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坚持连续性原则——这种原则在数学和自然科学中都是一种有效的研究方法——正是他与后继者詹姆斯的区别所在。杜威撰写的附录有力地阐发了这一点。当下人们普遍忽视实用主义的源流,所以对实用主义进行历史学的初探是有益的。
毫无疑问,皮尔士对实用主义原理的表述受到了昌西·赖特的影响。赖特同样了解数学、物理学和植物学等领域前沿,并在密尔和拜恩的引导下,开始反思科学方法的特性,进而区分了斯宾塞式的科学与牛顿式的科学:前者运用科学的流俗之见来建构世界神话或世界图景,后者则以科学法则为手段扩展人类对现象界的认识。重力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早在牛顿之前就引起了形而上学家的兴趣。而牛顿的贡献之所以是科学,就在于他用数学表述了法则,并能从中推导出当时已知的太阳系的若干事实,而且能够预测许多没有数学法则就根本想不到的事实,如海王星的存在。于是,赖特认为,现代物理学与数学法则都是探究自然的工具,科学法则是事实的探测器,而非总结归纳。皮尔士实用主义哲学的起点是:所谓实验科学家,就是将普遍性命题转化为获取新实验事实的操作方法的人。皮尔士说过,“概念”的含义要去“肯定它、否定它会带来的可感知实验现象的总体”[8]中去寻找,正体现了上面所说的那种操作方法观。
皮尔士早年对实用主义原则的表述中[9],强调肯定、否定概念会带来某种行为上的后果。它比较接近斯多葛派的信条,即人的目的就是行动。这是他30岁时的观念,等到60岁时发生了转变。[10]自然而然地,皮尔士也不认同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后者几乎与所有现代心理学家一样,是彻底的唯名论者,总是强调个别的、可感知的经验。在皮尔士看来,过分强调个别经验对连续性原理是有害的,而魏尔斯特拉斯等人早已凭借个别经验让现代数学面貌焕然一新。因此,皮尔士将自己的学说称为pragmaticism,与之前的pragmatism区分开。他特意将新名称起得拗口,觉得这样就不会被别人歪曲或者庸俗化了。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实用主义原则,即概念的含义要由可感知的实验结果来澄清,因为后者是前者的组成部分。实际上,要想澄清实用主义的概念,我们就应该用实用主义的方法来检验它。接受它会有什么效果呢?显然,效果就是发展出某些看待事物的习惯或者普遍观念。
因此,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对知识发展是很有利的。概念也好,命题也好,它们的含义不在于不可解释的直觉,而在于阐明直觉的影响。实用主义承认思维并不构成现实。除却行动或直接感受,范畴没有实存。但是,尽管如此,思维仍然是现实的一个本质素材;思维是“相继的感官体验中间的旋律”。在皮尔士看来,实用主义要界定的是理性意图,而非感官性质。实用主义对观念具体会引发什么欲望或执念不感兴趣,而只对观念对行动的指导功能感兴趣。实际上,在法律诉讼中,被告是否要交罚款可能会取决于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某个术语,比如“近因”。
有趣的是,虽然皮尔士是达尔文方法的热烈拥护者,但是出于科学家的审慎,他拒绝将生物学里的自然选择类比到观念领域,而近年来,许多人正是一股脑儿地、不加批判地这样做的。按照自然选择,直接对物种延续有利的观念似乎应当脱颖而出。但是,沉浸于符合自己心意的幻觉会带来快乐,它可能会压倒幻觉的虚假性带来的不便。于是,雄辩滔滔可能会长期压倒科学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