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伯】《消费者洞察指引》作者,stygoogle创始人;
移动互联网时代唯一壁垒就是认知,让我们一起每周解答一个认知困惑!
颠覆式创新
创业者怎样找到巨头的“阿喀琉斯之踵”?“颠覆式创新”理论不但为你指路、还可以为你算命!
《The Innvator's Dilemma》成为乔布斯书架上唯一的商业书籍;
引语:
如果我说有一个二十几岁的毛头小伙把世界上最大的航空公司打的满地找牙,到处告状!不对,不是一家,而是三家,你信吗?可是这就是事实:2014年底,北美三大航空公司联合起诉了22岁青年Aktarer Zaman,原因是他利用大数据彻底颠覆了航空公司机票定价的逻辑;在美国,你从纽约飞到亚特兰大,票价可能要500美元,因为飞到亚特兰大的乘客比较少,但是如果你买一张从纽约飞往迈阿密的机票,其中会在亚特兰大中途转机停留,票价就只要300美元,而你可以选择不托运行李,然后直接在亚特兰大下飞机,Zaman就利用各航空公司网站公开的航班数据,开发了一个叫Skiplagged的网站,直接替乘客搜索这种低价机票,打乱了航空公司以客流量规划票价的逻辑系统;这个故事明确的告诉我们,再强大的巨人也有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就藏在他强大表面阴影下的致命弱点,找到了攻击他,你会发觉自己是如此强大;那么你会急切的问有找到“阿喀琉斯之踵”的理论和方法吗?还真有,而且被事实证明确实有效,这就是至今最伟大的企业管理思想巨匠之一,“颠覆式创新”提出者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他专门研究了史上各个行业龙头老大级的公司,为什么会忽略了那些具备彻底改变行业的创新,最终错失机会,被新兴公司所取代,他的答案,就是“颠覆式创新”;1997年他把研究成果著书立说,撰写了《The Innvator's Dilemma》,该书问世后即成经典,成为乔布斯书架上唯一的商业书籍;
互联网时代的颠覆式创新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工业时代的外部就是互联网包裹,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工业时代的体系失效,就像牛顿建立了经典力学,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挑战经典力学,而如今量子力学又开始挑战相对论,就像大家经常说见识比常识重要,常识是现行体系内部的知识,见识是现行体系之外的部分;大公司的问题就在于他们已经在一个领域形成垄断,在这个范围内大公司老大的地位无人撼动,而在边界之外,则是小公司颠覆大公司的战场,例如AMD与Intel在芯片领域正面竞争中失败,而ARM在移动端利用低耗能与Inter竞争的完胜,且借此又成功打入Inter的垄断领域——主机平台;
1、什么是颠覆式创新?
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描述颠覆式创新是这样一个过程:在某个行业中出现一门新技术,这门技术开始的时候还不成熟,所做出的产品不为那些高端(也往往是利润最高)客户所接受,所以也不为业内成功企业所重视;但是这技术却有其他优势(比如价格便宜),并足以满足那些低端用户,于是新兴的创业公司采用这技术,从低端进入市场,并且不断完善该技术,使其性能越来越逼近中高端市场,等到行业老大们回过味来,已然晚矣;这些新兴公司的技术已经好到可以在主流市场与行业老大进行竞争,并且还保持了价格优势,最终取代了行业中原来的这些大佬们;由于这个过程的结果是带来了新公司,新技术,甚至往往是新的市场,克莱顿?克里斯坦森称之为颠覆式创新。
例如:1960年代,美国大钢厂所采用的冶炼技术叫做 integrated mill (综合钢炉),这个技术彼时已经非常成熟,能够锻造优质的钢材,就在1960年代的时候,出现了一种新的冶炼技术叫做 mini mills (短流程工艺),这种工艺起初只能够对废钢材进行再加工,生产用于加固水泥的钢条,这是一种低技术,低利润的产品,大钢厂们也乐得退出这个低端市场,而去生产如特种钢板这样的高端、高利润产品;随着大钢厂退出低端市场,他们的利润率反而提高了,但那些的新兴企业不断改进短流程工艺,在之后的三四十年中,不断进军高端市场,时至今日,大部分采用综合钢炉技术的钢厂已经倒闭,而采用短流程工艺的企业占据了大部分的钢材市场。
2、颠覆式创新的理论基础
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哥德尔第一定理,它这样讲:任何一个体系,它必是内部和外部自洽的,这样才能有效运行,但是任何一个内部逻辑完全自洽的体系,一定存在自身的边界,一旦越过边界,这套体系一定是失效的,边界外是另一个新的体系。
“任何一个体系凡是自洽的,必是不完全的。”——哥德尔第一定理
落实到企业上就是当一个企业在某个点上做的很强,其背后就必然会有一种价值网络来为此做支撑,这种价值网络也就决定了这个企业的能力边界,边界之外就是这企业的盲区“阿喀琉斯之踵”;比如:诺基亚不是因为什么东西做的不好而衰落,反倒是因为功能机做的太好而衰落,诺基亚的基本盈利模式是靠卖硬件盈利,所以就必须通过大规模生产以压低采购成本、提高与渠道议价能力,在研发上高投入以改善材料成本、零配件标准化,投入广告提高销量,这时规模和市场份额非常关键,所以即使96年就发布了智能手机,98年就发布了塞班系统,但这东西在诺基亚的价值网络里只是个成本中心,必须服务于大局,要背负历史包袱并兼容各种功能机的操作,所以最终被苹果的iPhone带头一磕,就像玻璃一样碎掉了。
3、颠覆式创新具有四大特征
总结颠覆式创新的各种成败案例,可以看到颠覆式创新具备如下特征:
1)、非竞争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颠覆式创新(无论是新市场的破坏还是低端市场的破坏)并不与现有主流市场竞争者争夺用户,而是通过满足新的现有主流产品的“非消费者”来求得生存与发展。当颠覆式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新产品的性能提高就会吸引现有主流市场的顾客。这种颠覆式创新不会侵犯现有主流市场,而是使顾客脱离这个主流市场,进入新的市场领域。
2)、初始阶段的低端性。颠覆式创新与维持性创新立足的市场基础大不相同,一般而言,颠覆式创新立足于低端市场,而维持性创新占据的往往是高端市场,这一点反映出了颠覆式创新的本质。如果颠覆式创新一开始就立足于现有的主流市场,那么这种创新就变成了维持性的了,即维持现有市场在位者的创新。也正因为颠覆式创新在初始阶段的低端性,才使得它被现有主流市场的竞争者所忽略,采用颠覆式创新的新进入者才能够避开现有高端市场的激烈竞争,从而成长壮大。
3)、简便性。简便使得使用者变得更为广泛,并使产品的价格更加低廉,从而让更多的人能够用得起,这为颠覆式创新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避免了过早地夭折。同时,简便也使得现有主流市场的竞争者对颠覆式创新不屑一顾。另外,简便性也为创新的市场扩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操作如果过于复杂将不利于创新在产业中的扩散,这一特点实际上指出了颠覆式创新生存和发展的市场基础。
4)、顾客价值导向性。颠覆式创新要能够帮助顾客更好地完成工作。这表明了颠覆式创新的价值所在,即帮助顾客创造价值,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缺少这一点,颠覆式创新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