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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幸福

2021年1月28日  来源:中国哲学简史 作者:冯友兰 提供人:自诩玫瑰的凋谢

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幸福

一个人若能超越事物的差别,他就能享受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幸福,如《庄子·逍遥游》中所描写的。这一篇提到大鹏,小乌,蝉;“小知”的朝生暮死的朝菌,“大知”的万古千秋的大椿;小官的有限才能,列子的乘风而行。向郭注:“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乌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曰……”注)

可是它们的幸福,只是相对的幸福。如果某物只在其有限的范围内自得其乐,则其乐也一定是有限的。所以庄子在这些故事后面又讲了一个关于正真独立的人的故事,他超越有限,而与无限合一,从而享受无限而绝对的幸福。由于他超越有限而与无限同一,所以他“无已”。由于他顺物之性,让万物自得其乐,所以他“无功”。由于他与道合一,而道不可名,所以他“无名”。

这个思想,向郭注阐述得很清楚,很雄辩。它说:“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历举年知之大小,各信其一方,未有足以相倾者也。”庄子列举各种不同的例证之后,归结到独立无待之人,他忘记自己和他的对立面,也不理一切差别。万物在其自己的范国内自得其乐,但是独立无待的人无功无名。“是放统小大者,无小无大者也。苟有乎大小,则虽大鹏之与斥(晏鸟)(无此字:ocr),宰官之与御风,同为累物耳。齐死生者,无死无生者也。苟有乎死生,则虽大椿之与蟪蛄,彭祖之与朝菌,均于短折耳。故游于无小无大者,无穷者也。冥乎不死不生者,无极者也。若夫逍遥而系于有方,则虽放之使游而有所穷矣,未能无待也。”(《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注)

《庄子·逍遥游》中说:真正独立的人“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变,以游无穷”,向郭注:“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也。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晏鸟)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不为而自能,所以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性之性也;御六气之变者,即是游变化之涂也。如斯以往,则何往而有穷哉!所遇斯乘,又将恶乎待哉!此乃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遥也。

“苟有待焉,则虽列子之轻妙,犹不能以无风而行,故必得其所待,然后逍遥耳,而况大鹏乎!夫唯与物莫而循大变者,为能无待而常通,岂独自通而已哉!又顺有待者,使不失其所待,所待不失,则同于大通矣。”“通”就是“自由”。

在向郭的体系里,“道”是真正的“无”。在这个体系中,“天”或“天地”(这里译为universe)才是最重要的观念。天是万物的总名,所以是一切存在的全体。从天的观点看万物,使自己与天同一,也就是超越万物及其差别,用新道家的话说,就是“超乎形象”。

所以向郭注除了对原来的道家作了重要的修正,还把庄子只是暗示了一下的东西讲得更加明确,但是谁若只爱暗示不爱明确,当然会同意禅宗某和尚所说的:“曾见郭象注庄子,识者云:却是庄子注郭象。”(本书第一章已引)

新道家 / 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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