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到北京行贿,先要按规矩到琉璃厂的字画古董店问路。讲明想送某大官多少两银子之后,字画店老板就会很内行地告诉他,应该送一张某画家的画。收下银子后,字画店的老板会到那位大官的家里,用这笔银子买下那位官员收藏的这位画家的画,再将这张画交给行贿者。行贿者只要捧着这张很雅致的毫无铜臭的礼物登门拜访,完璧归赵,行贿就高雅地完成了。
我读过几本清朝人写的笔记,恰好知道一些百年前福建官场的情况。今年1月中旬,我在《南方周末》(2000年1月14日)上读到两篇描写当代福建官场的文章,题目是《贫困县的“红包书记”》和《另一起“红包丑闻”》。古今对比,迢迢暗递的传统浮现眼前。
报上说,“红包书记”丁仰宁在福建省政和县当政两年,收受红包一百多万元。当地向领导干部送红包已经形成风气,层层都在送,层层都在收。另一篇谈到福建宁德地区官场的文章也说,红包的大小与官员的级别成正比,红包是权力运作的润滑剂,个人、单位、党政机关全都大送红包。
在红包的大小、作用和普及程度方面,今日福建官场与清朝官场没有明显区别,但在名称和递送技巧方面,区别却很显著,让人感觉到传统断裂的痕迹。红包书记亲自介绍了几种送红包的花样,他使用的语言很贫乏,翻来覆去就是“红包”、“送礼”这两个词,而他列举的那些花样,还有另外一篇文章以同样贫乏的语言提到的花样,在清朝官场都有很确切的名字。
红包书记说的逢年过节送红包,还有利用生日送礼,在清朝的术语叫“三节两寿”。这个词通行全国。“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自己和官员夫人的生日。现在领导干部出差收授的红包,在清朝叫“程仪。”请官吏办事送的红包,在清朝叫“使费”。请中央各部批准什么东西,递上去的红包叫“部费。”还有几十种名目,譬如告别送别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或瓜敬,向领导的秘书跟班送门敬或跟敬,等等。我不熟悉情况,对应不好,就不一一列举了。以三节两寿为首的所有这些花样,明清时统称为“官场陋规”,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在明朝和清朝,这些术语是延续使用的。经过五六百年的积累和充实,词汇像官场规矩一样变得丰富细腻,体现了官场“潜文化”积淀的丰厚。
我在这里杜撰了一个“潜文化”的词,目的是与官场上正式的“红头文件”划清界限。“潜文化”的东西是很少形诸文字的,积累和发展的道路自然不那么顺畅,红头文件则不然。历代的行政法规按中央六部的分类归为“六典”,清朝的阎镇珩仅仅梳理了一遍就花了十三年,写了部《六典通考》,竟用了二百卷的篇幅。这些红头文件大体都说得很漂亮,勤政爱民云云,规定也越来越具体细致。假如当真行得通,我们的文明肯定有资格征服世界——无须花那些冤枉钱搞大选、维持议会和最高法院,统治集团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样慈爱,像圣贤一样英明。奈何这些漂亮东西不太中用,倒是那些只做不说的“潜文化”生命力极强,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劲头。打算学习研究这种东西的人,最好潜入官场生活之中,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如果想研究前朝,就要扎到小说笔记和原始档案之中翻检搜寻。
谈到小说,我想起了高阳先生在《胡雪岩》一书中写到的行贿办法。清朝官员到北京行贿,先要按规矩到琉璃厂的字画古董店问路。讲明想送某大官多少两银子之后,字画店老板就会很内行地告诉他,应该送一张某画家的画。收下银子后,字画店的老板会到那位大官的家里,用这笔银子买下那位官员收藏的这位画家的画,再将这张画交给行贿者。行贿者只要捧着这张很雅致的毫无铜臭的礼物登门拜访,完璧归赵,行贿就高雅地完成了。这里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字画价格的模糊性提供了安全性。字画店的老板也非常可靠,他只按规矩收一笔手续费。我想,这些门道和规矩,都凝结着我们祖先千百年的智慧和知识,相形之下,现在的官员真是太俗太蠢太无知了。红包书记说现在的人送礼,经常在香烟、酒盒、果箱里藏钱,还送一些空调和微波炉之类的夯货。这再次表明了潜文化传统的断裂,似乎一切都要从头摸索。从好的方面说,技巧的笨拙表明行贿发生的次数不多或时间不长。从坏的方面说,又表明这种现象的生存环境更好,官员的脸皮更厚,无须精巧打扮。即使将来打击得紧了,官员的脸皮薄了,其发展潜力仍不可限量。未来的监察官员们,你们任重而道远。
红包书记是1976年高中毕业的,恰好我也是那一年的高中毕业生。作为同龄人,我深知他所受的教育是多么干净。所有染上“封资修”色彩的读物一概查禁,即使在大规模的批孔运动中也读不到孔夫子的原著。领导们怕我们抵抗力不强,中了孔老二的毒。毛泽东主席想把我们培养为一代无私的共产主义新人,我们整天读到的都是雷锋式的思想和行为。我估计,这一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清洗和建设,在切断传统的意义上比焚书坑儒彻底得多。颇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典籍尚且读不到,更何况关于官场潜规则的腐朽知识。这些年“沉渣泛起”,继承传统受到了鼓励,但我又不敢指望现在的官吏有那份能力或耐心去翻检古籍了。
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如今的官员和整个官场根本就用不着翻检什么古籍,他们无师自通,与明清官场患上了一模一样的病症,就连“三节”也和明清一样选在春节、端午和中秋,绕开了官定地位远高于端午的元旦、五一和国庆节。这真是莫名其妙,妙不可言。持续数十年的决裂传统和培育新人的凶狠努力,居然只造就了一点行贿名称和技巧上的差距。从发展速度判断,弥补这点差距,赶上并超过明清官场的水平,在不远的将来就可以实现,我对这一点要比“超英赶美”乐观得多。
根据毛泽东《实践论》的观点,我们知道,人的认识,包括行贿的名目和知识,都是从实践中得来的,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而中国的基本政治现实是:政府的专制传统很少改变,人民无权也无力监督和更换统治者。五十年来,这个传统不但没有削弱,在许多方面还加强了。
以《另一起“红包丑闻”》中提到的事实为证:“林(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原党委书记林亚宁)透露,红包主要送给上级领导和省、地、市有关部门。给上级领导送红包是为了联络感情,给上级有关部门送是为了争取资金、项目。”
这里提到了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联络感情,说明白点就是为了升官,这与明清官场是一样的。如今官员的升迁仍然取决于与上级的关系,层层递升上去,每一层的成功与否都取决于争当“接班人”的技巧,而整个过程中都像明清一样没有老百姓插手的份。第二个目的是争取资金项目。在传统上这本来是民间的事情,现在也收归政府了。难道政府官员那么愿意辛辛苦苦给国有企业争资金上项目吗?真正重要的是,这些钱到手后不用操心去还。所谓“吃完了财政吃银行,吃完了银行吃股民”,一路吃下来,官员们的肚子就肥胖饱满了。如此成熟完善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债务软约束体系,如此巧妙地避开了直接反抗的吞噬民间财产的体系,属于当代国人的新创造,明清时代只存在一点不值一提的苗头。这就是我说专制传统在“许多方面还加强了”的意思。
与上级领导和部门联络感情的利益如此巨大,送红包便势在必行了。有了这种根基,没有名词可以发明名词,没有经验可以摸索经验,没有传统可以创造传统,断裂个二三十年乃至百八十年,无非是一次冬眠。所谓“野火烧不尽”,就是因为烧掉的只是表面的几个名词,地表下的草根还活得好好的,沃土也没有变成沙漠:人心还是那颗“食色性也”的心,社会还是那个“莫非王臣”的社会。一旦春风吹拂,不绿满中华才叫见鬼。如此比喻并没有贬低“潜知识”传统的意思。这就好比摸着石头过河,河一定要过,此乃升官发财的必由之路。如果祖先告诉我们石头在哪里,就可以少淹死几个人,少弄湿几次鞋。如果祖先的知识没有传下来,就难免付出血的代价,前赴后继地摸索和积累。
其实,现代人如果肯下功夫,关于官场运作实况的潜规则的知识还是可以找到的,明清野史中甚至还有如何走私,如何收买“海关”和“水师”(海军),如何处理不同走私团伙的利益冲突的知识。走私者和受贿者学习好了,可以少犯“远华”案中的错误。监察者学习好了,可以更有效地扬汤止沸。为中国的前途命运操心的领导人学习好了,更可以来个釜底抽薪,彻底改良土壤,免蹈从秦汉到明清历代王朝都绕不开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