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拓展
人与外在世界的互动
感知能力:看见鸭子还是兔子
无论把这幅图看作鸭子还是兔子,它的线条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也就是说,人们看到的内容并不仅仅取决于外界的信息。
图1-1
活动:喂养企鹅还是毒害企鹅
当把花生撒向企鹅的方向,是什么决定了我的行为?这个行为能被称作“喂养企鹅”吗?还是应该被称作“毒害企鹅”?又或者我只是在扔掉不想要的花生?严格地说,我只不过是摆动手臂,并且手指没有合拢而已。可见,人们行为的评价不仅取决于它对外在世界所造成的影响,还取决于人们的意图、思虑、动机等。然而,这些心理状态是否像笛卡尔所说的那样,源自非物质性的心灵呢?
图1-2
因此,按照这个观点来看,心灵和身体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它们有着“真实的区别”,或者说,在现实之中可以将它们区分开来。
心灵不是可以在空间中存在的物体,鹅卵石也不是有意识的物体。按照笛卡尔的观点,鹅卵石没有意识并非偶然,因为所有的自然物体与心灵都是完全对立的。大脑也是一种自然物体,因此它也必然不同于心灵,不具有意识,即便它能够引发意识的产生。大脑与意识的关系就相当于“贝尔和廷克斯是同一个人”与“贝尔导致廷克斯产生了变化”的关系,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进一步说,笛卡尔认为心灵在本质上具有意识,这也就是说心灵不能脱离意识而独立存在。或许他相信,即便在熟睡或昏迷的时候,人们仍然具有意识,就像是在做梦,只不过人醒来后通常忘记了这些经验感受。
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是20世纪牛津大学的一位哲学家,他深受维特根斯坦影响,并提出了“范畴错误”(category mistake)的说法。他认为,笛卡尔在利用物理属性去理解心灵时就犯了范畴错误。他批评笛卡尔把心灵看作一个实体,抑或一个不具有任何物理属性的东西,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范畴错误。于是,赖尔戏谑地把笛卡尔眼中的心灵称作“机器中的幽灵”(ghost in the machine)。
按照赖尔的看法,心灵什么都不是。的确,我们常常把身体与心灵放在一起讨论,仿佛能够将二者区分开来。我们甚至更倾向于把心灵而非身体视作决定自身的关键因素,虽然只有拥有肉体才能拥有心灵。可见,语言的确能让我们产生误解。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语言能够蛊惑人心,而哲学是一场战斗,它反对将语言作为手段来使人们的理智入魔。
我们再以平均意义上的屠夫为例,说一下范畴错误的问题。假设屠夫平均每人养育了1.7个孩子,但每个真实屠夫养育孩子的数量显然不可能是1.7,要么他们的孩子的数量是整数,要么他们压根就没有生孩子。此时,平均意义上的屠夫具有的这个属性,即养育1.7个孩子,而真实屠夫并不具有,那我们能否因此就说平均意义上的屠夫是一种特殊的屠夫类型呢?这种结论显然是很荒谬的,因为与有血有肉的真实屠夫相比,平均意义上的屠夫不具有任何物质属性。或者说,平均意义上的屠夫不过是一种基于真实屠夫的“逻辑建构”(logical construction)。
同样,心灵具有一些属性,大脑和身体的确并不具备,那么,心灵是否可能也不过是一种逻辑建构呢,它是否只是人们用来描述身体和行为的另一种方式呢?这个问题,我们到第6章中再具体展开来讲。现在,继续正面反对笛卡尔的二元论。
在笛卡尔看来,心灵能够与身体联系起来不过是出于偶然,不过是出于上帝的恩赐。但如果心灵与身体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实体能联结在一起的话,那么按照相同的理解方式,心灵和花朵也能联结在一起,心灵和计算机、沙发等都能联结在一起。当然,花朵、计算机和沙发都无法表现出它们与心灵相联之后的感觉和想法,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它们比较隐忍,不愿表现出自己的想法而已。
以上荒谬的假设都符合笛卡尔的思路,因此,若要接受笛卡尔的二元论,我们就不得不克服这些疑虑。但是,即便接受了笛卡尔所说的上帝的恩赐,即便不考虑这些荒谬的假设,笛卡尔的理论仍然存在问题。
现在,我们都是以科学的视角观察世界,看待所有自然物体,比如金属、果酱等。除此之外,神经学家已经能够告诉我们,当人们进行感知、想象或思考活动的时候,大脑中的哪块区域会被激活。这并不是说大脑发挥着和心灵同样的作用,而是说,正是因为有了大脑活动,才引发了人们的感知、想象和思考。到现在,我们已经拥有了太多讨论自然世界的知识,比如物理学、化学等,但我们仍然对心灵一无所知,即便去追问心理学家、心理分析师、临床治疗师等专家,他们也不能告诉我们任何相关的知识。
除此之外,即便我们把所有这些问题都放在一边,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实体,即心灵与身体究竟是如何互动、如何沟通的呢?心灵这个不占据空间、没有形体的实体,究竟是如何引起大脑的电化学运动,并最终让人们竖起大拇指,抑或通过震动声带发出各种各样具有含义的声音的呢?
毫无疑问,心身互动问题给笛卡尔及其后续的哲学家带来了难题。牧师马勒伯朗士(Malebranche)深受笛卡尔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他最终选择了以偶因论(Occasionalism)来对其进行解释。他认为,在你想抬起胳膊的时候,你的胳膊碰巧抬了起来,而这两者的协调一致则源于上帝的干预。因为既然上帝和心灵一样不占据物理空间,不会死亡,并且全知全能,那么他就可以让任何事情发生。
但是,这种理解又导致了新的道德难题:如果我想抬起手,并拿刀刺向恺撒,而只有上帝进行干预,刺杀动作才能完成,那么,上帝最起码也是刺杀恺撒的帮凶吧?不过,在笛卡尔的形而上学框架之内,马勒伯朗士的观点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荒谬。他只不过想要说明,心身互动问题的解决最终还要落脚于物理世界,而他个人则选择了一个神居住的物理世界。
如果两个物体能够互动,往往需要两者至少具有某些相同的属性才行,比如两者都要占据空间。虽然心灵和身体都具有时间属性,但在其他方面,这两者有太多本质性的差异。不过,我们也不能忘了,在物理世界中,地心引力和苹果也有很大的差异,但地心引力仍然可以成为苹果掉落到地上的原因;电流和轮子有很大的差异,但电流仍然可以成为轮子旋转的原因。趁此机会,我们再来介绍一下大卫·休谟(David Hume),他可是被博斯韦尔(Boswell)称为“伟大的异教徒”的一位思想家。
如他自己所述,休谟的第一本著作就像“在出版社死而复生”,不过如今,休谟已经在世界上拥有很高的声望了。笛卡尔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试图通过纯粹的理性推理,寻找世界的根基;与之不同,休谟的“经验主义”(empiricism)则试图根据对世界的经验感受,来寻求所有知识。那么,休谟是如何解决笛卡尔面对的难题的呢?
休谟的策略是,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经验感受这里。他认为,对于“一个事件是另一个事件的原因”,我们所有的经验感受不过是“先发生了一个事件,随后又发生了另一个事件”。比如,挤压牙膏管,牙膏冒了出来;按照休谟的分析,前者是后者的原因,不过是前者发生在先,后者发生在后。但不管怎么说,休谟的观点起码可以帮助我们开始质疑,原因与结果之间是否一定要有某些必要的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