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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猎人

2021年1月16日  来源:大自然的猎人 作者:[美]爱德华·威尔逊 提供人:kengpo70......

亚拉巴马大学成了我的救星,它为所有亚拉巴马州毕业的高中生敞开大门。不过,这扇门只开给所有顺利毕业的白人毕业生,这项惯例在当时已沿用了20多年。这儿的生活费极其低廉:每学期学杂费只要42美元,全年四学期(包括暑期)共168美元;房租每月7美元;洗衣费微不足道;课本每册2美元到10美元,而且如果买二手书的话还会更便宜。不论是搭便车还是巴士通勤,每月花费都低于20美元。我找到一间寄宿宿舍,这里提供一日三餐,食物丰富,包括鸡蛋、小薄煎饼、麦片、青菜萝卜、玉米面包,以及炸鸡脖或鸡翅,一个月只要30美元。

1946年到1947年这一整个学年,外加一期暑期课程,我在亚拉巴马大学的总花费大约700美元。通过提前毕业计划,我用三年修完全部的课程,因此只用了2 000美元多一点点的经费,就取得了科学学士学位,这数额比当时政府雇员或教师一年的薪资还低。

这笔钱全数来自我父母亲,没有贷款,也没有奖学金。自1946年9月我进大学以来,我的运气一直不错。父亲的健康略有起色,于是他和珀尔又搬家了。这一次是搬回莫比尔,住进一栋双联排房屋的其中一户,房子是在我一位老婶婶名下的。父亲在布鲁克利机场找到一份会计工作,因此也有能力支付我的部分花费。母亲注意到了我们经济拮据的情况,于是又帮我补足余额。

身为两对父母的独生子,我备受呵护,踏上比我原先期待还要更安全的路途。话虽如此,亚拉巴马大学宽松的入学标准以及低廉的学费,也是我能力争上游的先决条件;不只对我,对于其他数千名境况比我更差的学生也是一样。我始终是亚拉巴马大学忠诚的校友。

1980年,我的足迹又兜回了母校,受邀在春季班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令我快慰的是,听众席里,黑人学生散坐在白人学生之间,机会之门当时已真正为全体学生敞开。

与“老同学”一起成长

想当年,父亲开着他的新车载我初抵塔斯卡卢萨(Tuscaloosa)的那个9月的下午,亚拉巴马大学校园简直是一片混乱。退伍军人蜂拥而入,享受《退伍军人权利法案》给他们的权益。基础设施全都过度拥挤,校园附近的交通纠缠成一团,师长、行政人员及学生顾问也不得不加班工作,以应付这场自1865年以来最严重的危机(1865年,一团官校生出征加入联邦骑兵纵队,结果吃了败仗,眼睁睁看着北方军把大学烧成灰烬)。

我进入大学后,遇到一些比我年长10岁的同学,他们从前多半都只亲历过一两年的惨烈战役,例如我的好友,生物系的罗尔斯(Hugh Rawls),就只见识过10分钟的战况。当时,他驾着水陆两栖坦克登陆塞班岛(Saipan);上了海滩,日本人的炮弹先是落在他的左方,继而落在右方,最后则命中靶心,落在他的坦克上。当时只有他和炮手能够勉强爬出车外。正当他蹒跚退回海岸边时,狙击手射中了他,使他从此终生残障。我的另一位好友鲍斯强(Herbert Boschung),则在执行德国上空战斗任务时,经历三次坠机。其实这些同伴也极少再谈论这些往事,他们已经开始了新生活。

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不是亚拉巴马州的本地人,因为离他们家比较近的大学都人满为患,没办法再收他们入学了。我和这些老大哥相处得很好,而他们也很习惯友好地和17岁大的新生混在一块儿。就各方面而言,大学生活对他们和对我来说都同样陌生。也因为如此,和他们一道摸索的我,变得更有自信了。

亚拉巴马大学为了解决学生人数过多的问题,在3千米外的塔斯卡卢萨城郊,从一所军医院弄到部分用地,并整修了上面的建筑物,就这样创建了亚拉巴马大学诺辛顿校区(Northington Campus),而我就住在那儿。

刚开始的时候,我的许多上课地点甚至是在活动屋(Quonset hut)或娱乐室里。军医院是在大战期间兴建的,规模相当大,因此我们大都能拥有自个儿的房间。我的房间位于从前的精神病房区,四周墙壁都贴满了软垫。

1978年,也就是32年后,我望着它那座高耸的大烟囱被炸毁,倾倒,同时周边建筑物也一并被摧毁——电影中播放着这一幕,那是伯特·雷诺斯(Burt Reynolds)和莎莉·菲尔德(Sally Field)主演的动作片《卖命生涯》(Hooper)里的高潮戏。于是,诺辛顿校区在为华纳电影公司(Warner Brothers Gotterd?mmerung)效力后,就永远消失了。

急着规划生涯

尽管住在软垫病房中,我还是在这所大学里找到了家的感觉。开学后不久,我就踏上一段有扶栏的阶梯,走进诺特厅(Nott Hall)的大门。诺特厅建于20世纪20年代,但是早在南北战争前就已经由建筑师设计好了。此行我要拜访生物系主任沃克(J. Henry Walker)教授,先向他自我介绍一番,进而讨论我的学习计划。

这项略嫌鲁莽的举动完全不是出于任何自我膨胀的意识(我那时还是个胆小的男孩,狂傲脾气是后来才发作的),纯粹是误以为一般大学生也会在刚入学时,就忙着搞定学业方向。既然如此,不如早点儿咨询师长,以便在研究或特殊科目方面得到指引。另外,我由于常常听到身边这群退伍军人富有男子气概的对话(他们大都已拥有扎实的生涯计划),也更加强了我的这种想法。

沃克长得就好像小一号的哈定总统(Warren Harding,美国第29任总统),是英俊的中年男士。他有一双蓝眼睛,一头早生的华发,以及标准美国南方绅士的细致修饰。他用轻柔的语调和精准的手势与人打交道,同时对任何事物都很谨慎。我后来才知道,他连系里的邮票都要锁在办公室的保险箱中。

沃克一边听我滔滔讲述亚拉巴马州的蚂蚁,观看我的标本盒,一边点头表示鼓励。他喃喃赞同,仿佛大一学生跑到他办公室来大谈昆虫学生涯,是一桩例行公事似的:“是啊,是啊,非常有意思,老弟,非常有意思,你做得非常好。”后来我才发现,凡是比他年轻的男性都被他称为“老弟”。接着,他打了通电话,陪我走上一段阶梯,来到威廉斯(Bert Williams)的办公室。威廉斯是位年轻的植物学教授,刚从印第安纳大学过来。

威廉斯30来岁,身材高瘦,有点儿驼背,面孔长得有点儿像林肯。他毫不犹豫地热烈欢迎我,好像我是年度轮休的访问学者似的。我们讨论了一阵子蚂蚁、博物学以及植物学,然后他把我带到实验室里的书桌旁,问我想不想在这里做我的研究。此后,威廉斯对我始终是慷慨无比。他借给我立体显微镜、实验玻璃器皿以及酒精,另外还提议将来可以带我一块儿进行田野调查之旅。在那年年底,他让我担任兼职研究助理的工作,追踪放射性磷在植物根部的流动情形。

师恩无价

或许是因为威廉斯当时没有研究生,但他对我的这般照顾,绝对也是因为他天生慷慨又爱关心他人。威廉斯对待我的态度,就像是对待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员一样。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好像加入了他的家庭,成为他家里的一员,一个颇受宠的侄儿什么的。我从没碰见过比他更仁慈、更有影响力的师长。43年之后,也就是1993年,我以最快乐的心情迎接威廉斯的孙女来到哈佛大学,开始她的大学生涯,并尽可能地协助她。

我从另外6名生物系师长那儿也一样受到了热诚的关照,差别只在于私人情谊色彩比较淡。他们已习惯把时间全部奉献给大班级的医科预科生,这些学生的需求一清二楚:解剖学、生理学、组织学、寄生虫学等正课,以及课本外的各种实验课。决心从事纯科学研究的大学部学生较罕见,他们必须依照自己的计划来学习。在这么多不同师长的指引下,我的学业进展得相当好。

除了课业外,他们还把门徒所能领受到的最无价的礼物送给了我:让我知道师长们并非无所不能,我很可能会获得他们所没有的数据,因此我的努力是非常珍贵的。

我在生物系大楼的一处低层入口处安装了一个水族箱,把我在某次田野采集时捉到的巨无霸两栖鲵放进去展示。当它前后摆动、啃咬活蹦乱跳的小龙虾时,同学们都看得入了迷。另外,我还捉了一整窝内瓦蚁属的行军蚁,里面的数千只工蚁骚动不已,我在威廉斯的实验室里打造了人造蚁巢,并把它们养在里面。接着,我开始观察与它们共同生活的寄生性甲虫以及蝇类。这群娇客之中,有一种Paralimulodes属的微小甲虫,它们会像跳蚤般骑在工蚁背上,靠着舔食蚂蚁身体分泌的油脂生存。这些观察研究后来成为我早期一篇科学论文的基础。生物系的师长常对我颔首微笑,或在走廊相遇时与我小谈一番,让我知道他们认为我投入的努力,不仅有用而且很重要。

对美国其他地区而言,亚拉巴马大学的招牌就是橄榄球。会让人直接想到的是20世纪30年代黄金时期的“玫瑰杯”、70年代和80年代的“糖果杯”,以及与奥本大学(Auburn University)间的严重宿仇,当然还有教练“狗熊”布莱恩特(Paul William“Bear”Bryant)的传奇故事。然而,这些都只是这所杰出公立大学最容易让人看到的特色。

亚拉巴马大学也拥有一流的学者和师资,而且提供大把的机会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这个世界,进入专业领域,就像我1946年入学时的情况。如果你不反对比较老式的描述,也可以这么说:亚拉巴马大学提供机会让学生成才。

就科学领域的大学课业训练而言,亚拉巴马大学并不逊于哈佛、普林斯顿以及剑桥等一流大学。而我个人曾经蒙受的关照和鼓励,更是其他学校不可能给我的。

要造就一位科学家,师长的亲和力与赞赏是很重要的因素。然而,真正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在于学生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否则,即使学习环境再好,你依然会失败,而且再也没有任何借口能使了。你若是个蹩脚的猎人,森林对你来说永远空空如也。

在不用花时间打工的情况下,我为自己的大学课业进度拟了个时间表。我对一般学科付出的心力,仅要求大部分能获得甲等的成绩就行,剩下的时间则用来专心做研究、读书,以及和师长或其他同学交谈。主要是讨论进化生物学,但是话题范围其实很广,从地理学、哲学到创意写作技巧,不一而足。

叛逆的青春年代

我从未加入亚拉巴马大学校园社交生活的任何一个兄弟会,原因很简单,因为从来没人邀我加入。在大学最后一年的尾声,我被引介进入一个全国性的荣誉学社“斐·贝塔·卡帕”(Phi Beta Kappa,即三个希腊字母φ、β、κ),作为我整体成绩优秀的奖赏。

毕业典礼那天,我从塔斯卡卢萨搭一对中年夫妇的便车去学校。他们载我到校长家附近下车时,那位太太告诉我,她的儿子是“西格马·艾普西隆·阿尔法”(Sigma Epsilon Alpha,即三个希腊字母σ、ε、α)的成员,接着就问我属于哪个兄弟会,我答道:“斐·贝塔·卡帕。”她说:“奇怪,我怎么从没听说过这个兄弟会。”我心想,真是太糟糕了。

大学头两年,我身兼大学预备役军官训练团(ROTC)的军校生身份——亚拉巴马大学所有的男生都被强制参加。那时我正值青春期尾声的偏激期,一心希望整个世界都来迎合我内心崇高的但又未经检验的道德标准。这时,我对大部分美国文化都不屑一顾。我这些激进思想的指导手册为美国作家威利(Philip Wylie)撰写的《小人年代》(Generation of Vipers)以及《道德论》(An Essay on Morals),都是非常幽默的讽刺文章,声讨组织化的宗教、市侩习气、偶像崇拜,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美国人的小毛病。如果在当时就有所谓激进左派学生活动的话,我恐怕也会和他们一起,手挽着手,每周都进行毫不妥协的抗议活动。

有一天,大学预备役军官训练团操练时,我对一名教官说,行军和打靶早就已经被原子弹给淘汰了。我说,咱们现在排练的分列式只是没用的把戏,仅能够用来纪念过去,就好像五朔节时绕着五月柱跳舞一样。这名教官是很平凡的职业军人,待在这个边陲哨站里等待退伍,那时他的表情完全不为所动,只咆哮了几个听不清楚的字眼,很可能是骂人的话。

错领射击奖章

到了这个时候,我对军队的情感相当复杂。在我大二那年的州长日,詹姆斯·福森(James Folsom Senior,他儿子小福森后来也于20世纪90年代担任州长)从首府蒙哥马利(Montgomery)的州长办公室跑来大学预备役军官训练团。他是相当有分量的民主党员,也是非常支持教育的州长。他由于有着高塔般的雄伟身材,就被昵称为“大吉姆”;另外,他也因为报纸杂志上刊登过的小道消息,而被昵称为“亲嘴吉姆”。总之,老福森早就成为亚拉巴马州的传奇人物。

我站在队伍前方的杰出预备役军官学生行列中,等待接受学业优良奖章,而身边其他人则是射击奖章的受奖人。老福森在一群闹哄哄的州警、军官以及学校行政人员的簇拥下,大驾光临。那天,他很显然是处在微醺状态。但是对他来说,早晨8点以后在公共场所用这副姿态露面仍属正常,他脚步有点儿不稳地逐一为领奖人颁奖,同时还说上几句话。当他来到我面前时,向我问道:“孩子,你打哪儿来的?莫比尔?那是一个好得要命的地方,好得要命。”他转向旁边由校方助理捧着的盒子,颁给我一枚“射击奖章”。我非常高兴拥有这份得来全不费功夫的奖章,即使只能暂时拥有一下子。

我对射击奖章的喜爱,远超过温吞吞的学业奖章,因为既然是以预备役军官的身份受奖,奖项却是文绉绉的英国文学之类的,听起来总是有点儿不伦不类。第二天,我才很不情愿地把这枚奖章交还给大学预备役军官训练团总部。

加入博物圈

左派激进思想以及大学预备役军官训练团里不顺利的经历,是我自己选择路程中的小缺憾。当我找到有助于培育科学家的理想环境,或者说至少是数种可能的理想环境之一时,我要成为生物学家的决心又更加强烈了。这有点儿像政治革命爆发的情形。

刚开始,几个很有野心的学生常常在一块儿工作、讨论,而且合力反抗长者,以便树立自己独特的行事准则。这个小圈子至少两人,至多五人,超过五人就会使得小圈子失去稳定性。他们会从某个地方找来令人兴奋的新想法,这个想法必须一方面能转化成行事准则,另一方面又能提升野心,使他们坚信自己拥有了少数人共享的划时代真理,因此未来也是掌控在自己手里。

后来,出现了一位远方的权威人物,在本例中,可能是写过革命性文章的科学家,也可能起码是一群年迈的改革者,曾经创制出能令人接受的法则。这群圣者距离门徒越远越好;在20世纪中期,欧洲是最理想的地点,法国或德国的学究尤其具有威力。而且如果他们的论文很难翻译那就更好了,因为这么一来,更是需要说英语的门徒来阐释才行。最后,再有一位年长的地方性代表人物现身,他(或她)推崇这种新想法,而且还能把这些年轻人的准则理念具体化,并加入他(或她)的性格以及工作习惯中。

我在大二那年加入的小圈子都是立志要做博物学家的,而且大家都相当有野心,虽然其他成员的年纪大我2岁到7岁不等,但和我一样都是这方面的新手。许多成员后来都成了颇有成就的学者,例如底特律来的鲍尔(George Ball),他后来是艾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的昆虫学教授;亚拉巴马土生土长的鲍斯强,本来留在大学当教授,后来则成了亚拉巴马州自然史博物馆的馆长;罗尔斯因热爱软体动物,而在伊利诺伊州当上了教授;再有就是纽约人瓦伦丁(Barry Valentine),他后来成为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动物学及解剖学教授。

严师查莫克

在这个小圈子里,查莫克(Ralph Chermock)担任我们的指导老师,他刚从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过来,担任助理教授。他是切尔马克(Erich von Tschermak)的亲戚,切尔马克是重新发现并确认孟德尔(Mendelian)遗传定律的三位科学家之一。查莫克是非常厉害的蝴蝶分类专家,而且相当深入地钻研进化生物学。

查莫克年仅30岁,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是业余拳击手,长着一副运动员的强健体格,手臂粗壮,经常在办公室地板上表演单手俯卧撑,来镇吓追随他的学生。不过,他也是个神经紧张的人,烟不离手,而且有时会突然爆笑或咯咯傻笑。他还有个很令人不安的习惯:全神贯注地倾听你跟他说的每一句话,歪着脑袋,脸上挂着一副鼓励但又像揶揄的笑容,活像是位精神科医生或生性多疑的面试主考官。

我把查莫克的行为举止记得这么详细,也许是因为他给过我特殊待遇。他在1947年刚到亚拉巴马大学时,立刻就看准我会因为受到太多夸奖而被宠坏,成为一个过度自信的年轻人,适时地调教一下也是理所当然的。

他在进化理论课的期末考试上,给我打了“A-”而不是“A”,这令我颇为愤慨,因为我自认为表现得非常好。直到30年后,我重读当年的考卷,才察觉到自己的表现确实不够好。

无论如何,只要一有机会,他就要压一压我的气焰。当我仔细、谨慎地在实验室中用我自个儿发明的“自助餐”方法,完成路易斯安那瘤颚家蚁(Strumigenys louisianae)选择猎物的实验后,我把研究报告拿给他看,他一点儿也没有为之动容。他很严肃地告诉我,除非我能回到田野中,在未被人为干扰的蚁窝中,实地找到被它们捕获并杀死的同样的猎物,以证明我在实验室里得到的结论,否则我永远都不能发表该文章。

我知道这有点儿像是大海捞针,但我还是付诸行动。日复一日,我寻找这些很难看见的小蚂蚁,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拨开它们的窝,最后终于发现一个蚁窝里有一只我要找的那种猎物。贪吃的蚂蚁幼虫尚未来得及大快朵颐,所以猎物还算完整,可以辨认出来;这件事之后,查莫克对我的态度也变得比较宽厚起来。我一生当中遇到最好的老师,包括查莫克在内,就是那些会告诫我“你应该还可以表现得更好”的老师。

鲍尔和瓦伦丁一来到亚拉巴马大学,就摆明了要跟查莫克一道工作。和查莫克在一块儿之后,他们都受到了康奈尔大学神秘气质的影响,也就是康奈尔大学昆虫系的好名声。这个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伟大的奠基者康斯托克(John Henry Comstock),他献身于昆虫学领域,并且用最专业的水平来研究昆虫,为他博得了国际名声。由于景仰这则传奇,我觉得自己最好也能加入他们。

新达尔文运动的冲击

查莫克小圈子里供奉的先知人物是那些“进化新综合论”的设计者。在1947年,这群奠定新综合论的学者,都是在响当当的机构中工作的中坚分子,比如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以及纽约国家自然史博物馆等等。查莫克圈子里的“圣经读本”是迈尔于1942年撰写的《分类学和物种起源》。迈尔是国家自然史博物馆鸟类馆馆长,但是他的学术训练主要是在德国完成的,这一点更增加了他的崇高地位。迈尔在系统分类学和生物地理学上鼓吹的革命传遍了全世界,尤其风靡英国和美国,这两个地方都举国大力支持达尔文进化论。

各位请先容我解释一下,为何“新达尔文运动”会造成这般不寻常的冲击。大约在1920年,也就是我以学生身份接触到它的二十几年前,进化生物学早已被瓦解成一团乱糟糟的博物学观测资料,它最出色的理论则是以统计相关性为基础,结合几条规则和地理条件而成。至于达尔文理论的核心——自然选择法则,则备受怀疑。遗传学家认为,生物进化的进展,受突变的影响较大,受自然选择的影响较小。前者是以不连续的方式造成遗传特征的改变;后者则是作用在连续变化的特征(如体型、本能、消化等)上,以渐进的方式改变遗传特征。

现在回顾起来,很显然两种说法都没错。如今我们已经很了解,变异的确会经由突变产生,而有性繁殖在突变重组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变异。事实上,变化可大可小;而自然选择则通过各项遗传特征,如体型、本能及消化等,来决定哪些基因突变和重组得以生存,并繁殖更多的下一代。

这项综合的观点,基本上是由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再加上基因突变的观念合成的。它由于和达尔文主义的关系如此紧密,所以才被称作“新达尔文主义”(Neo Darwinism),或是更常被称呼的“新综合论”。

在20世纪20年代以及30年代初期,一群种群遗传学家,例如苏联的切特韦里科夫(Sergei Chetverikov)、美国的莱特(Sewall Wright),以及英国的霍尔丹(J. B. S. Haldane)和费希尔(Ronald A.Fisher)等人,他们利用数学模型阐释出:一个突变的基因,即使它的生存及生殖优势只比另一个基因高一点点,譬如说1%或2%,它还是有办法在该种群中取代后者。理论上,这类取代进行的速度可以很快,甚至不出10个世代就可完成。

像这样一个或数个基因发生改变的微进化(microevolution),累积之后就能够形成巨进化(macroevolution),创造出像眼睛、翅膀之类的崭新结构。同样,微进化最终也能够驱使单一物种进化为两个或更多子物种,而这个过程正是更高层次生物多样性的源头。

新综合论使得原本遗传学家和博物学家眼中不同的世界观趋向一致。它让这两个领域里的科学家把整个进化学当成孟德尔遗传学的延伸来检视,然后,再补上因分子生物学而更加完备的遗传学。

新综合论里的博物学,已依循了遗传学及自然选择理论。如果一定要替这门“新博物学”定出创始时间的话,那么应就是杜布赞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发表《遗传学和物种起源》(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的1937年。因为这是有史以来头一遭,来自田野与实验室的新数据能精确定义出物种或种族(race)间的差异,并且阐明种群内染色体和基因变异的本质,以及微进化的步骤。

看起来进化已经用遗传学稳稳地打好基础了,至少在接下来的20世纪40年代末期是如此,也就是我念大学的时候,遗传学家似乎再也说不出任何能颠覆新综合论的东西。只有靠真正出人意料的重大发现,才可能做得到这点。虽然许多雄心勃勃的生物学家都曾试图扮演革命家的角色,但是直到今天,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的新变革。

科学猎人

博物学家都拥有自己的“猎人执照”,而在查莫克的圈子里,迈尔的《分类学和物种起源》以及杜布赞斯基的《遗传学和物种起源》,就是我们的狩猎指南手册。我们向迈尔学习如何把物种定义为生物学单位。借助他书上的话语,我们仔细思虑,预期可能发生的“例外”,也探究物种形成的过程。借由亲缘关系(phylogeny)的观点,我们得到了更清晰、更合逻辑的思考方式来看待分类学。根据这套系统,两个物种间的差异可以用“这两个物种分开之后的进化程度”表示出来。

我们的基本装备里还有辛普森(George Gaylord Simpson)于1944年出版的《进化的节奏与模式》(Tempo and Mode in Evolution)。这名伟大的古生物学家声称,出现在现存物种身上的进化证据,其实和化石记录是一致的。到了1950年的时候,植物学也以斯特宾斯(Ledyard Stebbins)所著的《植物的变异与进化》(Variation and Evolution in Plants)进驻主流阵营。

于是,我们配备了权威性十足的教科书;同时,我们还拥有田野指南以及每个人先前就已经培养的专长:鲍斯强专精于鱼类、两栖类和爬行类,罗尔斯专精于软体动物,鲍尔和瓦伦丁专精于甲虫,我则最懂蚂蚁。而且我们还有一大优势——瓦伦丁有车!

我们是拥有科学执照的猎人,准备随时上路,去探测生态系统丰富多样的亚拉巴马州。在这之前,博物学家对亚拉巴马州的探索算不上很全面。

无数个野外采集的日子

查莫克鼓励大家不要只采集个人偏爱的生物,也要为亚拉巴马大学添加一些两栖类及爬行类动物的标本。每逢周末或假日,我们就出发前往州内的偏僻角落,而且会来来回回好几趟。我们把车停在路旁,爬下沼泽,沿着泥泞的溪岸前行,并且在遥远的山坡树林里忙进忙出。

多雨的春季夜晚,我们驾车驶过荒凉的乡间小路,默默无语地倾听蛙鸣大合唱。有时,我会坐在车子前面的保险杠上,由罗尔斯或瓦伦丁以低速驾驶。我用左臂抱着车灯,右手则抓着一只采集瓶,凝神注视着是否有青蛙或蛇被明亮的车灯扫射到,只要一有发现,驾驶员就立刻停车,让我冲过去捕捉动物标本。

有些夜晚,我们也会就近在塔斯卡卢萨的大街上逛逛,观察、采集那些受到店面或加油站灯光吸引而来的小虫子。

在这些探测活动中,我吸收了许多有关螯蜂科(Dryinidae)、石蝇科(Perlidae)、刺蛾科(Limulodidae)、长角跳虫科(Entomobryomorphae)、无肺螈科(Plethodontidae)、石蜈蚣科(Lithobiidae)、天蛾科(Sphingidae)和蜻蜓科(Libelludidae)的新知,也因此而越来越深入生物多样性的核心。对于我们日渐增长的专业能力,查莫克实际上并不感到惊讶,他反而半带严肃地告诉我们说,除非我们能知道1万种生物的名字,否则就不配说自己是生物学家。

我怀疑他自己能不能通过这一关,不过其实这也不重要,因为领导的夸张用词,正好可以督促我们努力不懈。

当我满18岁时,已经彻底走上科学之路,科学成为我唯一的专业。虽然已跨出童子军年代,但我又重新回到争取勋章的老路上,不过这回是通过研究、新发现以及发表文章等方式。我开始明白,科学也同样是社会活动。从前我把大部分时间耗在了博物学上,学习野生动植物的种种知识,同时享受着个人的冒险旅程,而不大在意别人对我的所作所为有何看法。

然而现在,就如同怀特海(Alfred N. Whitehead)曾经提到过的,科学家并不是为了学习而去发现新事物,而是为了发现新事物而去学习。

我个人的乐趣如今也略具社会价值。我开始不断自问:这些研究不只对我个人而言很新鲜,对科学界而言也是崭新的发现,而我究竟从中得到了些什么?

鲜少被人探测的亚拉巴马州野生环境,给查莫克小圈子提供了无限多发现新事物的机会,即使小圈子里的成员过去的训练不够多也无妨。有天晚上,我们驾车缓缓驶过亚拉巴马州中部,准备驶向佛罗里达的锅柄状狭长区域。一路上,我们不时停下车,倾听蛙群在雨水高涨的路边小沟中大唱求爱之歌。如果你想模仿蛙群合唱的声音,只要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扁梳,用指甲边缘顺着梳齿刮过去就可以了。

当时,我们正在搜寻产于北方、用颤音唱歌的黑拟蝗蛙沼泽亚种(Pseudacris nigrita triseriata)和产于南方、唱歌方式略有不同的黑拟蝗蛙指名亚种(Pseudacris nigrita nigrita)这两个亚种会合杂交的区域。天将破晓时,我们在接近佛罗里达州边界的地方,遇到了突然大幅改变的蛙鸣大合唱,而且这样的改变来得非常突兀。于是我们推论,其实这两种青蛙在繁殖上是相互隔离的物种,它们无法相互交配,因此,它们的学名应该被正式区分为沼泽拟蝗蛙(Pseudacris triseriata)和黑拟蝗蛙(Pseudacris nigrita)。

后来经过一些专家研究证实,我们说的果然没错。

另外还有一次,我们沿着亚拉巴马州北部一处洞穴中的地下溪流涉水而行,结果让我们发现了新种的白色小盲虾。又有一次,瓦伦丁和我在一处阔叶树和松树的混合林中,采集到亚拉巴马州第一只罕见的缺翅目(Zoraptera)昆虫标本,而且很快地把我们的记录发表在昆虫学的专业期刊上。

有时候我会独自采集,这已经是老习惯了。有一次我在挖掘塔斯卡卢萨附近沼泽地周边的土壤时,发现了一种很漂亮的小蚂蚁。这个新种有着深棕色的身体和黄色的腿,于是我把它们唤作塔斯卡卢萨细胸蚁(Leptothorax tuscaloosae)。

像这样属于基础层次的科学发现,对我来说既简单又非常愉快。我真没法理解,为什么学校里大部分的学生竟然不想成为生物学家?

外来小害虫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我对一种外来的火蚁产生了强烈的研究兴致。我第一次看到它们是在1942年的莫比尔镇上,这种臭名昭著的小害虫开始不断传播开来,侵入城市,也侵入田野及郊区树林中。

1948年,《莫比尔纪事报》“户外生活”专栏的编辑齐巴克(Bill Ziebach)开始撰写一系列文章,探讨这种蚂蚁对谷物及野生环境的威胁。他跑来询问我关于这种蚂蚁的数据,然后在报上引用了我的话。结果,1949年年初,亚拉巴马州环境保护部邀请我进行有关这种蚂蚁的研究,并评估它们对环境造成的冲击。当年春季班开学时,我暂别亚拉巴马大学,以19岁的年龄展开为期4个月的昆虫研究,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扮演科学家的角色。

我和另一位生物学者伊兹(James Eads)携手合作,他和之前的许多伙伴一样,也是二十几岁的退伍军人。最重要的是,他有车。伊兹和我交叉穿越亚拉巴马州西南方以及佛罗里达州“锅柄带”西边的乡间,测绘这种蚂蚁入侵范围扩大的半径。我们掘出蚁窝,分析蚁窝的构造,探测谷物受损的田地,并访问当地农民。

到了7月时,我们将厚达53页的分析报告送交位于蒙哥马利市的环境保护部办公室,报告的标题为《亚拉巴马州的外来火蚁Solenopsis saevissima变种richteri报告书》。报告书中提出了某些原创性的发现,直到今天还获得引用。例如外来火蚁散播速度(沿各方边界每年推进8千米)、本土火蚁的局部灭绝,以及因外来火蚁直接食用种子和幼苗造成的中度农作物损毁情况等。

关于这种声名狼藉的小昆虫的俗名,也有一段很值得一提的故事。一直到我们第一次在蒙哥马利市和州政府官员会面之前,这种蚂蚁都被称为“阿根廷火蚁”,也就是以推测的原产地来命名(不过现在已经知道,它们的确在阿根廷北部分布极广,远达巴拉圭边境)。会议中,某位政府人员提出,“阿根廷火蚁”这个名字可能会惹恼阿根廷人;我们已经拥有太多像“德国蟑螂”“英国麻雀”之类的名称。他说,我们应该趁着还来得及,赶快把这个名字改掉。这时,又有另一位先生,我已不记得是谁了,建议改成“外来火蚁”。于是,“外来火蚁”这个名字就出现在我的报告里了,然后媒体跟着使用,最后,也就出现在了科学专业文章中。

无心插柳柳成荫

第二年,当我在亚拉巴马大学修习硕士课程时,又更进一步深入研究外来火蚁。伊兹和我,再加上国家自然史博物馆的史密斯,我们三个人一道发现了来自不同蚁窝的这种外来火蚁,其中工蚁的身体颜色会有差别,从深褐色到淡红褐色不等。我更进一步观察到,浅色工蚁的体型较小,而且它们的蚁群似乎渐渐拥有优势,慢慢取代了深色工蚁所属的蚁群。到了1949年,深褐色蚁群多半已经只出现在亚拉巴马州以及密西西比州的边缘地带;在外来火蚁最初的引进地点莫比尔镇上,深褐色蚁群甚至完全消失了。

我设计了实验,想知道这种火蚁在颜色及体型大小上的不同,是否肇因于遗传上的差异。

我发明的其中一项实验方法为:把浅色蚁后引进深色蚁窝中,然后观察浅色蚁后在转换后的环境中饲育出来的子代颜色是深是浅。结果,子代的颜色还是跟蚁后一致,这提供了证据显示(但是并未绝对证明):浅色与深色的差异来自先天遗传。

在进行调包实验期间,我还发现另一项有趣的事。如果同时将多只蚁后引入一个新蚁窝,工蚁群一定只会留下一只蚁后,而把其余蚁后处死。处死的方式是叮蜇,然后肢解。工蚁从未一时糊涂宰掉最后剩下的那只蚁后,这种错误将会使得蚁窝失去生育更多工蚁的能力。这项研究结果也预示了30年后另一位昆虫学家的发现:工蚁有办法在诸多蚁后中挑出一只最健康、生育力最强的蚁后。

稍后,我在1951年发表的一篇关于外来火蚁发展史的文章中提出了我的想法:不同颜色的蚁群属于同一物种内的“变种”(variety),而非两个不同物种。1972年,布伦(William Buren)经过努力研究后,进一步证实了我原先的发现,但是他把浅色火蚁提升为独立的物种,取名为“入侵红火蚁”,学名的意思是“无敌的红火蚁”(Solenopsis invicta)。

到了1972年时,即使美国政府全力阻止它们继续扩散,投下了密集人力及超过1亿美元的经费,但这种蚂蚁仍扩散到了整个美国南部。当时,我接受了访谈,曾用一句话来概括说明这整桩任务是徒劳的(这句话日后经常被引用),我说:“火蚁消灭计划,就相当于我们与昆虫界的越战。”

我早期在火蚁方面的研究成果令我极为兴奋。我发觉,自己童年时期那些漫不经心的自我学习,竟然也能凝聚成对大众有益或有实用价值的东西。我从中获得的自信心有助于引领我顺利通过未来关键的数年,那几年我正经历着智慧成长的严苛考验。

勤能补拙?

差不多在同一时期,还有另一项令我痴迷的事物,曾经短暂闯入我的学术生涯中。我对所谓“四分钟一英里赛跑”的传奇深感震撼,这个速度被认为是人类田径运动史上无法突破的极限。

1945年,当黑格(Gunder H?gg)用4分零1秒4的时间将1英里路程跑完的时候,引起人们热烈讨论,不知这名伟大的瑞典跑者是否已经达到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速度。当然,这类臆测完全失掉了准确性,因为根据历史数据显示,完成1英里赛跑的时间,在过去80年来几乎是直线下降;当黑格刷新世界纪录时,这样的趋势也完全没有任何探底的征兆。因此,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只要简单推测一下就不难看出,用4分钟跑完1英里的纪录,随时都有可能被打破。

1954年5月6日,这个划时代的时刻终于来临,英格兰选手班尼斯特(Roger Bannister)创下1英里跑3分59秒4的成绩。从那之后,更是有数百名运动员刷新此项佳绩,使跑完1英里所用的时间持续降低。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纪录已经低到3分46秒31的程度。

然而,在1948年,当全世界的运动员都准备好要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首次举行的奥运会时,长跑项目依然停留在浪漫阶段。4分钟跑完1英里的赛跑仍然是田径场上的“珠穆朗玛峰”。7月10日,我在《周六晚邮报》(Saturday Evening Post)上看到一篇文章,它宣称欧洲运动员将会在长跑项目中“狠狠修理美国佬”。作者写到,欧洲选手的训练时间较长,而且也比软绵绵的美国选手更愿意忍受纪律约束和痛苦,他们一定会包揽田径赛奖牌。《周六晚邮报》上面有张黑格的照片,以极大的步伐在田径场上飞奔,黑色长发高高飘起。

我忽然迷上了一个想法:借由意志力和严格纪律来破纪录!我自忖,如果你的身体不够强健,或许还是能靠精神上的强健而赢得冠军。这又是我的行事风格——自个儿做,避开团体的拖累,不让任何人看见你的苦练和失败,直到你能取得一定的优秀成绩为止。

最无望的选手

于是,我买了双陆军军靴,以增加双脚负重和身体的耐力,然后开始练跑。我跑过莫比尔的后街,跑到乡间,等返回塔斯卡卢萨后,又继续沿着诺辛顿校区一圈又一圈地跑着,把校区当成大田径场。

1948年夏末到冬季,我都在僻静的地方苦练,通常是利用晚上的时间。我在正规运动员离开运动场后,到煤渣跑道上练习,体会一下跑四分之一英里(即400米)的感觉。我每次练习一两个小时,既没有教练,也没有训练计划,更没把我的努力告诉任何人。我只是默默跑着,脚上穿着一双重鞋,因为我认为,等我稍后换上轻便的跑鞋后,我的脚会因原先穿惯了重鞋而变得轻盈如飞。

到了2月,我试着加入田径队。我直接到更衣室报了名,套上生平第一双钉鞋,然后走上田径场,在教练用秒表计时下,试跑1英里。我在“5分钟多一点”的时间内跑完1英里。教练很好心地没告诉我实际成绩,而我也不想知道。

我实在失望透了,而且觉得非常丢脸。这一回,不只是我的肉体失败了,连我的哲学也失败了。但是,如果我再多练一下,一定能够表现更好的!教练也很仁慈地同意了,他建议我不妨练习2英里长跑。在1949年的美南运动联盟(Southern Conference)比赛项目中,并没有诸如1万米或马拉松等长跑项目,2英里就是最长距离的赛跑了。

于是,我开始每天下午练习2英里长跑。然而,一切终究是太迟了,而且显然毫无指望。我已经是19岁的高年级生了,此外,在教练眼中,我一定也是他手底下最没希望的选手。不久之后,当我获得暂时的工作委托,要去调查亚拉巴马州的火蚁时,教练和我终于双双得以免除更大的窘境。我告诉他我要退出了,并把钉鞋交还回去。他并没有难过得流泪。

20年后卷土重来

这项失败令我难受了好几年。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到,如果我在16岁或17岁就开始练跑步,再加上适当指导的话,情况会是如何?也许我至少能达到加入田径队的标准?我会不会因此而成为黑格的美国敌手?

1970年,当我41岁时,又开始跑步了,不过这次是为了减肥和增进健康。等我达到这些目的后,我察觉到那股昔日的火苗又重新燃起,疯狂的希望又出现了:或许我还是能在40多岁的年龄层中,和他人一较长短,跑出世界水平。很显然,现在不可能跑出4分钟1英里的成绩,但也许能跑出5分钟1英里的成绩呢!

我一边花时间独自练跑步,一边开始查询不同年龄层的世界纪录,从小孩查到老人,查各种不同距离,查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纪录。我发现,虽说大部分世界纪录从某个年龄层过渡到下个年龄层时(例如从29岁到30岁,再到31岁),都是由散落在世界各地不同的人在不同的运动会上创下的,然而,每一项纪录都形成了一条紧密的点线。在100米短跑项目上,这条曲线的高峰落在20岁出头的地方,而马拉松项目的曲线高峰则落在20多岁近30岁的阶段。这份统计数据显示,所谓世界第一,不论是何人,身在何处,何时比赛,只要知道他的年龄,差不多就可以准确预估他将创下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换言之,单靠年龄就可以说明几乎所有世界纪录的变化。

这样的结果令我印象深刻。它似乎证明了遗传决定一切,至少在这个层面是如此:成绩会依循预定的轨迹,而这也是人类能力的限制,没有任何运动员能例外,即使是拥有钢铁般意志的长跑选手也一样。我计算出以我的运动能力可以获得的结果:根据1949年我的1英里长跑成绩“5分钟多一点”和当时的世界纪录4分钟多一丁点,折算成分数比例;然后再把它乘以70年代40岁出头的男子该项世界纪录,得出我当时个人可以达到的最佳纪录约为6分钟。

再度失利

多可悲啊!在一场千分之一的遗传差异即可左右胜负的运动会上,我却带了相当于25%的遗传缺陷!接着,我心中又感受到了青春期时的心潮澎湃。我一定要打破这个明显的遗传束缚,洗刷1949年的耻辱!

这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慢跑风靡各地之前。当时我住在马萨诸塞州的列克星敦(Lexington),我穿着网球鞋跑在我家附近的大街上,其间几乎从来没碰到过其他的慢跑者。小狗追着我叫,邻居们盯着我看,十来岁的男孩子们大声嘲笑我。我在高中操场上练习四分之一英里冲刺,我参加比赛,也记录自己的通过时间。我3次最好的成绩分别是:6分零1秒、6分零1秒、6分零4秒。

我估计,自己的2英里赛跑最快纪录应为13分钟左右。有一天,我终于跑出了个人最佳成绩,12分58秒。唉!毕竟,遗传决定了一切。

在此期间,我亲眼看到我那位既是出色昆虫学家又是马拉松冠军的友人海因里希(Bernd Heinrich),一次又一次赢得胜利。他在1980年波士顿马拉松大赛中,赢得40岁以上男子组冠军,而且还在50英里、100千米以及24小时持久赛中,创下各种各样的全国或世界纪录。最后的这项持久赛,他甚至连续跑了254千米。

有一次,我和他一块儿出去练习4英里赛跑,其间他一直很有耐心地包容我在一旁慢吞吞地跑着。“威尔逊,”他终于开口了,“如果你脚上有轮子的话,说不定会快得多呢。”也许他还会说,如果你用力拍翅膀,就可以飞了呢。

海因里希的身体似乎是用铝管、铝线打造成的,肺部也好像有皮革衬里似的。他就好像是音乐神童莫扎特(Mozart),而我则是在一旁嫉妒不已的萨列里(Antonio Salieri)。

寻找成功之路

由于这些经验,我更能客观认清自己的能力极限,以及更周全地考虑到其他和我同类的人。要对付满脑子萦绕的愿望以及企图心,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各方面来探索个人的能力,知道自己的特长究竟在何处,并发现表现平庸或特别差劲的方面又是什么;然后,运用战术和弥补手段来争取可能达到的最佳成果。而且绝对不要放弃“命运将会送来意外突破”的期待。

我有一只眼睛失明,而且我没办法听见高频段的声音,然而我却成了昆虫学家。我记不住诗文,也不擅长把别人用字母拼出来的单词具象化。此外,我在读数字或抄号码时,也常常把数字次序弄错。于是,我设法另辟了一些蹊径来表达别人引用一段诗文或一段公式就可以表达的想法。除此之外,我还得益于另一项不寻常的能力。我很擅长比较迥然不同的事物,进而整合出原先没有的信息。我的文笔很流畅,我相信部分原因正是在于我的记忆很少会受他人措辞或表达方式的干扰。就这样,我不断加强我的长处,并尽量回避我的短处。

我的数学能力很差,当我30岁出头,在哈佛大学当上终身教授时,还正式地修了两年数学课程。我想要弥补我的缺陷,但是并没有什么进展。这完全是长跑故事的重演,而我的数学也始终只是停留在似懂非懂的程度。经过按步就班的学习之后,我虽然能解出偏微分方程式,也能领会量子力学的原理,但是没过多久,我又把所学的忘记大半。我对这些科目实在没兴趣。

我曾经通过和几位一流的理论数学家合作,在建立理论方面小有成就。依照研究时间的顺序,我前后和博塞特(William Bossert)、麦克阿瑟(Robert MacArthur)、奥斯特(George Oster)以及拉姆斯登(Charles Lumsden)等人合作过。合作期间,我负责提出我们想讨论的问题,把我的直觉和他们的直觉结合起来,并且列举出对他们来说很陌生但已实证过的证据。

我们在知识上互补,和那些与我一道涉水进入沼泽地、攀爬山坡林地的生物学同侪一样,我们都是经过文明洗礼的猎人,各自外出搜寻可能捕捉得到的新鲜事物,或是值得带回家在部落营火会上展示的东西。

我发现了一条规则,事实证明它对我很管用,而且可能也对其他天生缺乏冠军潜力的人很管用:不论你的数学能力属于哪一个层级,科学领域里仍存在发展得不够好、还无法支持原创理论的区域供你发展。对于主修科学的学生,我给的忠告是:试着上、下、左、右拓展你的目光,好好环顾四周。只要有心,一定会有一条能让你成功的规则。寻找那些还不大热门的领域,因为在这些领域里,天赋上细微的差别并不很要紧。

要做猎人和探险家,而不要只是做解决问题的人。这套策略在只有跑道和秒表的田径场上也许永远行不通,但是把它用在变幻莫测的科学前沿上,是再妙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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