的工资。如果不打折,按原价交足两千万,更相当于太守们128年的工资。若不搜刮百姓,这笔巨款从何而来?如何填补?
《后汉书》说,司马直接到诏书,怅然道:“为民父母的,反而要割剥百姓,以满足现在的苛求,我不忍心呀。”于是上书,说自己身体不好,请求辞去任命。上边不批准,司马直只得上路。走到孟津,快到洛阳门口了,司马直也做出了最后决定。他给皇上写了一封信,极力陈说当时政策的失误,讲古今祸败的教训,写完后服毒自杀。汉灵帝看到他遗书之后,一时良心发现,暂时停收修宫钱[18]。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不久皇上的良心又不见了。
汉灵帝向官员预征的这笔修宫室的钱,连同后来充分发展为卖官鬻爵的收入,很像是一笔承包费。皇上派官员下去当官征税,治理百姓,并发给他工资,这本来是很清楚的官僚制度。但是皇上和他的参谋们心里明白:“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在各项正式的赋税收入之外,多数地方官还有个小金库,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这是一笔黑灰色的钱,你问起来谁都不承认,实际上数量又不小;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是让下边独吞又不甘心。于是皇上就采取了大包干的政策:交够了我的,剩下是你的,不交不许上任。实际上,这是对黑灰色收入的批准、强求和分肥。这条政策一出,本来不收黑钱的清官也非收不可了。这就是司马直的真实处境。
司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规范。这本来是官方倡导全国奉行的正式行为规范,但是当政者对官员的实际要求与这些规范的冲突太大,司马直除了上疏劝告或者辞职之外又不能有其他反对的表示,不然就与忠君的要求相冲突,结果他只好用毒药将自己淘汰出这场僵局。如此激烈的自我淘汰当然是罕见的,不那么富于代表性。我们还需要讲一些比较寻常的故事,同时也进一步看看,那些活蹦乱跳地交钱承包的人,到任之后会做出什么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