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一辈子都梦想着要去热带。我童年时的幻想之地,距离自然文学作家梭罗(Thoreau)及缪尔(John Muir)等人探索的那些安全、美好的温带地区很远很远。而我对北极冰山或高耸的喜马拉雅山也丝毫没有兴趣。相反,我最渴望去的是专门捕猎热带珍奇异兽的探险作家巴克(Frank Buck)和桑德森(Ivan Sanderson)的世界,以及探险家兼博物学家毕比(William Beebe)所深入的委内瑞拉丛林。我最钟爱的小说则是柯南·道尔(Conan Doyle)笔下的《失落的世界》(Lost World),书中暗示说,在某些无人抵达的南美洲高地上,可能仍可以找到恐龙的踪迹。我也沉迷在《国家地理杂志》中有关龟甲虫(tortoise beetle)和蝴蝶的文章里,那些都是昆虫学家(我从小就立志要从事的工作)前往连名字都很难说出的遥远地方旅行时,网住了这些宛如长了翅膀的珠宝。
蕴藏在我心底的“热带”,是世界上最具野性的地方。
来不及入宝山
在我小的时候,大部分的热带雨林及大草原仍然维持着19世纪时的原始风貌。它们涵盖了大片等待人类探测的土地,上面散布着许多湍急的河流以及神秘的高山。在亚马孙-奥里诺科河流域(Amazon–Orinoco basin)以及新几内亚高地上,还生活着白人从未见过、仍停留在石器时代的人类。然而,比起这一切奇妙事物——滔滔巨浪、神秘的鼓声、帐篷柱上颤动的箭矢、等待探险队插上旗帜的原始山峰……我觉得更为动人的,是热带动植物对我的召唤。它们是我的希望,是我渴望进入的世界:令人眩晕的美丽复杂的世界。
到了青春期接近尾声时,我实在没有耐心等到真正前往热带区的那一天了,于是开始在家乡附近寻找替代的地点。我知道,像亚拉巴马沼泽区以及河边的阔叶林等,都带有一点儿缩小版的热带雨林的味道。进入大学后,我开始探索莫比尔-田索三角洲的边缘地带,心里把它当作热带区。
这儿长有浓密的灌木丛,还有无法行船的浅泥滩小溪,它们深深吸引着我。这是还没有被野外生物学家探测过的地点,而且几乎想不到有什么原因会让人想来这里。因此,我在想,这里搞不好藏有未知的蚂蚁物种,或其他生活在全新生态位(ecological niche)里的昆虫。我决定组个一人探险队,深入这片地区,开创我的热带探险家生涯——最起码在精神上是如此。
然而,我始终没有进入三角洲。我太忙了,忙着应付大学生活,忙着一直在进行的火蚁研究以及其他的州内研究计划。之后,我又转进田纳西大学和哈佛大学,继续我的研究生课程。这一切都使我距离这块地区越来越远。
在哈佛大学的第一年,我的进度更加落后了。我找到了很有意义且有把握在三四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接下来我想,我马上就可以到真正的热带去了。我的研究对象是毛山蚁属(Lasius)的蚂蚁,这是北半球温带昆虫区系(insect fauna)中数量最丰但是人们所知则非常有限的蚂蚁。大约有40种或更多种的毛山蚁,分布在欧、亚及北美洲较凉爽的地区。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那些散布在玉米田、草坪、高尔夫球场以及人行道边的小坑洞,有相当大的比例都是被这类蚂蚁挖出来的。如果你走在像费城、多伦多或博伊西(Boise)的街道上,想寻找小巧的褐色短胖蚂蚁,你第一个看见的,最有可能就是出外觅食的毛山蚁属工蚁。
结识艾斯纳
我的研究计划需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在博物馆及实验室里,但我内心深处的探险家欲望把我引向更开阔的天地。1952年夏天,我总算很坚决地回到田野,当时,我和艾斯纳(Thomas Eisner)一块儿工作。艾斯纳和我一样,也是哈佛大学一年级的研究生。我们发现彼此在科学上拥有许多共同的兴趣,因此很快结为最要好的朋友。
就某种方面来说,他可以说是最理想的哈佛大学知识分子:拥有多种文化背景。他的父亲汉斯·艾斯纳(Hans Eisner)是德籍犹太裔化学家,于1933年希特勒掌权时,带着妻子玛格丽特(Margarete)、3岁大的艾斯纳和大女儿离开德国。他们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Barcelona)定居,不料却又碰上西班牙内战爆发,以及法西斯党的扩张。1936年,当这家人计划逃到法国马赛然后再转往巴黎时,年仅7岁的艾斯纳曾亲耳听见炸弹在城里爆炸的声音。
1937年,他父亲又带着全家人来到乌拉圭的蒙得维的亚。艾斯纳在这个中立的国度里,消磨了相对来说十分平静的后半段童年时光。战事大半都远在天外,但艾斯纳对于大战的进展一直很关注。当德国的主力舰“斯佩伯爵海军上将号”(Admiral Graf Spee)被英国巡洋舰追得落荒而逃,进入普拉特河(River Plate)河口时,艾斯纳曾亲眼遥望斯佩伯爵海军上将号冒出烟柱。
到了乌拉圭,艾斯纳对蝴蝶以及其他昆虫产生了兴趣,而且终生如此。等他到了进大学的年龄,他们又举家迁到美国纽约。艾斯纳进哈佛大学时,不仅能说流利的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以及英语,而且还略通一点儿意大利语。另外,他还精通钢琴,而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他也是虔诚的昆虫学家。
在这个中心目标上,我们非常类似。我们童年的生活模式十分相近,而艾斯纳更夸张些——从一个国家被拖到另一个国家,因为焦虑、不安,转而向博物学寻求慰藉。
艾斯纳当时是瘦长的高个儿,顶着不甚浓密的发型,举止紧张但充满活力,一个计划接着一个计划,整天忙得团团转。就连现在也一样,这些年来,他的相貌变化真是少得惊人。他是位了不起的生物学家,不只是因为他那非比寻常的献身精神,也在于他有非常棒的“点描画”(pointillism)技巧,而这种能力在进化生物学上能发挥非常好的作用。
艾斯纳完成了一项又一项细致的研究,主要是研究昆虫或其他节肢动物,看它们如何利用化学分泌物来彼此沟通或御敌,各项研究都有精确的分析。如果分开来看,他每一篇论文的贡献似乎都只适用于几个物种,因此引不起什么兴趣;但是,如果你把所有论文都合起来,并且用宏观的角度来看,一个新奇的生物进化模式就展现在了你眼前。
博物学家游民环美采集
1951年秋季,我刚认识艾斯纳的时候,他就和我一样,正处在人生中最关键的时刻。我们两人的运气都很好,能结识一些似乎命中注定将来会大有作为的同学,而这些人对我们造成了立即且深远的影响。其中包括了日后当上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校长的肯尼迪(Donald Kennedy)、后来成为孟山都公司(Monsanto Company)研究副总裁的施奈德曼(Howard Schneiderman),以及在细胞学及医学研究上取得非凡成就的伍尔夫(Sheldon Wolff)。
艾斯纳和我决定要把1952年的暑假全部用来研究昆虫,我们打算快速、逍遥地横越北美洲。同年6月底,我俩开着他那辆1942年出厂的老雪佛兰车出发了,这辆车被他命名为“查鲁阿二世”(Charrúa II),名字的典故来自乌拉圭古老的美洲印第安勇士部落名称。我们由马萨诸塞州朝北开到安大略,然后横越北美大草原上的几个州,来到蒙大拿及爱达荷,再从那儿到加利福尼亚、内华达、亚利桑那、新墨西哥,然后穿过墨西哥湾沿岸数州,最后再于8月底往北开回学校。
我们好似两个博物学家游民,生活在社会的边缘。每天晚上我们都席地而眠,有时睡在不收费的州立公园露营区,但最常过夜的地方还是在旷野边缘或马路边的小林地上。我们三餐吃罐头食物,到露营区的水龙头下面洗衣服,并且将我俩拮据的经费大都放在照顾查鲁阿二世和为它加油上。
这辆车每跑100英里(约161千米)就得耗掉1夸脱(大约0.95升)汽油[1],而且还经常需要补胎。当我在搜集、研究蚂蚁时,艾斯纳则为他日后的解剖学论文研究搜集需要的蚂蚁,另外还搜集粉蛉科(dustywing)、蛇蛉科(snakefly)和其他的脉翅目(Neuroptera)昆虫。
在那个年代,国家公园里的游客还不算很多,而且许多主要干道仍然是蜿蜒的双车道。我们几乎是漫无目的地穿过柏树林、高山上的草地以及干旱的沙漠,一边观察一边采集昆虫。在某个热得仿佛身在烤箱里的7月的夜晚,我们飞快驶过死亡谷(Death Valley),暑热难当,只能把湿毛巾绑在头上稍稍解热。我们目睹了北美洲主要的生态系统,而我们在这难忘的暑假里学到的东西,更是深深强化了我们对野外生物学的终生热情。
喜从天降
几个月后,也就是1953年春天,我获得了毕生难得的大好机会,我获选为哈佛大学研究生奖助学会(Society of Fellows)的青年会员。这个学会仿照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奖助模式,给那些具有超群学者潜力的男青年(数年后也包括女青年)提供3年的资金支持。他们鼓励青年会员钻研任何主题,进行任何形式的研究工作,前往他们兴趣所在的世界任一角落。
学会由24名青年会员以及9名资深会员共同组成,其中资深会员都是哈佛大学杰出的教授,他们扮演的角色是这群年轻人的导师以及一起进餐的同伴。每年资深会员都会新选出8名研究生,以替代三年级生(也就是毕业班)。1953年,我成为少数的幸运儿,得以免费住进“洛厄尔之家”(Lowell House),领着优裕的薪俸、图书津贴,以及只要提出申请就能拿到的差旅费。
那年秋季在学社第一次共进晚餐时,我们这群新会员起立聆听学会主席、历史学家布林顿(Crane Brinton),朗诵洛厄尔(Abbott Lawrence Lowell)撰写的宣言。洛厄尔在1932年担任哈佛大学校长时将大部分私人财产捐献出来,成立了这个研究生奖助学会。这篇宣言如下:
你们已经获选为本学会的一员,这是因为你们在个人选择的领域中展现出了成功的潜力,而你们也允诺要为人类知识及思想做出卓著贡献,千万要以全副心智和道德力量来实践这项诺言。
你们未来所要追求的不是眼前的目标,而是更远大的目标;而你们也不得因既有的成就而自满。所有你们可能达成或发现的事物,都可以看成是更巨大图景中的碎片,而这个图景正是每位真正的学者努力用各种不同方法想要观察的目标。
真是够美妙。在第一次晚宴上,我细细品尝美酒、鲜嫩牛排、饭后雪茄,并进行自许为学者的清谈。就好像英国小说家萨克雷(William M. Thackeray)笔下的林顿(Barry Lyndon),我这幸运的穷小子竟能跻身于上流社会。
这个社团渐渐转换了我的自我形象以及职业志向,最直接的冲击就是陡然提升了我的期望。我竟然被擢升为专门领域的第一流研究生,获得认定将来能在广阔的领域内进行杰出的研究。我想,我有三年的时间可以用来证明学会对我的信任,我当年赢得童子军飞鹰奖章所花的时间就是三年,我相信自己办得到。学会出身的校友及资深会员均是杰出有成之人,包括多位诺贝尔奖及普利策奖得主。对我来说,这是很合理且值得努力的目标。
请送我到热带去
研究生奖助学会赠给我的第二项厚礼是,我每周都能与其他20来岁、开始在各类学习领域崭露长才的青年朋友相聚。我这群新朋友包括乔姆斯基(Noam Chomsky,麻省理工学院语言学家),我可以和他讨论动物的本能行为;霍尔(Donald Hall,美国知名诗人、文学家);以及罗索夫斯基(Henry Rosovsky),他是位经济史学家,后来成为哈佛大学人文暨自然科学学院的院长。身为青年学者的这三年期间,我在晚餐桌上碰见许多显赫贵宾,例如历史学家德沃托(Bernard De Voto)、诗人艾略特(T. S. Eliot,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本海默以及拉比(Isidor I. Rabi,194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等等。
其中有一个夜晚特别令人难忘。我和拉比争论有关原子弹试爆对生物进化的影响,他辩称,试爆是好事,因为辐射能加快突变率,进而加快进化速度。“所以,试爆是桩好事,不是吗?”他这么说是认真的吗?我不能确定。但是不管怎样,这终归是一次内容丰富又令人兴奋的对谈。
研究生奖助学会送给我的最后一项大礼是,终于把我送到了热带地区。我尽快安排这件事。6月中旬,我动身前往古巴。在由迈阿密飞往哈瓦那的飞机上,驾驶员邀请年轻的乘客到驾驶舱去。从那儿我俯瞰了整个古巴海岸,我的梦想终于能够实现了。
古巴之痛
到了哈瓦那,我加入了由几位哈佛大学研究生组成的热带植物调查队。我们先乘车到靠西的比那尔德里奥省(Pinar del Río)去探访许多片位于石灰岩残丘(mogote)上的树林。这类残丘是裸露的石灰岩,因为太过崎岖,无法转作甘蔗田。至于剩下的地区几乎都已经被砍伐得干干净净,只剩下泥土或草坪,大部分地区都只剩下高耸的王棕(royal palm)点缀其间。几天后,我们前往阿特金斯园(Atkins Gardens),这是哈佛大学的产业,位于古巴西南沿岸、靠近猪湾(Bay of Pigs)东边60千米的西恩富戈斯(Cienfuegos)。
然后,我和三名植物学家:德雷斯勒(Robert Dressler)、琼斯(Quentin Jones)以及讲师韦伯斯特(Grady Webster)一块儿由阿特金斯园出发,探访残存在拉斯维亚斯省(Las Villas)的古巴原始森林。这趟搜索工作最困难之处,是目睹该岛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之后,还得忍受这种令人震惊的感觉。连续几世纪以来,古巴的地主们毫不怜惜地砍伐森林,完全不顾当地的动植物区系。为了抵达最后一块动植物的“避难所”,我们必须前往推土机和电锯到不了的地方。那些地方大部分位于陡峭的山坡上,再不然就是位于低洼的河谷岸边。1953年,当我横贯该岛西部中央地带时,我对热带地区的观感,开始起了重大变化。
吉普车之旅
我还记得那个难忘的早晨。我们乘上吉普车,前往布兰科林地(Blanco’s Woods)。这里是当地很有名的林地,它之所以逃过劫难,未遭砍伐,完全是因为富有的地主不住在本地,因为某种原因忘了去“开发”它;布兰科林地是整个拉斯维亚斯省(也可能是全古巴)少数幸存的未受干扰的低地森林之一。
我们沿着布满车辙的泥土路,穿过甘蔗田及养牛场,横越了流淌于长满成排杂草及次生林中的浅溪。有时候我们还得停下车来,把路上的牛圈门打开,通过后再把它关上。我们发觉,要在这片被太阳烘晒得又干又硬的泥土地上搜索本土植物及昆虫,几乎是白费功夫,因为它们稀少得近乎是零。同样,如果想在这儿寻找古巴的特有鸟类和脊椎动物,也一样是徒劳。棕色变色蜥(brown anole lizard)倒是数量丰富,是附近可以看到的少数生物之一,它们多半栖息在篱笆上。有一次我们十分好运,看见一只巨大的古巴变色蜥栖息在王棕的树冠上。
等我们好不容易来到布兰科林地时,却发现它看起来一点都不迷人。不像是一般人期待中的热带雨林,布兰科林地只不过是一片中小型的树林,大多是脂檀(torchwood),树林底部则生着密实的灌木丛。我们要是认不出这些树种的话,恐怕会以为自己正站在艾奥瓦州某片林地的边缘。然而,事实证明,这块小森林还是拥有许多代表性的古巴动植物。当我们找到了一个又一个的本地物种时,不禁欣喜若狂。
顾不得蚊蝇在我满是汗水的手上、脸上大肆叮咬,我找到了蚂蚁世界里的两个宝贝:一是产于古巴的Thaumatomyrmex cochlearis,它们颚部的形状像把长柄的叉子,大得不成比例,几乎能将整个头部环包;这样超长的齿叉可以向后刺中身体之外的目标。另一种叫作Dorisidris nitens[2],是世界上最罕见的蚂蚁之一,体表黑亮,这个物种只有在古巴才找得到,而且事后我才得知,这种蚂蚁先前只被采集到一次而已。我们在短短数小时内采集到的这些标本,为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里的蚂蚁标本室增添了数量可观的收藏品。
前往特立尼达山
接下来,我们决定要探访特立尼达(Trinidad)的山区,离这儿并不很远,那儿残存的森林颇有研究价值。这一回,我们的汽车之旅甚至比前往布兰科林地那趟旅程更为艰难。我们驾车沿着标线不清的双车道南行,从西恩富戈斯到特立尼达镇这一大段路途中,大多是没有铺设柏油的路面,而且我们还在阿里莫河(Rio Arimao)的浅滩上,被一堆货车、小汽车阻塞了整整一小时。
我们早就听说这座山东面的斜坡上新开了一条路,于是为了弥补刚才耽搁的时间,我们决定抄捷径到圣布拉斯(San Blas)附近,因为我们认为森林最可能位于那一带。结果,这条泥泞的小路简直就是一个大噩梦。我们艰难地向上跋涉,一路上得不时停下来,把我们那辆深陷在烂泥中的四轮驱动车奋力推拉出来。途中我们遇到许多的挖掘机,以及一车车往山下送的新砍伐的原木。(那可是我们的宝贝森林呀!)
到了山顶,我们总算可以喘口气,开始采集标本了。这时,一群群居民由屋里跑出来向我们道贺:原来,我们的车子是第一辆经由这条新路成功登顶的。
当天,在岛的另一端,年轻的卡斯特罗正预备猛攻蒙卡达军营(Moncada Barracks),那儿有独裁者巴蒂斯塔(Fulgencio Batista)手下的1 000名守军。卡斯特罗这项近乎自杀的攻击行动于一周后展开。7年后,哈佛大学的基地也被占据,美国的博物学家几乎完全被古巴挡在门外。
重演40年前的一幕
我们在特立尼达山上所见到的小树丛,几乎全都是小型的、家庭式经营的咖啡园,名叫“咖啡塔”(cafetal)。我找到一些古巴本土的蚂蚁以及一些其他的昆虫,并一一采样留存。接下来我们离开马路,步行攀爬到更高的山坡上,沿着绝壁的边缘,绕过犬齿般的石灰岩。虽说这里土地的肥沃程度足以供养一大片热带雨林或农作物,但地势太陡或太过崎岖,所以农作物无法生长。我暗想,要不是因为有高山和石灰岩的关系,整个古巴将会是一座大甘蔗田。
抵达米拿卡罗他(Mina Carlota)之后,我们终于发现自己置身于古巴山区一大片丰富、原始的动植物区系中央。40年前,昆虫学家曼恩曾经来到同样的地点,当时他还是哈佛大学的研究生,专门研究蚂蚁,如今,也就是1953年,他已经当上了史密森国家动物园的园长。当年他来到这里,随机采集了几个小时的样本之后,偶然发现了一种未知的蚂蚁。后来他把这种蚂蚁命名为惠氏切胸蚁(Macromischa wheeleri),以纪念赞助他的惠勒教授。1934年,曼恩在《国家地理杂志》上讲述了这次发现的经过:
我还记得那天是圣诞节,当时我待在古巴特立尼达山脉的米拿卡罗他。我翻开一块大岩石,打算查看石头下方有些什么,不料岩石却从中裂为两半。而且,就在最中心的地方,出现了半茶匙左右的小蚂蚁,它们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闪亮的绿色金属光泽。事后证明,它们是还未被发现的新种。
自从10岁那年读过这段文字之后,我就一直梦想着要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寻找如同活翡翠般的蚂蚁。
现在,我就站在同一个地点,在米拿卡罗他攀爬陡峭的森林坡地。为了要搜寻蚂蚁,我翻开一块又一块的石灰岩,其中搞不好有几块正是曼恩当年翻动过的。有些石头碎裂了,有些石头滚开了,但大部分的石头一动也不动。然后,有一块石头裂成两半,露出一个洞,里面涌出一满茶匙的小东西,它们正是美丽、发出金属般光泽的惠氏切胸蚁。
在隔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还能够完整重复曼恩当年发现这种蚂蚁的每个步骤,令我感到特别满足。因为,这正是自然界和人类心灵能够永续相通的保证。
在和大伙一块儿横越特立尼达山脉,前往马雅里(Mayari)的途中,我又找到了另一种蚂蚁,学名是Macromischa squamifer,它们的工蚁在阳光下也会发出金色光泽。这种颜色和世上多处可见的金龟子的闪亮色泽非常类似。这种抢眼、不可思议的光泽,很可能是昆虫体表的微小隆起反射强光的结果。
在西印度群岛所产的Macromischa属(这个属后来又被重新分类,归到Leptothorax属[3])蚂蚁中,亮丽色泽是常见的特征。合理的推测是,它们利用这身华服来警告天敌,据说它们腹部尾端长有强大的刺针,或它们体内的腺体能分泌有毒的化学物质。
在大自然里,美丽“通常”代表致命的危险;但若是美丽再加上随意的行为举止,则“总是”代表致命的危险。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原始的古巴动植物就像圣殿废墟中残存的精灵不断出现在我们面前。来到纳兰霍(Naranjo)附近海拔1 000米左右的地方,我在一株蕨类植物上找到了新种的变色蜥,体色浅褐,略带绿色,背部再叠上奶油色的矩形线条。它在逃避我的追捕时不像同属中其他成员那样奔跑,反而更像青蛙跳跃。
古巴小怪物
同行的几位植物学家还帮我找到另一种变色蜥,就一般变色蜥的标准而言,它算是巨无霸,接近30厘米长。它的眼皮半合着,所以看起来永远都是一副瞌睡相。此外,它的脑壳后方还长了一块很古怪的新月形隆脊。和其他蜥蜴比起来,这家伙的动作真是慢得可以,另外它还拥有独特的本领,就是两眼能分别转向不同的方向。我后来发现,这只小怪物是已知种,学名为伪避蜴(Chamaeleolis chamaeleontides )[4],是古巴的特有种。19世纪动物学家为它命名时就已经知道这种动物和非洲及马达加斯加的真变色蜥(true chameleon)一样,拥有我说的那些特征。
然而,这些蜥蜴在解剖学上的高度雷同,却不是因为亲缘关系,在古巴生活的它们,并不是非洲变色蜥的后代,也不是由非洲漂过大西洋来到西印度群岛的。它们其实是地道的古巴本土动物,至于那些怪异的共同点则是趋同进化(convergent evolution)的结果。
我为这只蜥蜴取名为“玛士撒拉”(Methuselah),因为它的相貌粗犷而且长着一身灰色皱皮,很像《圣经·创世记》中的那位高寿老人。接下来的暑期旅程中,我都把它当成宠物来饲养;一方面是因为我很喜欢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知道这是进行原创性研究的难得机会。在那之前,从来没有人研究过活生生的伪避役属蜥蜴。不知道在行为方面,伪避役属是否在解剖构造上一样,也与非洲变色蜥类似?
那年秋天,我把玛士撒拉带回哈佛大学,继续仔细研究它,结果如我所料,它在行为方面也和非洲变色蜥有趋同现象。
玛士撒拉为捕食苍蝇及其他昆虫而潜行时,身体移动得非常缓慢,眼珠也非常小心地随着猎物打转。然后,它以惊人的超快速度弹出舌头捕食,再迅速合住上、下颚。它的猎食方式和其他变色蜥十分不同,变色蜥会从栖息地点冲向前方捕食猎物,然后又退回原处。虽然这些动物和玛士撒拉拥有共同祖先,但是它们朝不同方向进化发展。于是,我相信我的宝贝在古巴博物学历史上,拥有未曾报道过的重要性。接着,我把我的发现写成论文发表。
直到后来,我才得知这种伪避蜴很可能已被列入濒危物种的名单;所以,即使是为了进行科学研究而把它抓走,对我也不是件光彩的事。
真正的热带世界
7月底,我在德雷斯勒、琼斯以及宝贝蜥蜴玛士撒拉的陪伴下,由哈瓦那飞往位于墨西哥尤卡坦半岛(Yucatán Peninsula)上的梅里达(Mérida)。我们一下飞机就立刻出发进行为期一周的采集之旅。沿着普罗格雷索─坎佩切路(Progreso–Campeche Road)进入荆棘林中,顺便再到乌斯马尔(Uxmal)废墟一游。我们见到了玛雅人遗留下来的宏伟庙宇及庭院,这些遗迹只剩下部分没有被植物淹没。
沿途并没看见其他游客的踪迹,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地跑上跑下。倾颓的宫殿中,蚂蚁成群,随处可见。想必早在1 400年前,这儿刚奠下第一块石基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在这儿忙忙碌碌了。我沿着巫师庙(Temple of the Magician)遗迹的阶梯往上爬,在顶端一株无花果树的枝干上,采集到黑衣龟蚁(Cephalotes atratus)的工蚁。这种蚂蚁的体型颇大,个性害羞,体表黑得发亮,长有复合的刺针。我倚着树干小憩片刻,心中忍不住想:这些生命力旺盛的昆虫,是任何人类作品都比不上的。
接下来,我们又从梅里达飞往墨西哥。从这儿开始,我要与德雷斯勒和琼斯分道扬镳,独自展开孤独的纯粹昆虫学之旅。我搭上一辆东行的巴士,穿过松林散生的墨西哥高原,然后又行经蜿蜒曲折的小路往山下走,来到海拔高度降低数千米的海岸平原,抵达韦拉克鲁斯(Veracruz)。
有生以来第一次,我终于来到所谓“像样的”热带地区。这里不像是那些住有岛民的西印度群岛,那儿虽然洋溢着异国情调和趣味,但是动植物的数量和物种数却很有限;这里也不像佛罗里达南端四周生着红树林的狭长珊瑚群岛或加勒比海沿岸,虽然那些地区的外观也是一片青葱;这里是大陆内地低洼的热带地区,真正的新热带区(Neotropics),拥有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墨西哥境内的坦皮科(Tampico)穿过中美洲,一直到南美洲阿根廷北部的米西奥内斯省(Misiones),各地区的生物区系(biota)千变万化。在这里,我花一小时在任何一片潮湿林地中找到的蚂蚁种类,都可能超过我在古巴旅行一个月的收获。
造访生物避难所
我沿着海岸线,寻找消失中的热带雨林残迹,发现它们出现在埃尔帕尔马(El Palmar)、普韦布洛努埃沃(Pueblo Nuevo)以及圣安地列斯图斯特拉(San Andrés Tuxtla)附近,全都遭到重大破坏,森林外围几乎被砍伐殆尽,内部也被高度开发。
离开大马路,举目所见,只有遥远的山顶和峡谷的陡坡上才有这类生物避难所。
全世界的热带雨林都只剩下这种通行方式才能造访,我们可以用标准路线来说明:离开马路,翻过围着倒钩铁丝网的篱笆,走过一片牧场。沿斜坡滑到小溪边,涉过小溪(如果溪水够浅的话),然后从对岸往上爬到森林边。把四周低矮的次生树丛砍掉,辟出一条路来,直到你终于遇到浓密树荫为止。等你抵达这个地方后,你就会发现你的目的地很可能正好位于陡坡上,你必须紧抓树干、树根,才能避免倒栽葱似的摔到谷底。
这些处境岌岌可危的生物避难所说到底还能支撑多久,何时会被砍光,心怀这些想法在墨西哥旅行,真是令人又懊恼又心痛。好不容易,等我终于进入韦拉克鲁斯省境内的热带雨林后,我好似吸尘器般拼命采集各种我能找到的蚂蚁标本。晚上的时间,我都用来辨认标本,在小瓶上做标记,并撰写博物学笔记。就昆虫学的标准来看,我的成就来得可真快,我采集到前人不曾研究过的Belonopelta以及Hylomyrma这两属的蚁窝,而且还观察记录下它们的社会组织以及猎食行为,准备日后发表。
迷人的奥里萨巴
两周后,在我准备离开韦拉克鲁斯海岸时,注意力又被奥里萨巴火山(Pico de Orizaba)给吸引住了。它是非常巨大的火山,位于奥里萨巴城北方。它那美丽、对称的圆锥山顶,海拔足足有5 747米高,因此山顶上终年白雪皑皑。奥里萨巴火山并不像波波卡特佩特火山(Popocatépetl)以及阿空加瓜火山(Aconcagua)那样,只是抢眼、高耸入云的山脊或高原而已;奥里萨巴火山是带有更孤绝、更神秘气息的山脉,是墨西哥火山带某次大爆发形成的,现在正守着中央高原南面的通路。
令我着迷的不只是它令人赞叹的外貌,也在于奥里萨巴火山本身代表的意义。我把这座山想象成是具生态学意义的岛屿,和墨西哥高原并未相连。
我相信一名孤独的登山者可以在相对来说很短的直线距离内,由热带雨林来到冷温带森林,最后到达山顶那状似不毛之地的极地碎石堆上。
但是,我之所以说这座火山是座岛屿,是因为这座山本身是由凉爽的栖息地组成的,因此四周环绕的热带及亚热带低地,则仿佛是海洋。奥里萨巴火山和墨西哥高原的距离相当近,所以那些能够适应于中高海拔斜坡环境的高原动物与植物,能够迁徙到环境条件类似的奥里萨巴火山上;然而,由于两者底部并未连在一起,这使得奥里萨巴火山足以隔离进化出当地独特的物种。
所以,如果我去爬这座山,可以期待找到些什么呢?从来没有人为了研究蚂蚁这类数量极为丰富的小动物,以及可能意外发现的体型更小的螨及跳虫,而长途跋涉到这座山上来。
在这座山上每找到一只鸟,就意味着它背后可能有着十万或百万只蚂蚁。因此,我大可合理预期,只要快速横越一次山区,就能很有效率地采集到多种蚂蚁。另外我也知道,从热带转变到温带地区,动植物区系的变化将十分具有戏剧性。
墨西哥高原的东南面,也就是奥里萨巴火山坐落之处,是全球生物地理区变化最突兀的地方,或许仅次于印度和中国西藏之间的喜马拉雅山。高原上生活着许多典型的新北区(Nearctic Region)动植物,这个区带一直向北延伸,把整个北美洲都包围起来。早先当我由普埃布拉(Puebla)沿着弯曲小路穿过高原,下到韦拉克鲁斯平原时,我从长满山毛榉、橡树、枫香以及松树的世界,进入了新热带区域,只见一丛丛长得密密的天南星科和兰科植物,攀爬在笔直的树干上,而树木水平伸展的枝丫间则悬挂着有如绳索般的藤本植物。
定要一窥真面目
如果我能攀上奥里萨巴火山,我期待能发现上述这一切,甚至更多。且让我说得再夸张些:我命中注定要来此地一试身手。
我打算从海拔900米的拉波拉(La Perla)启程,沿着一条我曾听人提过的驴队小径,前往伦可索米克拉(Rancho Somecla)的一个小村落,那儿海拔约3 300米。这时,我只需请当地居民接待一下(听说他们对陌生人非常友善),这样就能够在次日攀登到海拔4 800米的雪线附近。沿途我将一边采集蚂蚁,一边记录四周的天然环境。
我真是个傻子,独自步行攀登高山,居然不带地图,而且身边也只带了一本西班牙文词典。但是,我竟然真的完成了大部分的旅程。8月底的一个美丽清晨,我起了个大早,搭上由奥里萨巴开往拉波拉的巴士。到站后,就开始步行。这座山的南坡大多无人居住,我走完整条小路,一个人也没碰着,直到抵达我的目的地伦可索米克拉,那时已接近傍晚。
我的旅程由亚热带的植被开始。在海拔1 700米的高度,我进入了以鹅耳枥(hornbeam)和枫香(sweetgum)为主的森林,它们都属于温带树木;林内低处则到处长满了蕨类植物。海拔较低的地区,四处散生着浓密、阴湿的热带硬木林。而在这段不折不扣由新热带区通往新北区的过渡带上,蚂蚁的种类也是热带与温带混生的。有行军蚁、火蚁,再加上一些典型北温带的山蚁属(Formica)蚂蚁。后来证明,其中两种山蚁属蚂蚁都是新品种。
到了海拔2 400米的地方,我发觉一些松树开始现身在山脊上,而山坡上的阔叶树则以鹅耳枥为主。林地则因为牧场和堆满新砍原木的空地的关系,被切割成一块块的格子状。
等我终于登上伦可索米克拉后,才发现所谓的小村落全部加起来大约只有12户人家,这时我已累得快要瘫了。人们跑出来迎接我,而我只能尽可能地解释我来到此地的原因。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明白我的话或手势,不过,很快就有一户人家愿意给我提供膳宿。当他们在准备鸡肉晚餐时,我先休息了一会儿。
天黑之后,我又到附近的松林地里,试着采集更多的蚂蚁。这一回,我身边还有好几名青年跟着,他们面容严肃地听我解释,为何我要剥开腐木的树皮,或把小虫子塞到瓶子里。其中一名青年答应隔天要当我的向导,带我登上雪线。
当晚我几乎彻夜未眠。我的床就是一张桌子,而他们给我的唯一一条毯子,在温度降到4摄氏度时,根本就不足以保暖。我不时地爬起身,走到门口张望高挂在晴空中的皎洁满月。这里真是个适宜人居住的好地方,我暗想,只要你带足了毛毯。
第二天早晨,硬塞了些钱给招待我的主人后,我就和向导一起出发登山去了。当我们来到海拔3 600米到3 900米的高度时,进入了一片开阔的云雾林。这儿的松树干上生满瘤节,而枝干也被附生植物压得往下垂落。我越来越兴奋,然而却没办法再往上走了。对于平常惯居于海平面的人来说,这儿的空气实在太稀薄,我已经快喘不过气来了。
我推估,我们距离高山林线只剩100多米,而距离积雪的峰顶约900米到1 200米。当然,我的生理状况已达到极限。我先前实在太天真了,竟然认为我能够在36小时之内,由低地攀上高山,历经海拔4 000多米的变化还能继续往上爬。
再说,蚂蚁也开始变少了,即使是在阳光普照的空地上。我搜寻了一个小时,才在一片木材下翻出一窝蚂蚁。接着,我们转身下山,回到伦可索米克拉。我和向导握手道别后独自沿驴队小径下山。现在速度就快多了,不久就到了拉波拉,然后回到奥里萨巴的客栈。在这儿,冒险者别无所求,我倒头大睡了12个小时。
[1] 原文如此,似有误。——编者注
[2] 此为同物异名,目前的接受名为Strumigenys nitens。——编者注
[3] 英国蚂蚁学家博尔顿(Barry Bolton)于2003年发表的分类学专论中,将Macromischa属处理为切胸蚁属(Temnothorax)的异名。因此上文提到的两种Macromischa属蚂蚁,目前之接受名分别为Temnothorax wheeleri与Temnothorax squamifer。——编者注
[4] 同物异名,目前之接受名为Anolis chamaeleontides。——编者注
如果你是讲故事的人,
就找个好故事,
讲出来吧!
——美国电影导演霍克斯(Howard Haw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