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间,美国国家毒品管理政策办公室(Officeof National Drug Control Policy)主任巴里·麦卡弗雷将军(Barry McCaffrey)从历史观点就毒品问题发表了重要演说,这是颇不寻常的作为,因为美国毒品事务方面的重量级人物大多没有从事瘾品问题历史反思的癖好。总之,麦卡弗雷切中了问题的要害:“违禁瘾品是工业化社会的一项副产品,这种社会使我们不计后果地胡乱篡改了人体的内在环境。”合法瘾品当然也是工业化社会的副产品。香烟尤其是工业产品,是用机械的方式生产,由许许多多已经调整自己在机械时代生活习惯的吸烟者以机械化速率加以消耗。
以工业产品而言,香烟占有许多优势,包括易上瘾、易有耐受性、效用短暂、便利社交与增添性感、能控制体重。另外也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劣势,这是大量生产的物品都免不了的。香烟是商品,是诸多竞争者制造的产品可以取而代之的,经由拆掉商标的产品测试屡屡证明,香烟都是大同小异的。20世纪40年代初,因为美国烟草公司(AmericanTobacoo Company)做了一则广告——“有书面誓词为证:烟草行家中最中意于‘好运’牌者是其他品牌的两倍”,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Commission)对此进行了调查,结果当然证明这根本是不实的广告。有大约200位烟农、烟叶仓库管理者、烟叶销售者、烟叶采购者一致作证,所有标准品牌香烟都是用同一类的烟草制造的。烟农在同样的土壤中种植,使用同样的肥料,以同样方式采收熏制,送到公开拍卖场上,卖给采购同样质量烟叶的香烟制造商。
这项事实是放诸所有商业瘾品类而皆准的。一箱箱的朗姆酒、一束束的可乐果、一块块的鸦片砖、一斤斤的可卡因,都是一批批的商品。在商品买卖的这一行里——也有人称之为“商品地狱”,要想多占一点儿市场,唯一的方法就是降价。竞争不断把利润幅度向下压,瘾品生产业的初期成本比较小,新的竞争者又持续出现,所以降价的压力特别大。
逃离商品地狱的办法有几个,制造者可以通过卡特尔、托拉斯,或其他垄断方式来控制产量并稳定售价,如果这个办法不成功,可以从广告上着手。经营者打造成功而具有吸引力的品牌就能多赚一点儿钱,因为消费者甘愿为中意的品牌和产品多付一点儿钱。还有一个方法——也是用得着广告的,即是改革产品,削减成本,例如,设计更佳的茶袋,再以比原来低的价钱卖出。但是创新有一个缺点——竞争对手后来会有样学样;起初虽然有专利,但这只是暂时的优势。此外,生产者如果能打开原先关闭的或先前对其产品反应冷淡的新市场,这样就不必降价了,有人肯免费运咖啡到地球的另一端,就是这个道理。
瘾品发展史里面有各式各样逃出商品地狱的妙招:可卡因制造商搞卡特尔,推出加味咖啡和加味烈酒,在色情杂志里刊登硝酸盐广告。本章专谈香烟的制造与促销。香烟制造者创造了庞大的、利润独大的全球性企业,他们在做广告、科技革新、开拓新市场等各方面的成功,也为其他精神刺激产品开创了时运。许多瘾品在烟草业的顺流中乘势得利,例如,惯吸香烟的人可能滥用安非他明的概率是不吸烟者的4倍(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是否饮酒等因素均列入考虑),吸烟者的烈酒消耗量也比较大。20世纪早期的药瘾研究专家查尔斯·汤斯(CharlesTowns)甚至公开声称吸烟是所有瘾品上瘾之中最糟的。吸烟的立即影响虽然伤害性较小,却进而导致酗酒、吸毒,带来一连串不堪设想的后果。汤斯指出,因为抽烟是可以公然进行的,且是被许可的,所以使这种“自我毒害”的行径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