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空间里的空白
现在我们继续来讨论第1章结尾处所描述的概念空间吧。概念空间描述的是不同语言和概念之间的关系。一种语言中的一个词或者短语就好比概念空间中一块上了色的形状,不同语言则通过不同颜色来区分。在概念空间的中心,聚集了该文化中最常出现的那些概念。虽然不同语言可能有着相同的文化背景,但是它们仍然会以不同的方式填充概念空间,比如表达同一概念的形状不同、大小不同,当然了,颜色也可能不同。
我们还引出了一个隐喻,也就是说,把出现频率和重要性都差不多的概念比作是在同一个“圆圈”附近的不同形状。那么我们的概念空间就是由许多同心圆组成的,从最小的同心圆也就是概念空间的中心附近向外扩展,越外面的同心圆,其周围的概念也就越不常见。在概念空间的中心以及中心附近的同心圆中,各种颜色(也就是各种语言)都能很好地把空间填满。
但是如果我们从中心往外移动,迟早会来到这样一个区域,该区域的概念几乎永远没法只用一个简单词语就能表达,而且每种语言都会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这些概念。比如,中文里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有人问:“英文是怎么来表达这个概念的呢?”答案和颜色没有什么关系,而是“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羽毛相同的鸟总是凑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讲,中文和英文的这两个短语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它们却是通过非常不同的方式来表达的,因为这两个短语在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脑海中引起的联想完全不同。
不同语言惯用语之间的差别其实是多种多样、有大有小的。比如,中文里我们常说“杀鸡用牛刀”,意思是“用一个过于复杂、强大的工具去完成一个简单得与之不相称的目标”,在许多欧洲语言中,类似的概念则是通过别的短语表达的。例如,德文中有“Mit Kanonen auf Spatzen schieen”(架着大炮打麻雀),荷兰语中则是“Met een kanon op een mug schieten”(架着大炮打蚊子)。虽然都是同一个意思,但是德文中的表达似乎比中文更极端,荷兰语则更甚。大炮和蚊子的对比要比牛刀和鸡的对比更加夸张。可见,在概念空间中相同的位置(同一个概念),不同语言很可能会用不同的形状,也就是不同的短语来表达。
最后,如果我们移到足够边缘的地方,真正的空白就会显现出来,一种语言用一个形状就能填满的空间,而另一种语言则根本找不到一个完全对应的词或者短语,无论该语言的词汇量有多大。在前言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那就是中文没有一个能和任何乐器搭配的通用动词,我们必须用不同的动词来搭配不同的乐器,而英文则有“play”这样的万金油。
因此,对于中文里的任何一个惯用语或者成语(它们的数量又何止成百上千呢),我们都有理由问:“用英文或者法文、德文该怎么说呢?”有时候能找到一个完全对应的短语,但很多时候得到的却是不尽如人意的答案:在英文或其他语言中没有对应的表达方式。有时这意味着:“在概念空间中的某个地方,一个中文短语正好出现在那里,但是对英文来讲,那儿就有个大洞。”当然了,我们总是可以用英文来描述这个概念,但是却没有中文母语者能够接受的某个表达方式。还得说明的是,从英文出发,寻找中文覆盖的概念空间也能够发现这样的洞。
最终,在概念空间特别边远的地方,任何语言都黔驴技穷了;也就是说,从某个地方开始,概念空间向外延伸就是无词居住之地,空空如也。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如果有人想谈论概念空间中如此偏僻的地方的某个概念,那就没法找到一个现成的语言基石,而是要把好几块语言基石搭在一起,修建一条通往那个偏远地区的小路,才能表达这个概念。简言之,我们需要混搭出新的短语或者句子。如果短语和句子还是不能传达这个意思,那就得用一段话了。如果一段话还是不够,那也许就需要一篇文章。通过这样的方式,任何语言都能抵达概念空间中无论多远、无论多偏的地方。
每门语言的特长
我们主要关注的并非概念空间中十分偏远、几乎空无一词的地方,而是某种语言的词库覆盖了,但是另一种语言却没有覆盖的地方。也就是说,有的语言让所有使用它的人能够用某一表达方式指代概念空间中的一个小地方,而别的语言则完全不能,这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吗?
下面举个例子。在美国英语中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惯用语:“这可不是尾巴摇狗吗!That’s the tail wagging the dog”说美国英语的成年人都知道它的意思,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这个短语,并且别人使用这个短语时很容易就理解它的意思。
为了让法国人也能听懂这个短语的意思,美国人没法完全按照字面来翻译,因为法国人根本不会突然“开窍”,理解字面的翻译。也许美国人还可以抽象地讲讲这个短语背后想表达的意思。但这仅仅是解释它的第一步。最好是能找到一个尾巴摇狗的例子。于是这位美国朋友就讲了一个七岁小女孩儿普丽西拉的故事。她的父母非常想去新奥尔良游玩,本来打算带她去那里度假,但是她一点儿都不想去,而且还大发小姐脾气,最后父母只好答应她哪儿也不去了,就待在家里。听到这个故事,这对夫妻的朋友都叹气道:“这小女孩把她的爸妈都训练得服服帖帖,可真是尾巴摇狗啊!”
为了让法国朋友明白尾巴摇狗并不局限于描述耍小性子的孩子搅乱了父母的计划,这位美国人可以再讲一个故事。故事的主题是摇盛顿(Waggington)中心广场附近即将重修的市政大厅。设计师提交了重修计划的初稿之后,市政厅的官员抱怨说设计图中没有停车的地方。设计师听到反馈之后修改了图纸,加上了一个停车场,但是第二稿还是被打了回来,因为没有足够的停车位。几个来回之后,图纸上的市政厅越来越小,而停车的地方越来越大,逐渐超过了图纸的半壁江山。于是,一位市民写了一封怒气冲冲的信寄给当地报纸,信中写道:“我们的市政大厅得看着停车场的脸色来修吗?这不是尾巴摇狗是什么!”
还有一个更短的例子。一位长跑运动员因为膝盖受伤而不得不停止长跑。现在他得看膝盖骨的“骨色”来决定每天跑多远。这又是一个尾巴摇狗的绝好例子啊!
在讲了这几个故事之后,尾巴摇狗的中心意思应该已经很明确了吧。从此以后,法国朋友也许就能够恰当地使用这个短语了,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也许仍然需要说美国英语的人讲清楚应该在什么时候用这个短语,什么时候却不是特别恰当,虽然不同的美国人也许会有不同的想法。现在,这位法国朋友就可能因为法文中缺少这样一个短语所留下的词库“真空”而抓狂不已,就像法文中没有和“酸葡萄”完全对应的词汇一样。
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再举一个法文中常见的惯用语,而这个惯用语在英文中就没有直接对应的表达(当然这并不是特例,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因此在英文的词库中就有一块真空。这个惯用语就是“avoir l’esprit d’escalier”,一般认为这句话出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这个惯用语是什么意思呢?从字面上讲,就是“楼梯上的聪明”,但是作为惯用语,它的基本意思是:“在已经离开聚会下楼的时候才想起一个绝佳的句子,可以反驳刚才听到的恶言。”简单一点说,就是光有“楼梯之智”,在已经没用的时候才想起可以用来反驳的妙语。这着实令人沮丧,但人生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也许你认为像英文这样丰富的语言能有一个现成的短语表达这个观点,可惜并没有。人生之事,可不就常常如此?在中文里,这两个例子恐怕也很难找到完全对应的短语,尽管“事后诸葛亮”与这个意思很接近。
上文所描述的A语言在概念空间某处有一块形状,而B语言却没有,我们称其为“A语言的特长”,这是A语言所拥有的一种特殊能力,别的语言轻易无法实现。与之相对应,A语言在表达其他概念的时候也有弱点,这些概念用别的语言表达起来则易如反掌。也许一门语言所独有的弱点配不上“特长”这个褒义词,那么我们也可以称其为“词汇覆盖范围”。
在概念空间的边缘,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小形状,能填充概念空间中的某个概念,而这些概念没有被其他任何语言的词库包含。当A语言有个形状完美地覆盖了某个区域时,说B语言的人倘若也想这么做,那他们要么在B语言中造出一个新词,要么字对字地从A语言把这个短语借过来。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该短语的适用范围就不知不觉地变了,所以在B语言里的意思和A语言里的意思并不完全一样。
因此,年轻人嘴边才常常挂着中英夹杂的句子:今天debug了一天还是没有结果;你们班班花是不是offer都拿到手软了啊;明天这个presentation非常重要;你们组的leader是谁;你那篇稿子什么时候due;你给他们做一个tutorial吧;小王觉得遇到了soulmate;你的fellowship比我的scholarship拿钱更多呀;我们公司在CBD有个办公室;开party怎么能没有酒呢?(7)诸如此类。当然还有听上去是中文但其实来自英文的,比如“沙发(sofa)”“很酷(cool)”“迪斯科(disco)”“蹦极(bungee)”“骇客(hacker)”“掰掰(bye-bye)”等。
与此同时,英文里也有来自中文(有些是粤语)的借词,美国人拍了动画片Kung Fu Panda(功夫熊猫),他们对tai chi(太极)也很感兴趣,有些地方的人也要谈一谈feng shui(风水)。到中餐馆吃的是bok choy(白菜)、chow mein(炒面)和dim sum(点心)。来中国办事一样得找guanxi(关系),不一而足。
上面的词有些保留了源语言中的意思,有些则已经失去了原意。事实上,我们得知道,一门语言从外语借词就是为了填补原语言中的空白。借来的词能填上概念空间里的洞,就算填的这个洞和源语言中这个词语所覆盖的形状不太一样。比如说,中文的“吉普车”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示的是车的类型,也就是一种四轮驱动、体型较大、适合山路的汽车,而英文中的“Jeep”则大多数时候表示JEEP牌的汽车,也就是车的品牌而非类型。可见当这个词被中文引进时,它所覆盖的范畴产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另外,除非一个借词已经完全融入中文,成为中文的一部分,并且来源也被人遗忘,这个借词总会散发出一种外来文化的气息,或者说源语言的某种感觉。这本身就说明该词的意义已经有些变化了。比如,每当我们说“汉堡包”的时候,都会让人联想到西餐或者西式快餐等言外之意,而在英文中说“hamburger”则不会引起美国人的什么特殊感受。
有意思的是,有些词在两个国家之间借来借去,意思也会发生变化。比如现代中文中有些词汇是首先由中国传到日本,再由日文“改装”之后传回中国。比如,“经济”一词就是先以“经世济民”传到日本,再由日本人对其中的“经济”二字重新加以定义,用来翻译英文“economy”这一概念,之后再传回到中国。类似的例子还有“社会”“文化”等。
这种跨文化、跨语言借词的结果就是两个文化概念空间中的“星系”都扩大了,在星系的边缘有了新的形状,让星系不断向外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